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没注意就被粘在了蜘蛛网上,拼了命的挣扎,终于在蜘蛛爬上网的时候,挣脱逃离。
受了重伤的蝴蝶在山中飘飘荡荡,不知不觉飘到了山脚下,最后被一个女人捡回了家。
女人名叫林云,对他诸多照顾,把他放在院中的茶花树上,看他翅膀透明中闪烁着星星点点,为他取名叫星辰。
后来,他们相识,星辰赖在了林云家里,每日同进同出,他们相恋,最后结婚。
第三年时候,林云产下一子,取名林辰锐。
林辰锐七岁的时候,林云产下第二子,取名胡云笙。
两个孩子身上都有非常明显的半妖痕迹,村里的大人们叮嘱家里孩子不要和林家的小孩玩儿,看到都要躲得远远的。
小孩子们趁大人们都上山或者下地时候,聚众欺负林家的孩子。
一日,终是被林云夫妻二人发现,夫妻商量,索性直接搬家,搬到山上居住。远离村子里那些人,两个孩子是带着他们的爱意诞生的,不是生下来,让其他人欺负和指指点点的。
星辰听林云的话,林云又是有了计划就立马执行的人。
夫妻俩上山,选择合适居住的山洞,改造,期间结识了狼王这个朋友。
又一年后,山中的房子建好,林云夫妻带着两个孩子准备搬家。
就在这个时候,林辰锐失踪了。
秦牧每次听阿笙说起小时候的事情,在阿笙的记忆里,父母总是在到处打听、寻找哥哥的踪迹。
有任何一点点可能的消息,他们都不会放过,父亲总是外出,一走一两个月的寻找,却始终没有消息。
就这么过了四年。
阿笙的父亲从过往商队那里打听到,似乎东城县有林辰锐的踪迹,和妻子打了招呼,行李都没带,就匆匆飞走。
半个月后,山下有强盗侵扰,村落都着了火,有村民上山求林云夫妻出手相助。
林云把孩子拜托给狼王照顾,拿着弓箭匆匆下山。
半个时辰后,星辰突然一身是血的回来了,背后双翅全部折断,听到林云下山了,冲下山去找。
夜晚时候,狼王不放心,把阿笙带回狼群,自己下山去找。
找回来的却是一具尸体和一个血人。
这是阿笙告诉秦牧的版本,也是秦牧一直知道的版本。
阿笙的母亲临死前叮嘱阿笙,不要去找哥哥,就待在赤云山,好好活着。
直到去塔木格里之前,秦牧找狼王询问阿笙哥哥时候,才在狼王那里听到了另外一个版本。
侵扰村落,肆意放火的不是强盗,是林辰锐。
秦牧垂下眼睑,不论林辰锐经历过什么,都不是他伤害父母和阿笙的理由。
前面排队等待检查的人越来越少,茶棚里聚集的人也开始散去。
等戈沙付完茶前,三人混入排队队伍的中间靠后位置。
如果只是胡云笙自己的话,换张脸维持十二个时辰绝对不是问题。两个人的时候,上一次似乎只维持了不到两个时辰。
而这一次,是三个人。
胡云笙深呼吸,从十二个时辰到两个时辰,只是多了一个人而已。再多第三个人,不知道时间会短到什么地步。
随着队伍慢慢往前移动,他们距离检查士兵越来越近,负责维持秩序的小兵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但是做事非常认真。队伍里小声说话都会被斥责,穿着异域服装的,会仔细再仔细地盘查。
小兵前面大致看了一遍,又慢步走向队伍后方。
来了来了来了,胡云笙掐着点,在小兵看到他们三个的前一秒,瞬间换了三张脸。三张面孔都是曹术显商队里那些人的,绝对不会和现在排队的这些人重样。
小兵走过来,瞪大眼睛盯着看了一会儿,问道:“你们是哪里人?来这里做什么?”
戈沙答:“禀告军爷,我们是从雁巡城来的,想去京城做点生意。”
“只是途径本地?”
“是。”
“嗯嗯。”小兵点点头,没再多问,继续向后逐一排查、询问。
过检查的时候,秦牧和胡云笙都面无表情,问什么都由戈沙回答,必须自己的回答的才会简短回答。
三人面部表情动作越少,假面的保持时间就会越长,硬撑过了检查关口。
走进城门没几步,假面就全没了。
戈沙揉揉自己的脸,又看看少将军和胡少爷的脸,忍不住小声嘟囔,“这世间也太短了吧。”
胡云笙不作声,举起了手。
秦牧眯了眯眼,“阿笙,出城时候不管他,换我们俩就好。”
“……”戈沙急了,都怪这张多事的嘴,抿着嘴狂拍,“我错了,请胡少爷原谅我。”
“嗯哼。”
秦牧和戈沙虽然一直都待在军队里,很少会在人群中露面,不过也不能保证城中没人见过他们。小小地打闹以戈沙认错收尾,三人快速穿城,用同样的办法出城离开。
新城很大,横亘在山岭之中,等离开新城后,天色已经见晚。
凭借在胡云笙多年深山生活经验,他们找到一处可以避开新城和靖中岭巡逻的避风地,堆起木柴,生起火,拿出干粮——晒干的兔肉架在火堆之上。
木柴燃烧爆出噼里啪啦的声响,火光越来越亮天色,彻底黑了。
三人吃着兔肉说着闲话,吃得差不多了就开始接下来的路线。
这次去沧南,可以不经过京城也可以经过,但是就胡云笙目前支撑假面的妖力来讲,最好还是不要前往京城为妙。
作为大雁国度,守卫可比靖中岭严格多了这一趟南下昌南。
胡云笙问:“不经过京城的话,还有哪些选择?”
“不……”戈沙只说了一个字,就被少将军瞪了,明明是三个人的野炊,我却只能闭嘴。
“不经过京城的话,我们还有两条路线可以选择,”秦牧慢条斯理地撕下最后一块肉,放进胡云笙嘴里,继续说道,“其中一条是经过东城县,到达平州,从平州港穿过沧河到达沧南地区的扬城。第二条是一路走村落和小路到应台市,穿过沧河到达沧南地区的……”
秦牧突然停下,三人几乎同时屏住呼吸,秦牧和胡云笙交换了个眼神。
有人来了。
只有一个人。脚步声和呼吸声都非常浅,不容易被察觉,应该是军队里的人。
现在这个时间点,若只是路过的,那也正是太赶巧了,属实不正常。若不是路过,那就是冲着他们三个来的。
胡云生把衣袖稍微往上提了提,露出两只骨节分明的手来,手掌之间,妖力凝聚,一只拳头大的妖力蝴蝶浮现于掌心。
既然是冲着他们来的,那就一不做二不休,直接灭口,胆敢一个人就要有被反杀的觉悟。
来人脚步越来越近,最后停在了避风处外面。一道浑厚低沉的声音传来,“在下陈虎,有事请见。”
胡云笙对陈虎这个名字有印象,记得秦牧说过,这个人原来是属于秦家军的,后来离开秦家军后任职靖中岭守岭副将。
居然是陈虎,但是陈虎是怎么知道他们在这里的?戈沙犹犹豫豫地看向胡云笙,兴许是胡少爷的假脸妖术太生疏,被人发现了。
戈沙心里想什么,面上表现得可太清楚了。透过火光,那份怀疑就差写在脸上了。
胡云笙怒瞪他,抬手比划了两个二,用瞪视给予还击。我修炼妖术二十二年,绝对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戈沙面上更露怀疑,他没记错的话胡少爷过完年,今年应该二十一岁才对,怎么会修炼二十二年?
胡云笙高傲地抬起头,不在搭理戈沙。
戈沙只能将疑问的目光转向少将军。
秦牧看懂了,秦牧笑了。
不过秦牧没和戈沙解释,阿笙的意思是他在娘胎里就开始修炼了。
不仅如此,阿笙的意思还有一层,一路上话最多的就是戈沙,兴许还是戈沙露馅的呢。
为了避免阿笙爆锤这个仅存的下属,秦牧问道,“您是怎么知道的?”
陈虎:“三位用的脸,是年前经过这里的商队队员正常情况下,他们绝对不会单独返回。”
年前见过一面的人,没想到到现在还记得。戈沙感叹,“真不愧是我们秦家军出来的人啊。”
“咳咳,”陈虎继续答,“小儿在检查口任,素有过目不忘之能。”
“哈哈哈哈哈……”胡云笙毫不客气地笑出声。
就是那个小屁孩士兵,不过十二三,最多刚入伍,不可能参加过秦家军。
秦牧起身出去相迎。
四人围坐在火堆前,秦牧出声询问:“就算我们三人有异,陈将军又怎么知道是我?”
闻言,胡云笙立刻竖起了耳朵,“就是,追兵营那么多人都看见他喂狼了,你怎么知道他还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香菇的五个地雷~]
☆、第20章【修】
为了制造秦牧的假死,当初可谓是大费周章。
胡云笙充满戒备,当初他和秦牧夜闯追兵营,和狼群相互配合,在三百追兵手中逃出,又陷入狼群包围,最后被狼群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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