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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无不欢 (花里鹿)

  《宴无不欢》作者:花里鹿/豆荚张
  文案
  大型内部自销现场。
  ABO设定,姑且算是家庭戏吧,讲的是一家人的故事。
  主CP:双A年上,宴宗羡X宴雀

第1章
  人的一生中有些错误是不能犯的,我们将这些错误的后果统一描述为:没有回头路。比如,我,一个男alpha,搞上了同样身为男alpha的小叔叔宴宗羡。
  事情会发生,源于我长期的引-诱和纵容。
  对,是我勾-引的他。
  那时候我可能有点疯了,以致于没有把这件明摆着是天大错事中的“错”字,当一回事。而我会那么疯,是因为我感觉自己会失去他。
  彼时他身边出现了一个过分危险的男omega,叫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反正非常帅、非常出色,会做人,尤其会哄我爷爷。
  宴宗羡带他回过家一次,我爷爷就对他赞不绝口,好像这人就是自己板上钉钉的小儿媳了。有好一阵子,爷爷都在劝宴宗羡把婚事定下来。后来他们分手了,爷爷遗憾至极,简直痛心疾首。
  所以,我慌了。
  可是我发誓,那会儿我勾引宴宗羡只是想推迟失去他的时间。我没想真的和他有未来或者怎么着,毕竟这显然没有可能。我只想晚一点,再晚一点,等我长大一点,独立一点,可以不用赖着他活下去了,我就祝他找到真爱。
  我承认我很自私。而全世界只有他这样宠着我的自私。
  承蒙他的宠,我得逞了。他和那个omega没成,倒是我们俩糊里糊涂地维持了差不多三年不道德的关系。
  可是再怎么样,我也不能一直无理取闹,一个错误哪怕回不了头,也应该及时结束。
  所以半年前,当宴宗羡说要出去拍一部戏可能很久回不来的时候,我跟他提出了“结束”。他没有答应,也没有不答应,就是没让我去机场送他。
  从他离开家,到过年,一共一百七十四天,我们几乎没有联系。我以为他算是默认我的提议,我们不会再纠缠了。结果除夕这天早上,我一睁眼就收到他的信息,让我去市中心的世纪之光接他。
  我说我可以把家里自动车的远程控制权授权给他,他自己使唤车把自己接回来就行了。他不依,发来语音,口气不容置疑更不容反驳。
  “你亲自,一个人,来世纪之光找我。到了给我发通话请求。”
  我很久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了,心脏一下子就像被他重重擂了一把,麻得厉害。最后我没能犹豫多久,就屁颠屁颠跑出去了。
  出门之前我没想到市区这么热闹,但不是过年的气氛,是情人节的气氛。因为明天就情人节了。眼下满大街的广告位都充斥着爱情元素,路边的自助贩售机也新增了玫瑰花,还有免费赠送的心形气球。
  世纪之光的中央广场上,正聚集着大量的人。他们看起来在准备进行一场游行,每个人的脸上都画了一道彩虹,手里还挥舞着小小的彩虹旗和一些标语横幅。
  “Love is love!”
  “双A双O没有错!”
  “支持爱情和人权,反对倒行逆施!”
  “……”
  这些标语都没什么新意,但大家很激动。
  有人在里面带头喊了句口号,其他人立刻跟上。一两百号人齐声喊,还是很震撼人心的。我从旁边路过都有些被感染到,不由得伫足看了一会儿。
  “唉你好,这位小帅哥,要不要参与我们一会儿的游行?就从世纪之光到南湖。”立刻有人拉我入伙。
  我问:“你们这个游行,是因为修改《婚姻法》那个事儿吗?”
  最近一次人口普查表明,我国的人口生育率低到了令人……哦不,是令政府心惊的地步,所以有很多搞法律的、搞计生的,就都开始提议修改《婚姻法》,建议取消双A和双O婚姻的合法性,并逐步禁止双A双O恋,以此拯救飞流直下的生育率。
  我对宴宗羡提出“结束”,也是在人口普查完,网络上疯传《婚姻法》修改之后。当时我想好了,如果他向我要一个理由,那我就用这个,说法不容咱俩。
  可是他没问。
  我想,我的小九九他早就一清二楚。
  我二十二岁了,马上就毕业了,但他偶尔还是会把我当小孩,看穿也宠着不说穿,怕戳疼我的薄脸皮——我小时候有一次因为很小的事情就感到丢脸,大哭了好久,最后嗓子都哑了,所以他总记得我脸皮薄,要保护我幼小的心灵。
  后来他常常对我心软,也就是心软在这份保护欲里。
  他总是会忘记,其实我的脸皮一点都不薄了。我都敢勾-引他上床了。
  “来,这个给你,你如果想来,就一起来!”
  一面小旗子被塞到我手里,我回过神来,眼前拉我入伙的小O笑嘻嘻地冲我挥手,“我们准备出发了,我要去队伍前面!”
  “哦……好。”我点点头,挥了挥手里的小旗子,说,“谢谢你。”
  原本乱七八糟聚在广场上的人,已经在开始排队。小O往前面小跑而去,边跑还边喊了一声口号。他们的游行感染力十足,虽然是争取权益的游行,但并没有那种群情激愤的戾气,一个个笑嘻嘻的其乐融融,倒像是要去冬游。
  我要是没什么事儿,说不定也就去了。但我还得把宴宗羡这个祖宗接回家过年,吃年夜饭。而在这之前,我首先要深呼吸一口气,然后给他发通话请求,接着和他独处一整段回家的路程。
  上帝作证,我真的怕自己的心跳声吓坏他。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广场?好,等我五分钟,马上到。”
  通话接通后,我只说了一句“中央广场”,宴宗羡就把话都说完了,然后秒收线。
  他这听起来像是工作状态。都大年三十了,还在工作,真是兢兢业业。
  说起来,他今年……应该是个导演。这我不确定,因为分开的时候,我的注意力都在自己提出的结束上,没有在意他这次出门拍戏是什么身份。
  从高中起他就在搞电影,凡是电影相关的工作,他全能干。找钱的制片人,写本子的编剧,出镜客串龙套角色的演员,后期剪辑,甚至是做特效的程序员……我都见他干过。很多人劝他专注一项干下去,认为他随便哪一项都会功成名就的。
  就比如演员。
  他长得好看,是那种初见必然会惊艳的类型。他二十岁的时候第一次出镜,演个加起来只有半分钟镜头的小少爷。英式长发,蓝色绸缎衬衫,黑裤子黑皮鞋,从一家酒店的门口走出来,目光中透着那种见惯世面才有的高贵骄矜,深色随意而冷淡。有人叫住他,他抬头对镜头一笑。
  毫不夸张地说,每个人看到那个镜头都会被他迷住,叹一句“天都亮了”。
  他不仅会演小少爷,他还会演小流氓。
  他演小流氓的时候,谁也想不起当初那个惊艳所有人的小少爷,只会被他的狠和坏吓到不敢吞口水。
  他很会,可是他不想做一个演员。
  同样,他也不想只做一个导演,一个编剧,一个制片人,或一个技术大神。他就是喜欢想干什么的时候就干什么。所以他入行十多年了,我们家向外人介绍他的时候,还是只能说他是一个“搞电影的”。
  这次他出门大半年没回过家,虽然一直没和我沟通过,我也明白他在搞一个不小的项目。至于“导演”这个身份,我也不太记得是从哪儿听来的了。也许是爷爷和他通话的时候我听了一耳朵吧……实在找不到具体线索了。
  想不起来就不想了,一会儿还能当做一个话题打发时间。
  刚这么想着,就有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宴宗羡的声音同时落入我耳朵里:“宴雀。”
  我回过头,他站在我面前。
  这些年他因为工作常常不在家,我们几个月不见一次是很正常的。所以每次见他都算久别重逢。也许是习惯了,以往我接到他并不会感觉陌生。今天却有点反常,我抬高视线去望他的眼睛时,忽然就体会到那种东西。
  生涩的,小心的,连提一下嘴角都好像会造成尴尬,更遑论进一步表达亲密。彼此之间杵着一层无形的阻隔。这就是陌生。
  “……不到五分钟,你挺快的。”我干巴巴地说。
  他收回刚才看我的视线,抬起右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说:“从老陶的工作室下来,我已经在里面窝好几天了,要不是他提醒我今天除夕,我差点就忘了。”
  “你早回来了?”我吃了一惊,“回了多久?”
  “半个月吧。”
  哦。我无声地做了个嘴型,然后做出一副表示理解的表情,点了点头。他的脸色看上去确实有些疲惫,肤色有一种偏病态的白。那是在室内呆了太久的状态。
  “那赶紧回家吧,辛苦那么多天,今天正好补补。姑姑和姑婶一定准备了特别好吃的菜。”我换了话题,同时在个人终端上对停在商场地下车库的自动车发出指令,让它到路边来接我们。
  宴宗羡一直在对自己的脑袋揉揉按按的,也不说话。
  我们一同在路边等了一会儿,车来了。我上驾驶座,他钻进后面直接躺下了。我发出目的地指令和速度指令,车慢悠悠地往爷爷家的方向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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