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雀抓着自己的鱼干递过来,胡云笙满脸嫌弃,“我不吃你啃过的,全是口水。”
胡云笙身体力行地表达了嫌弃,径直往旁边挪,没注意撞到了秦牧。手里突然就多出个东西来,是分给秦牧的小鱼干。
秦牧道:“我不爱吃鱼,你替我吃了吧。”
“义不容辞!”
小雀:“……”
“说起来,”即使是嚼着鱼干也不能阻止戈沙说话,“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一干人和狼,正是无聊时候,胡云笙立即接话,“说来听听。”
“在少将军还不是少将只是小少爷的时候,那会儿少将军只有十三岁吧,我们奉命押送一批粮草到雁巡城。
为了避免被阿和得勒那群探子打探到,这批粮草的踪迹,就伪装成过路的商队,多出来的人藏在伪装用的箱子里。即使有意外情况发生,那也能打敌人个措手不及。”
一听是秦牧的事情,胡云笙特别来劲儿,“快说快说。”
“当时少将军入伍不久,是第一次接受到这么重要的任务,一路上都很紧张。”
戈沙说到这儿,胡云笙突然发现,秦牧脸黑了,面容严肃,正襟危坐,眼观鼻鼻观心,假装听不见。
一定发生了糗事!
胡云笙超兴奋,“继续继续。”
戈沙:“途径赤云山的时候,我特意和过往的商队打听了一番,原来商队途径赤云山都是要给山仙供奉的。若是不给供奉,就有可能遭遇土匪、猴子甚至是狼群。
士兵饭量都大,朝廷却按照普通人的饭量发放粮食,哪里够?所以咱们军队一有点钱都拿出来采购民间粮食了,一穷二白,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钱供奉山仙。”
“然后呢?”胡云笙偷瞄秦牧,不怀好意,“你们少将军出什么主意了?”
胡云笙没有注意到,在戈沙说话的时候,趴在他旁边的小雀突然抬起了脑袋。
山仙?赤云山哪来的山仙?
“少将军哪有主意啊,他身无分文,”说话间,戈沙似乎心有所感,往后挪了挪,躲在小乔身后,“少将军不仅没出钱,还把我们骂了一通,说我们迷信,还骂了山仙一顿。没办法,毕竟是第一次出任务,就算是图个心安图个吉利,我和老王老赵等兄弟硬凑,才凑出来七个铜板。”
一直保持静默的秦牧突然出声,“你给谁了?”
“……”胡云笙侧头看看伸爪子挠他,不断提示他的小雀,又看看秦牧,终于反应过来了。
哪里来的山仙,不就是他自己咯。
“能给谁?谁知道山仙长什么样,我直接扔进山里了。”戈沙继续叨叨。
“说起来就气,我打听的那个商队的人信誓旦旦地和我保证,只要把供奉交给山仙,过赤云山绝对一帆风顺。
谁知道半路杀出来一群猴子,抓烂好几个粮袋,还打伤了我们几个兄弟。害我们事后被少将军狠批了一顿,迷信不成还丢了七个铜板。”
胡云笙笑嘻嘻,“戈沙,你知道你吃的鱼干是哪来的吗?”
“不是说一个姓曹的人送的吗?”戈沙迷糊,不知道胡少爷为什么突然问这个,他鱼干都吃完了。
“曹术显是前几天路过赤云山的商队领队,你吃的鱼干是商队送给山仙的供奉。”秦牧十分无语,他看中了戈沙哪一点,才会让戈沙混上副将的职位?
山仙本人阴恻恻:“你供奉的钱可没送到我手里,不保护你们才正常。”
后知后觉的戈沙:“…………”
“还有你,秦牧。”山仙本人盯着秦牧,“你不迷信哦,还骂山仙了哦。”
以为躲过一劫的秦牧,笑着后退,“……都是当年年少不懂事,不懂事。”
“哼!”
☆、第18章
沧南不比雁巡,纵使小雀眼神殷切,胡云笙都装看不见,秦牧则非常严肃的拒绝了。
这次南下前往沧南,不带小雀。
带上了戈沙。
一开始戈沙是不乐意的,一样照料下的一群小狼,偏偏有两只比其它狼长得小。戈沙不放心,担心这一去三四个月,没人照顾狼们可怎么办。
对此,胡云笙和秦牧达成了一致意见,十分鄙夷,那些狼还能被叫做小狼崽子吗?都半人高了,跟着出去捕猎,不到一个时辰就猎到一头野猪
这是小狼崽能做到的吗?
在少将军和胡少爷默契配合的威逼利诱之下,戈沙屈服了。
老实收拾好行李,跟着两个人三步一回头地离开了赤云山。
去沧南的路上,必经的第一个地方就是靖中岭。当初看到秦牧和胡云笙被狼吞了的,就是靖中岭派出来的士兵。
这下,不仅秦牧和戈沙,就是胡云笙自己也要伪装,想办法混过检查的士兵,从靖中岭传过去。
赤云山是雁陵山脉的支脉山,靖中岭则是独立成山,比赤云山要小很多。与赤云山无人的自然生态不同,靖中岭很早之前就已经成为了人类的住所。
大雁立国后,为发展北方经济,在靖中岭地带新建了城市,新城聚拢了先前生过在这里的百姓,胆子大一些去京城打工,学会手艺后再回来开店,经商。
经年累月的发展,新城经济繁荣,是大雁北部最繁华的城市,人口流动很大,城中从不设宵禁,但是往来检查一直都非常严格,城中甚少发生重大案件。
这就得归功于靖中岭的守岭大将领林豪和副将陈虎。纵然只是城门口检察岗位,也是按照部队中的要求来。
秦牧胡云笙等三人若是想要蒙混过关,还是很不容易的。
靖中岭新城城外,一座茶馆屹立在约三里地的地方。经营茶馆的是一对年轻夫妻,来这里喝茶的,几乎都是等候进城的或者出城送友的。
有了上一次出门的经验,这次胡云笙带了鼓鼓一大包的银两,全交给了秦牧,并叮嘱秦牧,随便花,花完了还有很多。
一包银两很重,秦牧回头就把包裹交给了戈沙,叮嘱戈沙好好拿着。戈沙好奇心使然,偷偷瞄了一眼,随即就被白花花的银子镇住了,这也太多了吧!
戈沙顾着感慨,没注意另外两个人。
胡云笙对于秦牧把他送出去的银子又送给了别人,很是不爽,不高兴了。
秦牧拉着胡云笙坐在茶棚,点了两壶茶。其中一壶放在另外一张桌子上,让戈沙坐在那里,又叮嘱老板娘,一会儿结账时候两桌的钱都找那个人要。
被安排独座的戈沙:“……行叭。”
胡云笙不看秦牧,扭头去看茶棚外。不远处的城门口,士兵挨个检查过路的人,如果是从阿和得勒部落来的,要检查通关文牒。如果是从雁巡城或者其他地方来的,要详细询问从哪里来,叫什么名字,来干什么,待多久,还要登记。
胡云笙特意听了一会儿,没听到路过的,好多都是从雁巡城过来打工的,或者来探亲的。
之前进雁巡城的时候并没有这么严格的检查,胡云笙很想问一下秦牧,待会儿要怎么说。
正要张嘴,突然想起来他现在还在生气,于是作罢。
秦牧假装没有看到胡云笙的臭脸,清洁茶杯,倒茶,放到胡云笙面前,“阿笙,喝茶。”
“哼哼。”胡云笙不喝,并且哼哼唧唧,在胡云笙看来,哼哼唧唧不算说话,也不算理对方。
秦牧顺着胡云笙的视线,也看向城门口,小声问,“阿笙,你有没有想好名字?”
“?”
“一会儿,守城士兵问起来的时候,想个假名字应付他们。”秦牧低声解释,又把茶杯往胡云笙身边推了推,“如果问起来就说要去京城投奔亲戚。”
胡云笙点点头,认真思考应该取个什么样的假名字比较好,拿起茶杯,一口吞了。
秦牧续上,胡云笙 又吞。再续,再吞。
“有了!”起名字这事,胡云笙一向不擅长,不然也不会给继承了狼王血统的大狼起名叫小雀了,更何况小雀还是个男孩子。
秦牧:“叫什么?”
“凌云。”胡云笙兴奋道,“凌云壮志,一听就很威风。”
秦牧心下了然,继续给胡云笙续杯。凌云原本其实应该是林云,是阿笙娘亲的名字,阿笙这是想起亲人了啊。
“你呢?”胡云笙问道,“想好没有?”
秦牧摇头,“还没有。你帮我想一个行不行?”
其实如果可以,秦牧想叫胡云笙的,但是怕被阿笙打。
又是一口吞,胡云笙半身前倾,凑近秦牧,“那你就叫邢辰吧。”
“……”秦牧续杯的手微微颤抖,果然还是比不过阿笙能想、胆子大,邢辰原本名字叫做星辰,是阿笙爹爹的名字。
那是一对跨越族群和偏见的恩爱夫妻。
☆、第19章【修】
阿笙的父亲,是一只蝴蝶,没有名字。天时地利,自身又努力,经过百年时间,终于修炼成了大妖。
可惜,彼此的山中没有其他妖物,能化人身却见不到人。
他知道山下有村落,却碍于身份,不敢下山。
一日,他照常在山间游玩儿,漫无目的地到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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