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编辑这时候瞧见了他的“拉拉队”已经开始倒戈,对着大门吼了一句,所有人慌忙散了,叶思朝嗤笑一声,冷眼看着姓王的按错了几个键才打通老总的电话,那边声音才刚传来的时候,叶思朝却突然悠悠说了一句:“如果说商场和官场脏污,王编的手上也还拎着百来万的巨款……”
有些话,点到即止就好,怀疑的种子只需要一个诱因埋下,人心构建的大厦迟早会被参天大树顶塌。
这话,外边的人也该听见了。
叶思朝趁着保安还没有来的时候出了报社,等在外面惴惴不安的女孩见他平安无事地出来,眼睛都快被泪花铺满。
她就是那个写出报道的记者,有才气却没有胆子。
叶思朝三十岁的人还能冲动那么一次,大概与这个女孩惊为天人的文字也有关系。虽然,更多的还有对那种歪曲事实带转风气的愤怒。
女孩子凑上来问情况,叶思朝只是摇头,见她眼泪冒得更多了,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看她,直到路人开始指指点点才拉着女孩子去咖啡店里坐下。
叶思朝的第一句话就是:“别浪费机会。”
女孩子怔住。
“人们总是更倾向于偏激而且反/社会的观点,尤其是网民,他们会借此来寻求补偿现实生活中的缺陷。也有可能只是被固定成俗的想法禁锢,你选择这个命题作为题材的时候,你就已经有了立场,有了吸引别人来看的想法,所以,你也一样。”
叶思朝没有照着常理安慰一通女孩,他只是说了每个人都身陷囹圄,厌恶不美好,却倾向于传播负面的内容,这也是有些人挤破头想要争个惊天动地的原因。
这也是人们置喙他人生活的原因,比如叶思朝的生活。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叶思朝身上人渣的形象必然无法剥夺,只因为他因为工作拒绝或推延了一个苦恋他十五年的人想见他的小小请求。
临离别的时候,女孩子已经打算同同学一起自主创业,叶思朝只是送她到家,前途未知,不是每一次被打击都能翻身,生活更不是小说,可以允许打脸龙傲天的存在。
走出小区,他只是抬头看看天空,热气凝成的雾濡湿围巾,他的手机震动几下,他才刚伸手拿出手机,还未来得及看一眼手机上的信息,便听见“叭叭”两声,转头就看见了某人扒着窗户耍帅。
不用说,手机信息也八成是这家伙。
他只是无奈地笑笑,等抬脚进了车子才恍然想起——“你不是在住院的吗?!”
“这不是不能占用宝贵的医疗资源嘛……哈哈,哈哈……”
这一天花想暮再怎么赔笑也还是被他的朝哥扭送到了花家。
在花家确认了出院手续是花夫人办的以后叶思朝整个人就捧着茶杯愣在了沙发上,不可置信地盯着两人,一副“你们居然没有开始同流合污了”的表情,连甚少出门的老爷子见了,也想上来逗一逗。
只是叶思朝真不是个乐意被人逗的,只是两三句话,他整个人又摆出了严肃脸。
老爷子叹一口气,趁着孙子不在,还是把人叫去了书房。
花家的书房不大,但堆满了书,除了书架上的挺整洁,沙发上都乱摆成一堆,花老爷子刚才八成是坐在沙发上写东西,资料摆了身边一大堆。
花老爷子瞥一眼神色坦然的叶思朝,心里头忍不住嘀咕就这么一个人把自己宝贵的孙子勾走了。
但是腹诽归腹诽,他还是收拾了沙发,让出一块叶思朝能坐的地方。
“谢谢。”叶思朝接过管家递上来的茶,心里头却忍不住打嘀咕,筋骨也绷紧,如临大敌,只是面上不显而已。
他也是说不清自己为何紧张成这样,唯一的解释可能是花老爷子在文学上的崇高地位。
而花想暮正是花老爷子最好的继承人,二十七岁的年龄已经在大学任教,挂的名头是副教授,而实际上待遇也和教授差不多,才气和见解更是不用说。
除了凭空出来的郑骥归,这样的人估计没有几个了。
至于郑骥归……
“解职后打算去哪儿?”老爷子没听他回答,还当是小孩子对自己隐私泄露后不满,哼笑一声:“还不是我家那小子,把你的事情传得整个花家都知道了。”
叶思朝:“……”
叶思朝不是神经特别敏感的人,但对老爷子的倔脾气也没招,只得无奈笑道:“大学时第二专业还在,我打算去考律师执照。”
“律师?你怎么跟是非卯上了呢?”
真不是他想,只是有一对没责任心没法律观念的爸妈,对责任两个字看得有些重。
最后他只是笑了笑,对话也无疾而终,之后再两次三番想要找话题的时候,花老爷子也不一定回,又没多少时间,花想暮冲进书房的时候,叶思朝已经开始翻书架上的字帖有好一会儿,老爷子和他在一个空间里各干各的竟也格外和谐。
花想暮瞪了老爷子一眼,老爷子气劲上来直接将二人轰出了书房,管家敲门进来时,看见的却是老爷子盯着书傻笑,一瞧,估计是有些时间没有把书翻到下一页了。
管家轻咳一声,老爷子才醒过来,急吼吼地摸了把下巴,发现没流口水才放了心。
管家想憋笑,咬了下舌头才问到是遇见了什么好事。
花老爷子也不顾忌形象,挤了挤眼睛:“这孩子如果对小崽子没有意思我跟你姓!是个好小子,挺会照顾人的,想法也很有意思。”
管家扶额,在心中暗道您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叶先生了,也不是第一次这样说了,还有您二位相处得很好吗?
“并没有。”
叶思朝对花想暮这么回答,后者整颗心都悬了起来,他已经铺了两三年的路,难道是他平常把朝哥吹得太高?
高材生在遇到叶思朝的时候总是容易忘了有一种东西叫做叛逆心,不过也好在吹也只是他吹,叶思朝本人平常低调得不行。
叶思朝对着车窗外飞奔的景色若有所思,路过红绿灯时忽又想起花想暮在自己身后按喇叭时那一脸“得瑟”,随即嫌弃地瞥一眼:“你怎么找到我的?虽然里公司不远,那个小区还是有一段距离的,你难不成是跟踪到我的?”
花想暮握着方向盘的手打了个滑,被叶思朝瞪了一眼后讪笑到:“真的不是,意外。”
“短信呢?还发短信炫耀?”
“我没有!”
叶思朝被这个答案砸的一晕,恍然大悟自己想当然地把信息当成花想暮的了。
他慌忙翻出手机,时间已经过去两三个小时,但愿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而在看见消息的那一刻,他傻眼了。
的确不是重要的事情,却也不能说还来得及——是唐逢久,他说:“朝朝,转身,我在十字路口那边。”
但是他却先见到了花想暮。
谁说生活不是一出狗血剧的?!
“怎么了,朝哥?”
“……没什么。”
他回了句“抱歉,没看见”后就将对话删除,转头盯着窗外。
忽地手机又震动起来,是一个很少发起对话的号,备注写着——“老叶”。
第十章
在茫茫人海中相遇,那必然是一种缘分,而我们的羁绊本就那么深……
唐逢久发完消息,兴冲冲地盯着对面,当他看见叶思朝低头拿出手机的时候,整个人高兴得快要原地炸裂。他慌忙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形象,再抬头时却见对方进了别人的车子。
他看不清这个别人是谁,却能看见叶思朝走过去熟稔地拍了下对方才进车子,很欢快,莫名有种少年感。至于拍的地方,可能是手,可能是肩,更有可能的是头,就像是以前教训他的时候一样。
他的笑容一时有些凝滞。
朝朝只是没有看见对不对?
“喂?喂!唐逢久你发什么神经?!”
被女人喊回神的时候他才看见玻璃瓶子上倒映出来的脸有些扭曲,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露出了个腼腆的笑,好像刚才的狰狞都是幻觉。
女人这才松了口气,总算是见好友恢复了软萌可欺的样子,心想这才是她朋友。
女人名叫陈思媛,是他的大学同学,同唐逢久结交也有十年之久,脑筋一转便想到了一个可能:“你是不是又在想你那白月光?”
她总是不肯好好叫叶思朝的名字,叫白月光总带着一些鄙夷——小说里的白月光不往往就是那个被抛弃的吗?
她不知道是第几次恨铁不成钢地指着唐逢久的脑袋道:“你个贱受,都快二十年了,还不肯放弃?还不把他踹了找只小狼狗去?!他都吊着你十多年了!”
唐逢久笑着打岔,好半天才把好友的毛捋顺了,只听女人到最后才气呼呼道:“我听大伯说,方暮云也回来了,虽然以前你和他在一起是为了气白月光,他也是个不错的人,方家在我们这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你没有复合的打算。”
这时候提起方暮云,唐逢久脑子里窜出来会所里方暮云俊朗的身形面容,和他同窦班争风吃醋的样子,心脏骤然失序了一拍。
方暮云装作不在乎的样子,方暮云最后傻愣愣不知道干什么的样子,都变得可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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