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午夜梦回的时候不是没敢想过,林辰锐、阿和赞、堪坍还有皇帝,一个都不能放过。
“你行你上,你不行秦牧上也可以。”胡云笙抬抬下巴,随口胡扯。
陈虎:“………………”
国家大事,岂能随意儿戏。偏偏秦小将军如此纵容,一点要阻止的意思都没有。
☆、第21章【修】
林豪盯陈虎盯得很紧,陈虎不便在这里久留,临了留下一条猜测。
“几位有没有想过,陛下是无辜的,他可能是被林督军控制了?”
有没有可能,造成一切的凶手都是林辰锐。如果燕响是被控制的,那他是什么时候被控制的?
燕响是被控制的,三年前先皇和先太子遇险的事情和他无关。登基称帝,不是他的本意,他只不过是被众人推举上位,担起一个皇室中人应该承担的责任。秦家军的事情也和他无关,都是林辰锐伺机报复?
呵!那燕响真的是好一朵清清白白的莲花啊。
秦家军常年镇守在雁北,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会成为燕响的眼中钉肉中刺,非要拔除才能痛快。
面前火光跳动,好似那晚的大火,行军帐篷接二连三地着火,血液喷溅在帐篷布上,落下三尺哀伤。
“秦牧,”胡云笙突然出声,“连月斋是个什么组织啊?里面都是些什么人?瞬间换脸,没有妖力是做不到的。”
戈沙试图增加自己的存在感,举手抢答,“我在军中从来没听说过这个组织,他们藏得很深。”
秦牧木木地看向胡云笙,没有第一时间回答。
“你知道的吧。”胡云笙道,“陈虎将军说到连月斋时候,你的反应明显就是知道的,而且不仅知道,你知道的还比陈虎多。”
戈沙:“……???”
知道什么?为什么他不知道?
“连月斋是一个妖怪组织,”秦牧艰难地清了清嗓子,“组织的成员多是大妖,也有半妖,残忍、嗜血、好斗,林辰锐也是组织的一员,不过我还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就是连月斋背后的主人。”
就是因为对这个组织知之甚少,曾经,戈沙和小雀小乔才会死在连月斋手上,如今得了消息,有了契机,必要先发制人。
“林辰锐,又是林辰锐,”胡云笙咀嚼着这个名字,“他是大妖还是半妖啊,是个什么东西?”
这个人怎么总是阴魂不散地出现,难不成前世有孽缘?还是说,他们一不小心在不知道的时候和这个人结仇了?
“……”秦牧收回视线,继续往火堆里添柴。
狼王的话犹在耳,不要告诉阿笙林辰锐的真实身份,这是他们母亲的意思。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他们兄弟两个永远都不要见面,他们希望阿笙能够无忧无虑,快乐一生。
“不清楚,或许是人或许是妖吧。”秦牧说道。
.
靖中岭不是久留之地,第二天一早三人遮盖了生火痕迹后就离开了。
根据陈虎的情报,林辰锐近期不在京城,那么冒险去京城取翅骨就没有了必要,这个选项自然而然就被排除。
剩下两个选项,胡云笙决定走山路和村落,他们这一路上,会经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而越少人看到秦牧和戈沙的脸,越好,走山路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秦牧赞同,虽然他和戈沙常年待在军中,但是雁巡城内见过他们两个的百姓也不少。雁巡城流动人口非常多,若是走东城县那条路,很有可能会碰到认识他们的人,最好的选择还是走山路,一路从村落穿过去到应台市。
至于戈沙的意见……山路已经有两票了,他的意见自然也就不重要了。
戈沙:“……好吧。”虽然他的选项也是山路。
胡云笙自是不用说,秦牧和戈沙在赤云山住了半年,天天和狼群为伍,跟随狼群打猎,在山野之间的生存能力以及生存的很幸福很轻松的能力直线提升。翻山越岭就宛若平常出门走坦途一般,还能没事猎个蛇打个鸡,丰富丰富食谱,营养均衡。
路过一处驿站,驿站附近有一处马棚。途径马棚,胡云笙买了三匹快马,拉着秦牧去选马,拿着钱袋子的戈沙负责花钱。
三人骑马前行,快到应台市的时候,下马步行,遇到离开应台市的旅人,把马卖给旅人,步行混进应台市。
应台市是目前大雁管辖范围内唯一一处临海的大型城市。
选择到应台市,是有计划,如果能直接从应台市租渔船出海,取得沧海水后,再直接从海上穿行到沧南地区的抚江州。
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现今应台市租赁渔船的商家早已破产转业。要想出海,要么花钱乘坐官船,要么就必须过沧河,到沧南管辖范围再想办法。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三人混过应台市的检查后,没有住在城里,而是到了海边的渔村。
渔村里有个叫赵老四的人,一年前娶妻时候新盖了房子,旧房子一直空着,打扫打扫还可以住人。秦牧胡云笙一行人就住在了赵老四家。
胡云笙和戈沙都是北方内陆人,胡云笙更是几乎没离开过赤云山,看到渔村人烟稀少,没有任何反应。
而秦牧,若是没有重生,反应就和胡云笙、戈沙一样。重生后,反应就更是平淡了,这个地方他们来过。
现下的情况大致看一看就知道和重生前没有两样。
所以当戈沙说出要出去打听打听现在的情况的时候,秦牧叫住了他。
胡云笙好奇地凑近,“戈奶妈不出去问,难道你知道。”
胡云笙凑得太近了,略有些凌乱的衣服间隙能够看到一截白净的锁骨。秦牧怔怔地盯着看了几秒,又在胡云笙好奇的视线下,狼狈地转移了视线。
虽然曾经的他们是爱人,但是这一世并没有在一起。离开塔木格里沙漠时,秦牧满心以为他们已经开始了,可是在日后的相处中却发现……阿笙并没有这个意思。
此后,秦牧总会因为阿笙毫不保留的信任和依赖,感到喜悦,又会因为他的不自知和无所谓感到懊恼。
心里常常是七上八下的,秦牧原以为自己会有一天忍受不了,找阿笙摊牌。没想到这么久过去,不仅没有忍受不了,反而越来越习惯了,习惯了阿笙的信任和依赖……
特别是在针对戈沙方面,他们现在十分默契,和从前一样。
“我知道些事情,暂时不用去打探消息。”秦牧不动声色往胡云笙身边坐进了一点,胡云笙没有察觉,并且很自然地也靠近了一些。
目睹全过程的戈沙:“……???”
这两个人在干什么?
一路从大雁的北端感到了东端,从赤云山基本上没怎么休息地赶到了沧海附近的这个小渔村。
胡云笙很想偷懒。
屋子一年多没住人了,没有枕头。胡云笙视线乱飘,到处找枕头。
戈沙正要帮忙找,然后就看见,少将军很自然地拍了拍自己的腿,胡少爷也就很自然而然地靠了上去,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躺着很舒服。
“……”戈沙总感觉似乎发现了点什么,又好像没有。
“我是听曹术显说的,”秦牧琢磨了一下,打开了话头。
“曹术显?我怎么不知道?他说了什么?”胡云笙枕着秦牧的大腿,闻言转过头,盯着秦牧的……下巴。
他们是和曹术显打听过沧南这边的情况,不过曹术显也没到到渔村,怎么会知道渔村的情况?
“阿笙,你记不记得曹术显说鱼和鱼干制品翻倍涨价,再加上商队要长途跋涉,所以给你鱼干才会那么少。”
胡云笙脸上有几缕散乱的头发,秦牧帮他弄到耳后,手触摸在脸上的感觉很舒服,胡云笙忍不住挨着蹭了蹭,又蹭了蹭,不愿意秦牧把手拿走。
仿佛是心有灵犀,秦牧的手在弄完头发后就放在了胡云笙脸旁,并没有拿开。
胡云笙舒服地闭了闭眼睛,“记得,那又怎么?”
戈沙:“……”
这两个人在干什么?不是在说正事么?怎么突然这么肉麻?怪怪的,空气里都透漏着不对劲儿。
“沧南独立后,大雁和沧南之间的局势越来越紧张,半年来打过数仗。局势紧张后,两地渔船出海捕鱼,就会受到干扰,可能会有细作混在渔船上交流情报,部分士兵不服从军规,会暗中扣下渔船,索要赎金。”床边桌子上,放着路上买的花生和瓜子,秦牧一边说话,一边剥花生,剥好后,塞进胡云笙嘴里,“时间长了以后,双方都开始限制渔船出海,出海必须要和军队申请,由军队护送。”
“请将士护航是需要花银两的,许多渔民花不起钱,出海捕鱼的船只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朝廷的捕鱼船队。出海船只少了,捕鱼数量少了,和海鲜相关的食物价格自然就上来了。”
“原来是这样,”戈沙竖起两个大拇指,“真不愧是少将军,从海鲜涨价推出这么多信息,比我去打探情报安全多了。”
胡云笙被塞了一嘴花生,嚼着花生呼噜说话,“唔,嗯嗯,不出不处。”
虽然有重生前的记忆作弊,但为了以防万一,秦牧经过深思熟虑才定下现在的结论。他继续解释道:“不能靠捕鱼为生,许多渔民被迫转业,出去打工的人的就多了,到应台市时买我们马的人,都是渔民。这个村子里,人比寻常村子要少很多,老弱妇孺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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