鳞苍把玩着手心里的小小赤茧,沉吟道:“虽说这玄垢做事很不地道,但听着像个有大神通的。”
钱三两忽然道:“哪里是不地道,而是忒不地道了。转念想想,哪有为一己私欲就坑杀万人的道理,到头不过自食恶果罢了。”从鳞苍手里接过赤茧看了看:“其实我还挺佩服他的,你看,我只能骗骗寻常百姓,他却把皇帝骗了,就算如今已经死透了罢,此种壮举……嗳,这玩意究竟是个甚?”
鳞苍哦了一声:“本王也不知道,但感觉它是个活的,便想收了养养,没准能养出个什么呢?”
钱三两拿指尖戳戳一动不动的赤茧,惊奇道:“别养出来个蛾子吧,那可一点也不美好。”
鳞苍忍不住看了钱三两一眼,道:“本王出来也有段时日了,那先生,究竟该到何处去寻?”
钱三两也忍不住看了鳞苍一眼,叹气复叹气。
哪里用寻,这不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么?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等着你报恩,你却说我太猥琐,死活不肯相认。
“其实我……”
鳞苍恰到好处地眯了眯眼。
钱三两咽下口唾沫,把预备要解释的话又憋了回去。
☆、第六次解释
即是连鳞苍这条鱼王都感兴趣的东西,这小赤茧恐怕不是凡物。钱三两对此不敢怠慢,特意为它又空出了个绣花小布包,甚至还细心的在里面垫上干草。
钱三两不会养这东西,但小心些再小心些,别让它磕到碰到,总没错。
鳞苍又问了几遍要去哪里寻那先生,神色渐渐不耐烦,最后身上亮起一圈幽蓝阴诡的光,仿佛立刻就要甩着鱼尾巴拍人。
尾巴举到一半,钱三两虚弱地道:“……凡是大神通者,要么极入世,要么极出世,去有传闻的山水林子,皇城相府,或是极不起眼的饭馆客栈找找,准没错。”
鳞苍坚持举着尾巴:“你把能藏人的地方全说了,不要以为我听不出来。”
钱三两眨眼:“正因为地方多,你我不妨兵分两路。”
鳞苍当即把尾巴举的更高了一点。
此刻鳞苍乃是原身,整个身子比钱三两大了不止两圈,一条将近两米的鱼尾尤其吓人,几乎占满半个客房。
钱三两兜手就甩自己一个大耳刮子,面无表情道:“您去哪儿我去哪儿,小的唯大王马首是瞻。”……心好累,他钱三两的生命安全根本得不到保证。
鳞苍这才满意了:“本王不喜人多,咱们先去深山老林里找找,若是找不见,再去市集客栈之类,最后去皇城。”幽蓝光芒闪过,鳞苍总算变得和普通人一般大小,却仍保留着尾巴没有变成腿,锃亮的尾鳍被袍子裹着露出个头,一下一下拍着地面。
钱三两长吁一口气,忽然觉着前途有些无亮。店小二恰在此时敲门问道:“两位客官要些热水洗澡么?”
折腾一天了,是该好好洗个澡。
钱三两忙道:“要!多给我们些热水!”鳞苍张了张唇,像是想说话,但最后并没有说什么。
热水不一会便送到了,钱三两把外袍脱到一半,猛然想起自己身为跟班的身份,转头对鳞苍恭恭敬敬地道:“大王,您先洗罢?”
鳞苍瞧着不远处正冒热气的木桶,神色很冷漠:“你……去拿铜盆给本王接些冷水来。”
钱三两愣了一愣,恍然大悟。
难怪方才鳞苍一脸欲言又止的别扭样子,他是半条鱼,怎么会喜欢滚烫的热水?但若只盛一铜盆的冷水,未免太少。
钱三两自作主张端回两个盆,还有一条毛巾帕子。他以为鳞苍只想简单的擦个身,却不想,当他端着水盆推门进屋的时候,鳞苍居然变成了一个五寸来长的小鲛人,懒懒在桌子上伏着。
白白光光的皮肤,青蓝色的漂亮鱼尾,耳朵尖尖上生着细小鳞片,大约哪处都很好看,唯独小腹处有条很长的伤疤。
钱三两爱稀罕玩意,他看的惊奇,砰的一下关上门,再三两步跑到桌旁,轻轻把鳞苍捧在手心里。“你居然能变得这么小!”说罢还捏两下鳞苍的腰,只觉得手感光溜溜滑腻腻的,虽布满鳞片,却意外地很暖和。
鳞苍很愤怒,他努力以五寸长的小小身躯做出上位者的姿态,皮笑肉不笑地扬眉:“捏够了么?”
钱三两很诚实地摇摇头,先是拿指尖点点鳞苍发顶,再抓着他鱼尾捏住晃晃,最后没忍住恶向胆边生,逗小猫似的挠起鳞苍下巴。
鳞苍:“……”
幽蓝光芒霎时大盛,五寸变作两三米,自觉逗鱼逗的非常开心的钱三两被鳞苍扛在肩上,一把就摁进木桶里——当然是大头朝下摁进去的。
鳞苍拎着钱三两的脚,把他提起来,摁进去,再提起来,再摁进去,如此反复五六次,看钱三两在木桶里挣扎着吐出一连串泡泡,露在木桶外的两条腿从可劲折腾变得绵软无力,方才一个水桶拔葱,将他捞出来。
教训过后,鳞苍只觉通身舒畅,便又缩成个巴掌大的小鲛人,翻到铜盆里撒欢去了。
钱三两吊着口真气趴在木桶旁呕洗澡水,顿时规矩不少,再没有乱碰。
一夜无话。临睡的时候,钱三两默默在心中祈祷,梦里一定要喝一碗鱼头汤。小火慢炖的新鲜鱼汤,最好再加些蒜叶姜葱,再来点小豆腐和胡椒。
钱三两想到这碗香喷喷热乎乎的鱼头汤,没忍住舔了舔唇,甜甜的笑了。睡在他身旁的鳞苍没来由打了个冷颤,将绣着碎花儿的被子全抢过去,蒙住头。
此后有好长一段时间,钱三两只要一看到鳞苍,就会想到鱼头汤。这倒霉道士甚至还连着几天做同一个梦,梦里,鳞苍光溜溜的在一碗葱花水里游来游去,甚是漂亮,可口。
当然,钱三两的这些小心思,鳞苍一概不知道。在他的固有印象里,只有妖吃人,至于人吃妖这么荒诞的事,唉,断断不会存在的。
次日,一人一鲛结伴到离他们最近的一处有传闻的林子去。听附近的百姓说,那林子名唤白雾林,林中常年漫着浓郁的白雾,雾中携着股淡淡的竹子味。
原本,四年前的白雾林还不叫白雾林,林中也没有这种带着竹子味的白雾。直到某天晚上,白雾林中忽然光芒大盛,许多走兽都被唬的往林外跑。本来这也没有什么,但跑的多了,城中一些养鸡鸭牛羊的,就开始愁。
人生已经如此艰难,起早贪黑养几只牲口,还要被出林的虎豹豺狼果子狸叼走一半,这,这实在欺鸡鸭牛羊太甚。
林中野兽还在源源不断地往城中跑,百姓们坐不住了,自发结伴到林中一探究竟,哪知刚走进去,竟然见到一座绿油油的小屋。
想象一下,一个绿油油的荒凉林子,一栋同样绿油油的房子,房子周围还种了地。百姓们走到此处,隐约想起,头两天光芒大盛的地方,似乎正是此处。
胆子大的去敲门询问,许久没人应,正当大伙儿想闯进去,隔着门,小屋里忽然响起些很微弱的声音。
先是布料摩擦声,像是有人正在穿衣,接着是水声,最后是脚步声。等到木门被一把拉开,等在屋外的百姓们全都愣了。
他们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一身墨袖白布衫,身上没有什么多余的坠饰,头发用一根玉簪挽着,怀里抱一小截断竹。
面如冠玉,仙风道骨,说的就是这样的人了吧——当然,这都是百姓们的一面之词,也可能是他们没有见过大世面的缘故。
总之这个长得很好看,疑似神仙一样的俊俏公子见到百姓,首先愣了愣,而后笑成一阵煦煦的春风。
“是林中走兽惊扰了各位吧,怪我怪我。”那公子轻声说,又笑了笑:“我喜欢清净,原本是让它们搬的离我远些,没想居然全入城了。”
此后,白雾林中起了阵白雾,再也没有林中的走兽入城祸害牲畜家禽,城中的百姓却也走不进林子了。
☆、第七次解释
钱三两混迹市井许多年,知道传闻多半都有夸大的成分,但鳞苍对此深信不疑,他钱三两便也只好跟着去找。
大约是哪种东西成精了吧,听百姓们的描述,那小公子长身玉立,清雅温润,周身一团竹子味,大约……大约是只竹子妖吧,钱三两想。
行到林中,果然看到传闻中的浓郁白雾。团团的白雾铺天盖地,把好大一片林子裹在其中,让人看不清路。不过……钱三两深吸一口气,觉着这白雾甚是好闻,并且很提神。
鳞苍四下环视一圈,想来他的视线并不被这种粗浅的障眼法限制,能看到他们该往哪个方向走。
片刻后,鳞苍果然拉上钱三两的衣袖,将他往东边带。“走这边,我看到了。”
钱三两默不作声地跟着,雾气吸的多了,有些荡漾:“大王,要是这次找不见您要的人,您……您考虑把标准降低一些不?比如不要找太好看的,也不要找神通太大的……唔,我闭嘴了,闭嘴了。”
走了一会,景色忽的豁然开朗,白雾消散,眼前冒出个绿油油的小房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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