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废柴夫夫种田日常[穿书]
作者:山风满楼
文案:
阮嘉,豪门小少爷,一级生活残废,偶然穿进了一本哥儿种田文里,成了爱慕万人迷主角受的炮灰哥儿。
他等着主角走出山村和他的霸道王爷相见,从此功成身退,谁料竟偶然救下一个受伤的小兵,被他一口咬在脖子上,标记了。
两人被迫成婚,婚后第一周,阮嘉心虚倒掉半生不熟的菜,转头却看到男人洗破了所有衣裳。
阮嘉:……
感觉要一起饿死了呢。
谁料男人一脸自信地跟他说:“我养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阮嘉呵呵:“我要吃碳烤小排,你会做吗?”
叶少渊:……
阮嘉委屈:狗币男人,只会吹牛逼!
*
叶少渊:我虽然是个有权有势的王爷,但是我媳妇总是在担心我们会被饿死,怎么办
穿书版变形记,富家公子被迫逆袭受x高冷王爷宠妻狂魔攻
1v1,攻是王爷,且攻是个真·精分
注1:哥儿设定二改,类abo,夫君可以对哥儿进行临时标记和永久标记。
2:系统和金手指在十万字左右出场
内容标签: 种田文 系统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阮嘉,叶少渊 ┃ 配角:预收文:《撩的四个主人都是我未婚夫》《师尊今天也在沉迷养崽》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捡来的废柴老公是大佬
立意:两个人鸡飞狗跳、互相扶持的温馨沙雕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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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标记
今天天气凉爽,诸事皆宜,阮嘉终于下定决心上山去采些野菜野果,用以填补即将见底的米缸。
这一切都起始于阮嘉的妹妹给他讲了一本古代的种田小说,结果第二天阮嘉醒来,就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书里。
举目四望全是山和土地,没手机没信号没电线杆,这找谁说理去?
阮嘉束手无策之时,想起了这本书的剧情。
他妹妹当时说的眉飞色舞,阮嘉也就认真听了听,大概就是一个现代的科研大佬带着系统穿越到了封闭的小山村中,从此推广红薯改善水稻,还带人开了合作社,简直是提前进入社会主义。不仅如此,之后大佬带着村民走出了山村,继续发展周边小镇,使得这一片地区在乱世中迅速崛起,引得霸道王爷带兵而来,却对他一见倾心,从此二人并肩作战统一天下的故事。
霸道王爷,科研大佬,主角是两个男的——如你所见,这是一本耽美文。
“还是哥儿耽美文哟。”阮嘉的妹妹美滋滋介绍,“哥你知道夫郎哥儿吗?唉你好歹是个基佬,怎么连这都不知道呢,来来来我给你科普,夫郎就是攻,哥儿就是受,这本里面的夫郎还可以标记哥儿,就咬后颈就可以了,当然还有另一种标记方式,就是上、了、他!hiahiahiahia~”
正是因为这个可怕的设定,自穿书以来,阮嘉便时时为自己的节操而担忧。
没错,他穿成的是个哥儿,而且还是个爱慕科研大佬的炮灰哥儿——以爬床为人生目标的那种。
阮嘉心想着自己虽然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豪门子弟,但是从来不乱来,爬床这种事更不可能做,那么自然不会有和炮灰一样的悲惨结局了——吧?
他并没什么把握,但是要他彻底和科研大佬划清界限,自立自强养活自己,那显然又不太可能。
大腿是要抱的,爬床是不能的,这就是阮嘉的穿书方针。
他对自己的方针信心满满,只等着科研大佬穿书过来,开始剧情。谁知左等右等,科研大佬还没有来,阮嘉自家的存粮却要告罄。
他不好意思再接受陈氏和唐白的接济,又不会种地,于是决定上山去采些野菜吃。他经常看到陈氏去采,大概知道长什么样,更何况现代时候偶然在私家菜馆吃过一次,那味道简直是惊为天人,叫他念念不忘。
抱着美好的幻想,阮嘉在山林中转了一圈,结果发现——自己迷路了。
阮嘉原地思考一瞬,乐观地想:就当是出来郊游好了。别的不说,古代空气还蛮好的。
再说了,陈氏说过他们村所在的小山包四面环水,要是迷路,顺着水流就可以回到村中来。
阮嘉刚穿来没几天,虽然每天稀粥腌菜——陈氏做的,但是还远远没有受到饥饿的威胁,此刻在山中晃悠半天一无所获,也根本不着急,路过溪水边还有空洗个手。
清澈溪水倒映出他的面容,他长得和现代一样,薄唇瓜子脸,鼻梁的线条流畅而精致,本是有点妖孽的长相,偏偏配上他一双大大的杏眼,眼神无辜到了呆萌的地步,看起来跟个未成年似的,便让人什么兴致都没有了。
正是因此,他明明是个顶级白富美小零,圈子里却没人对他下手,反而一个个弟弟弟弟的叫得欢。
阮嘉颇有些恼怒地磨了磨牙,随手采了几捧蒲公英,拿在手里吹着玩。
正在此时,忽然听到前方传来沉闷的轰鸣,一阵阵延绵不绝,像是急促的水浪声。阮嘉想到自己要沿着河水回村庄,于是朝着水浪声走去,果然见树林到了尽头,眼前豁然开朗。
他站在山崖边,对面也是群山连绵,两山之间是奔流而过的涛涛江水,浩荡山风吹起他衣角和头发,蒲公英迎风而起,一路和江水去向了远方。
天水相接,长风万里。阮嘉极目远望,忽然看到江面上有什么在反光,仔细一看,居然是一副铠甲。
不,阮嘉心下一突,那是一个穿着铠甲的人。
阮嘉震惊地睁大双眼,却又听到一声嘶鸣——那人身边居然还有一匹马!
那匹马只露出个头在水面上,嘴里紧紧咬着那人领口的衣裳,让那人不至于被水淹没。
不过在看到阮嘉之后,它松开了嘴朝阮嘉短促地嘶鸣了一声,然后又咬着那人衣衫,奋力朝着阮嘉游了过来。
阮嘉惊呆了。
他往日去马场玩的时候,老板总说好马认主,且极有灵性,原来是真的!
这也太有灵性了!这马真的不是人假扮的吗!
不过随着马越游越近,阮嘉也没空再想这些了,他把竹筐一扔,便准备把那人救起来。
连一匹马都这样,他作为一个人怎么能见死不救呢?
阮嘉热血沸腾,一时间忘了他是个弱鸡哥儿,伸手就要把那人拉起来——结果连自己都栽到了水里。
马:……
阮嘉确信看到马翻了个白眼,他泡在水里讪讪一笑,却听到身后传来呛咳声。
原来经过这一番折腾,男人醒了过来。
“……踏霄?”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气息喷在阮嘉最为敏感的后脖颈上,叫他浑身一僵。
接着,阮嘉只觉得男人揽住他的腰,低沉而断续地道:“放松。”
阮嘉微微一愣,还没反应过来,便觉身体被抛向了空中!
时间仿佛静止了,他在空中旋转,看见河中的男人朝他飞跃而来,猩红色的披风在身后猎猎飞扬。
江风吹起男人细碎的乱发,露出俊美的轮廓和深邃的眉眼,他湿透的身体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像是油画中的天神一般。
阮嘉忍不住屏住呼吸,而男人一把横抱过他,落在了岸边的空地上。
重新回到地面,阮嘉尚未回过神,便见男人放开了他,闷哼一声咳出一滩血来。
阮嘉吓了一跳:“你,你没事吧?”
男人擦干嘴角的血迹,疏离而克制地推开了他,慢慢站了起来,看着身后水中的踏霄。
踏霄期待地冲主人眨眼睛,却见男人摇了摇头,语气平淡:“他们马上追来了,你把他们引到下游去,别让他们发现我。”
阮嘉和踏霄都愣住了,半晌阮嘉才明白他的意思,是要踏霄给他做挡箭牌,引开那些追兵。
呸,渣男。阮嘉控诉地看向男人,男人只无动于衷地望着踏霄:“我知道你水性很好,你不会拒绝的,是不是?”
踏霄眼中的光芒逐渐淡了下去,最终嘶鸣一声,随水而去,转过一道弯便看不见了。
“诶——”阮嘉还不待阻止,踏霄就消失不见了,阮嘉忍不住朝男人投向质问的目光,却见男人神色冷淡地望着他,眼中漠无感情。
阮嘉心下打了个突,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他这才想起这人不是现代的守法公民,而是一个杀人如麻的古代军士。
荒郊野外,他若是不愿暴露行踪,想要杀自己灭口,实在轻而易举。
阮嘉紧张地看着他,而男人打量阮嘉片刻,忽然扯了扯嘴角,似乎是笑了一下,眼中却并没有笑意。
“小兔子。”男人垂目望着阮嘉,轻声道,“我不杀你。”
他转过身去,不再看阮嘉:“你走吧。”
阮嘉先是愣了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逃过了一劫,连忙后退几步跑回了树林中,正要继续往远处走去,却听得身后一声闷响,似乎是重物倒地的声音。
是那个男人的方向,阮嘉犹豫着停下了脚步。
他不应该回头,那男人一看就很可怕,说不好真的会一剑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