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笙匆匆跑上二楼,秦牧在房间里睡午觉。
昨晚他又做噩梦了,一晚上浑浑噩噩,睡了醒,醒了睡,浑身冒冷汗。是秦牧,彻底不眠,在一旁照顾他,又早早起床做了他爱吃的食物。
平常都没有午休习惯的人,这会儿睡午觉,想必昨晚一定累坏了。
想到此,胡云笙推门的手搁置在门上,再没有用力。
他想说什么呢?算了,还是让秦牧好好休息吧。
作者有话要说: 6月会写完~
之后会存稿新坑,写一本甜腻沙雕的小说《我是海里最会说的!》
咕咕咕~~~
☆、第37章
第37章
说是两三日,对于胡云笙而言,仿佛眨眼间,他们就到岸边了。
下了船,踏在坚实的土地上,胡云笙长长地出了口气,这就到岸了。
秦牧站在他身侧,“怎么了?”
“没什么,”说着,胡云笙又叹了口气,“逍遥的日子总是很短暂啊。”
秦牧会心一笑,他又何尝不是呢,在海上的日子平静安逸,像极了曾经梦想过的田园生活。
“等治好你的翅膀后,我们就回赤云山,数不清的安静岁月等着我们呢。”
闻言,胡云笙面色总算好受一些,点点头,“嗯。”
秦牧拿出藏在心口处的帕子,执起胡云笙的手,放在他掌心之中,“你先拿着,去阿满叔家的茶馆等我,我去找曹绮辞行。”
胡云笙心念微动,勾了勾秦牧的手掌心。
在船上的两个多月,他们从来都没有商量过,找到沧海水晶之后,是不是要休息一段时间?又或者还是要即刻动身,前往蜀地。
不约而同的,他们都选择了即刻动身,不需要商量,不会要知会,或许两颗心早已做过交流。
这就是阿娘说过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吗?
进入茶馆,胡云笙选择了一处靠窗的位置,点了两杯湖州龙井,又要了盘炒花生米,准备悠悠闲闲地等秦牧过来找他。
然而,一切的惬意都消失在了茶桌和墙壁紧挨着的那处。
那里有一片不算大的蛛网,上面挂着许多蚊蝇,一只指甲盖大小的蜘蛛正在享受美食。
它是享受了,胡云笙就不大愉快了。
果然还是海上快乐,一上岸就遇到蜘蛛,很糟心。
胡云笙招来小二,指指桌脚边的蛛网,小二满口道歉,火速拿来扫帚把蛛网连带蜘蛛都清理了个干净。
即使确认那处一点蛛网的痕迹都没有了,胡云笙也不愿意再坐在这里,一手一个端起茶杯,由着小二帮他拿着花生盘,上了二楼,寻了个雅间安静坐着。
怕刚才的事情再发生,这次小二主动走在前面,推开雅间门,先进去巡视了一圈,确定这间雅间打扫妥当,没有脏污残留,才请了胡云笙进来。
雅间门关闭,胡云笙双手捧着茶杯,看着窗外人来人往。
突然惊奇地发现了一件事,这件事像是吃到美味烤鱼一样让人兴奋。
——刚才看见蛛网和蜘蛛,他似乎并没有很害怕,和害怕相比,倒是厌恶的情绪更多一些。
他没有以前那么怕蜘蛛了。
胡云笙曾经以为,不论长到多么大,不论怎么像人,他的内里本质上更像是一只蝴蝶,害怕天敌害怕蜘蛛,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
无论他变得如何强大,无论那些蜘蛛在他面前是显得多么脆弱可欺,他都会像是一只随时会被蛛网粘住,挣扎不休,最后沦为蜘蛛美餐的蝴蝶一样,害怕、逃跑、避让躲闪。
但是在刚才,他没有那样做,他很淡定地叫来店小二,很淡定地看着店小二处理干净蜘蛛,很淡定地换了雅间继续等待。
究竟……是什么时候有这么转变的呢?
胡云笙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是在秦牧出现以后。
秦牧是个让人感觉很舒服的人,和他待在一起,总是会不自觉的撒娇、耍赖、玩乐。
胡云笙笑出声,一想到秦牧,心情就会变得很好。
……
秦牧没有让胡云笙等太久,很快就出现在雅间门口,随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串糖葫芦。
如今这么炎热,胡云笙从窗口探出头去,没有发现任何一家贩卖糖葫芦的小店,路上也没有卖糖葫芦的车。
胡云笙:“在哪儿买的?”
“曹将军府上抢来的。”
“哈哈哈哈哈。”
胡云笙解决掉三颗,剩下两颗大方地给了秦牧,“请你吃。”
秦牧抱拳作揖,“谢谢胡少爷赏赐。”
“一会儿吃过午饭,我们就走吧,要不要回去叫上戈沙?”胡云笙敲打桌面,他们两个人的行李不多,简单收拾一下就能走,快马加鞭赶回去找戈沙,最多也就浪费一日。
秦牧摇头,“戈沙要照顾三个孩子,我们把他叫走了,谁来照顾燕城他们?”
胡云笙:“也对哦。”
“不带他,我们两个去就好,”秦牧摸摸胡云笙的头发,“放心吧,我给戈沙写了一封信,由曹将军的信鸽送过去了。他们现在住在客栈,安全隐患太多,我让他投奔曹老将军。曹将军有一支部队,是负责沿海安全的,不参与和大雁的争斗,那里最安全。”
“嗯。”胡云笙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你安排就行,我听你的。”
秦牧:“赤云山那边如何了?”
胡云笙:“老样子,狼爹爹知道我们要去蜀地后,已经安排小雀先从赤云山出发了。小雀脚程可比马儿快多了,等我们到的时候,他一定已经等在竹林边了。”
他们出来这半年,有胡云笙在,和赤云山的联系从来都没有断过,妖力凝聚而成的“信鸽”比普通信鸽快且安全。只是只能联络大妖和半妖,普通人看不到妖力更看不到信件内容。
秦牧垂目,他尽力安排戈沙去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却没能挡住小雀前往蜀地,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会重演吗?
“大将军?我的将军?您老人家在想什么呢?”
胡云笙久等不到秦牧回答,抬头一看,这人居然走神了,叫他都没反应。
只差一步,若是秦牧再不回神,胡云笙作恶的手就要冲上去捏他脸了。
秦牧:“小雀从来没有离开过赤云山,我有些担心……”
“大可不必,”胡云笙按住话头,“狼爹爹来信说,小雀妖力突飞猛进,已经有化人的趋势了,这半年不见,个头蹿高不少,狼三叔已经打不过他了。”
“况且,他一路上都从山间小道和树林间行走,野兽打不过他,也碰不到什么有组织的人,他那么聪明,不会有事的。”
“万一……”
“不会有万一,”胡云笙捂住秦牧的嘴巴,眨眨眼,试图诱拐秦牧转移注意力,“你有这个精力,怎么不多关心关心我呢?”
秦牧呼吸一窒,喉结滚动,双臂伸展,抱紧胡云笙,“三颗糖葫芦够吃吗?”
刚才在胡云笙的监督下,秦牧吃掉了剩下的两颗糖葫芦。
他们在出海之前,糖葫芦曾经一度是胡云笙最爱吃的零食,一次必须要吃掉两根甚至更多。
如今两个多月没沾,只是三颗,怎么够吃?
胡云笙勾手抬起秦牧的下巴,左右打量,似乎是在欣赏什么美食。片刻后终于满意地点点头,“吃什么糖葫芦,你不好吃吗?”
秦牧笑:“这倒也是。”
……
亲密粘腻的一吻结束,秦牧点了许多胡云笙爱吃的菜,两人笑闹着吃完午饭。
期间,曹绮安排人送来了两匹千里良驹和两包干粮。
短暂地休息过后,两人出发。
一路快马,很快来到沧河岸边。
好巧不巧的,曹绮和副将正在此处巡逻。
于是前脚刚打过招呼道过别,这会儿有撞见了,场面似乎有一些尴尬。
曹绮大笑,“这是又要告别一次?我可没有多余的千里良驹送你们了。”
“够了够了,”胡云笙摆手,“曹将军辛苦,这会儿天气正热,小心中暑。”
秦牧的话则就言简意赅多了,“我和他意思一样。”
这如果是记笔记,可能就会只剩下两个字——“同上”了吧。
或许是当兵的人问候方式总是如此特别,曹绮没再多言,抱拳已示听见了,然后就走了。
秦牧道:“道别道了两次了,我们也该走了。”
胡云笙点头,“嗯,船小,先让马儿走。看看这两千里良驹到底听不听话。”
“哈哈哈哈哈,那听你的就是。”秦牧大笑。
阿笙总是有奇妙的想法,他愿意这样做 ,那就随他,纵使最后马儿不听话跑了,秦牧也有自信能够把马追回来。
只要阿笙高兴就好了。
胡云笙很兴奋,催促河中央的船家快点靠岸,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这个试验。
沧河弯弯曲曲的一长条,几乎就要用自然的方式,把沧南地区从大雁分立出去,距离京城较近的河段是对峙最为严重的地区,距离远了,河两岸的士兵就都是心有灵犀地装样子了。
甚至偶尔还会有比懒大赛,你方三天不巡逻,我方就巡逻时间睡大觉,仿佛是在隔空放话,谁先认真谁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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