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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本演绎 (燕不学)


  黑暗的环境中,大家只听得到彼此的声音,摒绝视觉,人们的注意力更加专注于听觉。
  “最早,博士的声音不太有辨识度,要么是他像洞哥那样故意变音,要么……有很多个。”星琪摸向后脑,碰到的却是侦探的手,她抓住了,“一周两三次,每次都不太一样。”
  听众来来去去,地点也时常变动。
  不变的是,每次的发言者都自称“博士”。
  黑暗中的讲演多数内容和主流价值取向相似,甚至更纯粹,具有极强的煽动性,尤其对尚无分辨能力的少年。
  比如,人是渺小的,只有互帮互助才能战胜一切苦难。
  再比如,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乃至舍弃小我成就大我。
  “我试着数过,夜谈会听众最多的时候有五十几个,参加完夜谈会,我们需要写心得笔记。嗯,跟夏老师的课一样。”星琪想笑。
  监控记录播放到常颖进厨房,屏幕闪烁了两下,提示监控记录已更新,侦探探身揿下控制键,切换到实时监控。
  厨房只有一个摄像头,在陈溪头顶,收录范围从门口到窗口。
  侦探插问:“你那位大姐姐呢?”
  星琪笑笑,低头亲吻侦探的手背,“带我进狼窝的大姐姐第二天就找不到了,那边别的大姐姐说她去拯救更多小朋友,我估计是考试不及格被劝退了。”
  每举行一次夜谈会,人数相应变动,后来人越来越少,十几个,几个。
  记忆慢慢清晰,星琪的语气不再犹疑,“到那件事——就是我第一次偷东西——之前的半年,只有我和另外两三个人,我们距离很远,彼此之间不能交流。我们聆听,然后跟着博士的思路思考,到这时,上课的博士还有三四种音色。”
  “第一次之后……”星琪磨了磨后槽牙,“博士……固定了,上课的只剩下我……”
  她没再说下去,表情霎时变得空茫。
  侦探察觉到她明显的情绪变化,也知道为什么。
  第一次行窃成功,星琪成为公社的“星”,她便拥有了专属博士。
  或者说,博士找到了他要的“星”。
  然而没等任何一人打破沉默,屏幕上晃动的人影同时吸引了两人的注意。
  厨房,陈溪疾步来到窗台,苏姐和常颖面露惊恐。
  外面,两人站在角落,两两相对,手里都拿着什么东西,一人则急促地拍打厨房门。
  拍门的是小侯爷。
作者有话要说:  呃,对不起,还是没修完……

  ☆、满载(9)

  侯秉钧不太喜欢人们叫他小侯爷, 倒不是一把年纪还要加个“小”的前缀。
  他知道“侯爷”里面的“侯”不是姓, 是头衔, 地位,身份, 是老头子念念不忘的出身。
  妈说侯家祖上家道显贵,他的爷爷乃是前朝手握虎符的大将军。
  数十年前, 翻天覆地的变故后, 爷爷带老头子去了北欧。爷爷去世,老头子带着大笔遗产辗转去了英格兰。
  侯秉钧就在伦敦郊区一座占地广阔的庄园长大。
  幼年,侯秉钧颇以将军后人自恃, 以为爷爷真的非常了不起。然而家庭教师给他上完近现代史课,他小小的脑袋瓜觉出不对,问父亲, 既然是将军,为什么爷爷没把敌人赶走, 反而让他们一家流落海外。
  老头子狠揍了他一顿, 那也是侯秉钧记忆中唯一一次挨打。
  妈说这是老头子的逆鳞,后来她辞退家教,帮侯秉钧跟老爷子求情, 老爷子方才息怒, 开始带侯秉钧出入当地名流爱去的交际场所,听那里衣着端庄的仆人称呼他“爵爷”。
  老头子留着和当地贵族一样的八字胡,每次听到类似的称呼,他就会用拇指和食指捋两下胡须, 然后给对方一大把小费。
  后来,老头子为什么闭门不出了?
  哦,大约是老头子终于知道当地人的小孩背地叫他的独生子“黄皮小猴子”,问他的封地在哪儿,指着油画问为什么“老猴子爵爷”没有长辫子。
  在外邦人眼中,侯爷只是丧家之犬,跳梁小丑。
  这大大刺激了老头子。
  十岁左右,庄园逐渐多了和侯秉钧一样的黄皮肤黑头发小孩,来时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丢进池塘洗洗刷刷,洗干净了,会为了一块面包、半杯牛奶恭顺地叫侯爷和小侯爷。
  老头子可能一直都不知道他很抗拒“小侯爷”的称呼,同龄人看他,仿佛看一堆没剥皮的土豆。
  尽管身处异国他乡,老头子却拒绝学习当地语言,也不准侯秉钧学。他说侯家子弟生来是人上人,断无迎合他人的道理。
  庄园里没人讲当地语言,加上不怎么出门,侯秉钧乐得少动一分脑筋。
  老头子经常念叨他是侯家唯一的继承人,但老头子没有皇位,没有封地,没有生活来源。只有爷爷留下来的金山。
  侯秉钧十五六岁时,庄园的气氛悄然改变,律师、税务官轮番来去,老头子整天大发雷霆。他听下人嘀咕,金山被老头子挥霍了大半,已无力支付高额税金,庄园难以为继。
  西方不亮,东方反倒升起红太阳。春风吹拂,一厚沓账单压弯了老头子的脊背,一封来自祖籍地的邀请函点起新的希望,老头子决定衣锦还乡。
  庄园彼时大约有十来个伴同侯秉钧一同长大的少年,愿意回国的回国,不愿回国的老头子也封了大笔遣散费。
  回国是老头子难得的明智之举。
  他赶上了好时机,所剩不多的家产短短几年间翻了数番。虽然离鼎盛时期相去甚远,但老头子再度找回当年人上人的光彩。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老头子手指缝里漏出点什么,够一个地区里里外外锦上添花。
  要到很多年后,看到金庸武侠剧里失心疯的慕容复用糖果换小孩叫他皇帝,侯秉钧才有几分体会老爷子是魔怔了。
  他用小恩小惠换取人们对他的尊重,滋养他的爵爷梦。
  侯秉钧及冠之年——每每跟朋友说起这事儿,他就想笑,因为老头子真的在东北老家给他搞了个加冠礼,生日当天,半个城市张灯结彩给小侯爷庆生——福兮祸之所伏,生日过完没两个月,老头子大病一场,险些撒手人寰。
  侯秉钧一面遍求名医,一面去寺庙给老头子祈福,点长明灯。
  这点,让围簇侯家的宾客津津乐道,说侯爷家的小侯爷对父亲一片孝心至诚至纯,未来必有大作为。
  侯秉钧听了暗笑,他文不成武不就,平生胸无大志,一好吃,二好玩,也就是命好投到了老头子家,让他有得吃有得玩,不听老头子话,不对老头子好,岂不是天打五雷轰。
  但这些话大大宽慰了老头子,不出半年,老头子渐渐好转,遵从医嘱,举家从一年三分之二冬天的东北搬到温暖湿润的南方。
  那场病显然让老头子长了远见,他准备给自己修陵墓——不是后来因为保护耕地逐渐被禁止的土葬坟墓,是真正的陵墓。
  老头子做事一向不容置喙,说是对父亲的依赖也好,褒赞为孝顺也好,为人子女,总是不愿长辈那么早惦记身后事。
  管家给他出主意,老侯爷既然要修陵墓,位置当然要选在风水绝佳的龙脉之地,侯秉钧听从了管家的建议,亲自动身去找风水宝地。
  跋山涉水的十数年是侯秉钧人生中最艰难但也是最快乐的几年。
  他找宝地尽心尽力,倒也不耽误他一路游山玩水,广结善缘。
  他为人大方,没什么心眼,认识了不少朋友——在陕西碰到的刚去藏区收购药材的谭老哥、在金陵遇到的对堪舆术同样感兴趣的苏姐、一冬天不换毛衣却带工人去星级酒店过生日的老陈……
  每次堪完一处回来,他都会给老爷子讲当地风光,逗老头子开心。
  偶尔,他会试着讲他的江湖朋友。
  他想让老头子知道现在时代不同了,人不分三六九等,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普通人努力打拼也可在社会上闯出属于自己的天地。
  但他每每提起这些,老头子总是一言不发转身回房。所以他不再讲他的江湖朋友,重点讲奇闻轶事。
  许是南方水土怡人,心情也放开了,老头子的身体一年比一年强健。
  老头子六十大寿那年,侯秉钧有心想给老头子办一个热热闹闹的寿宴,于是广发请帖,朋友纷纷响应。
  老头子从不肯屈尊纡贵认识没来头的下等人,除了和侯家一样源远流长的宗族世家。
  可时过境迁,哪有那么多世家,哪有那么多人真心当他是“侯爷”。
  还好,朋友们尊重老头子,和他相谈甚欢。
  那时候,侯秉钧才发现他有好些朋友原来那么了不得,原来也有相当渊源的家世,但他们都靠自己一步一步,真的在社会上闯出了属于自己的天地。
  你来我往,追本溯源,慢慢的,几家真的缔结了世代交情。
  老头子被富有生机的新朋友感染,终于愿意出门走走,接触新时代新事物。
  天气好,侯秉钧就开车带老爷子去附近“微服私访”。
  有次,他见老头子心情不错,兜兜转转,带老头子去了他去过几次的马戏团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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