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替身文学里的替身后》作者:蝴蝶白
文案:
视角一:
梅千鹤穿成了一个替身。
不过他与原主不同,原主毕生求所爱,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他却是红尘身外客,一心只求平安喜乐。
后来,当他携着爱人站在巅峰,渣攻红着眼眶拉着他的衣角委委屈屈:
鹤鹤,你是爱我的对不对?
疯批鬼畜重生攻vs无情看客穿越受
★他行差踏错一步,从此带着满身枷锁陷入疯魔。
他在地狱里荆棘碎骨,重回人间。
2021年1月9日
Ps:
1.原主即主角;
2.非真渣贱,双向奔赴,1V1HE。
内容标签: 年下 破镜重圆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梅千鹤 ┃ 配角:徐斯奎,沈遇 ┃ 其它:he甜文
一句话简介:冲破毕生桎怙,走向你。
立意:爱要说出口
第1章
遥远天际露出一抹白,晨光熹微。
梅千鹤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脑发涨,身上一阵热一阵冷,最离奇的是膝盖处,一阵阵的抽痛。
他茫然发现自己置身于冰天雪地中。环目四顾,看见周围的建筑与绿植皆铺着一层雪,也不难看出此处地理位置的优越豪迈。
脑袋里多了段朦朦胧胧的记忆,好像是另一个人的记忆。
梅千鹤非常合时宜的想到“穿书”这个词。这个词并不陌生,作为一名演员,他演过很多大IP改编的电影,看过很多小说,自然也看过某些不适合出现在大屏幕上,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东西,比如穿越时间空间之类的。
不知为何,他的心里竟然毫不惊讶。不免觉得有些好笑。他跌跌撞撞走出雪地,先去附近医院挂了号。
膝盖受伤很严重,医生上完药,严肃批评他以后不可进行危险的活动。梅千鹤躺在病床上,整理原主的记忆,然后毫不犹豫地联系地产经纪人,当天下午就租了一套一居室,拄着拐杖直接入住。
他百无聊赖的躺在小出租屋里,随手从床头拿了本书翻开,一边琢磨着这本名叫《最爱》——大概可以概括为狗血到天际的替身与白月光BL向小说。
看这本小说,缘于一个十分离奇的意外。
那时他十二岁,准备去剧组试戏,路过一栋高楼时,被一本从天而降的书砸晕,在医院躺了一天才醒过来。
听母亲说,是楼上一户人家马上要高考的女儿被家人发现看些乱七八糟的书,屡教不改,成绩下滑的厉害,恰好那天小姑娘又在偷偷摸摸看书,被父亲发现了,一怒之下便抢了书从窗户扔下来了。
谁也没想到这一扔,差点扔出一条人命。
那一家人都守在病床前,见他终于醒来,吊在心口的那口气终于能放心的呼出来了。又怕梅千鹤家里人追究,便一个劲儿数落站在门边的小姑娘。
小姑娘战战兢兢缩着,眼泪淌个不停,怀里抱着本染血的书籍。
小梅千鹤随手翻过那本书,由于年代过于久远,已然记不清书里的内容了。
直到十八岁,他拍戏时威亚不慎松脱从高空坠下,昏迷了足足七个月才醒来,也不知道为什么,醒来后他突然没有缘由地想起那本书。
在书中,原主只是一个被炮灰的配角,作者着墨不多,只知道主角名叫余千鹤,生下来就是个小结巴,爹不疼娘不爱,心上人还从相遇时便把他当成别人的替身。白月光回国前与小替身温情的一批,白月光回国后便对原主冷言冷语,需要的时候看一眼,不需要的时候就扔到角落里。
结合原主模糊的记忆,梅千鹤对原主的人生有了大致的了解:
高中就读于某私立高中,十七岁与男主攻相遇,考取了他们那一届的省高考状元,大一入学前与男主攻相恋,大四第一次分手,此后原主与主角攻三分三合。在与男主攻相恋的时间里,原主屡次因替身身份被辱,被对家陷害,心上人却次次冷眼旁观,甚至在他威胁到白月光的时候出手帮白月光抢他的资源。
整个剧情虐身虐心,原主作为推进剧情的工具人,毫无意外成了攻受爱情的炮灰,最后连命都搞丢了。
原主并不是那种传统的卑微替身人设,相反,原主很有个性。
书里形容他从小身体就有残缺,说话结结巴巴,而以梅千鹤脑海里模糊的记忆来说,原主虽然结巴,却从来不自卑,始终都在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之处,而且十七岁的他说话已经能做到顺畅的说完一长串话了。并且他的性格很坚韧,为了自己的学业,可以在被校园霸凌时隐而不发,等到自己有能力之后再寻机报仇。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男主攻在前期才会表现出一副被他吸引的样子,让原主误以为两个人是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谈恋爱。
后面男主攻承认只是把他当成替身后,原主虽然伤心,内心却始终认为男主攻只是没有看清楚他的的内心,没有意识到他实际上爱的人其实是自己,所以每次当男主攻来求复合的时,除了男主攻表现的可圈可点,还有原主的内心一直都坚信男主攻对他深爱不疑的因素在。
梅千鹤摇摇头,想不通原主究竟哪里来的自信,该说他傻呢还是说他蠢?
果不其然,原主的满腔热忱,被现实一次次击败。到最后不得不承认,男主攻爱的根本不是他,或者就算曾经爱过他,那份情意也远远比不上男主攻心里的白月光。
他每次和男主攻复合时,对那人都会更好,尽一切所能地对他好,可那人待他却愈渐冷漠,而看白月光的眼神却温柔如水。那是白月光回国前他也没有得到过的爱意。
原主努力了,争取了,看着娱乐报道中刊登出来的男主攻受牵手接吻,公然出柜的照片,忽然就死心了。
他买了高铁票,在那人举行婚礼的那天,回到了最初认识男主攻的地方。
原主死的时候是盛夏的黄昏,那天斜阳夕照,天上风追着红云跑,地上灯火万家次第亮起,盏盏如花。
那时,原主二十四岁。
书中的描写和模糊的记忆至此戛然而止,梅千鹤神色怔然,竟然有种诡异的共情感。不过他从没爱过人,不知爱情食人魂骨究竟是什么滋味,能让人不顾一切,放下所有。
反正他是不可能为谁做到这种地步的。
梅千鹤把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归结于剧本综合症。
毕竟他在现实世界里是个演员,小的时候是青年戏骨,长大了是炙手可热的实力顶流,从业十几多年,参演影片数量近百,国家一级演员荣誉代表,荣获无数名誉奖项,演技横扫华国一众演技派——人称“戏痴”。
“咳咳咳……”
一时之间忘了自己还生着病,梅千鹤放下书,拄着拐杖走到书桌前,就着矿泉水吃药。医院的医生大手笔,一顿药开了十几粒,梅千鹤皱着眉头倒了杯温水,把手心的药分几次咽下去。
喉间残存药物的味道,肚子也饿的咕咕叫,他懒得做饭,也等不得外卖,只好煮碗面吃。
锅里沸水蒸腾,烟气缭绕。
梅千鹤透过朦胧白雾,目光穿过窗户,看见外面灯火游龙走蛇,鳞次栉比,参差不齐的灌木银装素裹,而狂风扔在肆虐,鹅毛般大雪压在枝头,地上积雪足有三尺之厚。
他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穿越。可是当他无缘无故在这个身体里醒来的时候,却无比清晰的明白自己穿书了。
可是很奇怪,原主至今不过二十二岁,可他脑子里却走马观花闪过原主一生的经历。而那些经历,对梅千鹤来说,又像雾里看花,始终蒙着一层雾罩,梅千鹤清楚地知道原主经历过的一切,可当他具体道某一件事情上时,却是一片朦胧。
梅千鹤挑眉,动作悠闲的捞起锅中的面条,依次放入酱油醋榨菜等调料。
客厅里,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梅千鹤走过去拿起来一看,是一个备注“闷葫芦”的人打来的。按照梦里模糊的记忆,这应该是男主攻的电话。
他随手按了静音,重新把手机丢回桌面,回到厨房继续拌面。等他忙完手里的活,手机铃声早就停了。
说实话,梅千鹤还是挺喜欢原主的性格的,爱恨分明,对敌人毫不留情,对爱人宽和温柔,想要的敢于争取,不爱了转身就能走,敢爱敢恨,敢做敢当。
唯一遗憾的是,爱的对象品格过于低下,多少有些不值当。当然,这是他基于整个故事、针对故事角色的评价。
对于原主,那毕竟是原主终其一生的爱意,他无法看轻,也无法评价。只是忍不住会想,如果原主第一次分手时就知道了最后的结局,他会怎么做?
按照原主的性格,他应该会毫不犹豫转身就走,从此与男主攻再无任何瓜葛与牵扯。
梅千鹤想到自己在雪地里醒来的样子,苦笑着摇头叹息,原主大概已经死在冰天雪地里,没有挥剑斩情丝的机会了。
不过没关系,余千鹤做不到的事,梅千鹤可以。
梅千鹤将调料与面条搅拌,挑起一簇在筷尖绕了两圈,斯条慢理地吃完了一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