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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亲哥极速进阶攻略 完结+番外 (夜若三郎)


  周君王重用刑铭,他一向主张保守周国强大,必要时,他会不惜镇压农民,改吴县为军县,边防淨军去农。这对此时的宋国没有一点好处!有你周璇,必然能有转圜。加上你夹带黑心红花议题,背后有周国监管后的庞大利益,宋、周两国,都不会对你不利!"
  “所以你就利用我?"
  “我……我认为宋国需要你的帮助。一旦宋国局势明朗,三方会谈有望,潇国会欠你一个大人情!到时,我们可以去潇国古老的火山群寻找,也许,穿越的祕密就在那裡!
  可是,谭中,你听我说、你听我说!穿越回去,是不是就代表我们回到原来身份?你还是谭警官,我还研究员张西,我不知道。穿越是不是完全没有危险,我不知道。或者,再穿到不同时空去,我们又分开了,再也找不到彼此,那、那跟失去原来身份,有何不同?
  又如果,火山爆發、火山灰,这一切,都不是穿越的秘密所在,那些危险的自然力量足够把我们当作蝼蚁一样瞬间灭了!那、那还谈什麽回家?哪还能回到什麽原来的自己!
  我不知道你怎麽想,但,我觉得,我现在,就只有这个自己,不去好好利用这个身份,活下去,我要用什麽保证,真有一条神奇通道能带我们回家?家,哪一个家会在那等着我呢?"
  “那一头,有我妈在等我!你,不也有个卧病在床的爸爸吗?"
  “爸爸!爸爸三年前失去了几代人耕耘的土地,政府开设快速道路,需要徵收,但是爸爸不愿意接受改变,他的所有美好时光、人生最青春有力的岁月,都投注那块土地,连他的父母、祖父母都葬在那块地上。没有那块地,对他,就像失去所有意义!
  那一天,他吃了些药,恍恍惚惚,爬上清河市农会的顶楼,站在外牆,眼看就要跳下来。我、我赶来时,看见一位很年轻的实习警官,死命拉着我爸爸!他都已经拉到手腕变青紫,颈筋爆出,我爸爸还是一心求死,没有一点留恋!
  可那位警官,一直撑到底下救援充气垫佈置完成,才鬆手和我爸爸一起跳下来。之后,我爸爸心脏病發作,脑溢血。从此,只能待在疗养院。但至少,我还有那裡可以去。
  可就在我们出發到南岛探勘前一个礼拜,他走了。很安详地走了。他要的解脱,他拿去了,可我,那裏,还有谁是我可以回去的家呢?
  你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我的眼裡,醒着、梦裡,都只有那个死命抓住我爸爸手不肯放弃的警官。你不知道,当我听说你要来我们研究所修课,我心裡有多高兴!
  只要每天能和你在一起,不管你说什麽、做什麽,我都有理由、勇气,好好做手边的事,完成所有功课。因为,想起你不肯放弃的眼神,满手青紫也不放手的坚持,我就觉得,只要能对你有一点点帮助,我都要站在你身边,跟你一起,不想离开你!"
  “你……你……"这、这是要做我跟班小弟的意思吗?柳翠衫已不是震惊可以形容。
  “谭中,你信我,如果我知道,要怎麽让你回家,我会毫不迟疑帮助你!让你做真正想做的!”
  谭中凝望着,第一次發现,路杰林眼底,有张西的深刻眼神。
  “穿越的时候,是有一个选择的,你知道吗?"路杰林声音开始很不稳,面色苍白。
  “你……你说什麽?"
  “也许你……闭上了眼,没有察觉。但我……做了选择,我若必须是路杰林,我要你……成为……成为……柳翠衫……"
  

  ☆、月满黄杨梢

  
  突思达出身宋南牧马世家。
  宋国南方牧马多半圈养,像牛羊一样养着,在一小块地上,随他们奔跑吃草,随牠们繁衍成群。
  这些马匹体型较小,温驯可靠。世代以来都是农家、商家、少年马术学校的最佳选择。
  突思达是一个敢于创新求变的牧马人。他从小就發现,每到春天,马匹都会被一种虫咬伤。
  他富有求知慾,曾经伏在马厩裡和马一起睡了好几个月。
  当然,春天的马是很不安分的。
  突思达除了看到心急如焚的公马不断对着隔壁厩的母马嘶鸣示爱,也看到不得已的公马一直顶着站在身边的公马,除非那是一匹老公马,见怪不怪。否则,年轻的公马通常会为此互呛敖叫,碰头角力。
  突思达小的时候,一个春日早晨,他终于發现,马受的伤不是什么虫咬,而是蜂螫。
  一种身体圆顿、有斑纹的小型蜂嗡嗡吱吱围着發情的公马;到了午时,还会有另一种棕色狭长、体型较大的蜂种来攻击马匹。
  一旦马匹甩尾反击,受到惊吓的蜂群便会更加严厉进攻。
  这些蜂不论品种,只要使用一次尾针,牠们的生命就会结束。
  突思达發现,多少年来,蜂群不惜付出生命争取到宋国南方这块地上生活、採蜜。
  那牠们原本的栖地呢?
  突思达并不理解为什么蜂群会迁移。但他知道,需要大批良药来医治受伤马匹。宋,是牧马大国,马照顾不好,则动摇国本。
  夏至,村裡会有一队马商过境。这队马商浩浩荡荡,规矩严谨,拖着一个挂有云纹罗帐的四轮马车。当他们到来时,马车裡的主人都会轻声细语地遣随从到处询问,是否有马匹受到蜂螫需要医治。
  曾经有人瞥见,马车裡,是个很美丽的女人。
  多年以后,这个马车队仍然会在夏季巡游宋国。只是,马车裡换成一个白衣少年。
  突思达渐渐长大。他其实想过要弃牧从农。因为马匹的不安定,和蜂群北迁的徵兆年年显着。他悄悄想着,从农,还可以落户成家。
  但宋国的农业,并不發达。
  突思达有一个髮小,名叫简慈。简慈是个读书人,他从小的志愿是仕途文官。
  他喜欢在树下乘凉读书。喜欢在帮家裡堆完粮草后,躺在乾草上看书。
  他虽然不会骑术,却说得一口马经。都因为他的好友突思达是个马疯子。
  突思达爱马已经成痴。他都能和马睡在一起!而且对马的病痛、喜恶十分熟稔,驯养过季,总能对症。
  突思达还有一个嗜好,他喜欢在杨树水榭间寻找简慈的踪迹。
  如果简慈在树下读书,他会从背后吓他一跳,然后让简慈追着用书敲他的头。
  如果简慈在书斋裡读书,突思达会用小石子丢他,待他转过头时再躲起来。
  课堂上的夫子發现简慈转头,会叫简慈出去把突思达抓进来一起听学。
  宋国的学制是自由制,有人选择在课堂裡学知识,有人选择在大自然裡学习。两种都受到宋国君主的支持。
  晚上,简慈在房间读书,突思达会学马叫,简慈便开门让他进来。突思达总会带着新烤好的马奶饼来给瘦弱的简慈。
  “今天你养母有东西给你吃吗?"
  “没有,不过没关係,她孩子那么多,能送我上学,已经很好了。我回来的路上,有很多野枣可食,不然,也有你来探我呀!"
  年轻时候,他们之间最常的对话便是温饱。
  突思达更加努力工作,学牧马、梳洗、粮草、鞍辔,无一不通。
  突思达永远不会忘了那一年开春,他的马场因为马匹照料妥当,突思达在马市裡表演圈马,将马圈囿至一处;驱马,把马赶到指定的一处;赛马,激起马群让他们以队为单位用最快速度奔跑;还有撂队,在马高速奔跑中,以队为单位,听从指挥,转换奔跑方向。
  突思达震惊四座的是,他能让高速奔跑的马队掉转成反方向奔跑,而且是用很小的场地完成调转数百马头。那是非常不容易的。只有他跟马日夜相处的默契,才能让马对他如此信任。
  一牧成名,突思达的家族马场牧主,也是他的大伯,决定将一部分马场交给他管裡。
  那年,突思达十八岁。
  拿下这等荣誉,第一件事,突思达便去简慈家找他。
  那一晚,他载着简慈在草原上奔跑。慢跑时,简慈很高兴,他从没有过被人抱着坐在马上欣赏夜景。
  加快速度时,简慈有些担心,他抱住揽着他的强壮臂膀,心裡很信任突思达。
  坏透了的突思达偏要加到最快速,让简慈将整个脸埋入突思达手臂。
  突思达趁机将他紧紧抱住。
  突思达的马多听他的话,只跑向他要的终点。
  那是一棵孤独的黄杨,黄杨边上有块巨大石头,接近两个大人的高度。
  突思达让马慢慢缓下,然后打横抱着简慈往巨石后走去。
  简慈环抱突思达的颈,问:“你要带我去哪?"
  突思达没有回话,他抱着简慈走到巨石后方,踢开一堆甘草,赫然有个木盖。用脚掀起木盖,现出一道土梯。
  缓缓走下土梯,空气变得很凉,土道狭窄,仅容一人回身。所以突思达将简慈抱得更紧,微微侧身前行。
  经过一段窄道,便开阔些,两旁肘高以上全是人工凿出的土台。一边土台上列着许多油盏,一直排到很远的黑暗处。这些油盏都由一条棉心串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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