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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我翅膀破了! (嘉寒)


  他自己从来没有梦到过,为此还找过狼爹爹询问,狼爹爹说:“半妖也是妖啊,还是有机会梦到的。”
  胡云笙从来都没有梦到过,当他梦到这个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未来可能会发生的事情,所以他才会迫切地想要找出,那个名字叫小锐的人。
  把一切的可能性掐死的摇篮里,秦牧就不会出事了。
  可是胡云笙不知道。
  他梦到的不是什么预知未来,而是过去。现在是只有秦牧记得的一份过去。
  所以当胡云笙准确说出地点和攻击武器的时候,秦牧一时怔了怔。
  和胡云笙的想法不同,秦牧想的是:莫非,阿笙也记得?
  那阿笙……也是和他一样,重生而来的吗?
  秦牧又想起前两日,胡云笙那颇为不正常的头疼。
  他重生回来,到现在,已经有一年了,这一整年的接触,和曾经的阿笙没有任何不同。
  可以肯定,阿笙并不记得,他还是那个在大山里嚣张野大的阿笙。
  在此之前,秦牧也曾试探过,无比确定阿笙没有任何他拥有的那些记忆。
  但是现在,秦牧不能肯定了。
  想到此,秦牧也不敢刺激胡云笙,他很担心阿笙像前两日一样,突然就昏迷过去。
  秦牧没有再顺着胡云笙的话头往下接,“怎么样,今天有收获吗?”
  胡云笙昨晚梦境里记着的第三件事情是,就是这次出海,在梦里,他们只在海上飘了不到半个月,就顺利找到了沧海水晶。
  因此,胡云笙还是挺放松的,梦境照应现实,用不了多久,他们一定能找到沧海水晶的下落。
  即使找不到,就像现在这样在海上漂也可以,陆地上的夏天还没过去,不登陆就看不到,眼不见心不烦。
  胡云笙可以肯定,爹娘和蜘蛛那一段往事,绝对不是他的臆想,而是真实发生过的,联想到当年爹爹外出寻哥哥,却落得满身伤的回来。胡云笙不能不怀疑,他是不是在半路上遭到了伏击和报复。
  虽然世间蜘蛛大同小异,不过蜘蛛大妖还是比较少见的。
  胡云笙现今接触到的,和蜘蛛妖有关的信息有两条,第一,京城御花园皇帝养的那只,普通蜘蛛不会长那么大;第二,就是林辰锐所在的连月斋。
  想到那只猝不及防吐丝的蜘蛛妖,胡云笙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现在还是不要想,安安心心找沧海水晶,在海上再玩儿一个月。
  这些事情,等到回到陆地上再去烦恼。在海上的时候就安心享乐。
  还有秦牧,他们才刚坦白心意,胡云笙还想陪认认真真的,只是和秦牧在一起。
  如果现在就登陆,烦心事那么多,秦牧会不会从他心里被挤出去?
  胡云笙久不回答,秦牧故技重施,再次拿出樱桃,这次直接塞进胡云笙嘴里。
  秦牧:“在想什么呢?”
  “唔……再来再来。”胡云笙回过神来,催促秦牧再快点投喂。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叫姐姐的火箭炮][谢谢占ling的营养液*2、叫姐姐的营养液*30]

  ☆、第36章

  第36章
  胡云笙靠着秦牧这个全自动化的肉垫子,吃着送到嘴边的樱桃,心情好的不得了。
  和人的心情一样,今日的天气非常好。白云飘飘荡荡,时不时有海鸥飞过。
  海面平静无波,一队海豚逐渐游近,又慢慢游走,海面上若隐若现的影子看起来很胖很白,又很可爱。
  胡云笙寻找着沧海水晶的视线,找着找着就溜了号,追着白胖子海豚们远去。
  海豚们游去的方向,有一座十分娇.小的小岛。若不是胡云笙浑身散发着妖力,凭肉眼也察觉不到。
  而这座小岛,胡云笙是有记忆的。
  在昨晚的梦里,胡云笙还记得,他们就是在这座小岛附近找到的沧海水晶。
  看来昨晚,他真的是做了预知梦。
  胡云笙兴奋起来,用力拍上栏杆,“秦牧,快去告诉小武他们,往这个方向开。”
  纵使是胡云笙天赋过人,也要借助妖力才能看清楚,何况只是普通人的秦牧。
  秦牧不清楚胡云笙看到了什么,大概能猜到。
  他这么兴奋,一定是有了沧海水晶的下落了。
  也好,他们在海面上已经飘了一个多月了,总算是有消息了。
  只是……
  找到了,就意味着他们要回去了。
  一下子要从平静安宁的生活回归到危险不断的日子,难免需要适应啊。
  秦牧想,为防意外,取得沧海水晶上岸后,就和阿笙去蜀地,尽快找齐需要的药物,治好阿笙的翅膀。
  船只追随着海豚前行的方向,向着那座目的地小岛越靠越近。
  秦牧也看到了,他对这座小岛的熟悉程度不输胡云笙。
  秦牧笑道:“怎么找到这里的?”
  胡云笙:“梦到的。”
  秦牧:“……你又做梦了?”
  “嗯,”胡云笙吐吐舌头,“这两天总是做奇怪的梦,比较庆幸的是,现在能记住了。若不是梦见了小岛,我也不会想着往这个方向过来。”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船就行到了小岛近处。片刻后,他们要在小岛附近停靠。
  小岛是真的小,还没有他们的船大。船停靠后,胡云笙跳下船,蹦着就往小岛另一侧走去,秦牧紧随其后。
  沧海这么大,或许有许许多多的水晶存在,分散在各种地方,静静飘荡或者等待被有缘人发现。
  而他们,兜兜转转,两次都是在同一个地方相遇,同一个地方找到沧海水晶。
  缘分,真是一种妙不可言的东西。
  随船而行的士兵们没有下船,就在甲板上休息。小岛上仅是秦牧和胡云笙两个人,就感觉有些拥挤,几步就走到了小岛的尽头。
  在小岛边缘,两颗沧海水晶相互依偎,随着水波一下一下晃动。
  胡云笙蹲下身,撸起袖子一手一个捞了起来。
  直到沧海水晶脱离水面,安置在胡云笙的手掌心的时候,秦牧才看到水晶的模样。
  晶蓝透亮,每一面都折射出不同的蓝色光芒,阿笙手掌微动,那些水晶中宛若柔软绸缎一般的灵气就会随之晃动。
  水晶不大,但是尖锐,胡云笙甩手将两枚水晶都放在秦牧的手掌之中,又从衣服中拿出一方白净手帕,包裹住两枚水晶。
  秦牧收好沧海水晶,说道:“现在就差最后一样了。”
  “不。”胡云笙否定道,“兰花和水晶找的太顺利了,顺利到不真实,我怀疑林辰锐会在蜀地等着我们。”
  “如果是真的是那样的话,那就不是最后一样了。处理掉林辰锐,拿到千年斑妃竹竹叶和竹林新生的竹笋,这是两样。”
  秦牧蹙眉,“你准备怎么处理掉林辰锐?”
  “我一直在猜想,那个小锐到底是什么人,”胡云笙捡起一枚石头,用力扔出去,“就在刚才,想到了。我知道的,叫小锐的人,只有林辰锐一个。虽然现在还不认识他,不久后,肯定会认识的。”
  秦牧:“可是……”林辰锐是你哥哥。
  胡云笙:“可是什么?”
  秦牧:“没什么,就要起风了,我们回船上吧。”
  “好。”
  两个人回到船上,士兵们已经开始商量回程的路线,他们走出去的太远,回程昼夜不歇也要走上二十多天。
  “两位如果不着急赶路的话,我们就按照正常速度回程。”
  胡云笙:“正常速度的话,需要走多久?”
  士兵:“没有意外状况的话,三十二天。”
  胡云笙点头,“那就正常速度就行。”
  秦牧补充:“我们的粮食、饮用水储备充足,不需要着急赶路,这一个月大家也都辛苦了,正常速度回航就可以。”
  “是。”
  找到沧海水晶后,胡云笙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接下来回程的这一个月就是彻底的放松、玩乐,享受生活。
  胡云笙瘫在躺椅上,伸了个长长长的懒腰,“自从我们离开赤云山之后,就一直在赶路,即使是在渔村的时候,也是各种查探消息,严防追兵,难得有现在这么放松的时候啊。”
  “是啊,”秦牧变戏法般变出一盘刚洗好还带水珠的草莓,“是啊,这么放松的时候,如果能有一盘美味的草莓在手,就更好了。”
  胡云笙眼睛一亮,猛蝴蝶起身,扑过来叼走一枚草莓,“还是你最懂我,哈哈哈哈哈。”
  ……
  不用每日趴在栏杆处寻找沧海水晶,不用担心角落里随时可能会出现的蜘蛛,第一次吹着海风享受着夏日。
  有吃有喝有美景,身边还有秦牧。
  胡云笙的小日子别提有多开心了。
  不知不觉间,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
  这日,胡云笙到甲板上散步,船上年龄最大的老张正在甲板上晒太阳,见到他,指着前方兴奋道:“胡少爷,你看,已经可以看到岸上的房屋了,再有两三日,我们就能到岸了。”
  再有两三日……
  就到岸边了。
  胡云笙恍惚,敷衍地应声后,就转身走了。
  老张一脸莫名其妙,不知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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