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漠北军将花木兰, 骁勇善战, 果敢英敏。率疲弊之卒, 克虎狼之众。逐胡|虏于漠北,扬国威于塞外,朕心慰矣。故特旨简拔花木兰为羽林卫中郎将,代朕经略漠西, 军政尽付……”
到后来宣旨羽林卫在说什么花木兰已经完全听不见了,脑子完全是一片空白。羽林卫中郎将先像一个巨大的馅饼将她砸的头晕眼花, 可还没来得及高兴, 经略漠西这四个字就把她扔到了冰窖之中,彻骨寒意犹胜于她当年穿着单衣来漠北服役的路上。
可当年的她还有沈霖把她拉入马车中靠着火盆取暖, 可如今呢,只有自己了。
花木兰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在众人玩味的眼神中接了旨,仿若一只精巧的提线木偶, 机械又灵活地完成了所有的动作。高呼万岁, 奉上呈仪, 酒一杯杯灌入肚中, 脑子却越来越清醒。
“你这个下属还算不错。”沈云和庄牧身份不一般,自然不会和其其他人一般围绕在花木兰身边祝贺, 只是下场饮了一杯酒之后就回到了都护府暖阁。挥退了所有仆役之后,两个多年没见的兄弟谈起了政事。
时光磨平了两人的棱角, 当初走马章台, 嬉戏游猎的少年已经成为了家族中的顶梁柱, 并且还要托起家族一步步向前。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两人家族在同一架战车上,兄弟俩不会因此反目成仇。
只是见到了老友,彼此的少年人尾巴也就不用掖着藏着了。
沈云在老友面前也没有端着架子,脱靴歪在了软枕上,仰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还是庄牧你小子有良心,来北边还知道给我带壶万年春,上次梁瞎子打我这过,不仅什么都没给我带来,还摸走了我两瓶高档烧刀子。”
庄牧正襟危坐,蹙眉看着沈云放浪形骸,也并未阻止,只是出言劝道:“三品要员,两千石封疆大吏,这个样子成何体统?”
“怎么着?还在我面前摆羽林卫的臭架子?你小子当年不也是……”
“闭嘴。”
也不知道沈云戳到了庄牧哪处暗伤,被庄牧狠狠瞪了一眼。
“瞧你那小气样……”
庄牧举起了酒壶大有一言不合就上手的打算。
沈云怂了:“行,是兄弟我失言,自罚三杯。”
在庄牧的监督下,沈云喝了足足三杯酒,酒喝得急了,醉意也就上了头,话匣子自然也就打开了。
“行,咱们说正事。等会,先打住,别和我夸花木兰那小子。那小子是千挑万选才选出来的,多优秀我心里有数。”
庄牧笑笑:“你确定不是因为她和小妹走的太近,你看不下去想去宰了她的时候才无意中发现么?”
“也可以这么……”
“庄牧,你诈我!”沈云暴怒,庄牧却只是笑。
“一肚子坏水,就知道坑兄弟。”
抱怨了几句之后沈云也干脆地承认了这个事实:“确实和你说得一样。但是这小子是真有才干,不然我早把她乱刀剁了去喂狗了。”
“看出来了。天子如此明显的千金市马骨行为居然都没让她有半分失态,居然还能觥筹交错,应对得宜,你我皆不如她。”
“废话,咱俩十六岁还在国子监读书玩乐,那小子就当了先锋斥候,立功数次之后,名字又兜兜转转回到了我案前的军报上。二十岁咱俩刚刚及冠,入宫当差,她就一溜烟窜到了正四品。和她比?别说我俩了,有个好老子的李华元都比不过她。”
“可惜了。”庄牧听了好友的一长段话,只回了一句长叹。
“是啊,可惜了。”烈酒入喉,辛辣而刺激,沈云重新倒在了枕头上。
“老子要是还有一个妹妹,肯定会嫁给她,早早把这个王八蛋拴牢了,省的被别人打主意。”
庄牧想劝,但劝不出口。
天子将一个羽林卫这等亲近之职授予了花木兰,表面看是荣宠无限,实则是在敲打庄沈这些军中勋贵,该放权让位了,总不可能让他堂堂一个天子遇功只能赏边将羽林卫职位吧。
而圣旨中经略漠西这一条就更诛心了,漠北这个缓冲要地被沈氏父子两代人几十年功夫经营的如同铁通一般,只要朝廷不指手画脚,又何来边地失陷,庶民受苦,更别说派花木兰去经略漠西了。
明明丞相那边在扯后腿,却给军方打了一百板子,搁谁谁都冤枉。
酒精麻痹了神经,物伤其类的沈云红着眼睛问向庄牧:“牧之,你老实说,朝廷是不是把我们这些儿郎都看做了弃子,不用的时候就放在外面不管,等到有用时,一个羽林卫郎官就能把我们安抚了!你说说,我这个漠北都护要是战死在这,能不能换死后的一个大将军当当啊,到时候牧之你还得给我作揖。”
“形飞,噤声!”沈云这句话语调颇高,惊得庄牧连忙开窗左顾右盼,确认无人之后才斥道:“出口无状,你不要命了!”
“命?什么命?我听闻今上常自比为太|祖,可又有哪一点比得上太祖,三军不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壮阔胸襟没有,刻薄寡恩,无情无义,对待花木兰这样的功臣尚且放在火上炙烤,那对待你我两家,又会如何?还是说,天子以为也能遇到自己的孝肃皇后么?”
庄牧不吱声了。
他也是聪明人,完全理解沈云话中意思。花木兰就是一个饵,香喷喷的诱饵,里面却含着剧毒。
天子年幼,势单力薄,掌握不了朝中局势,只能仗着身份斡旋两派争斗,如今不满足于这种状态的天子就以花木兰这个功臣为饵,试图钓出水下的鱼。
羽林卫中郎将羽林五卫之中最得历任天子信任的一卫,羽林卫大将军一贯是皇帝亲任,而中郎将则是心腹中的心腹。
没有任何人会轻易许诺这个职位,连天子自己都不会轻易任命,所以天子只给花木兰一个虚职,而且还打发她去了一片荒凉的漠西以做考验,也是彻底绝了朝内觊觎之心。
权谋手段不可谓不高明,唯独把当事人的感受排除在外了。虽然做臣子的完全就不能指望君上会考虑自己感受,所谓雷霆雨露,俱是君恩,便是如此的霸道。
按当今天子的设想,只要花木兰这个前途无量的将领肯斩断联系,专心致志做个帝党孤臣,那么这羽林卫中郎将也不是不能给。
虽说十有八九皇帝都会不通过这个考验,但万一呢,万一通过呢?那又有谁不想在最靠近皇帝的身边的地方安插一颗钉子呢?
庄牧看了看仍在借酒浇愁的好友,不露声色的摸了摸缝在袖中的密信,思忖着该以什么样的方式交给花木兰。
她是个聪明人,一晚上时间应该足够她做出选择了。
据此一百里的郡城,督军百里醒也送走了前来告状的长史吴文举,脸色阴沉地从暗格中取出一封信。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货,要是这次拉拢计划失败,自己一定要好好地告这个蠢货一笔。
军方势力一向是他们这边的短板,自己已经是千挑万选才挑出的一个督军,可来了几年漠北,核心还是被沈云牢牢掌握着,一点边都摸不到。这好不容易找了个给沈云上眼药的机会,就被吴文举的外甥给搅黄了。要不是砚台太贵他舍不得砸,吴文举今儿就不是全须全尾的走出这扇门了。
不过还是要试一试的,一个有可能成为真正羽林卫中郎将的人,丞相他们开出的价码一定会是神仙看了都会心动几分的。这应该足以让那花木兰弃暗投明了。
而处在漩涡中心的花木兰那夜酩酊大醉,吐得天昏地暗,人事不知。可很奇怪的是,当祝英台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之后,花木兰就安静了下来,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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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六月, 小麦覆陇黄。
花木兰站在刚修建好不久的箭楼上看着无数的民夫举镰弯腰,将一片片小麦收割,等到晒干脱粒之后,这些小麦将成为他们熬过寒冷而漫长冬季的主食。
花木兰昨天晚上看过星像了, 星星很密,这意味着明天也是一个大晴天, 只要天公作美,她就能保证自己安安稳稳渡过今年这最为动荡艰苦的一年。
不管怎么样, 花木兰心里还是松了一口气。果然, 粮和兵,才是自己和英台在此世安身立命的本钱。余者,皆不可信。
一道旨意,不仅让花木兰连跳十级, 心态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破而后立, 这四个字目前用在她身上是最为贴切不过了。
从肉体上杀死一个人并不能称之为彻底消灭,否则立功立德立言的三不朽就无从谈起。唯有从精神上毁灭一个人的信念, 驳倒他的学说才算是彻底消灭。
所谓唇舌胜刀剑, 就是如此了。
三个多月的时间, 不长也不短,但足以让花木兰这柄恨不得时时显露显露于外的宝刀安心归于鞘中了。光华内敛的花木兰现在被丢进人堆里也就是那不起眼的一份子,总算在从军的第四个年头达到了花父对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