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不正常。”秦牧道。
“不止这个,”得到秦牧认同,胡云笙更加得意,如果他有尾巴的话,现在早就翘上天了,“商队长途赶路,大多擅长苦中作乐,只要没遇上危险,大部分人都是笑着的,开心的,互相之间有无数能聊的,这个商队人人僵尸脸,神色肃穆,戒备,看着倒像是你们军队里站岗的士兵。”
小雀跟着胡云笙也见过很多商队,商队里的女人都是豪爽粗放的,没有这么娇滴滴的人物。这么一看确实很不一样,非常认同地点头。
胡云笙继续说:“还有最最明显的一点——”
“车辙痕迹。”秦牧顺着他的话补充道,“如果前后其它车里装的全是货物的话,车辙痕迹不应该这么轻。”
“完全正确!”胡云笙兴奋地揉了一把小雀的脑袋。
小雀一张毛脸十分抗拒地左右扭头,却怎么也逃不脱胡云笙的魔爪,这个半妖真讨厌。
秦牧选的避风石非常大,大到完全遮挡住了他们三个的身影,他们动静非常轻,直到现在假商队都没有发现他们,更不知道他们辛苦的伪装在别人看来,几乎透明。
许是小雀抗议地太激烈,胡云笙干脆揪住了小雀的头毛,神情兴奋,“你说他们要干什么?赶路就赶路呗,装也装的不像样子。”
阿和得勒部落迁徙,最先转移的必然是能够稳定人心的圣女,最后是头领。
就算前世的记忆不能照搬,阿和得勒也应该早早就迁徙了,不可能等到现在。他们应该已经迁徙了,商队这批人是为了保护圣女留下来的。
至于为什么本应该最先迁徙的圣女,如今却还在路上,是个疑问。
就在秦牧他们左右想不通的时候,远处休息的商队有了动作,秦牧撑在石头上查看,那些人朝着生涩的汉话大喊:“走了走了,整队。”
这回终于听懂了的胡云笙扯扯嘴角,“原来会说人话啊。”
胡云笙没离开过大雁,自小听人们说的就是雁国话,这些蛮族讲的鸟语听不懂,就很不爽。
刚才和轿中女子说话很是嚣张的男人,翻身上了最前面的马匹,越走越近。即使戴着厚重的头巾裹着面,秦牧也能认得这人。
阿和赞的四儿子堪坍。
☆、第15章【修】
最不像商队的商队,最不像商人的领头人堪坍,全身裹着厚衣服,只剩下一双眼睛,一个看似戒备实际上吊儿郎当的商队领队。
胡云笙摊开手掌,一丝无形的妖力从掌心渗出,翻越大石,飞过草丛和零星的灌木,停在道路中央。
常人看不到的,无形无影的蝴蝶不断拍打着翅膀,妖力幻化的花粉从翅膀身上散落,静静等着商队的马匹过来。
“阿笙。”
一只手突然按在了胡云笙的手腕上,随即又慢慢把胡云笙摊开的手掌合拢。
堪坍的“商队”越走越近,穿过妖力凝聚过的路面,又越行越远。很快就只能看到商队队尾溅起的尘埃。
被紧紧握住的手终于挣脱,胡云笙一拳砸在秦牧肩上,秦牧直接摔出去摔倒在地。
胡云笙怒吼,“你干什么?”
妖蝴蝶停靠在路面上空,人不知鬼不觉,一旦那个名叫堪坍的家伙骑马穿行过来,必然会沾染上妖力花粉。花粉侵入肌肤,侵入骨髓,在血液里重新汇聚,凝结成冰,势必会叫堪坍后悔来人间走这一遭。
赤云崖的那个夜晚,时隔半年,胡云笙每每想起,都是一阵痛心难过,替秦家军三万将士痛心,替秦牧痛心。痛心这个人的遭遇,痛心这个人一夜之间失去亲人兄弟,而那一切的最初不过就是堪坍那个不是人的玩意儿,纵马践踏农田。
所有的,一切的阴谋都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胡云笙想要杀了堪坍,杀了承诺当废纸的阿和赞。可是,被欺负被伤害的主人公在干什么,拼尽全身力气阻止胡云笙出手。
“你到底在干什么,那个人不是堪坍吗?不是你的仇人吗?你出手救他?”胡云笙气的大吼,放在身侧的手伸出去又愤愤地收回,任由秦牧躺在地上。
刚才那一拳,胡云笙又怒又急,没注意力道。秦牧只感觉左半边身体在一瞬间全麻了,左胳膊软绵绵没有力气,一时间躺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胡云笙虽然暴躁易怒,但是大多数时候并不会真的生气,只是玩笑打闹。小雀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见过胡云笙真生气的样子了。超凶。
大石头布下的阴凉之中,小雀悄悄站起身,肉垫踩在地上没有丝毫声息,后退后退再后退,退出阴凉区域,绕转到石头另外一边,趴在地上,晒太阳。爹爹说,多晒太阳有利于身体健康。远离生气源,避免被波及。
石头另一侧,胡云笙的手伸出去又收回来,伸出去又收回来,最终还是咬咬牙没有去扶秦牧。
他知道秦牧现在不能露面,也不能暴露身份,所以耗费大量妖力想要致堪坍死地。杀人无形,就算人类中的大夫再如何厉害,也绝对不会查出来,谁都不会知道堪坍是怎么死的。
胡云笙感到十二分的暴躁,他替秦牧伤心,替秦牧难过,替秦牧复仇,到头来,他捧着满满的关怀递过去,却被打翻。当事人都无所谓,他何必自找麻烦?
秦牧的左半边身体的麻木退去,骨头仿佛断了一般,细细密密的疼警告着秦牧,来自胡云笙的愤怒。也提醒着秦牧,你刚才放走的到底是什么人。
秦牧艰难地爬起来,也不管疼痛泛滥的胳膊,“复仇还有很多机会,不一定要现在做。塞外多巫师,与大夫不同,擅长各种巫术,制作巫蛊、降头、诅咒,未必查不出来……”
“查出来又怎么样,那也不是你做的,你怕什么?”明明在上一秒,胡云笙已经打定主意要冷战,回到赤云山之前都绝对不和秦牧说话,哪想到秦牧解释的话还没说完,就忍不住回嘴质问。
“可是他们会追踪到你,追踪到赤云山。你与堪坍无冤无仇,为什么突然出手攻击他,他们势必会认为你和我是一伙的。”秦牧顿了顿,继续说道,“堪坍是阿和赞最疼爱的儿子,极有可能就是阿和得勒下一任首领。从秦家军的事情上看,他们已经和林辰锐内外勾结,林辰锐是当今皇帝燕响养子,假若堪坍现在死了,他们查到是你,阿和赞必然会想办法请动林辰锐出兵围攻赤云山,我不想因为我,牵连到你和狼群。”
“我们本来就是一伙的,”胡云笙听进去了秦牧的话,可到底还是忍不住顶嘴,“那你说堪坍什么时候能死?”
秦牧动动左半边肩膀,有点疼,却抵不过心里的甜,“你翅膀受伤,妖力也因此折损了不少,等到我们找回翅骨,找到其它几样药材,等你养好翅膀的伤,彻底恢复妖力。再帮我报仇,好不好?”
胡云笙没出声,伸出手按在秦牧肩膀上,妖力渗入秦牧身体,揉按冰敷被打疼的地方,约莫半刻钟后,妖力离开秦牧的身体,回到胡云笙身上。
而秦牧再动胳膊,已经感觉不到任何疼痛了,只不过有点凉,冰冰的。
“那你还生气吗?”秦牧问。
“嗯哼。”胡云笙不说生气,也不说没生气,拎起行李,“休息够了,该赶路了。”
秦牧笑笑,“好。”
冬天的太阳不烈,像小狼崽的肚皮暖呼呼的,晒在身上刚刚好,小雀已经舒服的快要睡着了。
谁能想到那两个人翻脸翻得比兔子快,和好和的比野鹿更快呢,只能极不情愿地翻身爬起来,叼起装着零食的行李,上路了。
刚下过雪,一路上都是白茫茫的,走到哪里都是白色,时间长了,视觉疲劳了。加上沿途遇上的村落都在准备着过年,更是时刻催促着两人一狼抓紧赶路。
一行风风火火往回赶,遇到一处客栈,租了马,快马加鞭赶到雁巡城,胡云笙藏好翅膀进城从众买了些年货。离开雁巡城后,又走了两天半,终于到了赤云山山脚下。
一队商队正巧经过,在山脚下休息。胡云笙定睛一看,居然正好是相熟的老商队,商队领头是沧南人,后来定居雁巡。
有句俗话,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领队的老家在沧南紧挨着沧海,从小吃海产长大,来了雁巡特别不习惯,后来加入商队往来京城和雁巡。
再后来自己单干,另辟蹊径,从雁巡到京城,再从京城到沧南抚江州,三地轮转。等回到雁巡时候,还能带回一些耐放的海产鱼干虾仁之类。
胡云笙曾经帮他打跑过抢劫的土匪,此后每每路过赤云山,领队都会特意准备一些吃的送给胡云笙。
商队里很快就有人发现了胡云笙,纷纷打招呼。
领队拿着一个小包裹,热情地招呼胡云笙,常跟在胡云笙身边的狼肯定是小雀,只是山里常年都只有胡云笙一个人。这位站在胡云笙先生身边的人是?而且看样子,似乎是刚从外面回来,印象里胡云笙先生和小雀是从来不离开赤云山的,现在怎么?
领队:“胡先生好久不见,这位是?”
雁巡城位置在大雁最北,与草原部落多有来往,也有部落商人脱离草原,住进了雁巡城,缴纳税费,成了大雁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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