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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们 (李阿舟)


  他没有父母——好吧,理论上讲他应该有,但实际上他从未没见过他们——也没有朋友。佣兵团里的家伙不能算数,他们其中怪人占大多数。更何况亚瑟在兵团里地位尴尬,没人会愿意跟他扯上关系。
  这样判断可能太绝对。也许兰马,那个满头金灿灿的小个子会愿意听他抱怨,但说真的,对一个早餐还要喝牛奶努力长高的小鬼倾诉自己的迷茫的感情?
  亚瑟不认为这个可行。
  他需要的是,一个成熟、稳重,有足够人生经验和感情经历的人来为他答疑解惑。
  挺难找到这么一个合适的人的。
  亚瑟放下杯子,想到。
  咖啡杯压到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是亚瑟昨天从米兰诺大教堂里拿回的旅游手册。亚瑟拿起手册翻了翻,然后一个想法出现了。
  我可以去找神父谈谈。他想。
  如果他还没被杀的话。


第50章
  乔将手中最后一件衣服叠好,摆进行李箱。
  那是件带领的polo衫,白色的,在乔把它拿出来前,它工工整整地摆在行李箱的角落里。乔一开始猜测行李箱的主人随后会去打网球或者什么的,但当他把整个行李箱倒空后,他发现在箱子的最下面,压了一张画展的票。
  嗯哼,艺术爱好者。
  这可真是个意外的答案。
  展票用的是高级铜版纸,这个年代铜版纸价格高得离谱,用这种纸做展票,想必是位出名的画家。可惜乔对当代艺术知之甚少,虽然他能说出几个已故的画家的名字,但是让?阿夫斯可不在他的已知列表里。
  展票上肆无忌惮地漆着五颜六色的油彩。乔拿着票看了两秒钟,重新将它放回原位。
  polo衫和画展,有着迷一般品味的杀手。
  乔将整理好的行李箱放进衣柜——就像他拿出来时一样。除了两把枪,几件换洗衣物和一张展票之外,乔一无所获。
  当然了,乔想,谁会把藏满秘密的通信器放在旅馆里呢? 要是他的话,他大概会把那玩意儿镶在身上。
  镶在哪?说不好。他听说有人喜欢在自己的私密处打孔,或者镶点什么——怎么说呢,虽然他不介意疼痛,但他想自己还没有开放到那个地步。
  那么,现在怎么办?
  他一时头脑发热,趁人不在跑进同行的房间搜查了一番,结果连一根有用的头发都没找到。他早该知道,自己不是干这块的料——他应该坚守本分,在杀手出现时就尾随上去,然后趁对方干完活或者没干活之前找个下手的机会,把人做掉,搜出手环,撤离现场。
  这才是自己擅长的,乔想。
  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才想过来当小偷的?
  乔站在屋子中央,感到空虚又迷茫。
  他不能坐下,杀手回来时会有所觉察。是的,这次的同行和之前的凯特不同——对方行李箱的所有东西都摆放得一丝不苟,箱子里曾经放着三把枪,虽然乔只看到了两把,但杀手却空出了第三把的位置。这能说明两件事:一,现在这位杀手身上有枪;二,这位杀手非常专业,对细节达到了挑剔的地步。
  理性地考虑的话,乔有两个选择。
  他可以留在屋中,等待杀手回来——杀手出门时没有拿走行李,所以他会回来的。或者,乔也可以立即出门,去教堂。如果他动作快,也许还能追到杀手。无论哪个选择都有风险,首先,和凯特那次不同,对方是个男人,手持武器,并处于高度警惕的状态。从武力值方面来看,乔并不占优势。其次,即便幸运地做掉了杀手,谁又能保证他手环里的消息是有用?就像亚瑟昨晚说过的那样,他的疯狂粉丝,代理人约翰,还有这位工作中的杀手,三者间也许有着某种关系,但同时其中也掺杂了太多不确定性。昨天之前,乔还梦想着能够通过抓住本次的杀手来找到一个突破口,不过从今天的战果来看,这个希望已经完全破灭了。冷静思考一下,乔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坚持来贝瑟芬妮走一趟。
  为了抓到代理人约翰?这的确是最初的目的。他的疯狂粉丝一致想要置他于死地——现在可以确定这位粉丝是佣兵团里的一位了。乔决定为他起一个特殊代号,一直用“疯狂粉丝”来称呼总让人觉得滑稽。
  佣兵X好了,乔想。听起来很酷,又像一个十足的坏蛋。
  这位佣兵X,按照亚瑟的推断,应该就是在塔罗爆炸案中,杀人越货,将作为交易筹码的储存器偷走的真凶。他偷走了储存器,并知道了乔的存在——很可能是亚瑟的错,但乔不怪亚瑟,他也忍不住将亚瑟的存在告诉了医生。早就有人研究过,恋爱时人会变得愚蠢,恨不得将自己的所有秘密宣告全世界。乔现在明白了,医生不赞成他恋爱是对的,无比正确,非常具有前瞻性。
  显然,佣兵团并不像表面那样看起来铁板一块,一团和气。而不论是“图书管理员”还是“馆长先生”,又在业界里都颇具名气。所以事情显而易见——在黑帮和佣兵的夹击下,没人好过。佣兵X想找一个替罪羊,这个人要有一定本事,普通人可不行,他们没见过世面,喜欢一惊一乍,偷东西也许可以,但杀人?
  总之,非常巧的,乔出现在那里。还有什么比一个职业杀手更合适的呢?他们行踪不定地取人性命,就像隐藏在黑暗中的刺客,在道上名声坏的出奇,没人喜欢他们。
  不过这件事做得太明显可不好。毕竟爆炸当时塔罗可没有目击者。而且,如果乔没猜错,佣兵X是在欧律诺墨之后才知道自己的长相的。所以后来才会有关于小偷相貌的消息传出。距离爆炸案已经过了这么久,没人会在意这条消息是怎么来的,是真是假。大家只会记得这个偷了黑帮和佣兵东西的小偷是个瘦削,戴着皮手套的年轻男人。
  乔看了看手上的手套,在摘掉和继续戴着之间犹豫了片刻,最终决定选择后者。
  继续纠结代理人约翰已经毫无意义。亚瑟在到达贝瑟芬妮当天,就做出上面的推论,并提出了两人一起回佣兵团的建议。
  深入敌腹,出其不意,给与其致命一击。
  乔承认,这是个可行的方法。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听起来就像其他方法特别安全似的。
  不过,乔才不会乖乖地跟他回去。
  电影里不是常有这种情节?男人邀请女人上床时,女人会说“我不是这样随便的人”。观众喜欢这种戏码,仿佛女人会因为这一句台词而升值一般。乔从不认为女性的价值和性有关,但他能理解她们有时候想说这句话的心情。
  别误会。无论从哪方面看,乔都是货真价实的男人。或者说,正因为他是,所以才更能体会到这一点——有时候男人们就是愚蠢的混蛋,他们分不清什么是真正的拒绝,即便做出倾听的样子,他们也并没有真的在听。
  而亚瑟,亚瑟显然也是个男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尽管对方的很多地方和他想象中的不同,但乔不得不承认,他喜欢亚瑟,非常喜欢,喜欢极了。即使是那些混蛋的部分,一旦出现在这个男人身上,仿佛也变成了可以原谅的东西。
  这可真不妙。
  乔想起了猎狗旅店潮湿的硬床板。
  人总会想要满足自己爱的人的要求。亚瑟提出回兵团时,乔在思考前就想下意识地说“好”。幸运的是,他的理性还没有跑去度假,它抓住了乔的舌头,并指示他说“不”。
  想想狄俄涅,想想布里亚特的那个美丽黄昏。乔的理性之声对他说。
  那个男人可是在月光下拒绝了你,在拥有魔力的月光下,在你表白了所有之后。所以给自己留点尊严,好吗?
  好的。乔想到——他保证不会跟亚瑟走,赌上身为杀手的尊严。
  那么,话题又重新绕回了原点。
  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可以,他当然想抓住佣兵X,然后用最邪恶最痛苦的方法杀死他。不过现实中总有些事情不能尽如人意。乔是个成年人,完全可以接受这一点。
  如今情况变得和以往不太一样,自己已经暴露,而对方却仍旧在暗中潜藏。乔花了几分钟回忆佣兵X的办事手法,然后发现不管是那次的弗兰克?英格曼,还是不久前的拉格比?道格拉斯,对方都是通过工作上的关系来袭击自己的。
  这就十分有趣了。为什么一定要通过这种麻烦的方式来狙击自己呢?难道除了这种方式,其实对方并不能确定自己的位置?
  非常有可能。
  乔的业务繁忙,他很少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滞留很久。
  如果事实真是这样,那么这场生死博弈还未下定局。以前他经历过更坏的情况,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只需要绕开自己熟悉的地方,重新潜伏起来。
  拉开距离,将局势扳成平局,然后出其不意,一招制胜。
  至于亚瑟,乔心里涌出一阵悲伤,这次真的要说再见了。他会想念他很久,直到遇见下一个人。
  那么,是时候结束了。
  这场无意义的旅行。


第51章
  “小时候父亲曾告诫我,不要轻易带女孩子回家。因为一旦你带她进了门,接下来就会变得没完没了。如果你想和她上床,去她家。如果她的父母在,或者她已经结婚,就去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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