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小部分人打降生起,嘴里就含着金汤匙,他们锦衣玉食,高枕无忧,终其一生也无法想象,为何贫寒者会渴望冬天里的火种。倘若吃得饱穿得暖,自然难以理解穷人的困窘,也无法读懂“生计所迫”的含义。
春耕,夏锄,秋收,冬藏。看似平淡无奇,实则惊心动魄。寥寥八字背后,深深潜藏着的是血汗与泪水,那些雕镂精巧的宫灯里燃烧着的,是从民众身上攫取的脂膏。
这个深秋也许还不会成为王朝的末日,但下一个深秋一定是。
晚烛没有再提着那盏灯,猎手若是被一眼看穿目的与身份,那就不够资格称为猎手了。她现在失去了装模作样的耐心,该杀就杀,做那些无用功反倒浪费时间,这帮活到腻歪的畜生,迟早要迎来一死,不如她早点儿动手送其离开阳世,好让他们在拥堵的黄泉路上做个伴。
天际逐渐昏暗,落日在西影向东,城中行人稀少,桥下水中的落叶慢慢看不分明。晚烛离开沉浸在黑夜里的长街短巷,朝着灯火辉煌处走去。
有光的地方就有阴影,阴影里的一切都轮廓模糊,看不出原本面目。晚烛坐在桌旁,神色阴郁,她在等着门扉开启,掌中那团火焰蓄势待发,要将此处燃烧殆尽。
脚步声在长廊中响起,窗纸上映出一个人影,他摇摇晃晃地走近,抬手推开卧房的大门。就在那一瞬间,火凤光华熠熠,从房内冲了出来,悄无声息地把他吞没。
当真悄无声息。在这一刻,园中是死亡一般的寂静,良辰美景,暖光相映,倒也具备某种残酷的安宁。
这位不知名的高官,府上妻妾成群,想来他是把房中这位当成了自己的某个枕边人,所以才放松了警惕。晚烛从他枕头底下翻出一样东西来,在手里掂了掂它的重量,随后身化流光,从大敞的房门中飞了出去。
皇宫早就不是当年那个皇宫,但地形同样复杂,长廊同样曲折,晚烛隐匿身形,手提长明灯穿梭其间,终于找到了御花园中的那个身影。
“你要此物作甚?”晚烛看着对面这张脸,还是觉得有些不适,“不是我说你……你就不能换一张脸吗?”
“我也想换啊。”对方抬起头,语气幽怨,“可这原本就不是我的躯壳,我如何能改变凡人与生俱来的面貌?”
晚烛叹了口气,说实话,她眼前这个家伙修炼了几百年,早就能幻作人形,可他放不下心中那点执念,本着一种报复心理,始终占据着这已死之人的身躯,似乎这样能把他内心的怨愤消除些许。
秋冬之交的夜晚,更深露重,湿透重衫,但这两名非人者浑然不觉,他们所畏惧的也并非严寒,而是人情凉薄。晚烛错开眼睛,不去看这副熟悉的面孔,却仍与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两只妖精能说些什么?无非是谈论人世百态,他们对同类没有什么兴趣,对凡人却是感兴趣得很。
来来往往的宫女手里也提着灯,但都没有晚烛这一盏看起来明亮,不过谁也看不到晚烛的灯,他们肉眼凡胎,看不破迷障,还当地上那片是天中月光。晚烛提着长明灯晃了晃,摇曳的火焰依然炫目,在夜色里拖出一条长尾,仿若流星坠入凡尘。
“人间可真美。”晚烛望着天上那轮明月,感慨万千,“在我看来,此处的夜倒比天宫的光明要好上许多。”
“瞧你说得头头是道,你去过天宫?”她身边那位被她勾起了兴趣。
晚烛摸了摸下巴,回忆起过往的经历。她本是天帝之物,在天宫中吸收了至纯至净的灵气,这才得以化形,她比另一盏长明灯可要幸运得多了,那另一盏灯里生不出灯灵,永远也没有睁开双眼一窥人间全貌的机会。
但它没有灵智,当然也不觉得自己可怜,它只是灯而已。
翠色衣衫的年轻男子从晚烛手里接过长明灯,微微叹道:“可那凡人,他偏偏带走了那盏没有灯灵的灯。”
“哼,那有眼无珠的蠢货。”晚烛脑海里又浮现出书怀的面容,她一看到书怀,心里就无理由地生气,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是在气什么。
在想起某个人时,发散的思维总会牵引着主人四处奔走,叫主人想起更多事情来。晚烛大大咧咧地蹲在栏杆上,蓦地想起书怀身边那小狼崽。她并不认得墨昀,但对天宫中的另外一头狼倒是有些印象,那也是个蠢货,整日缠着天帝,时不时给天帝带来几束花——天宫里明明不缺花,也不知天帝为何那般开心。
晚烛突然轻轻地“咦”了一声,她终于发现这只小狼崽和墨晖有些相似,但他身上的气息与书怀又是一致的,更和桃木雷同,灯姑娘吸了吸鼻子,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似乎碰见了前任主人的儿子。
话说回来,她搞不懂自己的想法,书怀就更搞不懂。后者从来没有被别人这般讨厌过,当然很是在意,他为此已经辗转数夜,不得安眠。
墨昀倒是认为他不必这样,从晚烛的言谈举止来看,这灯姑娘妥妥地是个暴脾气,说话难免比较冲动,可能不太会顾及旁人感受。她说书怀差劲,大约就是发发牢骚泄泄愤,没有其他意思。
这些道理书怀都懂,但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想法,他所知道的越多,就越觉得自己渺小,觉得自己力量轻微,没有什么用处,尽管谁也不这样看待他。
所以说,凡人是很脆弱的生物,某种不自信一直缠绕在他们的心上,就像潜伏在草丛中的毒蛇,抓准时机就要冲出来咬猎物一口。
鬼使敲了敲门,把厚厚的一叠纸抱了进来,堆在床边那张石桌上,桌面上堆了好多东西,早已没有了空闲,他便把那些杂物全都摞到一起,它们堆积着,似是高耸入云的宝塔。
“这都什么东西……”书怀宛如一位重病老人,虚弱地从床上抬起头,声音轻得像是一阵微风,“你们……不要……什么东西都往这里搁……唉。”
他发出悠长的叹息,仿佛在教导不听话的儿女。
文砚之懒得搭理他,只道:“这些人都是被你那盏灯弄死的,冥君叫你看看他们的记录,找一下共同点,回头顺着那根金丝去抓她。”
“什么叫我那盏灯!”书怀直直地坐了起来,这下他不虚弱了,也不伤心了,他据理力争,逼迫鬼使改口,晚烛对他是那种态度,他何德何能,被对方称作这位姑奶奶的主人!
“那行,她不是你的灯。”书怀无理取闹,文砚之倒也不生气,还是那和和气气的态度,“但这些东西,该是你看还得你来看,你趁早把它们翻一翻,省得回头又被冥君责骂。”
鬼使说完这句就匆匆离开,他现在忙得焦头烂额,又要替书怀照看雪衣,又要在冥君手下办事,还得接引亡魂,直感到分身乏术。这些时日晚烛大杀特杀,给他凭空增加了不少工作量,他整天脚不沾地,都快要飘起来了。
每当这种时候,他就很庆幸自己不用睡觉,可是冥君与他恰恰相反,这位冥界之主在人间的习惯保留了很久,都过去八百年了还没改过来。严青冉也不用睡觉,然而到今天,他还没有接受自己无需睡眠的事实,仍然每日定时定点地去寻周公,也不管周公见不见他。
他一闭眼,文砚之的苦日子就来了,纵然鬼使热爱工作,不辞辛劳,但这样日复一日的重压,也令他难以支撑,他不敢叫冥君帮自己分担,就只能把微弱的一线生机全部押在书怀身上,于是便有了书怀房里那叠高高的“纸塔”。
书怀闲得也有些难受,正好鬼使把这些纸送了过来,可以帮忙打发他的时间,他一骨碌从床上爬起,叫墨昀把那些纸抱过来给他看。
小狼崽心甘情愿被他使唤,一溜小跑着拿来了鬼使的抄录笔记,又到不远处的大殿中去借笔墨纸砚,书怀席地而坐,拿起第一张纸,鬼使苍劲有力的大字便映入眼帘。
第一位死者是男性,活了四十五年,倒也不算短命,生前在地方为官,常常鱼肉百姓。
第二位死者还是男性,活了二十来岁,可谓英年早逝,他爹是京城大官,养出个纨绔子弟,成天欺男霸女,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
第三位仍然是男性,第四位也一样,第五位第六位……书怀刷刷刷翻过好几页,忍不住骂道:“文砚之是闲得没事干吗,这都是男的,他还偏要空费笔墨!”
“他比较谨慎吧。”墨昀也觉得有些好笑,“也可能是因为,冥府有这类规章?”
冥府有没有这种硬性规定,书怀倒还真不知道,他觉得鬼使纯粹是吹毛求疵,对待工作有种“追求完美完整”的情结。
书怀吸了口气,继续往后面看,手里不断记录着。鬼使也真敬业,居然还把这群死者的籍贯与居住地全都写下来了。这种追求完美的男人可真恐怖,书怀感到一阵窒息。
起初他还觉得这些信息完全无用,但总结到后面,他却开始庆幸冥府有这么一个注重细节的存在。若非文砚之把这些官员的死亡地点和籍贯都记录下来,他还真摸不清晚烛挑选猎物的方式,也发现不了她行动的规律。
说来也巧,这些人的祖籍都在同一地带,书怀从未发现过这里如此盛产贪官污吏,更巧的是,他那户早就在八百年前死绝了的仇家,祖籍也是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