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重复,”乔听见自己冷静的声音,“她的目标不是别人,而是我。”
第37章
没有工作的时候,乔通常用阅读来打发时间——图书馆的书可不只为了摆着落灰。他看过一本联邦警察写的书,书里提到,如果你想抓住一名杀人犯,那么你就得抛弃自己的身份,用杀人犯的思维去思考。当初乔看到这句话时觉得很有趣,想法有一定的道理,可一个联邦警察又怎么能理解杀人犯的思维方式呢?
而现在——一个普通的夜晚,乔独自坐在阿瑞斯的一个小旅馆中——他觉得这可真是个棒透了的好主意。
电视节目吵闹且无聊,不过乔并不是真的在看。
好吧,乔捏着遥控器想到,冷静点,你是个成年人了,没必要因为有个人想杀你就像小姑娘一样歇斯底里。现在,假设你是凯特,那个女杀手,想想要如何杀死一个叫比尔的男人呢?
第一步,评估目标。比尔身高中等偏上,目测180公分左右,瘦削,一定不会超过65公斤,但考虑到他杀了拉格比,可以推断比尔的体能不错,也许还具备些格斗技巧。从这个角度来看,近身贴战并不是一个好选择。比尔住在达拉斯加旅馆,顺便一提,那的早餐真是糟糕透了,比尔吃了一次后再也没有尝试过第二次。比尔每天早上七点钟出门,在去往竞技体育场的路上会随机买咖啡和三明治。他会在体育场厮混一天,看两到三场比赛,然后在太阳下山之前回到宾馆,看看电视,洗澡睡觉。
真是个无趣的男人,乔感性地想到,他甚至不招妓。
如果下手的话,可以趁比尔外出看球赛时潜入房间,等他回来进门的那一刹那来个出其不意。不过考虑到体能方面的差距,可能会出现意外。到时候说不定会被反咬一口。这时候要是有武器加持的话会安心一点,可谁也不能保证比尔是赤手空拳。
乔皱起了眉头,觉得杀死比尔似乎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容易。
计划A的成功率只有70%,现在来考虑一下计划B。既然近距离谋杀不太可行,那么远距离谋杀怎么样呢?假设我有一把狙击枪,我就可以隔着几百米把他的脑袋打出花。可是之后呢?当街爆头可不会给我留下时间布置现场。根据比尔身上是否携带他就是杀害拉格比的证据,这场枪击会带来两个不同的结果:前者,警方会判定比尔是拉格比谋杀案的凶手,而事发几天后,有人击毙了这个凶手;后者,警方则会判断这是另一起谋杀案,短短几天便有两个惨案发生,警方无疑会扩大封锁面积,加大搜查力度。
嗯……无论是哪个结果,都不是最理想的。
乔无意识地动了动手指,电视随着这个动作变换了几个频道。
现在,让我们回到计划A。
暂且将这个计划的成功率搁置在一边不谈,单从结果上看,如果能够顺利地杀死比尔的话,那么无论比尔手里是否有杀死拉格比的证据,只要稍加布置,就可以轻易地将这个名头扣在他的脑袋上。至于死亡原因,可以设计成意外,或者畏罪自杀。拉格比谋杀案都会就此结案,联邦警察会给那些疯狂的橄榄球迷们一个官方说法,不管他们接受与否,都与自己毫无干系,因为那时自己已经踏上了回家的路,远在千里之外了。
乔点点头,满意地下了结论:近距离比远距离要好。
那么现在问题就只剩下如何提高计划A的成功率了。
电视里的人吵得越发厉害,乔关了电视,熄灭灯躺到了床上。
在完全睡着前,他想到,暗中观察,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38章
凯特——当然她并不真的叫这个,最初的那个名字在她第一次接活儿时就被丢进了马桶里——放在手中的望远镜,点着了一根烟。
她本不抽烟,后来在一次工作中,跟一个男人学会的。男人是她的目标对象,她在马场钓到了他,两人找了个旅馆干了一场,随后在床上分享一根烟。当时凯特还不到二十岁,吸第一口时她呛到了。男人笑着告诉她,要慢慢吸,让烟慢慢地浸到肺里,感受它带来的平静。凯特听他讲完,用藏在枕头下的刀片划破了男人脖子上的动脉。然后她坐在满身鲜血,浑身抽搐的男人身旁,缓慢地吸完了人生中的第一根香烟。
男人说的没错,烟的确使人平静。
此后凯特便迷恋上了香烟的味道。
她坐在黑暗的房间里,轻轻地弹了弹烟灰。
现在是凌晨一点,对面旅馆的某个房间终于熄了灯。
凯特活动了几下僵硬的肩膀,疲惫地吐出一口气。
她已经监视杀手好几天了。
每天早上七点出门,在体育场看一整天比赛——老实说,她真的搞不懂为什么男人们都那么喜欢橄榄球——天黑之前回到旅店,然后看电视睡觉。
虽然每个行动都看似随意,却丝毫没有下手的机会。凯特渐渐意识到,自己接了一份麻烦的工作。
就像所有杀手一样,凯特也有一个代理人。但和别人不同的是,他们一起睡觉。
好吧,许多人不喜欢把生活和工作混在一起,但是凯特没有选择,毕竟是她的代理人把她引上了杀手的道路。男人长得并不英俊,可胜在做事谨慎。尽管成年之后凯特更加偏爱漂亮的脸蛋,但当空窗期时,凯特也会到代理人的床上睡上几天,做完爱后顺便问问有没有新工作给自己。
凯特热爱工作。
剥夺生命的瞬间会带给她无上的快乐。
但是凯特讨厌等待,在黑黢黢地房间里,孤独地偷窥着一个无聊男人的生活,听着就像很有趣似的。
可是凯特不能轻举妄动,这个杀手能做掉一个橄榄球运动员,并且现在还没被抓到,说明他很专业。
“狗娘养的婊子。”
凯特用力吸了最后一口,橘红色的光点亮了一下,随后快速暗淡下去。
“我是出了什么问题才会答应他来干掉一个杀手?”
她摇了摇头,按灭手中的烟头,站起身向浴室走去。
浴室狭窄潮湿,散发着一股小旅店常有的霉味。凯特懊恼地发现洗发水用完了,她烦躁地将瓶子兑了水,将就着洗完了头发,并决定明天晚上——在洗澡之前——就去做掉那个无聊的杀手。
别说什么实力问题,看在老天的份上,那个杀手甚至不招妓!
凯特赤身裸体地从浴室里走出来。她没有用旅店的毛巾,那东西太脏,凯特不想用它擦身体。
不管凯特如何嫌弃旅馆的浴室,热水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她的心情。凯特放松地走向床边,打算舒舒服服地睡一觉,明天上工。
就在这时,她听见了水壶的响声。
“奇怪......”凯特嘟囔道,她不记得自己烧了水。
凯特走进厨房,下意识地向水壶看去——水壶坐在炉子上,腾腾地冒着热气——凯特立刻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可是已经晚了,有人从身后勒住了她的脖子,在她能够回击之前,干净利索地扭断了她的脖子。
“喀嚓。”
乔缓了一会儿,才慢慢松开手,将尸体放到地上。
有那么一瞬,乔真的很担心这个女人会再给他一个头槌,敲碎他的鼻梁骨。
好在这次他没有犹豫。
乔将尸体摆了几个姿势,最后选了一个比较自然的,他提起水壶,把热水淋在女人的裸体上,试图制造出碰翻了水壶,然后滑倒摔断脖子的效果。
布置完现场,乔返回了卧室。
凯特的行李比乔要多,这一点乔可以理解。女人旅行总是要像搬家一样,看着行李箱里的那些瓶瓶罐罐,乔再次感到身为男人的方便。
他检查了一遍凯特的行李,比起自己,这可以算是教科书般的杀手行囊。里面装着三把不同型号的小刀,做工都非常精巧,除此之外,甚至还有一把小口径手枪。乔没有拿起来——不然又要费力气去擦指纹——他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随后将自己包里的橄榄球放进了箱子里。
多余的针管和药剂已经丢在了拉格比的卧室,现在那里到处都贴着黄胶带,乔没办法去偷出凶器。但好在他还背着一个有拉格比签名的橄榄球——感谢拉格比的好习惯,他在签名后留下了日期——这会是最有力的的杀人罪证。
乔擦着球上的指纹,想这可是绝版的橄榄球,现在却要被当做证据永远收藏在警察局,真可惜。
医生一定会很伤心。
乔花了些功夫布置现场,确保留下的每个细节都能将警察引向“她就是拉格比案的凶手”这个结论,他环顾四周,见桌子上的烟灰缸里盛满了烟蒂,禁不住摇了摇头。
所以说,吸烟不是什么好习惯。
黑暗中的一点火光,看起来太显眼。
乔叹了口气,刚想离开,却看见扔在烟灰缸旁边的手环闪烁了一下。
这说明有消息进来。乔在要不要偷窥他人隐私的问题上有一瞬间的犹豫,但紧接着他想到鉴于当事人已经死亡,偷看一眼应该构不成犯罪。
再说,凌晨两点多发给一个杀手的信息,很让人好奇,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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