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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烂泥也想扶上墙 完结+番外 (百草糖)


  我没打车,散步般慢慢走着,在一家小饭馆坐下,点了一大碗牛肉面。泛着油腻的方桌上放着的辣椒如此诱人,我咽咽口水,为了不折腾自个儿身体,还是没加。一大碗吃了一半,就感到饱了,这才意识到我是按以前饭量点的单。
  浪费啊~但人总不能把自己撑死。我只好遗憾地放下筷子,默念:老板娘不是你手艺不好,是我饭量不给力。要不是夏天食物坏的快,我还真想把这剩下的一半兜回去。谁让我现在除了一千现金身无分文不事生产呢。
  回去的路上,我为了消食顺便锻炼身体,走的很慢。都说温饱思那啥,我是大脑一闲就忍不住想叶翔。青帮做的是军火毒品生意,别的非法能盈利的也多少掺有一脚。黑道之所以叫黑道,就是不能放到光天化日下来。叶翔更是习惯把自己隐身于层层帷幕之后。
  他是黑夜中的天之骄子,没有闪光灯,没有喧嚣的评论,却没有人能忽视他的存在。重生成为警|察,不管林树有什么秘密,我终究算是走到了阳光之下,然后——离那人越来越远。我探听不到那人一点消息,我被排斥在那个曾经生存了二十余年的世界之外。
  我像是被海浪冲到岸上的鱼,在浅浅的水坑里,满尝窒息的痛苦,回不到海里去。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长出肺来,适应岸上的生活,要么——死亡。这是一个脱离苦海的好机会,我身体肥硕,却没有足够尖锐锋利的爪牙,何苦还要回到海里去。何苦。
  这三年青帮发展成什么样子,叶翔又成长到哪一步,我做梦都想知道,但不能去。林家大院和我遗体埋葬的墓园,那不是林树能靠近的地方,也不是林树该靠近的地方。
  这样想来,我能去的地方,就只有一个——宜海市医院。我想去看肖莫。
  上辈子我心目中分量最重的三个男人:一是生我养我的老爷子,一是我默默恋慕的叶翔,还有一位,就是始终毒舌却关切我的好友,肖莫。
  肖莫年龄和我相当,曾经是一位大学教授,后来因病辞职,一直住院。他是遗传性心脏病。发现的早,初期的时候住院,他存折上钱又足够,很快就把病情控制下来。只是后来有一段时间,他离开医院,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只知道他回来的时候奄奄一息。
  肖莫一直是高贵漂亮的,固执的把自己保持在一个美丽的状态,我取笑他就像一只风骚自恋的狐狸。可那时候,倒在我怀中的他,却是面色惨白,像是被信任的猎人一刀刺进了心脏,濒临死亡。
  我不敢问他去了哪里,只是带他去了宜海市最好的医院。肖莫比我还要高2公分,180公分的他却浑身汗湿,像小孩子一样躲进我怀里,让我都心疼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肖莫这往病床上一躺,就再没下来过。他的身体彻底坏了,不到而立的青年,心脏却衰竭如垂朽的老人,冰冷,没有活力,仿佛下一秒就会停止跳动。
  后来,和肖莫谈话的时候,从断断续续的信息,我也知道了一些关于那个男人的事。我气愤不已:那个人怎么能这样伤害你?!他凭什么这样伤害你?!
  凭什么……凭我爱他。爱一个人,就会渴望两情相悦。这就是把自己的心交到对方手上,你怎么能指望别人像珍宝一样爱护它呢?对你来说是维系生命独一无二的东西,对别人,却可能只是负担麻烦,所以弃之敝屣。
  我气恼:你还爱他吗?
  肖莫思考了很久,还是点头。他一向敢作敢当。就是明知前面是枪口,撞上去会流血,他也会直走。从这点来说我们的性情倒是惊人的相似。
  只是我比他懦弱很多,有时候宁愿维系一个美好的假象,而不是掀开布帘直面惨淡鲜血淋漓的事实。说白了,就是自欺欺人。我自欺欺人,因为别人不屑于欺我。
  我气极:那人有哪一点好?
  肖莫看了我一眼,淡淡反问:叶翔又有哪一点好?
  我想说:叶翔身手好,长得好,能干又稳重……但看着肖莫静如死水的眼睛,我舌头仿佛打了结,白色面皮上是遮不住的羞红。肖莫是最了解我的人,这些话,骗不了他,甚至骗不了我自己。
  我见得的人不说很多,其中身手好,长得好,能干又稳重的人,符合条件的也不止叶翔一个。可我就是喜欢上了叶翔,偏偏是叶翔,只有叶翔。
  肖莫说,这就是劫。躲不过,只能生受。哪怕头破血流。哪怕粉身碎骨。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元宵节~祝大家合家美满~节日快乐~~明天就要坐车回学校了/(ㄒoㄒ)/~~莫莫也是可怜的娃啊~泪~求留言~~~


☆、第八章 探望

    宣城到宜海市,坐火车需要5个小时。特快只需2、3个小时,但看看票价,我要是买了,剩下半个月只能喝西北风了。
  反正我现在最空闲的就是时间,到是不急。虽然心焦。
  肖莫是大学教授,之前存款再富余,也撑不了几年。后期都是我为他承担这医疗费,肖莫知道,也没拒绝。我们之间的交情,早过了互相客气推诿的阶段。要是躺在病床上的是我,肖莫无疑也会这么做。
  我被叶翔困在林家大院之前半个月,刚给肖莫卧榻的医院缴了一年医疗费。掉下悬崖失去意识,再睁眼俨然已经三年过去,肖莫……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身体状况又不好,剩下的两年要怎么过?还有……他会知道我的死讯么……
  肖莫心脏不好,再躺上病床的时候,就学会了心如止水——虽然在我看来,是心如死水。希望他不会为我太伤心……人真的很矛盾。欲|望太多。顾虑太多。
  掉下悬崖的时候,我想着自己死了还有肖莫为我难过,有人为我的死悲伤,好像说明我做人还不是很失败似的。但肖莫真为我难过了,我却又要为他的身体担忧。
  正是炎夏,只有破旧风扇的硬座铁皮车上乘客不多,倒是不担心会挤到我的伤口。再进一次医院,估计局里不会报销吧。
  沐猴而冠。我做当家时没少被明朝暗讽,这是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猴子就该老老实实在树上呆着,而不是嚣张地爬高露出红屁|股给人做靶子。反驳不能。
  不是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埋在土地里的莲子永远开不出花来。我没有当家人的自觉,的确不是混黑道的料。在这汹涌暗黑的海底,乱流一刻不息,没有那股水流可以永远停驻,又有哪个位置非谁不可。
  极致的黑白都能惹人瞩目,暗淡的灰色只能沦为背景。我的价值……似乎在只在于此。
  少年人都有种冲劲,无畏无惧,不撞得头破血流就不知道换个方向,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直到一次次碰壁,一次次流血,到结痂的伤口补丁般层层累积,不碰也会疼,总算记住了教训,懂得了害怕。时光流逝,少年变成青年,这勇气和冲劲也就淡了,散了。我也不例外:不是不想把青帮管好,不是没尝试让青帮更好,只是事实总是无情。
  路程中闲着无事,不想给自己找难受想叶翔,我就四处观看。对我来说,这种火车还是第一次坐,看什么都很新鲜。
  目光绕了一圈,我感到有些疲惫,焦点就落回了对面。座在我对面的应该是一对情侣,男的拿着杯子走开,过了一会接了开水回来,把杯子放到桌上,从脚下的背包里拿出两个面包。女的抱着一条狗。男的把面包给女的,那只狗伸长了脖子,鼻子紧紧追着面包。
  那女的估计不饿,把面包放到桌上,只拿起杯子喝水。那狗继续眼巴巴地盯着面包,黑溜溜的眼神看起来可怜极了。
  我忍不住想笑,牵动伤口又疼的浅浅吸气,想起了我以前难得文艺二B的时候。和下属一群人出去,第一次到中东到美国等地方交易,叶翔不在我身边。我就拿着手机拍照,看到什么新奇的景物都想拍下来。还写了大段大段的短信,想发给叶翔,但手指按在发送键上的时候,我犹豫了。
  最后短信被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保存相片的内存卡不知道丢在了哪个地方。不是所有的东西都适合分享,就像你付出了真心,却不能要求对方必须给你同等回应。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可以左,可以右,可以爱,可以恨,可以接受,可以拒绝。叶翔踢我下位,是我无能保不住那个位子,成王败寇,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喜欢叶翔,叶翔不喜欢我,也没什么好怨天尤人……
  如肖莫所言,都是劫。没什么……好说的。
  和计程车司机说了宜海市医院名目,我就把目光投到玻璃之外。三年的时光带走了很多东西,但总有一些保存下来,只是风吹日晒,多了些沧桑的痕迹。
  肖莫……还会在么……
  我站在医院楼下,反而却步。肖莫的身体状况,我比他要清楚的多。我曾经看着他在病床上躺着,心脏破了一个洞,洞里生出无数毒虫日夜蚕食着他的身体。那人好像只剩下了一具躯体,索淡无味地活着,行尸走肉地活着,不是渴慕生存,只是死亡也失去了吸引。
  现实是一把剔骨冰刀,在时光的河流里,把人身上的肉一点点刮下来。流血的伤口被冻住,不致命,但疼痛。一直痛。多少人被这把刀切割的面目全非,肖莫是,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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