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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芥子醒)


  而即使是这样的天气,也改变不了各大夜场的歌舞升平。人们像是要把被冷冬压抑着的热量悉数爆发出来一样,对着高清的屏幕疯狂地吼叫,拥着美人入怀,在酒气和光影交织中表现出鲜为人知的另一面;他们是这夜晚的王,对着房顶大唱;是啊!生活多么令人疲惫!也许这吼叫能带走些许劳累和无奈。
  宋亚泽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工作。
  “小宋!307号要两份爆米花和水果拼盘,给人家送去撒!”
  徐主管神色匆匆地对宋亚泽说道,他手里还提着一箱啤酒,额头上都出了汗。他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主管,对员工也很人性,在他身边工作的人都愿意留在他身边。
  “主管,刚才您还说215催啤酒了,307就让别人送吧!”
  宋亚泽手里捧着啤酒,用手背抹掉头上的汗水,脸色红红地说。他忙得像一只陀螺,在如迷宫般的ktv走道里不停地转动着、穿梭着。
  “215让别个去撒!317点名要你去!”徐主管一口重庆话,在嘈杂的走道中很难听得清。
  “点名要我去?!为什么?”
  宋亚泽奇怪不已,毕竟客人记住一个ktv服务生的名字,还点名道姓地要求其服务,这种事太罕见了。
  “说是你上次做得好,这次还要你过去撒。别问为撒子喽,赶忙去那儿,回来客人等急喽!”
  徐主管催促着宋亚泽,还把他手里的啤酒拿下来,让他去端水果拼盘和爆米花。
  宋亚泽疑惑着端起拼盘,就上了三楼。
  在三楼的,都是豪华包间,空间很大,价格比普通包间贵很多,里面甚至还配有小提琴、吉他等乐器以作背景,看起来颇有音乐氛围,但仍改变不了它金钱导向的性质。
  宋亚泽轻轻推开317沉重而闪亮的包间门,里面很黑,光感的变化让瞳孔迅速放大的他一时间什么也看不清,只能通过亮着的电视模糊地分辨出是一大堆人,有男有女;包间的声音又极大,震得人耳膜发疼;里面的热浪扑面而来,宋亚泽感觉自己像把脸投到热蒸汽一般,闷热得很,难受得很。
  他忍着反感,挺直身子,颀长的身影被黑暗隐没;而包间里看到有外人进入,似乎更加欢腾了,那热潮和噪声席卷而来,搅得他心脏都要加快频率了。他将水果和爆米花放在滑溜溜的桌上,就收起托盘准备赶紧逃离这个类似群魔乱舞的地方。
  “去!给我们老大拿瓶红酒!”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响起,似乎在调笑。
  “对咯!还得是你拿!”周围的男男女女像听到笑话似的,“轰”得一声炸开。
  “请问需要什么牌子的?”宋亚泽尽量保持礼貌地问。
  “别管什么牌子的!最贵的那个就行!”
  另一个同样痞气的声音说道,像是在瞧宋亚泽的笑话。
  宋亚泽点点头,便拿起托盘出去了,再回来时手里就多了一瓶红酒和几个酒杯。包间里还是如刚才那般热浪滚滚,像煮了开水似的;嬉笑声、*声不绝于耳。
  宋亚泽将红酒打开,刚放下酒瓶,就听到一个嗲嗲的女声说道:“去给人家拿包蓝莓干!”
  这时,另一个同样娇滴滴的女声响起:“还有一包情人梅!”
  话音一落,周围又是一阵调笑声。宋亚泽仍是点点头,没有理会这些,就去拿了两包话梅送了过来。
  果然,又有人开始提要求了:“给我拿包牛奶!”、“拿包纸巾过来!”、“我要鸡尾酒!”、“我饿了,给我拿点面包”……
  碰上故意刁难的客人,服务生只能忍。
  宋亚泽来来回回楼上楼下跑了七八回,都有点气喘吁吁了。不过,他是真的好脾气,并没有生气,也许是他的心理年龄以及在饭店兼职的经历把他的心量撑得说不出的大。
  听声音,那些人也就是群十多岁的孩子们,比林裕果大不了多少。他们的声音虽然痞子气重、吊儿郎当,却仍是稚嫩的。宋亚泽没想和一群孩子过不去,也就当作是一堆不学好的孩子的恶作剧,忍过去就算了。
  他拿着两袋棉花糖,有些微微气喘地进了包间,但仍是挺直腰背、保持着风度翩翩的样子,这让他的身影很是挺拔修长,又举止得体,脸上有点汗珠,很是红润。他的五官是好看的,却不柔弱女气,容易让年轻女孩的目光忍不住停留几秒再转向别处。
  这回,包间的灯打开了,却仍是不明亮,因为只开了一处,但已经让宋亚泽看清楚里面的情景了。
  一排穿着暴露、打扮性感、浓妆艳抹的女孩坐在包间里豪华俗丽的真皮沙发上,她们都眨巴着眼睛,盯着宋亚泽,目光或是嘲笑,或是欣赏;女孩前面是几个像是地痞流氓一样的杀马特少年,他们嘴里叼着烟,头发五颜六色,像妖怪一样。
  而坐在女孩中间左拥右抱的是一个同样打扮很是杀马特的少年,打着耳钉和鼻钉,白皙的脸很是匀净,却硬是被那白紫相间的公鸡头给破坏了干净青春的模样;他鼻梁很高,为他的长相多少还加点分;他的嘴唇颜色有些暗紫,可能是故意涂抹了颜色特殊的口红。
  总之,宋亚泽看到一众像鬼一般的杀马特齐刷刷地看着自己,身上不由得起着一波接一波的鸡皮疙瘩,头顶上的头发也像被电击般一根根都想要竖起来;他忍着不适,将零食放在已经堆满食物的桌上,便礼貌地抬腿要走。
  “慢着。”中间的男孩说话了,他的年龄对于宋亚泽来说的确只能算男孩了。他的声音明明清亮,却在裹着杀马特的外衣下显得极其不和谐。
  宋亚泽定住,礼貌地看着男孩,等着他的吩咐或是刁难。
  男孩看到宋亚泽的眼神依旧平静如水,没有任何怒意。他愣了愣,才轻咳一声说:
  “既然来了,就唱一首再走吧!对了,清唱!”
  说完,他的嘴边就挂上了狡猾的笑,像是看笑话似的看着宋亚泽,似乎等着他出丑一般。
  他话音一落,旁边就响起了一阵乱哄哄的起哄声,有的男孩大力地拍起掌来,拿着话筒就塞到宋亚泽手里,搂着他的肩,像和他很亲近似的;女孩们则更多是看热闹。
  宋亚泽瞥了他们一眼,淡定地说:“公司有规定,不准服务生……”
  “客人让你干,你就得干!”
  男孩很是嚣张,他高昂着脖子,似乎在用下巴指着宋亚泽:“不然叫来你们主管,看他让你唱是不唱。”
  宋亚泽沉默几秒,也痛快答应了:“好。”
  说完,他走过桌子,拿起了被搁置在点歌台旁边作装饰品的吉他,拨了一下试音,稍作调整,便对着竖起的话筒说:
  “清唱的话我容易走音,还是弹吉他当个伴奏吧!”
  下面像是被点燃一般,一下子像爆炸一样,口哨声、起哄声猛地涌了上来,他们都在看着好戏,等着这淡定的少年能有什么做派。
  宋亚泽拨着吉他,调整好话筒,便开口唱歌了。
  “rdaedsofaraway……”
  他唱的是甲壳虫乐队的《rday》,这是他大学时为了联谊晚会的演出,花了五天时间夜以继日硬是给学会的曲子。当然,天赋不高的他也就只会弹这一首曲子,是被当时身为外联部部长的室友以一个礼拜的早饭为代价换来的。
  他想念他的大学生活。那时的他,虽负兼职,却仍未尝人生的艰辛和无奈,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向往。大学时光,是宋亚泽最爱细细品尝的一段时光,因为大学,因为身边的一帮好兄弟,因为那段无忧无虑的日子,他爱上了重庆这座城市。
  “ly,i'be……”
  他的歌声的确比一般人出众,绝不是五音不全、破音嘶吼的,否则也不会被室友生拉硬拽地上了台充个数;可也绝不是绕梁三日、余音袅袅的。他的歌声,是普通的,一如他这个人,就像万千宇宙中的一粒尘埃,是那么渺小。
  这首《rday》,是真的成了昨日。但他每次去唱k,或是应酬,或是假日玩乐,或是自我放松,他的最后一首歌一定是这首经典曲目。和他亲近的朋友开玩笑说这首是不是记录了他的初恋,他也是笑着回应:
  “当然!我的初恋就是我的大学!”
  “rday……”
  他真的很劳累,或许外表上看不出来,但他心里对生活的担忧让他的大脑像个永动机一样停不下来。这种累是无形的,会逐渐让人窒息、把人压死;他从来没有抱怨过累,可嘴上不说,不代表心里不这么想。
  他真的太需要安定和休息了。也许这首《rday》是他在被多次刁难后发出的吼声,这吼声却是这么柔和,充满了怀旧的味道,像镀金一般,永垂不朽。
  哼完最后一个调子,宋亚泽拨了拨吉他弦,就结束了全曲。
  演唱时,他仿佛看到周围的一群杀马特都消失了,代之的是衣着朴素干爽的大学同学,他们都快乐地笑着,手里拍着节拍,还有不大不小的欢呼声。
  那一刻,他甚至感觉鼻子有些酸了。他真的想念他们,想念那帮好同学。
  唱完的那一刻,好同学又被闹哄哄的杀马特代替了。他对着话筒用低沉干净的声音对着嬉笑怒骂着的黑压压一片说了句“谢谢”,就轻轻地放好吉他,准备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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