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养怪的处所实则有一套严格的规矩。怪也会被分门别类安顿好:用来作战的,有些拥有令人顷刻毙命的能力,如解之渊,听话些的会教导点人类社会的基础知识,并加以刑课并行,从身体和心灵上驯服他们,磨成一把锋利又好操控的兵器,不听管教的便打断四肢重重锁起来,只有需要的时候见次天日;用来豢养交易的,长得漂亮,通常能力薄弱或者鸡肋,不用担心他们会逃走,这一类的课会少些刑罚,多教教取悦主人的技艺;再有些身体坚硬或是生了翅膀的,街头小巷的杂耍最爱买这类,作为消耗品满足看客猎奇的需求;最次一等的便是浑浑噩噩终日,等待被食用的命运。
历史上豢养怪的传统已经延续很久。尽管正史从不记录诸如此类摆在明面上不很好看的事情,民间流传的说书故事里偶尔也会提及。怪,游离于法律以外,没有人权,地位更接近于畜牲。即便偶有爱怪人士宣讲批判养怪行为的惨无人道,也掀不起什么风浪——即使他们也没把怪当过什么人来关怀。
“怪乃天地孕育而生,无父无母,无亲无长,为大纪所养,当心怀报效之志,念皇恩厚土之情……”
鞭子抽打的地方,痕迹可怖,腥气弥散。官人抽着解之渊,嘴里如是颂道,脸上微微笑。
暗红色粘稠的血液遍布脊背,沾在长鞭上,犹如裹了红梅的枝干,白雪地里屹屹然站着。解之渊的膝盖跪在地上,冷的;背却是热的。
像夹在燃烧的水和冰凉的火间,一切都不真实得出奇。不洁的灵魂学着逃脱躯壳以博取短暂的解脱,木木地俯视自己受着凌虐的身体,把刻入骨髓的词句抽离出来,再将骨头一声不吭地折断。
“我皇明德,仁政亲民,小子解酒,无用之身而受君子之学,是谓僭越……”
腿根炸开一朵血花,未褪干净的鳞片嵌进肉里,疼痛让解之渊想起刚刚进入驯怪之宫的那天。
怪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若是不被禁锢在人世间,放任于乡野奔跑,或许上百年也是幼童模样。而一旦被抓进了皇城,就会和普通人类一样按照年龄规律成长。
那时解之渊看起来就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午后正躺在树边打盹,钝痛突然降临在后脑勺上。他听不懂几个高个子嘴里叽叽咕咕的语言,努力睁大眼睛望过去。
下一秒,几人化作黄沙。人形的沙土难以聚集,扑簌簌地散落一地,变成一小堆。后来的人被这一幕吓得要失了心智,险些拔腿就要跑,解之渊却撑不住晕眩过去,给了他们捉回去的机会。
那时候也是疼痛,只是疼法不一样。比起鞭子持久又猛辣的剧痛,还是疼一下晕过去舒服些。
“然上不以为罪,以宅心仁厚,得保全其身,当犬马之劳亦不为过……”
解之渊低头,感受与生俱来的力量被逐渐死去的自我压制在最深处,密密麻麻蛛网般的血汇成溪流在小臂上蔓延,为数不多的希冀也随之消弭。少年面色苍白,表情却平静得有些瘆人。当他抬头,连行刑的官人也要被吓得顿上两秒。
一瞬间的恐惧是有的。他当然知道解之渊不过是被剪掉利爪拔了牙齿的狼,但眼布摘去便作恶鬼为祸,逃离是分分钟的事情。
幸亏眼布是缝死了在皮肉里。
可他仍是心里打鼓。少年过于平静的面容给人一种僵硬的违和感,好像他是死人察觉不到痛苦——或者是习惯了痛苦。
官人定了定心神,继续微笑着念道:“死亦不足惜。”
解之渊感受着来自身体各部分的痛觉,恍惚间听见了十几年后的未来。
听见了战场的狂风和沙尘,月下少年的剑舞与轻笑。
听见时间流转,而他始终囿于一方荆棘丛生的密室,被刺生生划烂一颗热的跳着的心脏,迸溅的血洒向被他守护的、与他毫无感情的那片美丽土地。
死亦不足惜。
多伟大的誓言。
解之渊回了神,只当是和岳瑾聊到了怪,无意识地绷紧了全身的肌肉。谈着笑,心却是冷的。
嘴上说着烹而食之,自若的神情在岳瑾看不出端倪。解之渊饮了一口茶,应付地笑道:“小昱王当真是喜欢送来的这些物事,拿去也不碍事的。”
这倒是实话。解之渊看这些子身外之物,和石头没二两区别。便是多金贵的红珊瑚,瞧久了也不过虫尸模样。
“我可不喜欢,”岳瑾会错了意,以为他说送只怪来,面色不大好,“人形的东西,吃着便心里不安稳,倒像是啖了人肉……我该听清楚的,不然肯定不吃。”
解之渊乐了:“不吃,放着也是浪费。”
怪不拿着去用,可不是暴殄天物么。
岳瑾眯着眼睛笑笑,手指端着空茶杯敲敲桌子:“我浪费掉的玩意儿多了去了,都要心疼,心也该掰成好几瓣才够用。”
解之渊配合着问:“哦?”
岳瑾本来乐得聊些不着边际的浪荡行径,看着解之渊淡色的下唇竟失了心思,目光暗了暗,话到嘴边上又滚一圈咽回去。
“你只管去问。”岳瑾的视线迅速地扫过解小将军握着茶杯的手,“要正主来讲那些事情,定是没有街头巷尾听着谈资和传闻来得有趣。”
巧极。岳瑾正一说完,便是说书的讲起了解之渊小将军。
听得出了神,解之渊偏过脑袋,面向窗外的街道。那里熙熙攘攘,人声鼎沸,是寻常风景。解之渊听着笑或闹的声响,渐渐扬起一个笑来。
耳边好像听见了儿童嬉戏的声音。
岳瑾混混沌沌,意识模糊。他眼前一闪而过雪白的飞鸟,金黄的狐狸,或是猫——黑得发亮的猫,一道道的放映着。或欣然或恐惧的神情,在那些生灵面孔上出人意料地反复重现。
千篇一律得近乎可怖。
他看到“怪”。
垂着辫子的小女孩,圆脸上有一块漂亮的鳞片,落在眉心中央,闪闪的。她眼睛里有水汽,张着大嘴咿咿呀呀地不知说着什么,只觉得那无意义的音节带着不为人知的悲哀。
岳瑾说:“这怪看着倒是稀奇,本王买下了。”
小女孩便送到府上。岳瑾不以为意,心说约莫是送到哪里做了个丫鬟,随意吩咐了安排处理就没再过问。
那日的市集不少新鲜玩意儿,小昱王给迷得流连忘返。小商小贩都收拾东西吃饭去了,岳瑾才恋恋不舍地打道回府。
想起了小女孩,还没问她的去向,就等来一碗肉羹。
他盯着肉羹半晌,一言不发。女孩子的眼睛生在岳瑾心里面,一动不动地睁大着,好像在疑惑。
于是默然,终于还是哑着嗓子叫下人端出去倒掉。怪不得下人,是岳瑾自己没有吩咐明白,白白害了一条性命。
小昱王顽劣至今,心里究竟如何去想,无人得知。有传闻他脾气暴戾,下人略有冒犯便要杀了泄愤;也有说他孩子心性,不知何而为人,动辄施以刑罚。
只有岳瑾清楚,他这是第一回 手上沾血。即便不是人,却像极了人。那么又有些什么样的天堑差别,才能叫人们对着一个稚童样貌的非人去下手?
他想不明白。不杀伯仁,伯仁却死。
咿咿呀呀的怪叫从此入了梦。不知情的吃了些怪的肉,叫岳瑾无论如何没法自在。
不大恸,无大悲,仅仅是心里头本就生着的刺,轻轻往下压了几分。
尚在少年时的岳瑾坐在宫里的高墙,侧身望向宫外无垠的天空。
日落晚霞的地方升起艳丽的云彩,红得像喷薄的血液,热烈带着温度。而手心却是冰冷冷的墙体。
他读过书。
太傅说克己复礼,说仁政爱民。圣上也说轻徭薄役,说君舟民水。
岳瑾信了。小少年,信了便是死信,拼了命也要读好了书出去报效祖国的。
晨间,岳瑾读着《逍遥游》。
他读到“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笑问太傅道:“我何时能做野马?山间奔跑,好不快活。”
太傅回答:“殿下会错意了。此野马是喻,代指山间雾气,奔腾如野马。”
岳瑾道:“那更好。雾气无形,无处不入,遨游四海也不是难事。凭虚御风不是最好,化作江上清风才最自在。”
可惜十二岁的岳瑾尚不知晓,几年前的一次误入让他成为被监视的对象。民间买卖怪不假,可驯怪的门路若是给捅了出去,极尽残忍的手段必然会引发争议。岳瑾作为知情者,是绝对出不了京城的。
另一方面,对小昱王不怀好意的人也不在少数。
当今圣上子嗣不多,都是资质平平。野心勃勃的几个皇子,与岳瑾身份等同,均是皇帝亲弟的嫡出。接连着几年之内,皇帝的亲子竟都死去在成年以前,膝下瞬时空荡。
年老力衰,于是有意要过继侄儿来继业。年纪最小又最不谙世事的岳瑾,无疑是最佳人选。
手里沾了血的几位兄长怎可能乐得岳瑾坐享其成?在十二岁以后的几年里,各式暗里下套没有停过。即便被保护得很好,餐餐用前都要试毒的日子也过得够了。
岳瑾如笼中鸟。虚得了准太子的位置,却没有一天能安心下来学真正的治国之道。提防和警戒,让年幼的小昱王疲惫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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