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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las·双星书 (Hagio)


  “没有理由,就是想要啊!”
  “可是你成了新的戈尔贡伯爵,伊戈的家族和纯血派都会恨你啊。”尼尔抱着胳膊,有点头疼地看着这个志得意满的傻狮子。
  “想要!伊戈这个人是我的,他的爵位和一切我也想要。”特兰德毫无愧疚地宣告着独占欲,“我喜欢这个人,就要得到他全全部部的东西。”
  “真是扭曲啊……”尼尔想象了一下这两个人的日常,不由地揉了揉眉心。
  “册封典礼就在3天后,你可准备好了,小伙子。理理发,把漂亮的礼服拿出来,让那些小姑娘看看,咱们的尼尔·伯恩哈德是个多么俊俏的小伙子。”特兰德笑着揉乱尼尔柔软的金发,又在尼尔的太阳穴上大大地亲了一口,弄得尼尔又嫌弃又开心。
  尼尔笑道:“我给老师准备了好看的袍子和首饰,金色的,一定非常适合他。”
  “啧啧啧,银发小美人,我要亲手揽着他。”
  “不给!”
  但是特兰德又严肃下来,说:“但是等册封礼结束,皇帝可能会单独召见你。”
  “为什么”
  特兰德停顿片刻,又说:“无论她对你说什么,请你相信……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是当然的哈哈哈。”
  两个朋友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几乎是日更了!请……请表扬我!(摇尾巴)


第61章 远来的客人
  阿米尔·罗尼亚德亲王是位快乐且完美的青年人。和所有王子一样,他童年时代过得拘谨,终日在教师的催促下学习武艺,背诵《王书》里关于“至高王”——梅加锡尼斯大帝的行谊。阿米尔天资聪慧,做什么事都容易,对什么事都只有半吊子的认真,当热情褪去,贵公子常有的那种倦怠就出现了。因而,他的父王放弃他,选立阿米尔的哥哥为储君。
  少了这份王家的义务,阿米尔更加放纵起来,渡过了声色犬马的少年时代。美酒,他全都了如指掌,精致的器物与雕塑能让他兴奋片刻,但稍后就无聊起来。他天生俊美高雅,而轻浮的个性也匹配这神赐的美貌,王城的众童女都爱他。在宴饮上,王子总是抱着鹦鹉螺酒盅亲自为朋友们斟酒,当醉意盎然时,又抱着鲸牙琴唱起白银时代的大诗人——阿里亚娜的史诗《伊巴涅斯纪》;至于《列王传》、《亚戎的远征》的片段,阿米尔更是信手拈来,就好像他是在市郊的乐坊长大的孩子,而非王子。
  阿米尔几乎就是半个纨绔子弟,但纯真的个性又让他会对某些事物格外地真情实感,从而做出愣头愣脑的举止。他钻研动物学、星象学、地理学,对土壤的种类尤其感兴趣。在鱼的分类中,他喜欢深海鱼胜过近海鱼。对于王子而言,金钱不是物质,只是像开口说话那样简单的手段。他一掷千金,只为了资助学者研究海豚的生理;他也会利用作为祭司长的特权,把某片山林专门划归为水獭的领地。王室宠溺他,臣民也喜爱他,只要有阿米尔,庆典就是欢乐的,泉水清澈,音乐也动听。
  他的人生花团锦簇,如日中天。
  青春热力、风度、学识与刚毅,阿米尔一样都不少,众神所有的美德他都具备,而凡人身上的缺点,他也样样齐全。比如他的情人——帝国的伍尔坎公爵。当初阿米尔贪玩,装成平民去参加帝国的节日,在乡间的舞会上他遇到了同样装成牧民的卡洛亚洛。两个人都以为对方是普通人,在愉快的共舞过后,自然也就愉快地共度良宵。短暂的情谊过后,两人恋恋不舍地告别……直到在帝都的宫廷宴会上,他们才尴尬地得知对方的身份,自己睡了不该睡的人。
  短暂的情谊,这本是王室习以为常的风流韵事。可是王子却彻底迷恋了进去,不仅在每一封去信的开头写上“我亲爱的”,还隔三差五地就跑到帝国去见卡洛亚洛。这已经不是普普通通的“情人”,直到这时,王子的亲信们才感到了危机,但为时已晚,阿米尔固执的劲儿又上来了。他若真的爱一个人,就会用最大力气去实现自己的爱。
  至于卡洛亚洛,他爱阿米尔,远超过了他自己所能承受的全部。
  王子很清楚这点。
  “他就像轻飘飘的、甜腻的深渊,让我着迷。”
  当被怒气冲冲的朋友们质问:为什么迷恋伍尔坎公爵?阿米尔总会这样笑眯眯地回答。
  这次,王子又心血来潮,忽然提出要来帝国看海獭和卡洛亚洛。
  苦恼的水手和侍卫们只能起航。不过阿米尔的意图总是掩藏在轻浮的表象之下,也只有国王本人能理解弟弟:阿米尔这次出使帝国,其实是为了试探:假如西比尔的皇帝驾崩,帝国和奥米伽之间是否仍能保持和平与贸易。
  但最重要的是,阿米尔想给恋人一个惊喜。于是他乔装打扮,装成另一个男人去勾/引卡洛亚洛。
  假如爱神作祟,卡洛亚洛抵御不住诱惑的话……那么阿米尔就要发怒。但是想想看,这样的结果让他觉得既有趣,又期待。
  “卡洛亚洛,我觉得其实并不用特意为册封礼来买东西……”
  学者略显为难,但是仍被兴致冲冲的友人牵着手往前走,就像一只被绳子拖住的猫。
  公爵神采奕奕:“怎么不用呢?尼尔最重要的仪式,难道你不买一条新的项链?发饰也是非常重要的。我已经想好了,今晚你就住在我的公馆,明早起来我亲自给你编发。然后我们一起坐马车过去。”
  在他们身后,伊戈默默地跟随着,只在适当时提出简短的意见。“你不是想订一双新的手套吗?”公爵就是用这个理由说服了伊戈,让他一同来逛市集。
  市集热闹非凡,西高原人叫卖着精美的珠宝首饰,奥米伽的鲜花则是更昂贵的商品,刚刚捕捞上来的螃蟹与牡蛎也大受欢迎。
  公爵喜欢新奇玩意儿,但意外地是个非常节省的人,时常克制自己的购买欲,在下定决心前还要货比三家。伊戈则不然,对什么宝贝都只看两眼,买东西时从来不问价,直接动动手指说:“那个我要了。”主仆间的反差时常让佩列阿斯发笑。
  “伊戈真是有趣,”佩列阿斯微笑,“看了那么多手套,为什么就能一眼决定自己要哪种呢?”
  公爵苦大仇深地付钱,说:“他有种天赋,能一眼看上最贵的。”
  伊戈试戴着小羊皮手套,感受指缝的贴合程度,手腕处线条的裁剪……非常好,伊戈满意地甚至哼起歌来。
  “瞧,他高兴了!”公爵也开心起来。
  佩列阿斯苦笑着点头,又和公爵商量起到底是买项链还是袖扣。显然,他已经忘了自己起先是不情愿来逛街的。
  “这个如何?和你的银发多么般配啊!”公爵忽然看中了一件奥米伽首饰,那是一条带着银线的短纱网,用来披挂在脑后,正好可以固定在额前的白银头冠上。它轻薄柔软,像晶莹的蛛丝,其上还点缀着细小的宝石。当公爵小心翼翼地将之捧起时,它轻柔地飘动。奥米伽首饰就是这个特点,精致无比,在细节上下足功夫,和西高原那富贵逼人的黄金首饰完全不是一个风格。
  “这……这太女性化了!”佩列阿斯摇头。
  奥米伽商贩笑了:“美人们,这件发饰的灵感源头是海月水母。那是种无与伦比的生物,它有……啊不,总之,这首饰和您的气质相比,简直不值得一提,无非是能让您的神采更加动人。”
  佩列阿斯一直摇头。
  “为什么不呢?”公爵热心地想捧起网纱,让碎宝石细小的闪光折射出来,亮晶晶的首饰的确令人心神不宁,法师悄悄看了一眼,还是摇头。
  佩列阿斯解释道:“这个太过了,我是很阳刚的人。”
  “……”
  “……”
  “……”
  令人尴尬的沉默,学者忽然意识到公爵、伊戈甚至是那位商贩都表示出了质疑,霎时间脑袋就发热了。
  “啊啊是是是……”公爵赶快哈哈笑着打圆场,把银纱网挂在了伊戈的发辫上,对佩列阿斯说:“你瞧,这也是件很……很阳刚的首饰,骑士戴正好。”
  伊戈面无表情。
  那样子,简直像是你往豹子头上戴了一块纱,然后强行说它就是一个新娘了。
  “……”
  “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儿……”就连奥米伽商贩也忍不住调侃。
  “啊哈哈哈……”公爵挠挠后脑勺。
  但是出人意外,学者竟然被这诡异的效果说服了。佩列阿斯点头:“是呀,伊戈戴还挺合适的,由此得知这件首饰其实很中性,也适合……所有人吧。”说着说着,就连学者自己也意识到自己是在诡辩了。他很想试戴那件首饰,但还是开不了口。
  “适合特兰德。”伊戈仍旧面无表情。
  众人想象了一下,脑海里浮现了特兰德戴着纱跳肚皮舞的样子,的确妩媚又狂气……
  不能再为买东西这种事浪费时间了!公爵狠下心,对好友说:“特兰德都能戴,你为什么不能?”
  “!”学者争强好胜的心忽然被刺激了。
  于是,在奥米伽商贩和公爵的甜言蜜语之下,法师以极大的决心,克服了百般的迟疑与痛苦,戴上了那块银短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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