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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与大魔王 (与孟生)



容话被噎了一下,一时不知道该反驳前一句还是后一句。

奴仆观察他神情,提点道:“我们少爷是有功名在身的,撇开

家世不算,也是少有的人中龙凤,您一点不要懈怠了。”

不能懈怠的人中龙凤此刻正在葡萄藤搭的架子下乘凉,斜靠在凉榻上,穿的轻薄,衣衫不整的敞露着胸口,手拿着本书,慢慢的翻阅。看那神情模样,都十分懈怠慵懒。

奴仆退了下去,容话很自觉的在凉榻对面的木凳上坐下,木凳比凉榻矮了半截,但坐下来的角度却可以刚好看到慕别挡在书后的侧脸。

慕别翻了一页,眼睛也不抬的问他,“叫什么名字?”

“容话。”

慕别眉尾动了一下,“含在嘴里会融化?”

“不是。”容话喉结滚了滚,“无所容心的容,童话的话……”

慕别没什么反应,把手里的书放在榻上,看着他问:“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

“知道。”容话点了一下头,“慕别。”

“哪两个字?”

容话手指蜷曲,低声说:“爱慕的慕,别后再见的别。”

“错了。”慕别不紧不慢的坐直了身体,“是轸慕的慕,云壤之别的别。”

容话闻言,眼神发愣的望着慕别。

慕别曲起一只腿,单手撑在膝盖上支着脸,好笑的说:“不是要把心给我吗?这么喜欢我,怎么连我名字里是哪两个字都不知道?”

容话被问的哑口无言。

明明那些话是他从前亲口告诉自己的,为什么现在又变成了另外的解读。

慕别勾唇,“不反驳一下,我说你喜欢我?”

“我本来就喜欢你啊。”容话被问的一头雾水。

“也是。”慕别从身后摸出两把匕首放到他和容话之间,视线扫过容话戴着红耳钉的耳垂,如数家珍的说:“耳钉和我的一样,匕首也和我的一样,还有……”他顿住,从容的转了话锋,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对容话道:“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把我的东西全部偷走了,当成你自己的。”

放在容话面前的两把匕首,都是黑底金蔷薇花枝的图案,大小外观全都一致。容话突然伸手摸住了自己右耳上的耳钉,又看了看慕别左耳上和他那颗一模一样的耳钉,还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解释这件事。

慕别像是把他看了个透,颇为理解的问:“睹物思人?”

容话猛点头,“思人。”

作者有话要说:慕别1.0:这个暗恋我的小傻子真的有点傻
容话:其实我们……

慕别1.0:为情所困,不必多说。

第 103 章

慕别把其中一把匕首抛回了容话的怀里。容话把匕首收起来, 心里却有些疑惑,两把匕首一模一样,也不知道慕别是怎么分清的。

“很简单,我的新, 你的旧。”慕别朝着容话笑了笑, “我的匕首比你的先锻造出来, 可是你的成色却还没有我的心。我想听你解释一下原因,可以吗容话?”

他语气真诚, 让人一时之间难以找出推脱的理由。容话更加想不到, 只能从刚才的话里挑着往下圆,“睹物思人, 就是每天要把东西拿出来,看一看, 摸……”他闭上嘴。

慕别替他接下去,“摸一摸?”

容话硬着头皮点头,“看多了就,旧了。”

“哦。”慕别淡淡道:“我还以为是没是就往自己心口上划上两刀,沾了血才变旧的。”

容话睁圆眼,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慕别。他不得不承认,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 慕别说的是对的。

慕别审视容话脸上诧异的神情,换了个姿势, 手臂搁在扶手上搭着,指节轻轻敲打着边缘, “你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接近我又有什么目的?”

这个问题容话之前在脑海里设想过,不假思索的回答道:“我是从外地来的, 接近你没有别的目的,就是单纯的想把心挖给你。”他说完又补上一句,“不过你暂时应该不需要,等你需要的时候,我会再挖出来给你的。所以在这之前,我可不可以一直住在你家?”

慕别指敲边缘的节奏拖得漫长,他在容话发烧的这几天,已经派人把对方查了一遍,结果却出乎意料的一无所获。呈交上来的调查文件就是一张白纸,而容话这个人也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

容话在风月巷馆毫不留情的想掏出自己的心,慕别后来只以为对方发了高烧烧糊涂了才做出这件匪夷所思的事,而现在眼前的容话,说不上大病初愈,但至少没有发烧,神志清醒还能说出这么一串莫名其妙的话来,不是失心疯,就是真的傻了。

想到这里,慕别望着容话的眼神不由自主的变了味,脸长的好,腰细腿也长,看起来比普通人还要聪明几分,没想到却是个傻子。

容话察觉到慕别看着他的目光变得不同,他理所应当的把原因归咎为另外一件事,“我没有钱,但我不会在你家白吃白住的,普通的家务我还是可以,但是做饭就不太好了。我可以你帮你做我擅长的事,只要我能做的都可以。”

慕别敲指的动作停了下来,“你就这么想留在我身边?”

容话不觉得这句话有问题,点头说:“没错。”-

听到这里,慕别望着容话的眼神,带上了一点难以言喻的情绪。

人是傻的,但这么喜欢他,还想留在他身边,这就难办了。

慕别下榻穿鞋,站到了地面上,“你说你是从外地来的,那你又是在什么时候见过我后,进一步喜欢上我的?”

容话微垂着眼帘,视线落在地板上的某一点上,“我小时候见过你一面,你救了我,但你大概不记得了。后来,我长大了。在一次回家的路上,你在雨巷里,我和你,再次重逢。”

慕别看容话煞有其事的模样十分有意思,让他差点错以为自己和容话是否真的有这样一段过往。慕别没有一针见血的拆穿,容话这么明目张胆的在他面前编着故事,倒让他对容话是傻子这件事又更相信了几分,于是他顺着容话的话往下问:“所以你是在小时候见到我后就对我芳心暗许?”

容话愣了一下,随后摇了摇头,“那时候我还太小,只是把你当成哥哥和想要感谢的恩人。”

慕别故作认真的配合着容话点头,“所以,你是在长大后第二次见到我才喜欢上我的?”

容话点头,复又摇头。

慕别问他:“什么意思?”

-

葡萄藤架下绿茵遍布,夏日燥热的风从四下穿过,藤枝蔓罗被吹得轻轻作响,容话和慕别身上的光影变得斑驳陆离。

有那么一刹那,两人好像穿越了时间和空间的桎梏,回到了夜色如钩,微雨朦胧的长街之中。

“我对你。”容话声音放的轻,“是一见钟情。”

无关救命之恩,无关世俗言论,无关何人何事。

慕别之于容话,一见生情。

容话也是在刚刚才意识到这件事,一向无波无澜的眼睛里噙上了笑。也对,要不是一见就喜欢,谁会把一个认识不到一夜的人,就带回了家。

当然,说给现在的慕别听,容话并没有抱着能够得到回应的心态,因为此刻的他对慕别来说,最多算得上是一个陌生的爱慕者。

而慕别的确和他所想的一样,什么回应也没有给出,“你说的这些事情,我的确一点都想不起来,不过,你可以证明给我看。”慕别轻佻的勾起容话的下颌,“比如,你对我一见钟情这件事……”

-

“可以证明。”容话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慕别,“只要你让我每天和你待在一起就可以了。”

慕别闻言眯了眯眼,他突然觉得,这个小傻子也没那么傻。

容话还是如愿以偿的住进了慕别的家里。他之前在慕别面前保证过,不会白吃白住,所以在第二天一大清早就去敲响了对方的房门,想要給自己揽点活干,假装自己不是个闲人。

慕别睡在床上凉凉的看了他一眼后,二话没说,就让奴仆把他请了

出去。奴仆提点他,暂时就在自己房间里带着,实在太闲可以在院子里到处走走,等慕少爷想起给他吩咐活儿这件事后,再上工。

这一等就过了一周。

容话还是成为了慕别家里一个无所事事的闲人,同时,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慕别有心在躲着他。从那天过后,他就再也没有见到慕别,他虽然试图去对方的房间找过几次,但无一例外都落了空。一周下来,足不出户,别的事一筹莫展,倒是把慕别的家给摸熟了。

面积不小的一个宅院,除了慕别这个主人和容话自己,一共也才三个人,一个是每天寸步不离慕别的奴仆阿裘,一个是负责打扫庭院清洁的哑巴小厮,最后一个是在厨房的聋耳厨娘。

慕别没有和自己的家人住在一起,而是在外面单独居住。所以慕别没回家的这一周,容话也有想过对方是不是回家住去了。

慕家的住宅如果地址一直没变的话,那应该是在挺偏远的深山里,这个时代的交通不如现代便捷,慕别一来一往花上一周的时间,也不算多。

容话怀揣着这个想法在家里老实的等着,他体质一直不好,不论是生病受伤恢复的速度都比普通人要慢。没想到这种体质在他将死不活的时候还一直存在,顽固程度堪比癌症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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