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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花木兰遇到祝英台 (御风流)


  一个小小的庄主之子,居然敢绑了一个有品级的军中主簿,这官司就算打到郡守府,她都是占理的。
  从已经昏厥过去的刘允金腰间取了钥匙,花木兰上前背起祝英台,打开柴房门走了出去。
  陆言翀还未走远,就被小跑着的花木兰追上了。
  “兄台,劳驾,敢问从哪走是后门啊?”
  陆言翀虽然疑惑为什么大晚上会有人在大晚上这副打扮,但并未细想,只当是庄丁喝醉酒找不到路了,好心的给指了路。
  而后陆言翀越想越不对劲,直到走到一个明亮处发现了肩上的血手印……
  急急跑回柴房的陆言翀看到了他永生难忘的一幕:刘允金倒在了血泊中,旁边还有两块他无比熟悉的软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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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读者老爷圣诞快乐!
  今日没有第三更了,各位明天见啊!

第四十六章

  在还未完全回暖的天气里,夜总是短暂的。在护送秦远回府后, 花木兰已经清晰的看到了天边所泛起的鱼肚白。
  揉了揉发酸胀痛的眼球, 花木兰强打起了精神, 现在的她,还不能睡。英台昨夜受了凉,高热不退,发了一夜的冷汗。花木兰衣不解带的照顾了她一晚上, 又在拂晓前去请秦远过来开了方子,刚给老人家送回去。等抖落完这一身朝露, 花木兰还得回去煎药呢。
  照顾人从来就不是什么轻省的活计。
  只是, 这街边的挂着的彩绸是怎么回事?明明刚刚走时还没有的!居然还有人用黄土垫道,净水扑街?庙会之后不是应该全城休眠一天,明天才会恢复正常秩序吗?
  花木兰昨日可是看得真切,连巡逻的城防卫士都有些个喝的颠三倒四,又是从哪找出这些人干这些馿粪蛋子工程啊?还是说她不在的这一年又改了规矩,大节之后要清理全城?
  尽管心里有一万个不解, 但花木兰也不会寻常闲汉那般罗皂,只顾蛮缠那些清扫的老人,想要从中问出个一二三四。
  花木兰操控着马缰,掉了个头从另一条路走了。虽然路远些, 但不会破坏这些老人的辛勤劳作,也算是功德一件。
  花木兰没有想到, 她这心血来潮的一让, 令她省了不少麻烦。
  回到府中, 花木兰先去了卧室,室内的依旧弥漫着药气,不过已然是不同的气味。
  以手触额,降低不少的热度让花木兰一颗悬着的心缓缓落了下来。喂祝英台吃完药之后,疲惫不堪的她刚想倚着床沿打个盹,就又被人吵醒了。
  还是门子。
  一天一夜没合眼,花木兰已是心力交瘁。三番两次被吵醒,因为缺少睡眠而头疼欲裂的她难免也有了火气。连带着昨日的一肚子邪火,通通朝向了门子。
  门子是个会察言观色的,当即将事情一五一十地说明了:“幢主,府上来了几位将军,由都护府的魏副将陪着,他们指名道姓要见您,属下将他们迎到了厅上,魏副将就让属下来请您了。”
  花木兰一听,猛然睁开了双眼,摄人心魄的精芒将门子吓得大汗淋漓,连忙弯腰俯首,不敢再偷瞧她的脸色。
  因为祝英台还在内室休息,花木兰不敢高声,因此急急走出了门问道:“你可看真切了?真是魏副将?”
  门子自信道:“小眼睛络腮胡,嘴边还有颗大痣,五品绯色熊罴链子甲,必然是魏将军,属下绝不会认错。”
  “那其它人是什么打扮?”
  “也是绯袍,只是那纹饰属下从来都没见过,古怪的紧,不过兜鍪上有着一根极长的红翎。”
  这番描述让花木兰心中有了底,赶紧吩咐道:“你快去奉茶,就说我去更衣了,稍后就去会客,你去小心伺候着,不然被打了也是白打。”
  门子忙不迭去了。花木兰自回到内室把压箱底的青色官服给拿了出来。胸前有伤的她没了祝英台帮忙,这衣服还真是穿的有点艰难。
  果然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花木兰老气横秋的叹了一口气。
  穿好了官服,疲惫不堪的花木兰朝脸上洒了一泼冷水,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去见见那几个京中来的贵客。
  为国羽翼,如林之盛,谓之羽林。红袍红缨,犀皮重斧,所向无敌。
  花木兰一到厅中,三个绯袍将领就站起了身迎她。一个是魏涛,另外两个她不认识,但这一身打扮定是羽林军无疑,打头的羽林卫盔上长翎还比身后之人长那么一截,花木兰估摸着应该是个郎将。
  羽林卫,天子亲军,一出宫城便以军中官职升三品拔擢使用,也就是说,面前这个羽林卫郎将在漠北城的待遇地位和都护沈云是一样的。
  如此大的阵势出乎花木兰的预料,原本以为只有郎官过来颁布旨意的她显得有些局促不安:“各位这是……”
  花木兰还没回过神,就听得魏涛道:“花幢主,鸿运当头啊!飞黄腾达之后一定得请我们这些个老弟兄喝酒,不醉不归。”
  尽管花木兰隐隐约约的猜到是犒赏自己的旨意下来了,但是她没想到规格会如此之高,居然会是个羽林卫郎将来给她传旨,再加上魏涛这挤眉弄眼的样一琢磨,花木兰明白了,这多半是个大惊喜。而惊喜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她还没想到,所以居然在这个当口怔在了原地。
  传旨的是羽林卫左郎将庄牧,年约四十,从面相上看像是一个文臣,换上宽袍大袖,绝对没人会把他和武夫两个字联系在一起。
  庄家亦是帝京有数的勋贵之家,和沈家一样,是坚定不移的改革派和帝党党。在朝中素有沈掌外军,庄卫宫城的说法。
  如果说沈家是皇室手中那根随时可以出击的矛,那么庄家就是皇室手中那面抵御风浪的盾。庄家子弟多半在幼时就充作了守卫宫廷的羽林卫,嫡支庄牧更是坐到了左卫中郎将这样的显位上。
  庄牧和沈云也是自小相识,只不过长大了之后各自为家族奔波,也是有几年未见了。昨夜两人对坐豪饮,庄牧借着酒劲骂沈云:“你小子,行啊,居然不声不响的藏着这么一个好苗子。要不是这回军报传回来,我都不知道漠北军还有这么号人物。”
  庄牧记得沈云昨晚是这么答的:“花木兰那小子,机灵过后,必然是犯傻。以后去了羽林卫,看在我的面子上你得好好照拂她点,不然她自己就能把自己卖了。”
  在见到花木兰之前,庄牧是不信的。一个能几次三番打退赫古乌斯的优秀将领,怎么会犯傻呢?
  但现在庄牧信了。在他眼中,这个在事前仅凭门子报信时的三言两语就穿了官袍出来迎接的花木兰已经不是机灵这两个字能形容的了,简直就是一流的判断力。不过见面之后的表现绝对算不上多么惊艳,顶多算是中规中矩,有时候还有些走神,不能在第一时间应答问询。
  可能这是身为天才的通病,庄牧也是在老友的再三叮嘱他照抚自己心腹爱将的份上才决定给花木兰在考核折子上的考语一栏写上优异二字。毕竟是第一个被少年天子选拔入羽林卫的,要是评语写低了,天子的面子也挂不住。
  其实这些庄牧就已经准备停当了,今日不过是走个过场,想亲眼见识一下这个已经上了京里话本的少年将军,以后回京了也好向天子禀报,向同僚吹嘘,还可以敲打一下羽林卫中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世家子弟。
  乍然一见,只觉无甚出奇之处。等到一柱香之后,庄牧才发现谈论话题已经被花木兰带跑了十万八千里,偏偏每个人还都津津有味,不觉疲累。
  这个一个从血水里淌过来的天才型将领。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庄牧在心中下了这样一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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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有事无更,忘记请假了,特在此致歉。

第四十七章

  庄牧和魏涛带着人走了,花木兰就忙着沐浴更衣, 准备今日午时必到的圣旨。顺便把今天早上才回来当值的亲卫们一个个敲醒, 让他们打起精神洒扫庭除, 上街买香案鞭炮。
  这也是朝廷给花木兰这种不入流小官的优待,似花木兰这种堪堪入秩的末流小官,根本就没有什么迎接圣旨的意识,香案鞭炮这些东西都是仓促之间准备不出来的。一旦骤然上门宣旨, 接旨的手忙脚乱,宣旨的也会感觉没有得到天子特使的优待。这样两方面上都会无光。
  所以不是特别紧急的圣旨给一段时间准备也就成了双方的默契。
  花木兰突然发现, 没了小主簿的生活简直是一团糟。
  比如说她的官靴, 革带和挂饰放哪了她是完全不知道。如果说以前在烽火台的时候还能仗着地利乱翻一气,但如今这个宅子是沈云拨下来给她住的,祝英台给她放哪了就是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
  而且小金库放哪了也是完全蒙圈,花木兰只是看着穷而已,其实还是小有身家, 至少比漠北城的小军官不会差到哪去。好歹在边境待了快三年,马匪营地都清剿了几个,手底下人都盆满钵满,心甘情愿跟着她在边境驻防, 她这个做老大的又怎么会没有一点积蓄。只是她一直找不到地花,所以显得很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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