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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 (墨赴长安)


  一月后,徐二娘死了。那歌声才终于停了。
  仵作检查之时,发现她的声带受损极其厉害,应是日日唱歌所致。
  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终于算告了一段落。
  ……
  红袖百无聊赖,摇着团扇趴在临街的窗户之时,无意之中扫见了河对面的一位白面书生。
  那书生穿着青衫,手里撑着一把油纸伞,立在如丝似涓的春雨里,像是一副极淡的山水画。
  反正无事,红袖便索性瞧起了这位书生。
  书生怀里抱着许多字画,环顾四周,却好像皆无归处。
  红袖道,“这位公子要去往何处?”
  书生闻言陡然一惊,四面八方扫视了个遍这才瞧见趴在窗边的红袖,“姑娘是在问我?说实话,我没有地方去。”
  “你是外乡人?”
  “来常安赶考,想要求取功名。”
  “那为何不寻个客栈投宿?”团扇摇开一面山清水秀。
  “不瞒姑娘,在下,在下钱囊窘迫,无处可去。”
  红袖指了指他怀里的字画,“所以,你想卖了这个换钱?”
  白面书生点点头,“可惜,这雨缠绵得紧,今日怕是不会停了。”
  “要不你卖给我吧,我买你的画。我有钱。”
  “姑娘要买我的画?”那书生很是惊喜,可是他又面露窘迫,“看姑娘这通身的气质,想必也是读过诗书的人,在下这些拙作实在不堪入眼。只怕是在姑娘面前班门弄斧了。”
  红袖却道,“不会,我只跟着我家姑娘一起读过几年书而已。我家姑娘读的书才算的上多,我读的不过是沧海一粟罢了。你十年寒窗苦读,自是比我更胜一筹。你如此这般自卑,如何于考场上大展身手?你可要想好了,你若不卖给我,这天就要黑了,届时你如何安置?”
  “那——多谢姑娘!”
  “不必,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红袖福至心灵,丢下了手中的团扇,那书生以为她是无意掉落,慌忙接住高举着,“姑娘,你的扇子。”
  红袖托着脸,“送你了。”
  “送我?”书生垂眸看着扇面上的娟秀四字:金榜题名。
  他再抬头时,窗户却已掩上了。
  不多时,一名小厮拿着一袋银钱走上前来,买下了他的字画。
  “等等,我有东西代你转交。”
  ……
  小厮抱着字画上楼,红袖见对面楼下那人远去后,这才将窗缝掩上,“把字画放在这里吧。”
  “回姑娘,那人送了姑娘一句话。”
  小厮递过一卷画轴,红袖展开,上面画着一座白墙黛瓦的楼阁,濛濛细雨中,窗扉只开一扇,趴着一位百无聊赖的红衣女子。不过,手里却没有握着团扇。
  上面一行墨字: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
  红袖突觉心旌摇曳。
  团扇上的金榜题名时在书生那儿,他的意思是:重逢之时,便是洞房花烛夜。他要娶她。
  可惜,待金榜题名时,良人甫归,红颜已逝,终是良缘难结。
  番外
  君铭又被郯城的少爷们欺负了。
  他顶着鼻青脸肿躲在假山后偷偷啜泣时,一双靴子却悄悄地停在了他的面前。
  他愣住了,抹眼泪的手臂停了片刻,下一刻连忙将头埋进双臂,他才不要让良辰看见他去今这副鬼样子,想都不用想肯定丑死了!
  良辰俯下身来,轻哄,“阿铭,我拿药膏来了,我给你上药好不好。”
  君铭摇头,“你走!”他现在这么丑一定不能让良辰看见,绝对不能!
  良辰蹙眉道,“对不起,是我没有护好你。以后我不会让他们欺负你了……好不好。”
  就是这么一句,落得一生痴缠,至死不悔。
  ……
  君铭退了位,无人知晓其缘由。
  常安城内却多了一家卖跌打损伤的药膏的药铺,店主是两位男子,看模样不过都是而立之年。
  刚送走了一位客人,其中一位忽然靠过去,抱住另一位,“良辰,谢谢你还愿意留下来。”
  那人可能是听多了这种煽情的话,因此并没有过多反应,某人隔三差五总要多愁善感一次,习惯了就好。
  于是,他一边整理着柜台上的药膏,一边问道,“这几种哪个疗效最好。”
  只听那人回答道,“这两种差不多,这个止疼效果最好,那个消肿化瘀效果最好。”
  静默良久,一人忽问道,“阿铭,你为何非要开这么一家店?你我皆不通药理,万一误了人家病情可如何是好。”
  “还不是小时候挨打次数太多,深知哪些药疗效最好,想为其他人选个最好的药嘛。”
  “……”
  ……
  花巷停了几天业后,更名花街。
  若是此时前去,便能于一楼瞧见这样四个大字的匾额:以文会友。
  自此,这里便是文人墨客吟诗作对的地方。前尘往事,终于烟消云散了个干净。
  而柳巷呢,则是同花街一样,也彻彻底底改头换面了。不过不同的是,一处是为进京赶考的考生专门留宿的花街,一处是为有官职的文人墨客畅谈的柳巷。
  自此,花街柳巷终于不再是风月之地。
  ……
  被打压的吴氏一族根据其政绩优劣,有的复了位,有的继续被贬。
  至于吴卿,听闻其丧妻之后郁郁寡欢,竟是一蹶不振,撒手人寰。
  陈熠暂时接了他的位子,经过红袖一案在牢里待了那么一阵,性子终于沉稳了些,有了几分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的模样。陈遗很是欣慰。
  不过,吴氏总还是老样子,要是陈遗因为公务许久未归,她总要蛮不讲理地发一顿牢骚,撒一段泼,陈遗虽然头疼,却也觉得弥足珍贵。
  国事无棘手,家事日日安,这不就是他平生所求么。
  他知足了。
  有个心胸狭隘的夫人,隔三差五地这么一闹,也算是为这平淡无奇的日子打翻油盐酱醋茶,多些滋味罢了。
  ……
  吴氏与陛下初见之时,正是二八芳华。当时,陛下还不是太子,而他们吴氏是当时朝中几大门阀其中之一。
  吴氏之父曾出言告诫,“武王有意示好,必定有所图谋。女儿,你可想好了,若是你选中了他,那他便只能登上那把椅子。若坐不成,你同他就是那案板上的鱼肉,届时会任人宰割。”
  被年少情意冲昏了头脑的吴氏女,哪里听得进这语重心长的告诫,她只满怀欣喜道,“求父亲助武王登基。”
  令吴氏欣慰的是,他果真不是区区池中之物,他是那人中龙凤,天之骄子。最终,在吴氏一族相助之下,武王扳倒了太子,登了基。
  文武双全,容貌绝佳,这是她心心念念的夫婿。
  她同二妹瑾瑜提起时,常说,“子瑜确实老实敦厚,品性温良。可是人太木了些,你何必死脑筋非要嫁给他?”
  吴瑾瑜却道,“木怎么了,那说明我们陈遗老实。你别看姐夫他八面玲珑的,没准给你整个三宫六院出来醋死你!”
  一语成谶。
  她堂堂国母,于六宫粉黛面前无了颜色。
  每每想起当时同吴瑾瑜说起的这番话,吴氏总这样想:还是瑾瑜眼光好,打小就认定了陈遗这么一个人,看着他陪着他长大,同他成家立业,同他良缘永结,同他白首与共。
  可是她眼光也不差啊……那般人中龙凤怎的是这般负心郎,教她真心错付,抱憾终身。
  下一次投胎,一定要寻个好人家,不,还是平常人家好。平常人家不用秉持着正室的大度,妾室的做小伏低。
  只是两盏红烛,两身喜服,成双成对,今夕红颜,他朝白首。
  幸何……如之。
  ……
  吴瑾瑜是何时抓住陈遗这么一个人的呢?
  是抓周之时。当时珍物摆了一桌,她却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瞧,只顺着桌子爬过去,紧紧握住了立在桌子旁边年仅七岁的陈遗的手。
  一众宾客一时之间鸦雀无声。
  良久,才有人发问。
  “小瑾瑜想抓的是不是子瑜面前的算盘?”
  “她连瞧都没瞧一眼。”
  “……”
  自吴瑾瑜学会走路之时,就常常缠着陈遗。
  走累了,耍个脾气往地上一坐,哭着喊,“子瑜哥哥抱!”
  于是,陈遗又当哥哥又当娘,一边读着圣贤书一边抱着吴瑾瑜。
  过了些日子,到了吴瑾瑜七岁那年,十四岁的陈遗看书睡了过去,朦朦胧胧间,他觉得有什么东西被人吃力地拖在地上拖了一路,然后那物什携着尘土盖在了他的身上,是棉被。
  可是他眼皮有些沉,他仍旧伏首于案上睡着。
  紧接着,有个活物也钻进了被子,一边拍着他的背,一边咿咿呀呀唱着歌谣哄他睡。
  自此,心意暗许,只待佳人及笄,以金榜题名换得洞房花烛。


第28章 连理枝其一
  蓟北之境,绝域之寒。
  穆青坐在光秃秃的山顶上,嘴里漫不经心地衔着一尾草。
  蓟北属于四不管之地,既不属于三国任何一国,也不属于寒山携。
  它位于极北之地。若是处于炎夏,灼热如炉,若是逢于凛冬,如坠冰窖。若是不偏不倚占了春秋之季,那就只能吃沙子。因为会有“喜怒无常”的风,肆虐这不毛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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