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恶灵对我宠爱有加[快穿] 完结+番外 (噤非)
“你懂什么,现在法租界的人都打青霉素,比吃中药快多了,这一针打完,晚上就能退烧。”
那老医生说话时的语气颇为不屑。
事实上,他完全听不懂余鹤所谓的皮试是什么意思。
“我好烦你们天天拿什么狗屁法租界出来cue,你知道一旦青霉素引起过敏会是什么后果么,要出人命的,你担得起这个责任么。”
“您来,那您来!”那大夫不乐意了,起身做了个“请”的动作。
“我来就我来,老梆菜,去给我要壶酒。”
看余鹤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老大夫心里也直犯嘀咕是不是真碰上什么神医,于是忙慌不迭去厨房要了酒。
余鹤从老大夫医药箱里翻出棉签,沾了点白酒,在玉梓的太阳穴和手心腿弯挨处擦拭,接着又打开柜子,把所有的棉被扯出来,一股脑盖在玉梓身上,压得玉梓无意识呻.吟了一声。
“药打多了会产生抗药性,而且其中存在太多不确定因素,与其铤而走险不如实在点物理降温。”
那老大夫讪笑两声,心道原来不过是个花架子,他就在一边笑等玉梓病情愈来愈重,陈老爷大发雷霆要他小命,看他还得意不。
期间,玉梓一直喊热,要掀被子,余鹤就按住他不让他乱动,大概过了两个小时,又擦拭过一遍酒精,到了下午,玉梓的体温竟然奇迹般地降了下来。
那老大夫惊得下巴都快掉到地上,恨不得跪地高喊“在世神医”。
陈老爷过来看儿子,问道玉梓的病情,伸手探了探玉梓的额头,发现他的体温降下来了,而且脸色也好看了很多。
他刚要开口感谢老大夫,那老大夫便摆摆手,指指还在一边忙活的余鹤道;
“陈老爷,您要谢,就谢这位在世神医吧,他没用药,但是小少爷却退烧了。”
陈老爷的手僵在半空,接着,他缓缓回过头,狐疑地看着余鹤,小声问道:“您的意思是,这小子把我儿治好的?”
“对,他看起来也掌握了些许病理知识,而且,小少爷的气色明显好了很多,咳嗽也变少了,他,到底什么来头啊。”
陈老爷捋捋胡子,眉头紧蹙:“说起来,只是我家帮工的罢了。”
“陈老爷家果然藏龙卧虎,就连一小小下人都有如此学识,老夫实在佩服。”
兴许是这大夫声音太过激动,吵到了还在酣睡的玉梓,他缓缓睁开眼,动了下手指。
意外的,他觉得身体轻快了不少。
“苏荫?”他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急着找余鹤。
余鹤听到喊声,忙回头,就见玉梓已经坐了起来,一旁还有满脸担忧伸手去扶的陈老爷。
“嗯,我在呢,身体怎么样了,有没有感觉好一点。”余鹤无视掉旁边两人,走到玉梓身边,试了试他的额头。
很好,烧已经退了。
“好多了,感觉,身体很轻快。”玉梓晃了晃胳膊道。
“那就好。”说着,余鹤从一旁拿过他一直在忙活的事。
“你瞧,纸鸢我已经做好了,不过刚上了漆,还没干,要放也得等明天。”
玉梓抬眼望过去,就见余鹤手里拿着一只绿不拉几要多丑有多丑的纸鸢。
不是余鹤想搞笑,而是他真的只会扎这种绿巨人的风筝。
“丑。”玉梓看了半天,最终只憋出这一个字。
余鹤微笑着,额头却青筋暴起:“小少爷,不要太过分,我为了扎这骨架,手都被竹子扎破了。”
说完,他又从地上捡起一只竹编小鸟扔过去:“还有这个,你拿着玩。”
之前余鹤跟着报社去安徽采访差不多快失传的竹编手艺人时也跟着学了点皮毛,不过只学会了编小鸟,不成想,终有一日,也能派上用场。
瞧玉梓拿着那只竹编小鸟爱不释手的模样,余鹤忽然觉得,自己去竹林砍竹子被野猪追着跑,被竹条扎的连连喊疼都是值得的。
玉梓拿着那只小鸟,举到半空,望着阳光透过窗子折射进来,小鸟仿佛被赋予了生命般展翅飞翔,一切的一切,都忽然让他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太美好了。
希望有一天,自己也可以像那些自由的鸟儿一般在天空展翅翱翔。
看着儿子因开心而双腮染赤的模样,那个被千万人唾沫的恶棍陈老爷倏然红了眼眶,他双目含泪,微笑着轻拍着玉梓的手,满脸老父亲的欣慰之色。
只是,开心的时光总是稍纵即逝,夜幕降临,繁华的旧海城升起灯火通明,出来消遣的人流缓慢向前移动着。
余鹤知道,夜幕降临,意味着公开处刑的时刻要到了——
第10章 猩红新娘(10)
殷池雪派来的车七点时就早早候在了陈家大院门口。
余鹤满脸丧气地打开车门上了车,一抬头,发现司机是昨晚那个对自己横竖看不顺眼的打手头子。
余鹤象征性地笑了下:“麻烦您跑一趟了。”
打手头子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踩下油门,一脚轰了出去。
车子行驶了大概半小时,终于在夜海城夜总会门口停了下来。
在打手头子的带领下,余鹤颠颠上了二楼。
推开门,殷池雪正坐在办公桌前看文件,听到动静,他只是抬头瞥了眼,又低下头继续处理文件。
余鹤生平最讨厌两种人,一是用别人牙刷刷牙的人,二就是像殷池雪这种天□□服不重样的人。
这小子看起来还怪时髦,绾了松散的丸子头,额间几缕碎发不羁地垂下,拂在唇边,与他今天所穿的藏蓝色西装相得益彰。
“呦,小美人,今天的您还是一如既往的光彩照人。”余鹤忍不住调笑道。
殷池雪放下钢笔,抬头,望着余鹤,微微上挑的眼角让他看起来就像只勾人的狐狸精。
勾的余鹤那不争气的小心脏都跟着跳得乱没章法。
但他还是在心里不停告诫自己,不要动心,因为他可是令人发指的狗贼殷池雪。
但是……但是,为什么他的下睫毛也这么长,为什么一个人可以长成这样,看着就像个妖艳贱货。
“小刘,带他去换衣服。”殷池雪也懒得搭理他,对一边的打手头子冷声道。
“换衣服?我身上这身不好么?潮流中带着一丝怀旧风。”余鹤还打算继续打嘴炮。
殷池雪却没了耐心听他胡言乱语,摆摆手,示意小刘把他带下去。
余鹤心觉就殷池雪这态度,两人的好感度能到两位数都难,没错,现在估计还是个位数。
小刘把他带到了后台化妆室,一开门,浓烈的脂粉气便扑鼻而来,余鹤被呛得头昏脑涨,刚要走,就听得几声银铃笑声。
他一抬头,刹那间,他甚至产生了自己是不是置身于天堂的错觉。
那一个个身材纤细面容姣好的女孩,可爱地笑着从他身边晃过。
刚才还在感叹命运不公的余鹤此时在心里直叫唤:
我这是上辈子积了多少德!哇哇哇,这个好漂亮,哇哇哇,那个也好可爱!
这时候,一个穿着绛红色云雷纹旗袍,看起来只有二十五六岁的女人踩着珍珠白色的高跟鞋优雅而来。
她烫着当下流行的蛋卷头,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腰身纤细的不盈一握,高开叉旗袍下嫩白的大腿若隐若现。
“这就是新来的那位余先生吧。”那个女人一张嘴,声音也是意外的清浅动听。
“你好,我叫余鹤。”还不等小刘开口,余鹤便紧紧凑了上去,恬不知耻地伸出手。
那女人看着他,红唇微扬,也礼貌地伸出自己的纤纤玉手:
“你好,叫我茗敏就可以了。”
余鹤握住她的手摇了摇,仔细咀嚼着这个名字,却觉得,好像在哪里听过。
卧槽?茗敏,明旻,完全一样的读音。
这个女人竟然和自己那个除了吃就是睡的后辈同事一样的名字,是巧合么?
一样的名字,怎么区别就这么大呢。
“老板和我招呼了声,说让我负责教你乐理知识。”茗敏做了个“请”的动作,示意余鹤跟她来。
余鹤面露喜色难以遮掩,屁颠屁颠跟着茗敏来到了她的休息室。
茗敏和余鹤他们年代的年轻女性真是截然不同,那边二十五六的女孩有些还稚气未脱,但茗敏这种,就是标准的传统女性,无论是说话还是动作,处处透出一股子与年纪不符的优雅成熟感。
来到这个世界,最开心的,莫过于有茗敏这等绝色相伴。
茗敏开始在教余鹤唱声调,余鹤看了一会儿,就觉得茗敏这个女人真是完美到难以用言语形容。
茗敏唱了一会儿让余鹤跟着练,余鹤却自信道“不用练了”。
其实他是准备上台唱两首当下的流行RAP,让台下的观众听着像念经一样,给他们带来噪音污染,顺便帮狗贼殷池雪砸场子。
茗敏笑笑:“那我该教你点什么好呢,老板下派的任务,你总不能让我无法交差吧。”
“你呢,就负责陪我说说话,让我开心点,我就给观众老爷们唱两曲贼好听的歌。”
“贼?”茗敏不解问道。
“啊这个贼啊是一个感叹词,就是形容特别的意思,贼好听,特别好听。”余鹤又开始大言不惭地秀语言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