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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花依舅在 (刀刺)


  说完又想起所谓的老牛吃嫩草其实是不存在的,小舅舅只比自己大两岁而已,而且就算讲辈分,小舅舅的辈分也不明不白。
  他只是不能接受一直以铁石心肠和冷面无情而著称的小舅舅,有天会喜欢一个幼稚的黄毛丫头,并且还会给那黄毛丫头送东西、赔笑脸儿!他一想起那个画面就打心眼儿里恶寒,绝对不能接受!
  这在他眼里简直是一种堕落!小舅舅怎么能变成那样儿?他对我一个形影不离日夜相伴的人都爱搭不理的,怎么能对一个屁贡献都没有的小丫头好?
  “我不同意!”越想越憋屈、并且深深感觉到不平衡的朗毓在黑夜的炕头上恶狠狠地说:“你别想乱搞男女关系,你要再跟她不清不楚的……不对,你怎么能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我们的兄弟情义,你这样是犯了江湖上的大不齿行径你知道吗?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况且你还这么小,你学什么人家搞对象呀!我不同意!”
  但是不同意也没辙,他头天晚上浪费了这么多口水,第二天放学时,发现小舅舅又和余檬站在小路口的树荫底下相视无言默默而笑,心想果然色字头上一把刀,小舅舅彻底走上为了女人赴汤蹈火犯傻充愣的绝路,从此那个英明神武的小舅舅就此跌下神坛,再也不是当初的他了!
  而这两日一到放学就被胡愧槐单独叫走的余檬,心里也着实纳闷儿不已,俩人除了小时候共在一个学堂这点儿交集,后来连照面都没怎么打过。她不知道胡愧槐找自己干嘛,问对方,偏对方又是个哑巴,只会对着自己不咸不淡地笑,昨天送颗珍珠,今天又送块儿石头,倒是都很漂亮,可是为啥呀?
  余檬琢磨了半晌,歪过头觑着胡愧槐的神色,对方确实很特别,尤其是被那双奇特的眼睛凝望时更吸引人的神思,叫人不自觉就盯着那双眼睛看。
  “你……”余檬斟酌了一下,“是不是朗毓告诉你,我们在给老师准备寿礼,所以托我把这个东西交给老师的?”
  胡愧槐心下恍然大悟,不点头不摇头,依然微笑如故。
  “我会把这两样东西送给老师的,”余檬想了想,又说:“但是……你只听着就好,要是我自作多情了,你权当我没说。那个……我,”她是小姑娘羞答答面红心跳,“我有喜欢的人了,你以后别再单独找我了,我同学们这两天总问我你找我做什么,再这样下去他们会说闲话的。反正……谢谢你,那……咱们说定了?”
  胡愧槐含笑点点头,然后带着几分无债一身轻的悠哉姿态晃回屋里,他可怜的小外甥正愤愤不平地对着作业磨牙,一见他回来立即摔摔打打地闹出动静,状似自言自语地骂道:“两面三刀!见色忘义!恬不知耻!”
  蹦一个成语就摔一下课本儿,蹦完最后一个成语,见被骂的对象靠在炕头两耳不闻天下事,完全把自己当空气,便转过头决绝地撂下句狠话:
  “我没有你这样的小舅舅!我再也不跟你玩儿了!”
  胡愧槐拿书盖住脸,遮住了他洋洋得意的笑容。
  

☆、第十七章

  胡愧槐没想到的是小外甥的气性很大,而且还挺有说到做到的架势,一连三四天都不跟着自己去海边儿,要是把他拖到院子里练功夫,他也是装模作样地糊弄几下,然后丢下几个极其轻蔑的斜眼儿,扭头回屋不再理他。
  气就气吧,胡愧槐也懒得哄,船坞的事情既多又杂,他们新引进了两艘潜艇,奔福负责船坞里一切电子机器上的编程,他需要负责机械修理和驾驶,还要和朗太辉轮班跟随凤把头出海,去二十海里外的一座小码头做货物交换,可以说是简单的对外贸易。
  但是他发现粮食越来越不值钱,而武器和科技的发展却是一天一个样。这个不起眼的小码头上处处可见机器人,这几年在外的经历让他知道这玩意儿叫人工智能。除了武器上的先进,其二重要的就是医学上,换心换肺换器官已经屡见不鲜,凤把头还购置了一箱神药,哪处受伤抹哪处,裹上纱布不出一星期就能好全。
  外界的科技化和狼鱼岛的原始化的对比,令胡愧槐隐约感到担忧。
  岛上除了船坞有全天候的监控和智能系统,其余人家至今还未能供电,除了那些已满十六岁的孩子和船坞上工的成年人出海见识过,十六岁以下的孩子根本不知道外面长什么样,即使船坞也有先进的科技,但这只不过是世界最不起眼的一隅,根本不算什么。
  有朝一日这些孩子得以出海见识,这种巨大的冲击会让他们的心里有多大的变化?就拿朗太辉来说,他就不止一次地表达过对外界便捷的生活方式的歆羡,甚至……多少有一点儿想留在外面。
  在胡愧槐对此忧心的同时,朗毓已经悄无声息地步入了焦躁的青春期,他青春期犯下的头等大错是骑坏了凤把头的马,一匹非常昂贵的马。
  那天余老爷子过七十六大寿,在校场里摆了整五十大桌,寿宴从中午一直吃到晚上,岛上的人全放假来贺寿,大人们喝倒了一大半,小孩子也闹腾的很。
  到了傍晚,朗毓趁没人注意就偷摸去了马厩。狼鱼岛的骡子和驴就那么几匹,下地干活儿的是吃苦耐劳的老黄牛。
  只有这几匹马被凤把头他们当作宝贝,空了就到山上遛遛马打打猎。新进回来的这几匹都是长腿高个儿的蒙古马,跟以前的滇马不一样,上眼一看既英俊又威风。
  朗毓早就心痒难耐,他瞧中的是凤把头的专属坐骑:白马啸风,名字也有来历,正合金庸的《白马啸西风》。
  眼下这匹又高又俊的大白马对朗毓蹑手蹑脚的靠近警觉地打着响鼻,四蹄也躁动地踢踏个不停。
  朗毓小声安抚着:“啸风,乖啊,乖啊,哥哥带你去狼山上走一圈儿!”
  他捧起那沉重的马鞍,要往马背上放,怎奈烈马认主还难驯,察觉是个陌生人怎么也不肯,两道粗鼻孔“嘶嘶”往外喷气,喉咙里也不断低鸣警告他。
  白马这不安份的响动传染了其他几匹马,马厩里登时起了波澜。朗毓抱着马鞍猛地扑到马背上,费了老大劲装好马鞍后,就牵着勒马的绳子往外引,估摸着白马也知道地方小,所以初时还算给朗毓面子,一出了马厩立即扬起脖颈嘶叫不停。
  朗毓就发了狠,死死攥着勒马绳勒白马的鼻子,一手摸上腰间的马鞭,“啪”地击打在地,白马更加不逊地抬起前蹄,把朗毓的手掌心都剌出了血,那高大的白马昂扬起身,两只前蹄在半空中不断踢腾,落地之后扯着朗毓就开始狂奔。
  朗毓被它这么猝不及防地拖行了十来米,也不肯送马绳,到后来两腿笔直撑在地面,拿两个后脚跟儿当刹车板,布鞋底子差点儿给磨穿,激起了一阵尘土飞扬。
  朗毓的脾气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遇强则越强,见白马不肯被驯服心下火起,几步起跑硬要往马背上扑,却准备不充足,没赶得上白马奔跑的速度,让这白马拖倒在地,脸跟地面来了个正面接触,磕得鼻子嘴巴全往外流血,就这样也不肯松手,愣是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几次都要狗吃屎以头撞地,却爆发了前所未有的潜力和速度,一阵疾驰扑到马背上,将将坐起身,那白马又跟被人挑衅的斗牛般四下乱窜,又是颠儿又是甩,发狂地疯抖一阵,见甩不掉朗毓就不管不顾地四蹄飞奔,在乱石野草的山沟里癫狂地跑起来。
  朗毓颠得头晕目眩,这会儿白马终于跑将起来,心下畅快的不行,拿马鞭在马屁股上一通乱抽,嘴里喝到:“驾驾——驾——”
  然后就在马背上一手勒着马绳一手挥舞着小皮鞭,迎着呼啸的山风像小战士似的,撞到南墙不回头地往陡峭的狼山之巅奔去。
  要是娄久在这儿,肯定又会说了:“你看那小子的坐相像不像灌满海风的帆?”
  朗毓的胸膛被这狂狷的山风灌满了,他那头支棱毛糙的短发也像缀满稻谷的稻穗儿弯弯地任凭山风在其中打马而过。他鼻子下的血流到了嘴里,嘴里的血流到了颈窝里,田野在马蹄下震动,野草在马蹄下发抖。
  风吹马蹄花泥溅,少年意气啸青苍。
  朗毓觉得快活极了,就像睥睨天地似的胸怀广袤,骑着烈马飞驰,就什么都不怕了,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什么都不能阻挡他。
  然而这白马跑到狼山之巅却毫不减速,眼瞅着崖顶越来越近,急得他狂勒马缰大喝:“吁——吁——”
  但这马儿根本不理他,马头硬跟他使反力,朗毓一着急直接从马背上翻下来,使劲儿拽着缰绳把马儿往里拖。那白马的前蹄奔到悬崖边儿,连石头都击落几块儿,才陡然一个急刹匆匆朝反方向跑,朗毓来不及松手,整个人随着惯性飞出悬崖,又被马儿拖回来,在地上连磕带撞拖行老远,才体力不支松开手。
  然后他听到一声脆响,马儿的一阵嘶鸣,再接着是噶啦啦的树枝声,等他龇牙咧嘴地抬起头,就见威风凛凛的白马竟然栽倒在地,赶忙跑过去一看,那白马的前蹄卡住了山坡上的石头裂缝,硬是把马腿给别断,血淋淋地露出白森森的骨头来。那马肚也好巧不巧地戳进块裂石,也往外淌着热腾腾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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