“怕什么,留在这里多浪费,漂亮的宝石应该放在美人身上才能发挥最大的价值。”泽德用手指圈住一颗鸽子蛋那么大的祖母绿比划来比划去,最后放在额头上:“要是镶在王冠上肯定很漂亮,回头找个大师帮我做,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找小林那啥,肯定把他迷得神魂颠倒。”
“对了,这几天都没见着他,没出事吧。”星骓铺子被砸的那天,如果小林在隔壁,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因为提前知道十七来了,想着这家伙做事心狠手辣,怕连累小林,先打发他带着他老爹妹妹去安全的地方玩几天。”小十九看起来不正经,没想到考虑得很周全:“对了,这些天我隐约听到爹爹说什么时间不等人,错过这次又是三十年才能开启地宫大门,还有世外桃源、人间仙境之类的词,又说成仙的事,我怀疑他们要丢下咱们羽化升天啦。喂,别光我一个人说,你们怎么看?”
“堂堂类学家,居然胡扯这些。”给他一个爆栗,越扯越荒谬了。
是羽化成仙——哑巴的重点也不对,居然在纠正错别字。
“别在那嘀嘀咕咕的了,都过来。”进入下一层墓室,依然没有棺椁,是比上面更宽阔的石室,堆满了陪葬品。不同的是,这里全是兵器,锋利的刀刃闪着寒光。而四面的墙壁,依然刻着栩栩如生的画面,能看出竹王常年与不同的妖魔鬼怪战斗,从年轻到衰老,变得力不从心。最后一面墙,白长苍苍的王杀死一个长相与他少年时期一模一样的年轻人,挖出他的心脏吃下去,然后恢复青春!
这个故事,让哑巴想起七年前的画面,他扭头看年轻的白凤,心情复杂。
“我们的祖先本是九黎的后裔,后来加入蚩尤部落,战败后被驱逐到西南蛮荒之地,许多族人在迁徙中死去,能走到贵州、四川、云南等地的人是少数幸运儿。那时,祖先被称为三苗族,是一个能征善战、性格豪爽的部族,可惜失去了首领,群龙无首,成了一盘散沙。”在放置兵器的石室,外公忽然讲起历史:“祖先们涉水而来,却因为文化差异不被当地的原住民接受,加上土地之争,断断续续发生了很多战争,败多胜少,已经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为避免灭绝,他们放弃三苗之名,住在深山绝壁上,与世隔绝地存活下来,后人就是现在的苗族。”
“这和竹王有什么关系?”星骓插嘴,不太礼貌地打断叙述。
“别急,你知道,现代苗族有许多支系,大部分都有自己独立的文化,发展出完整的社会体系,他们早已脱离三苗的血统,成了新的种族。这里面,唯独长角苗和黑苗还保存着几千年前的传统,记得他们的使命。而我们,正好是这两个支系的后人。酆玮冶,或者说现在的白凤的父亲与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体内流着长角的血统,而我是纯正的黑苗。”
“我被弄晕了。”小十九抱着头嚎叫:“我是外国长大的,对中国文化一窍不通啊,说得简单易懂点好吗?”
“简单的说就是长角和黑苗从三苗族迁徙到贵州以后,就负责守护族内的重大秘密,我们祖先的任务就是世世代代看守地宫,防止里面重要的东西被盗。可是,竹王的出世改变了先人的命运。这个天生的王者力大无穷,有勇有谋,很快征服周边的部落,组成强大的夜郎国。但他并不满足,和所有掌权者一样开始害怕自己的权力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迎来终结,于是四处寻找长生不老之术,最终得知这个秘密隐藏在地宫里。为了抢夺长生不老的配方,他带来了战争,将我们的祖先赶走,并把自己的陵墓修建在地宫之上,放置数量众多的财宝,差人施术诅咒所有偷窃的人。”这段话星骓和哑巴都明白了,唯独泽德一脸茫然,咬着手指头问:“地宫的财宝不是那些金银器吗?”
“蠢货。”白凤啧了一声,启动机关:“看了下一层的浮雕,你们就该明白了。”
再往下是面积大得吓人的坑洞,密密麻麻排列着车马走兽和士民人俑,颇有些秦始皇陵墓的风范。正中间的地面刻着很多东西,不知用了什么材料,还在闪闪发光,第一次来这里的三人立刻跑过去,只见画面中的竹王打开一道大门,进入另一个奇妙世界。那里长着奇花异草,鸟语花香,风景美不胜收。人只要进入便不会老去,超脱了俗世的束缚,甚至可以在空中飞翔!
“这是?”三人看呆了,面面相觑:“这上面写了什么?”
“是古苗文,看得懂的人都死了,我也是花了几十年,查阅了小山一样多的古籍才摸索出其中的内容。”现代苗族只有语言没有文字,很多人以为苗没有文化记录,其实这是错误的。在古代,三苗族不但拥有先进的文化科技,还是个善于制造机关的民族:“上面说,竹王进入永生之地,寿与天齐。”
“真,真能长生不死?”小十九问了星骓和哑巴也想问的问题。
“根据多年的研究和实验,返老还童都成功了,长死不死也许不难。三儿过来,我有好东西给你看。”外公露出胜券在握的表情,拉过星骓的手,让他跪在一个手持圆镜的人俑前,仰着头看镜子里的东西。
几分钟后,孕夫脸色苍白地跌坐在地上,喃喃地说:“原来世外桃源真的存在……”
53只羡鸳鸯不羡仙
“是什么是什么,我也要看。”泽德不落人后,把星骓挤到一边,脑袋凑过去发出哦哦哦的惊叹声:“草,太美了,如果不是电影的话,这地方要怎么去?”
“那是观世镜,可以窥探不属于现世的另一个独立空间,如果非要用科学来解释,或许就是传说中的平行世界。但我们的祖先没有那么先进的科技,他们叫它桃源乡,是神明居住的地方。”外公轻描淡写地带过的介绍,似乎不愿透露过多信息:“三苗族世代守护的瑰宝就是通往桃源乡的大门,藏在地宫中,入口在我们脚下五十米处。”
“这里不是地宫吗?”孕夫环视墓室,不知道这里有多深,但走了这么久才到达,肯定离地面有一段不小的距离,这还不算地宫是什么。
“我说过,这里只是竹王墓,地宫还远着呢。走,下面还有一层。”老头笑着招手,泽德却不肯动弹,说要在这里看桃源乡的美景,最后被不耐烦的白凤拖下去,一路都在哀叫。
再往下,石室忽然变小,也没有可以发光的宝石,漆黑一片。外公打开应急灯,挂在高处,这才让大约二十平米的房间有了光源。适应较暗的环境后,星骓发现这里的陪葬品不是珠宝也非兵器和人俑,而是曾经活着,现在变成干尸的人类。他们穿着盔甲,手持兵器,好像是一些士兵。最离奇的是,这些人全是站着死的,他们的表情异常痛苦,皮肤干扁成一层皮膜,覆盖在骨骼上,形成骇人的画面。
“哎呦,木乃伊,自然形成的?”泽德毕竟是学人类学的,虽然学科是更偏向刑事鉴定类,但和考古人类学有相通的地方,甚至参与过史前人类的挖掘与面部复原,所以对有历史的尸体相当感兴趣。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手套,一边吩咐大家不许乱动现场的尸骸,一边展开研究。
星骓也有点好奇,但哑巴抱住他,不许碰那些干尸——凑什么热闹,小心吓坏肚子里的孩子,这种东西看多了晚上都要做噩梦。然而孕夫翻了个白眼,心想我天天对着你的烧伤都没说什么,几具木乃伊又能怎么样,不过他识相地没有吐露心声,而是乖乖被男人抱在怀里。
“这些是竹王的侍卫,他们送竹王入桃源乡后,封底通往地宫的门,然后站在这里等死。这种忠心和对痛苦的忍耐程度,恐怕很难有人理解,连我也必须表示敬意。”外公解释,席地而坐,从包袱里拿出水和食物:“反正都来了,咱们一家人聚聚,聊点开心的,别老说这些沉闷的历史。来,外孙媳妇,陪老头子我喝一杯。”
外公,喝酒之前我有几个问题,能麻烦你先回答一下吗——哑巴盘腿坐在老头对面,掏出电脑写到——第一、白凤真是酆玮冶?如果是,他究竟是用什么方法变得这么年轻;第二、我和星骓有血缘关系的事你们早就知道了吧,还让我们结婚并生下孩子,有何目的;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你们的计划中,准备牺牲多少炮灰当你们成仙的垫脚石?
“说什么呢,外公怎么会那样。”星骓暗中掐了他一把,但男人不为所动。
他抬头看白凤,首次迎上能刺穿骨骼的目光——我不能说不信今天晚上发生的事,但这些超自然力量和我无关,更对成仙成佛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心中所想的、奢求的、念念不忘的,只是和星骓在一起,共度余生而已。如果你们为了自己的私欲伤害他和孩子,那么,就算化身地狱的恶鬼,我也会把你们从成仙路上拉下来,撕成碎片!
“哈哈,流浪几个月没学到什么有用的,脾气倒是渐长。”白凤把修长结实的腿一伸,也坐在地上:“朴宁,你还在怪我,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