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杂种一身破烂的黑袍,颧骨高耸,脸色苍白,眼圈被黑煤灰涂得烟熏一般,板寸头被剃出好几道花纹。他看到我的红发,瘦削的脸顿时吓得惨无人色,尖声道,“他妈的,莱蒙·骨刺,是你?!你戴着那顶假发看上去就像个营养不良的病痨鬼。”
我踢了他一脚,“是啊,不会比你这杂种过得更舒坦了。两年了,我要你们负责看管的人死了没有?”
“没死。”那人道,“没死,但也差不多了。”
“那可太好了,我最喜欢折磨吊着一口气的家伙,让他欲罢不能。”我说,“带我去见他,敢耍花样,我捣烂你们的脑浆涂面包。”
两年前,花牌镇还是个充斥着犯罪与交易的无名小镇,“鼹鼠”的名字曾令所有人闻风丧胆。毒_药、暴力、性,以及诅咒,没有什么恶心的交易是这个镇子里没有的,而“鼹鼠”就是控制着这一切的组织。每个组织成员——也就是其他人口中的“鼹鼠鬼”,统一穿着漆黑的过膝斗篷,脸上抹着劣质的白_粉,用黑煤灰勾勒出两只黑眼圈,头发剪成板寸,剃出图案。自从弑君者重筑了小镇,鼹鼠的气焰自然得到了打压,从原本的地头蛇变为鬼鬼祟祟的强盗帮,地位一落千丈。
但他们的窝点位置依然没有变。鼹鼠的人带我和乞乞柯夫来到一个粉红色的店铺前,里面挂着皮鞭、口塞、蜡烛、蒙眼布、贞_操带等各种乱七八糟的道具。我吹着口哨,随手拿起一条狗链端详,老板娘冲我抛了个媚眼,“你可真有眼光。用这个把你的人拴住,她一定跑不掉。”
乞乞柯夫道,“链子对亡灵可不管用吧。何况就算没有这玩意儿,那家伙也会像狗一样跟着你的。”
我咧嘴笑道,“倒不是为了让他听话。”
乞乞柯夫又不说话了,这次大概是有点嫌弃我。密道的入口就在这间情趣用品店的货架上,开关是一根黑黢黢的——我猜正人君子不会想要碰它的,即使是我也不太想。那鼹鼠鬼扳下开关,一条黝黑的密道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端着蜡烛,踩着残破的台阶向下走,四面的石墙长满了苔藓,传来一股腐烂的臭味。
“啊——啊……”
一声声凄厉的呻_吟响起。我听得满心舒坦,感觉比听五六个技艺精湛的宫廷乐师合奏卡鲁采尼风琴曲还要舒坦。临近牢狱那鼹鼠鬼明显瑟缩了一下,转过头直勾勾地盯着我道,“就在前面,我可不能再过去了。”
我点点头,抛给他一枚银币。那鼹鼠鬼像耗子一样溜出去了。我走出几步,乞乞柯夫还在后面待着,拼命想在这潮湿的地道内点燃烟斗。
我笑道,“你在怕什么,乞乞柯夫。”
“是你啊,小婊_子莱蒙!哟呵,当年的小婊_子回来了!”那呻_吟声骤然变成了尖刻的喊叫,“我还记得你那时的模样哩!比婊_子还贱的烂货!”
乞乞柯夫站在原地,凝视着我,持着烟斗的手指僵硬得像块铁。他在害怕。我将斫骨刀系回腰间,对他笑道,“放心,我不会杀你灭口的,我没你想象得那么无聊。”
他喉中逸出一声叹息,跟在我身后进了牢房。我一见到那个家伙,没等他狰狞地开口说话,当即拎起门口的一桶盐水朝他泼过去,把他激得凄声尖叫!
如今在牢房里的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根“肉柱”。三年前我砍掉了他的四肢和下_体,只留着他的躯干和脑袋,用铁链和细线串钩着吊在牢房半空。肉柱下方是一桶淡红色的血水,多年来早被污染成腐水一般的黑红色。那里面溶了我的血。我嘱咐鼹鼠鬼们,一旦这家伙濒死或休克,就放下链条让他坠入这桶里泡一泡,以便延长他的生命供我日后回来反复折磨。
我拾起一根铁棍,朝那悬空的人柱走去,呲牙笑道,“嗨,巫师,想我了么?”
巫师用阉人才有的刺耳声线叫道,“哟,贱_货莱蒙!万人骑的骚_东西……啊啊啊啊——!!”
“撒旦啊……”
乞乞柯夫皱起满脸的细纹,闭上了眼睛。我抽出血淋淋的铁棍,从那肮脏之处淌下的鲜血滴到我的靴子上。我瞥着巫师晕厥的脸,直接将桶里的血水朝他当头浇了下去!
“莱蒙,他会被你弄死的。”乞乞柯夫出声提醒道。我丢开水桶,冷笑道,“没关系,反正用不到了。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乞乞柯夫?”
“你猜得没错,他是艾略特的手下,当年‘鼹鼠’的幕后首脑。”
“龙呢?他是不是学过驭龙术?”
“这个我看不出。”他用那只灰蓝色的眼睛,凝视着巫师濒死的脸,“但我看到了些别的。比如他施加在芭芭拉身上的咒语,还有爱戎王子的尸体,埋在了哪里。”
爱戎。
这个名字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问道,“他在哪里?”
“花牌镇外十几英里的荒树林外,乌鸦盘旋之处,你可以看到一座石碑。”他眯着眼,回忆般说道,“还挺像样的,不是么?”
“是很像样。不过我想知道,你为什么看不出这个巫师会不会驭龙术。”我盯着他道,“你说过,你那只眼睛可以看到任何过去发生的事,为什么对这个巫师失效了?”
乞乞柯夫呼出一口烟雾,这时我才明白他为什么一定要拿着那支烟斗,透过烟雾可以模糊对方的表情,我想我用以威吓他的杀气早就被淡化掉了。
“窥探过去并不如你想象得那么简单,莱蒙,我只能看出对方有记忆的部分。我看不出这个巫师是否学过驭龙术,一来可能他学过,但没使用过;二来,他使用过,但本身就忘记了。”
我盯着他的眼睛,这是一个信号。“我必须要知道这个巫师和当年吞吃我的龙的关系。我相信你可以搞定一切的,乞乞柯夫。”
“当然,否则我早就死在你手底下了。”他淡漠地吸了口烟,“莱蒙·骨刺手下不收杂人,这个道理我还是知道的。既然我有求于你这种人,自然要付出代价。”
我温和地笑了,“别这么说,乞乞柯夫。你是我可靠的同伴啊。”
“是么?你下手不知轻重,那个巫师被你折磨得够呛。他现在晕过去了,可承受不住我的逼问。”乞乞柯夫吐了口烟,正对着我,一脸年长者看不懂事的年轻人时的不屑和嫌恶。我闻到他满嘴的烟臭味,和他灰蓝色的眼睛一样冰冷。
“明天我会来审问他。让他喝点你的血,别让他今晚死了。”
“好。”我只有乖乖答应的份儿,他冷哼一声,扭头出了地道。撒旦啊,我差点想拧断他那根昂然挺立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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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循着乞乞柯夫所说的路线,走到了花牌镇外更远处的荒树林。这里堆满了垃圾,大概是建立城镇时随意抛的。我的哥哥就埋在这堆垃圾里,和苍蝇蛆虫为伍,完美地诠释了他灵魂的过人之处,真是魔鬼开眼。
“嘿,爱戎。你亲爱的弟弟,莱蒙·索尔,来看你啦。”
我一脚踩上他的石碑,基座摇晃起来。石碑上没有字,立得很浅,随便一踢就能倒下,谁能想到是曾经帝国皇帝的爱子的坟茔。
我踢倒石碑,从背后抽出早已备好的铁锹,一铲一铲,挖了起来,估计给自己挖坟墓都不会这么用心了。很快我就看到了黑色棺木的一角,还有棺盖上面生锈的银色十字架。我抹去上面的砂砾,掀开盖子,不出所料,看到了一副缠结着蛛丝的白骨。
那白骨几乎身无一物,头骨上刻着“Arrow”几个字,跟盗墓者诉说着这具尸骨的来历。它的脖间挂了一枚海蓝色的水晶,对着星辰闪烁细碎的微光,像藏了一个神秘浩瀚的银河。
我赶去骷髅附近的飞虫,执起它冰冷的手骨,按在了脸侧。我爱怜地抚摸着我亲生兄长的头骨,像抚摸着我那把最爱的钝刀,一字字,轻声道,“你感到寂寞吗,爱戎?父王和母后都不在了,老师和侍从也不在了。你说我弱不禁风的,迟早病死在床上,可现在躺在棺木里的人是你。唉,只有我这个没心肝的讨厌鬼待在你身侧,一眨不眨地注视你寒酸丑陋的死相。为什么,爱戎?你是不是也想问这个呢?为什么卑微无能的莱蒙·索尔还活着,而高贵优秀的爱戎·索尔却死了?为什么该被踩进泥里的莱蒙王子还活着,该被捧到天上的爱戎王子却死了?上帝真是不公平,对么?爱戎,你也很委屈,对么?”
我喃喃自语着,眼底的光芒突然变成了如血一般狰狞的鲜红。我捏住爱戎的头骨,眨眼之间将它的头骨砸成碎片!我拖出他无头的尸骨,拔出斫骨刀,对着那散落一地的骨架发疯似的劈砍,像剁一堆小山高的肉骨头,将它们剁得如碎玻璃般四处飞溅,洒到尘埃和我的身体上。
“爱戎,爱戎!真遗憾,不是我夺走你的命,那起码让我砍碎你的骨。”我歇斯底里地叫道,“你知道么,爱戎?!我剁了那么多的骨头,就是为了这一刻——啊——就是为了这一刻!啊——爱戎!我亲爱的哥哥,我爱你!我是如此地爱你!他们都没有我这么爱你,没有人找到你的尸体,没有人,除了我!爱戎,你相信我的爱吗?那就下地狱去吧,直到十八层!迟早有一天我们会在地狱相见的,答应我,到时候还让这么爱你的我做你的弟弟。我还没把你对我曾经的‘爱’报答给你十分之一,你可不能那么早离开我啊,我亲爱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