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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季默 (鸣筝)


  季默扫了眼那名单,想了想,提笔刷刷几行,待墨迹干后装入信封,差人送往王家。
  “爷,明儿咱去踏青吗?”春晖兴致勃勃地问。
  “嗯,告诉玉穗备一下东西。”
  春晖得令,小狗般摇着尾巴欢快地去了。
  翌日,府外备好马车,季默携春晖和玉穗两人前往城外山郊。
  明阳山风光秀丽,初春以来,草长莺飞,溪水潺潺,是闲人们呼朋唤友踏青游春的好去处。
  季默来到约定的迎客亭时辰尚早,王堂越这个发起人还没到他不意外,意外的是见到了白苍梧。
  他跟白苍梧不甚熟悉,只知这人是白府大老爷的长子,虽是长子,却是庶子,不过左右大老爷也没有嫡子,他的身份在白府与嫡子无异,据闻很得大老爷器重。
  季默与白苍梧互相见了礼。玉穗在石凳上铺了毛毡让季默就坐,又取了果脯蜜饯出来摆了四个小碟,便和春晖恭顺地侍立在旁。
  相比较季默这番做派,白苍梧那边只带了一个小书童,看着不过十一二岁,一脸懵懂。
  “白兄,请与我一同在此处坐会,堂越兄他们也该到了。”季默见白苍梧笔直站着,亦不开口说话,只得招呼道。
  白苍梧颔首作揖,撩起衣袍下摆,规规矩矩地坐下,身板挺正,平视前方。
  “白兄可要尝一些?”季默指了指石桌上的零嘴。
  “多谢,白某腹中已饱食。”
  像白苍梧这样一本正经的人,季默最不爱搭理,也最没辙,于是便不再开口。主子不说话,几个下人更不敢多嘴,空气相当安静。
  “黎兄……”过了一会,白苍梧启口。季默静待下文,隔了三五秒,才听他继续道:“听闻黎兄年关前染了风寒,不知今是否痊愈?”
  季默怔了怔,有些惊讶此人竟知道他生病的事,道:“劳烦挂心,已然好了。”
  “此间乍暖还寒,还需谨慎减衣,留意保养。”
  “……嗯。”季默慢吞吞应道,是他的错觉吗?怎觉得这个人有点怪异?
  见季默神色有丝古怪,白苍梧猛然醒悟,歉然道:“对不住,在下多话了。”
  “白兄言重。”季默笑道,“你我二人年纪相仿,不如互称名字吧。”
  白苍梧板着脸道:“如此甚好。”
  你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在说好!季默暗暗吐槽,嘴角含笑:“据我知苍梧兄才高八斗,两年前就中了生员,想必不会缺席此次的秋闱吧?”
  “才高八斗四字愧不敢当,侥幸得中而已,新帝重开秋闱,这等盛世白某自不会错过。”
  “那我预祝苍梧兄折桂。”
  白苍梧免不了又是一番自谦。
  季默此时非常怀念王堂越了,虽然此人烦而不自知,但比起这位白兄有意思多了。“堂越兄怎么还未到?”他喃喃道。
  话入白苍梧耳里,他微垂了眼睑。
  说曹操,曹操就到,背后忽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远远便高呼:“修齐贤弟,为兄来也!”


第27章
  王堂越此人生得仪表堂堂,有事没事喜欢摇一把折扇附庸风雅,首爱游山玩水,次爱混迹秦楼楚馆,文人骚客那套学了个十足十,唯一的区别是别人功名在身,而他至今仍一介白丁。但比季默还是好上一点,至少他曾被亲爹强压着考过县试,即使没过。
  王堂越高呼小叫地到了他们跟前,手作揖笑道:“白兄也来得甚早啊!”
  他身边除了侍候的丫鬟仆从,还跟着一个手抱琵琶的貌美女子,瓜子脸柳叶眉,有些楚楚可怜之态。
  “这位是婉儿姑娘,琵琶技艺十分了得,我特邀来助兴的。”王堂越得意道。
  婉儿瞧了瞧他们,目光流转,含羞带怯,随即眼眸微垂,屈膝行礼。
  季默注意到这姑娘好似在看他和白苍梧两人,实则目光焦点只落在白苍梧身上。这不奇怪,妓、女爱文人,对她们来说最好的结局无非是从良嫁于文人做妾,似他和王堂越这般无功名的白丁人还瞧不上呢。可惜白苍梧从头到尾绷着一张脸目不斜视,这婉儿姑娘的媚眼是抛给瞎子看了。
  之后陆续又到了几名公子哥,俱是不好上进的二世祖,和季王二人乃一丘之貉。白苍梧这个唯一的秀才混在他们中间格外显眼,周身仿如自带金光。
  众人沿着山路走了一阵,王堂越指着前方说道:“那儿有片桃花林,正逢桃花盛开,有溪水径流,落英纷飞漂浮水中美不胜收,我等不妨驻足观赏一番。”
  余人附和。来到桃花林,果然景致如画,均赞不绝口。
  这时王堂越提议玩击鼓传花,输的人吟诗一首或吟唱一曲,得到了大部分人的响应。为何只说大部分人,因为季默和白苍梧不知怎地默契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模一样的冷漠.jpg。
  “此处无鼓,可否请婉儿姑娘弹奏琵琶以代鼓声?”王堂越道。
  “为诸位公子助兴,是婉儿的荣幸,婉儿自当从命。”
  说罢,她背对着其余人坐于椅上,削葱般的两根手指轻轻一挑一捻,如玉珠滚盘的乐音便从弦上发出,只简单几个音符便叫听者耳朵一亮,可见她确实技艺了得。
  第一轮琵琶音落,得到传花的是一位姓周的公子。
  这周公子也是花楼常客,作诗是不会作的,曲儿还能唱两句,当下团团作了个揖,清清嗓子。
  “朝朝琼树,家家朱户,骄嘶过沽酒楼前路……”
  一曲《山坡羊》高歌完毕,惊飞乌鸦一片。
  “哈哈,在下献丑,令大家耳朵受累了!”周公子爽朗一笑,大方地坐回去,他相貌平平,笑起来倒平添了几分风流,姿态洒脱肆意,引得季默多看了两眼。
  王堂越拊掌大笑:“早听闻你不通音律,唱曲儿如同杀鸡,果然百闻不如一见!”
  “惭愧惭愧,小弟日后定当多多练习,争取让贤兄早日习以为常。”
  众人笑闹声中,琵琶再起,乐声消止,中招的轮到王堂越了。这人是个爱现的主,这正合了他心意。
  “宏熙贤弟,且让为兄为你做个示范,曲儿该怎生唱的!”
  他一张口,同样唱了曲《山坡羊》,还让婉儿姑娘给他伴奏,水平确实比周宏熙高了许多,一曲毕了,周宏熙笑嘻嘻地连说服气。
  第三轮,季默来不及把花丢出去,最后一个音符便戛然而止。,他瞧着红色的绢花沉默了一瞬,边上传来王某人起哄的催促声。
  季默不太情愿地站起来,弹了弹衣袍,说道:“如此,献丑了。”
  季默在大脑浅薄的歌曲库中搜索。嗯,现代名谣《两只老虎》,歌词简单、通俗易懂、充满童趣,就让这群古代人震慑一下吧!
  “三爷,您的。”身边忽然插入一个柔柔的嗓音,是他的贴身丫鬟玉穗。
  季默转过头,只见一个扁平带孔的陶器托于一双素白的掌上,略感惊讶道:“你把这东西也带来了?”
  这是一个十二孔的陶笛,大梁没有这玩意,是季默自己烧制着玩的。
  “这是何物?”王堂越奇道。
  其他人也是一脸好奇,此物似笛非笛,似陨非陨,从未见过。
  季默以行动作答,嘴唇对准陶笛的吹嘴,手指尖按孔。
  下瞬间,乐声飘缥缈渺,辽远空灵,分明近在咫尺,又仿佛远从天边而来,从听者的心田流淌划过,复邈邈飘回九霄之上。
  一曲不长,不知不觉已吹奏完毕,众人兀自沉醉其中,有些回不过神。
  季默把陶笛放回玉穗手中,对着她淡淡一笑。玉穗眼儿弯弯回以浅笑,捧着陶笛退回他身后。
  察觉不止一道犹如实质的视线打在背脊上,季默微微侧身,对上两双眸子,一双深沉如墨,一双黑亮如星。
  是白苍梧和周宏熙。
  季默淡定地回转过身。
  那边厢王堂越神色激动地向他走来,伸手就要去夺那个陶笛看。
  “这究竟是何乐器?你吹的是又何曲调?从未听过!”
  玉穗秀眉微蹙,往后避开。
  季默不着痕迹地拦了一下,解释道,“这是胡族的乐器,我偶然从一个胡商处习得的。堂越兄,我吹奏的尚可否?”
  “岂止尚可,简直妙绝啊!愚兄竟不知修齐你有这份本事!”王堂越连连称赞,“此曲动人之极,没想到竟是胡人的曲子!”
  紧接着的第四轮,绢花再次传到了周宏熙那里。他赧然道:“小弟只好再献丑一曲了。”遭到了以王堂越为首的一众的反对。
  “哎,那该如何是好?我不似黎兄有才会吹奏陶笛,说不得,只能作诗一首了。在下才疏学浅,请诸位切勿取笑。”
  季默心头忽起疑惑,他不记得自己有提过这乐器的名字,此人是怎么得知?难道是瞎蒙对的?
  只见周宏熙眺望桃花林,桃花深处影影绰绰掩藏着黛色的飞檐和门扉,他沉思片刻后缓缓道来:“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此诗吟完,全场静了一瞬。
  一群不通文墨的绣花枕头纠结的是:这首诗通俗简单,说它好吧,粗看像打油诗,可要说它不好,恍惚竟觉得寥寥几句描述得极有画面感,所以这到底算烂诗还是好诗呢?但不妨碍他们果断捧场,纷纷赞道:“宏熙的诗作的,比你唱曲儿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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