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碑前放下花束的叶翔,又会怎么想呢?是松了一口气,感叹终于拜托我这个恶心碍眼的胖子,还是露出一张肃穆的脸,用看陌生人一样的表情,脑海里其实什么都没想呢?似乎后者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因为落差太大,我还不够资格做他的对手。
只是想一想,我就觉得痛彻心扉。对你爱的人来说,你连蔑视都轮不上,在他心中没有丝毫你的位置。我怎么能不难过?
我死了,再也听不到肖莫的毒舌,看不到叶翔优雅浅笑的脸。
上帝说:人类是生而有罪的,所以要对犯下的过错和自身的罪恶进行忏悔,消除内心的不良欲望,净化心灵。
佛祖说:轮回入世即为苦难,我们在时间行走就是为了受苦,积累善缘,求一个好的来世。
如果人犯了错,死后要下地狱,还要受轮回之苦。那我这一世还不曾杀过人,但越过货,也曾害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死后……会下多少层地狱呢?我上一世,又犯了多少过错,行了多少罪恶,才会在这一世遇到叶翔。
都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如果真的有上帝和佛祖的话,我能不能祈求:我不求神明宽恕我的罪恶,也不求把不属于我的人和物据为己有,我只求——再给我多一点时间,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再看那人一眼,让我问那人一句“为什么”……
巨大的疼痛袭来,黑暗侵袭,失去意识的一瞬,我是松了口气的感觉。
回顾我的一生,可以说短暂,也可以说漫长。即使我会自得其乐,也觉喜悦太少,苦闷太多。
我仿佛置身一个灯光璀璨的舞台,台下是千万如狼似虎的观众,每一个都想伸手把我扯下来,踩成肉泥。我不会舞蹈,但垂下的钢琴弦控制着我的身体,我觉得疼痛,却不得不踮起脚尖行走,跳跃,旋转。直到有一天,钢琴弦断了,节目才刚刚开始,不能退场。不会舞蹈的我,拼命努力也只像小丑在搞笑,被辱骂笨拙,被呼哨下台。没人看到我足尖已是鲜血淋漓。
这场舞蹈,我跳的太累,能提前谢幕,未必不是一场好事。
只是心里,多少有些遗憾。
不知道在黑暗中漂浮多久,我像是几天未曾阖眼的人终于沾到枕头,正睡得昏天暗地,不知何年何月,却听到耳边有很多杂音,而且这些杂音越来越响,让我头脑鼓涨,如遭重击,再难安睡。
眼睛很干涩,艰难睁开一条细缝,就被满目的白光刺到,我闭上眼睛,有两行应激的泪水顺着眼角滑落下来。
身体的主动权被交还给我,我感到了麻木的疼痛,闻到了刺鼻消毒药水的气味,听到了“滴滴”机器的叫声,以及……
“医生!医生!他醒了!”
噢……等我能动了一定要敲晕这个啁喳的混蛋,把他捆在大马力的发动机上,把他脑袋震爆掉。
作者有话要说:狗血的重生来了~\(≧▽≦)/~啦啦啦话说,糖糖的基友都看不出封面里“墙”字上面的东西是什么/(ㄒoㄒ)/~亲们一定看出来那是什么了吧?一定看出来了对吧?
☆、第五章 公仆
廉价的消毒药水气味刺鼻,洗了又洗的白色床单上有点点不知名的暗黄色瘢痕,微微挪动一□子,空心铝合管粗制而成的架子床就吱吱呀呀发出尖叫,胸口也传来锥心的疼,让我只能无力地再躺回床上。
我已经在病床上躺了一个星期。从鼻腔导入的氧气管还没拆,大脑不时撕裂般地疼,我昏睡的时候居多,每天来照顾我的人都不一样,但无一例外,都是我不认识的人。
等我有些精力听床边坐着的人说的话时,差点问了出来“这是哪?我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居然还没死?叶翔怎么会派你们这些人来看守我……”,但几天不曾进食饮水,我喉咙涩哑,说不出一个字。
我好歹也是一帮之主——虽然是前任,大权旁落,说白了,我这张脸那不仅仅是我的脸,也是青帮的脸——虽然圆润了点。看叶翔把我关在院子里而不是刑房就知道,他还是要对我做出几分忠心的样子来给外人看,以彰显他宅心仁厚,也让“代为管理青帮”的名头得了落实。
我纵是逃跑被抓回来,他也不该放我在这种三流医院治疗才对,还是……从悬崖上掉下来都不死的小强韧性,让他决定借医疗事故除掉我?毕竟不管怎么看,我“出意外”死掉,对叶翔都是百利而无一害。
我突然想起来车上那失效的刹车,明显是被做人了手脚。我不会偷车,自己的车油箱是空的,若要逃跑,肯定只能选叶翔的车。只有一个守卫的地下停车场,留给我的车钥匙,到弯道才追上来的汽车……我总要撞得头破血流才会明白,何谓步步惊心,何谓满盘皆输。
突然想起十几岁还年少的时候,炎炎酷夏,庭院深深,老爷子靠在藤椅上,左手一盏清茶,右手一支戒尺,教我与叶翔下围棋。我走子无序,挨一戒尺,举棋不定,再吃一尺,见猎心喜,仍吃一尺。一场对弈还没结束,我就头昏脑涨,大汗淋漓,满目黑白,不见纵横了。
反观叶翔,炎夏里仍是衣衫整洁,纽扣一路扣至喉结,却不见一丝汗渍。在我沾沾自喜,安于一耦的时候,他已经步步为营,潜入无声,逼我至绝境。
重势轻子,能攻善守,运筹帷幄。这是老爷子给叶翔的点评,到我时只得一个字:“唉。”这一叹有些苍凉,我惭愧低头,偷偷摸着后脑勺红肿高热的头皮,觉得那里微显凹陷的一块,说不定就是老爷子在我小时候就拿戒尺抽的。
小我三岁的少年,被当家人夸赞,也只是露出得体的微笑来,让人看了觉得他是真的为这称赞而开心,却又不骄不躁,进退得体。逢人看到便要暗赞一声谦逊有礼,荣辱不惊。现在想来,叶翔那时应该是真的没有多少开心,把我这滩烂泥踩在脚下实在轻而易举,不费神得到的东西又哪里值得他开心。
如果这一切都是叶翔的安排,我又怎么会躺在这里。捅人一刀再把人救活,叶翔不是会做这种无用功的人。他更喜欢一刀致命,干脆利落,不留祸根。
床边的男人看起来也是近而立之年之年的人,拿着水果刀笨拙地削皮,硬是把一个圆润的球形削成了不规则多边形,嘴皮子还一直动个不停。托他的福,我算是明了了眼下的情况。
陈树多半死了,而我还活着。我还活着,在别人的身体里——他叫林树。
终于能够走动的时候,我艰难下床,避开了值班查房的护士,和一直守在床边的众人,进了病房内的卫生间。
卫生间阴暗潮湿,白天仍要开灯。刺眼冰凉的白光,益发显得镜中人形销骨立,面色惨白如鬼。解开睡衣领口往下拉,苍白消瘦的胸膛上,心口的位置边,一个榆钱大小的紫红色伤疤十分显眼,就是这个枪伤,让林树死了,我活了。
额头抵在镜上,我呵呵低笑:我怀抱着再见叶翔一面的心情死去,想向他求一个理由……但看着镜中陌生苍白的脸,只觉这一切无比荒诞可笑。
问什么?不过曲终人散场,成王败寇而已。有穷寇莫追,也有鸟尽弓藏。
我顶着这般陌生的一张脸上门,不会被打出来才怪。而且叶翔真要除我……我又何必一头热地跑上前碍那人眼。我只是眼睛一闭一张,再醒来却是三年过去。白云苍狗不过如此。
三年,足够让肉化白骨,面目全非了。在那人心里,我这个胖子又有多少位置呢?原本就不曾放在心上,死后更像被翻过的日历,谁还能记得撕下的一页被扔到什么位置呢。
优雅高贵,气度不凡。年少时我觉得遇到叶翔是我最大的幸运,后来明白,其实恰恰相反,于是我有了求不得苦。人生在世,总有一些心之所向却无能为力的事情,譬如无法选择的出身,离你而去的人,流逝的时间,别人的嘲笑,不可避免的死亡……以及,无可救药的喜欢。
我的人生在世,短短二十余年,已是害人害己不浅。不可避免地死亡之后,冥冥之中,我又重回这轮回之中,看来神明也知道:下地狱于我反是解脱,所以送我重回尘世,要我经受凡尘欲望的苦痛。
人生在世,即有欲求,求之不得,岂不苦恼?
林树已经解脱,我却还要在他这皮囊之中苟活下去。
做好青帮的当家,让青帮更加强大。这是我奋斗了十余年的目标,如果我还是陈树,如果我还在那个位置,那么我的余生,也将围绕这个目标而活。这个担子和我的血脉连在一起,纵被压的直不起腰,也不能舍弃。叶翔横插一手卸下了这个担子,我觉着身上一松,却也血流不止——这担子早成为我血肉的一部分,动则伤筋动骨,元气大伤。
陈树死了,青帮也成了叶翔的,我重生了。
但凡有骨气一点,我都该韬光养晦,杀叶翔个回马枪,把祖宗基业青帮夺回来才对。可我真真不是这块料,纵使老爷子从坟墓里爬出来那拐杖敲我,我也斗不过叶翔。
当年老爷子亲手把青帮交到我手里,我占着主场,手下忠臣谋臣无数。黄赌毒我一样不沾,学习办公的时间占了一天大半,几乎没有娱乐,累得像狗一样,但一个月下来,效率还没有叶翔花一天的功夫办事效率高。说不打击人,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