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这一家子情况不比其他寻常门户,他既有心想让易笙丢掉心中的愧疚包袱,可生死大事面前,他也开不了这个口,只能道:“你如今已经回家了,料想老人家是心满意足的。”
晚上蜀孑一个人先回客栈,易笙留在易府伺候病床前。蜀孑有心理准备,未来半个月恐怕都只有他跟自己做伴了,易笙两头跑不方便,他也不忍让他操劳。何况禹都风光秀丽,正好趁这点时间走走逛逛,也看看小时后易笙生活过的地方是个什么样。
这日白天,蜀孑出门闲逛,刚从酒肆用了饭出来,街面上突然急吼吼跑过一群人,边跑还边喊着“走水了快救火”。蜀孑循声望去,街市西南角方向浓烟滚滚,不知是谁家的房舍给烧了。反正没事做,他负手慢迢迢地往烟起处走,待走近了才察觉哪不对劲——怎么烧起来的是他住的那家客栈!
这还了得,赶紧救火!
蜀孑抓了个路人带来的水桶就往烧得熊熊的客栈里冲,可水火无情,何况这火已经起了有一会儿,哪还救得回。十几个水龙队的衙役提桶抱盆,最终只抢救出客栈老板养在后院的两条大黄狗,以及几张破桌椅板凳。所幸没人受伤,客栈里的人都逃了出来,只是家当尽毁,全都付之一炬。
蜀孑捂着胸口阵阵发疼——他的银票啊!全烧了!
老郑在外敲门,易笙放下参汤,给病榻上的父亲拭了拭嘴角,见人已睡着,这才起身出来。
“少爷,那位蜀公子来了,正在偏厅等您。”老郑递了块帕子给易笙擦手,望着偏厅方向道。
这几天一直没顾得上蜀孑,来者是客,却将他一个人晾在客栈不曾过问,易笙心中有愧,快步往偏厅去。
蜀孑正坐在偏厅埋头塞点心,听到门口动静,是好几天不见的易笙来了,一个喷嚏没收住,呛得粉屑横飞,边捂嘴边冲易笙招手:“我们……咳咳……我们客栈的东西被烧了!
”
易笙一惊,问:“怎么回事?”
蜀孑大致将客栈走水的事说清,末了哭丧着脸道:“行李包袱化为一炬,什么都没剩下。”
易笙担心的不是行李包袱,他疾步上前,将蜀孑上上下下摸索了一圈,急问:“你呢?一整座客栈烧起来,那么大的火,你一个人冲进去救火不要命了吗?!”
“我没事,”蜀孑展开双臂转圈给他看:“一点擦伤也没,火星子都没沾到我衣服,就是银票搁在包袱里,现在什么都没了。”
易笙道:“都是身外物,没了便没了吧。”
蜀孑低眉瞅着他,突然咧嘴一笑,回身指向矮桌上的一个东西,神神秘秘道:“不过我今天兴起,把你的木头玉惗带出了门,本想给她做身新衣裳去的,正好躲过一劫了——呐,交给你了,好好收家里吧。”
易笙顺他所指地看向矮桌上完好无缺的木偶,不知为何,这一刻他心中竟并无太多玉惗万幸躲过一劫的欣喜,反倒是眼前这人太过莽撞,那样大的火还敢逞强去救,当真不要命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不要怀疑我的更新节奏——全靠缘分~
☆、金鼠良遇21
大火烧了全副身家,九十两银票付之一炬。两人身上只剩刚开始上路前换的一点散碎银子,一路花费下来,还有十几两不到。
在易府用过午膳,易老爷喝了药,这会儿睡着还没醒。申氏到庙里拜菩萨去了,也不在家。易笙吩咐老郑先代他伺候病床前,他要外出办点事,过会儿再回。
出了易府,易笙带蜀孑往南走。蜀孑问他去哪儿,易笙有些心不在焉,问了两声才听着,回道:“如今暂无住处,我们身上银两也有限,你若……若是不介意,剩下的这点钱,我想拿去租个院子先落脚,可好?”
蜀孑道:“自然是好。住哪儿我不挑,禹都你熟,听你的。”
城南有片老民房,当初是禹都远近有名的豆腐坊,后来附近住户嫌做豆腐发酵味儿太大,便闹上了官府。豆腐坊的房主们最终迫于压力,只好搬迁,在郊外买了块宅地建新房,城南这片民房就半卖半租,如今或许还剩一些。
蜀孑和易笙到了地方,稍一打听,是有几处小院还空着,可以买卖也可以租赁。两人循着指路去到城郊,找到了其中一个房主,房主领他们一间院一间院的看了一圈,大小不同的院子租款也不一,最后一番商量,租下了最小的那间,一间堂屋并一间卧室,做饭就在院里的草棚,简易到了家。
签了租约交了钱,两人坐在小院里。蜀孑左右打量着这处临时的落脚地,易笙脸色有些发白,缓了缓,突然张口道:“对不起。”
蜀孑被他这句吓了一跳:“怎么突然说对不起?”
易笙盯着泥地上一排爬过的小蚂蚁,有些出神道:“或许当时就该更坚定些,若那会儿吼你一声,让你回去芙蕖镇,就不用跟我来禹都吃这种苦了。”
“胡说什么呢,想东想西的。”蜀孑伸过手,往易笙脑袋上揉了揉,笑得暖乎乎的:“你是不是惦记着那堆银票?别想那些,烧了就烧了,我们不也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么。”
“可是……”易笙攥了攥钱袋里所剩无几的几颗碎银子,一股强烈的自责愈发钻上心头:“我本可以让你住到易府,却偏偏什么也不做,将你带来这儿。我——”
“你怎知道我不是愿意?”蜀孑打断了易笙的自责,上前握住他一双手,用了些力的捏了捏,笑道:“芙蕖土地庙那样的地方我们都熬过来了,现在身上还有点钱,不至于饿死。至于易府嘛,我懂你的顾虑。你既有骨气和孝心,觉得离家多年再回来,就不该用家里的一分一毫。我都不是你易家的人,就更不会去住了。”
易笙倏地抬起头,有些感激地望向蜀孑。
就当他是自私吧。
无论是出于愧疚还是心虚,他真的做不到伸手去向家里要钱,来渡自己的难关。这几日伺候父亲榻前,他想了又想,念了又念,记得当初离家的时候阿爹正当盛年,还是雄姿英发的模样,如今缠绵病榻,人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易笙不敢去想他不在的这十几年阿爹是怎么把一个大家族维系起来的,阔别多年,他乡音未改,如今故土重踏,禹都还是那个禹都,名扬全城的易府还是那个易府,不曾因他这个出走的不孝儿孙而清誉有损一丝一毫,足见父亲不易。
他哪有脸向家里伸手。
他哪有脸跪在母亲膝下,痛说这些年在外的风雨兼程孤苦无依。
他只能委屈蜀孑。
这天晚上,蜀孑一个人在小院收拾打理,易笙还没回,估计又是要通宵侍候了。想到此,蜀孑忽然意识到易笙这几日脸色奇差,以前还只是比常人略微苍白那么一点,现在整个人看上去都病恹恹的,脸上都抓不出几两肉了。
该不是最近操劳累的?
应该是了。他本就身体瘦弱,现在连轴转地伺候病重的老父,一定也不敢休息,就怕一个分神,万一……
算了。蜀孑想,老人家时日无多,他怎么好这个时候去易笙面前,说什么也要照顾好自己之类的话。他现在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照料好,让易笙不用为他这儿的衣食住行挂心,有空再出去转转,看有没有什么挣钱的门路,日后他们不管是回芙蕖还是继续去往下一站,总得把盘缠攒够了才能上路。
洗漱完毕,蜀孑有些犯困。眼看亥时已过,他给易笙留了门,熄灯上床睡觉,结果刚一躺下,后背突然一阵刀割似的刺痛——蜀孑惊了一跳,忙坐起身,手弯到背后一抹,湿漉漉的,皮肤上粗糙一片,像是……
蜀孑起身点灯,手翻到跟前一看,血已经染红了整个掌心。
这、这是……鞭伤吗?
怎么搞的,怎么这鬼伤口又无缘无故破了?
蜀孑蹙眉,一言不发地盯着烛火,忽然背后一阵发冷。
难道是天君在背后作俑,一直在坑他?
正想到此处,院内响起几声脚步的动静。
声音不是易笙,蜀孑警惕,迅速移到门口,手贴上木板,屏息凝神,慢慢推开了门。
一袭羽衣华服神光大展,来人长身修立,谪仙气度,竟然是天君!
蜀孑眼珠差点没掉出来,慌忙回神,跪身行礼道:“拜见殿下。”
一统三界、权力无可匹敌的天君陛下并不是个糟老头子,相反,他很年轻,可比三十上下的凡人年岁。容貌雍容,气度华贵,行动间风过拂衫,天姿神韵,无出其二。
“不请本君进去坐坐?”天君望着他笑笑。
蜀孑本能地预感到有事发生,且还不是桩好事。可人已经上门,他只能躬身答是,起身让开房门,请天君入内。
天君在一张普普通通的木椅上落座,两手平放于膝,开口道:“入夜打扰,卿家可有不满?”
“不敢,”蜀孑抱手颔首:“陛下前来,必是有事。”
天君闭了闭眼,眉梢微动,似在闻周围的空气。片晌,道:“有血腥味。”
蜀孑不敢去摸背上的伤,更不敢相瞒,只好道:“不久前臣请孔暄向陛下请令,以一百鞭换得一百两金。臣当时身受鞭伤,事后未有好好医治,所以……所以伤口一直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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