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世家公子吃了教训,之后再没敢动钟翎的饭。只是他们不甘心,想找洪桢算账,质问他好端端的饭不吃,为何偏要去吃钟翎的。他却躺在床上高烧不止,命悬一线,觉得也是他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于是合计之下,便没再追究了。
他们不知道,洪桢突然发热起红疹,并非因为吃了钟翎的饭,而是那几颗花生——他体质特殊,对花生过敏。只要吃上一粒,便会浑身起红疹,并且伴随发热。
可怜钟翎事先不知情,只以为是自己的饭有毛病,一时自责不堪,花大价钱去山下买了去红疹和退热的药,手把手地在床边照顾。
“翎翎,我没事,你别担心。”
那日,洪桢终于掀开滚烫的眼皮,意识恢复了些许。
钟翎激动得快要流泪,捧着药碗过去,张嘴想问他饿不饿,渴不渴,睡了这么多日是否要吃些东西。
但他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一个字。
洪桢却看懂了他的意思,拖着虚弱的声音道:“我现在不饿,但是有些渴,你可否帮我倒些水?”
钟翎惊讶地瞪圆了眼睛,手里的药碗也险些掉了——他一字未说,这人是怎么知道他的意思的?
像是看出了他这般疑问,洪桢勾起惨白的嘴唇,道:
“翎翎,你的眼睛会说话。”
烛光摇曳,在洪桢脸上如墨一般晕开,染得他眉目温和,似水的柔情。
因着洪桢以身试险,钟翎的饭菜再也没出过问题,并且因为先生的嘱咐,庖厨在打菜时还会多给他盛两片肉。
“翎翎,人会欺负好欺负的人。你若不反抗,他们便越会变本加厉。有时,是可以去争一争的。”
第95章 大雪(一)
每个人生命中都会出现一个带来春天的人,他虽然没有貌比潘安,也没有财胜邓通,更没有东海龙王那样翻云覆雨的本事。但他仍旧是你心头那片最明亮的白月光。他阳光,温柔,让你尝到世间的美好,驱走你内心掩藏多年的黑暗。
洪桢来了之后,钟翎学会了笑。不是以往那种谨慎小心怯生生的讨好的笑,而是发自内心的,真的体会到开心的笑。
但是这份笑容并未持续多久。
那年钟翎十七,正打算跟夫子请假去过生辰。父亲的生意却传来噩耗——商船在渡过长江时不幸绞入了漩涡,十艘商船尽数沉没,里面的货物连同运货的商人,一并都没了。
那些货物是西南部落生产的蜀锦,价值连城,就算能打捞上来,被河沙一泡,也再卖不出去了。何况,商船出事的河段正数水流湍急之地,水队都没办法下去,更别提普通人。
为了赔钱,钟翎的父亲将几处宅子都卖了,最后又问人借了三百两,才勉强将这破天的口子堵住。
“翎儿,真得到借钱的时候,才看得见人心......而不是皮。”
那时候,父亲大概是付不起学费了,想着攒钱做点小本买卖东山再起。
于是,钟翎在桃李书院的日子,只剩不到一个月。
他整日闷闷不乐,一想到以后说不定就再也看不到洪桢了,他心里便堵了石头一般难受。
更难受的是,他现在已经十七岁了,算是半个大人。但,除了会认几个字,其他一事无成。
“谁说你一事无成的?”
洪桢在看到纸条的那一刻就生了气。由于钟翎不能说话,除了简单的情绪交流,其他时候都是写纸条的。
“翎翎的字这样好看,我可是顶顶喜欢的。依我看,你往后就每日练字,过两年必定会成为一个书法家!”
书法家?
钟翎倒是没这么想过。他只是喜欢一个人呆着,或是看书,或是练字,只当是打发时间的消遣。
不过,既然洪桢这样肯定他,他便觉得可以试试。
于是他练习得更加勤快了。他想,如果他真的成了书法家,有一些名声的话,那么以后去找洪桢相聚,也更体面一些。
那日,洪桢的被子洗得不合时宜,被一趟倾盆大雨淋了个透。钟翎无法,不忍他一个人缩在床上光秃秃的没有棉被,于是拍了拍自己身侧的空位,让他跟自己将就两晚。
那是一个冬天,分明没有下雪,但屋檐上的冰溜子却结成了葡萄串,呼吸之间都如针扎一般。
钟翎体寒,只觉得洪桢的身子跟个暖炉似的,让他每一寸皮肤都烘得暖暖的。他惬意地在洪桢怀里伸了个懒腰,如春日晒太阳的野猫。
但相较之下,洪桢却心事重重。破天荒的,这个往日如春风的少年,眉目间却似罩了一团乌云。
只不过现在熄了灯,钟翎看不见。
“翎翎,你还能待几日?”
后背传来怏怏不乐的声音,钟翎转过身去,在他额头轻轻点了三下——还有三天。
“以后我考上功名,请你到我府上做客,你一定要来。”
钟翎欣喜点头,往他怀里又钻了几分。洪桢的文章有目共睹,是整座书院里最好的,连夫子也说他这样的年纪能有此等见地,很是不易。
那晚,洪桢的话很多,但钟翎却很是高兴,一直聚精会神听着。直到这人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亲密无间的话变成了绵长的呼吸。钟翎才小心翼翼爬起来,在他的眼皮轻轻落下了一个吻。
那个吻很轻,便真的如翎毛一般。
直到钟翎撒手人寰,也无人知道这个秘密。
时间转瞬即逝,三日之后,钟翎的父亲亲自来接人。只是以前气派精致的马车变成了驴车,鞍前马后伺候的几个下人变成了一个老头。
洪桢喜欢他的字,他知道的。
于是他真的就写了一幅,两仞长的宣纸上头只有七个字,连落款都没有——“山有木兮木有枝”。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这句话如此直白,连刚念书的穷秀才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何况是饱读诗书的洪桢。
他盯着手中的字迹出神,眼中却没有欢喜,甚至,之前阴霾的情绪更严重了。
“翎翎,我要成亲了,和孙尚书的千金。”
政治联姻,容不得推脱。
钟翎事前有想过这种可能,毕竟洪桢满腹经纶,只要给他一个踏板,日后必能一飞冲天。即便是一朝重臣孙尚书,将女儿嫁给他也是不会吃亏的。
他没把字要回来,毕竟今日一别,或许就再也不会见面了。这是他的心意,算是给这几年的同窗时光一个交代。
钟翎很是洒脱,他少有这样的时候,只是点点头,把包袱往肩上一甩,踏上驴车。
洪桢瞧着那个往土里沉了一截的身影,心里有些泛酸。
没有人知道,孙尚书此前找过洪桢,意在结亲。他当时没答应,于是,便有了商船沉没一事。
孙尚书说:“要让一介商贾在这世上消失,本官还是办得到的。更别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哑巴。”
于是,他答应了。
往后,科举,升迁,有孙尚书在前面铺路,他做官做得很稳。也顺利完成了他的政治联姻,新婚第二年便育了一子,乳名“小不点”。洪父仍旧在宜顺做着县官,公务不忙,有时还能抽空,赴京去看望孙子。
钟翎的字很受欢迎,没过几年,便成了炙手可热的书法家。期间父亲打算做点小买卖东山再起,却不知是年纪大了还是他跟不上年代的变化了,竟一连赔了三回。那之后,父亲便安心养老,再不碰算盘了。
两人再见已是在五年后。京城爱字的人多,钟翎便带着父亲进京,安置下来的次日,二人便在街头相遇。彼时,洪桢带着妻儿闲逛,一家其乐融融。
钟翎,是一个人。
他停下脚步,拿炭笔在木板上写字——“你的妻子?”
洪桢见到来人,信息得不得了,但转而想到如今的身份和处境,这份欣喜又大打折扣,点头介绍道:“这是内子。”
又转头看向妇人,“夫人,这位是钟翎,我年少时的同窗,现下是书法大家。”
那妇人朝钟翎拂身,说了句初见的客场话,端庄,大方,得体。只是扫射过来的眼神,不怎么善意。
钟翎眼中一涩,苦笑,把木板上的笔迹擦掉,又写到——“这是你儿子?”
洪桢抱起四岁的小不点,“小不点,快叫——”
“——钟翎叔叔。”
还没等洪桢的话说完,小不点已经开了口,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翎叔叔,你真好看,比我爹爹和娘亲都好看!”
钟翎愣了愣——“他很可爱。”
小不点朝他伸手,两条手臂大大张开,肉呼呼的小手还抓了两下空气,“抱抱~”
钟翎听着孩子稚嫩的声音,错愕地接过,十分笨拙——他没抱过孩子。
小不点没把他当外人,欢快地回头,“爹爹再见,娘亲再见,我要跟钟翎叔叔去玩!”
钟翎对这蓦然的热情手足无措,本想拒绝,但既没有空手写字,又开不了口,在对面的夫妇看来,倒还是默认了。
洪桢本有几分顾虑,毕竟当初钟翎倾心于他,他无情拒绝了。现在又有了家室,他怕万一钟翎想不通,对孩子做什么。
但这担忧委实不怎么站得住脚,钟翎心地善良,合该不会做那样的事。最后的最后,他拗不过孩子,便也点头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