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那么长,墨色无边,似乎永远没有尽头。身边没有炭火,身上的旧棉衣又过于单薄,唐仲冻得每根骨头都生疼。
火光熹微,灯笼里的蜡烛快要烧尽,唐仲伸手拢了拢,手指上遍布的冻疮,早已让每处关节都粗笨红肿,此时靠近烛火,竟然半分痒痛都感觉不到。
靠在角落里,似乎没有先前那么冷了。身边就是城门,他就守在这里,等到卯时一到,就立刻起身将城门打开。这一次,他不会再误时了,绝对不会。
只要表现得好一些,只要不再出错,他们就不会讨厌自己了吧?
就可以按时休沐了吧?再过几日,发了饷钱,等到休沐,他立马去求城中最好的郎中,到乡里给阿婆瞧病。
等到那时,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唐仲如此想着,便觉得周身的痛楚也不再难忍,可能身体也渐渐适应这样的寒冷了吧。
四肢的麻木寸寸蔓延,头脑也越发昏沉,唐仲只当是困意来袭。可他不想睡,只想等着天亮,做好自己的差事。
夜色渐深,他感觉身上的甲衣越来重,眼皮越来越沉。灯笼的火光在一阵闪烁之后,骤然熄灭,唐仲眼前的墨色,越来越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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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时未到,天边才微微露出一线天光,清江县的东城门下,已经有几个等着开城门的人,他们都是准备出城收菜的商户。
运菜的板车和拉车的骡子,都停在几步之外,商户们三两聚在一起,高举着火把,彼此目光试探之后,却都迟迟不敢向前。
团团火光缓缓靠拢,最终汇聚到城门角落里,映照在一个披甲人的身上。
卯时越来越近,聚齐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些跑船的、行商的人凑在一起,交头接耳议论,通道中一时之间有了嘈杂之势。
终于,在一声粗砺的喝骂声后,人群鸦然,各自后退让出一段路。两个城门卫执着缨枪,阔步进来。
“这家伙,居然睡着了。”
“还是老张你高明呀,说要下来看看,不然真靠这瘦皮猴,肯定要误了时辰,到时候又得挨一顿训!”
说话间,一人用枪杆戳了戳地上人的大腿,见没有回应,又不耐烦地踢了踢对方的小腿。
“欸!醒醒了瘦皮猴!该开城门了!”
见地上的人依旧无动无衷,面部被稍大的头盔遮挡,也不看清形容,年轻的城门卫蹲下身来,没好气地推了把对方的肩膀。
“还睡懒觉,看我一会儿怎么收拾你!”
却不想,手指所及之处竟是一片冰冷,唐仲倚在墙壁的上半身应力倒下,头盔顺势滚落,露出一副惨白的面容。
年轻的城门卫吓得不轻,当即瘫倒在地,失声惊叫。站在后面的老张倒是镇定些,他立即喝住年轻城门卫,上前几步,将手中的灯笼往前一探。
暖黄的火光映在苍白的脸上,有种说不出的诡秘,瘦削的面庞上早已没有半分生气。
老张伸出手指,在唐仲鼻下探了探,眼中闪过一丝晦暗难辨的神色。
老张侧过头,朝身后的人吩咐道:“邓二虎,你速去通报胡头儿,说唐仲在城门边冻死了。”
年轻城门卫仍惊惶无措,瘫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老张也懒得管他,自顾自地往外走。时辰到了,他得再叫个人下来开城门。
经过聚集的人群,老张漫不经心念叨:“哎,可怜呐,今年的冬天可真是冷啊,年纪轻轻就这么冻死了。”
就在这时,人群中炸出几声惊呼,老张偏过头来,看到的是一双双瞪圆的眼睛。他不由得停下脚步,顺着众人的目光回头看去。
只见瘫坐在地的邓二虎浑身抖如筛糠,哆哆嗦嗦往后挪。而他对面的那具尸体,正双手撑地,一点点支起身子……
围观人群如惊弓之鸟,纷纷撒丫子四散退避。
“诈!诈尸了!”
第3章 拖油瓶
一个吓尿的兵,五官扭曲,濒临崩溃,一群惊呆的人,站如木桩,个个失魂。
唐重睁开眼,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欢迎场面。
他们个个都死死盯着自己,如同债主附身。唐重想朝他们挥手打个招呼,却觉得浑身酸麻,只好撑在地上缓一缓。
脑中此时亦是昏昏沉沉,眼前光影飞速转换,过电影似的闪过一个古代少年的短暂一生。
等到四肢的麻木稍许消解,灵台恢复清明,他终于意识到一个了不得的事情:
那个现代社会的穷光蛋唐重,因为企图碰瓷善良老太太,阴差阳错吃了头孢又喝酒,已经遭遇现世报直接嗝屁了。
现在的这副身体,是个虚岁十七的少年唐仲,一位生于古代的穷光蛋。
这么形容可能太草率,确切地说,唐家祖上好几辈儿,都是清一水的穷光蛋,一直到唐仲他爹这一代。
前些年,唐仲他爹被朝廷征去服徭役,派去修建海防工事,结果工事没修完,人就积劳成疾病死了。
后来闹倭乱,他爹修的海防派上用场,上头一高兴,给负责修海防的都记了一功。
等功劳一级级分下来,落到唐仲老爹头上的,就是个城门卫的差事,念在人已死,上头在前面又加了两个字,世袭城门卫。
虽说是个比芝麻粒还微末的差,但好歹是个能传辈儿的铁饭碗,保证老唐家世代有口饭吃。
今年,唐仲虚岁十七,正式顶了老爹的班,来清江县东城门就职。
有道是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唐仲待的这座小庙里,就趴着好几只王八,初来乍到的二十天里,没少受欺负。面前这位两股战战、魂飞天外的哥们儿——邓二虎,就是其中一只。
据说麻雀胆小,受到惊吓容易肝胆俱裂,此时的邓二虎比起受惊的麻雀,也好不了多少。
他由衷不想目睹诈尸的场面,迫切希望远远躲开,奈何双腿发软两手无力,哆哆嗦嗦完全站不起来。
只见唐仲苍白的脸,缓缓转过来,正用阴气森森的眼睛盯着自己,邓二虎感觉自己像被厉鬼锁魂了一般,登时无法动弹。
“别!别过来!不是我害你的,不是我!”
邓二虎口中不断念叨求饶,可对方完全没有作罢的意思。只见一只乌青的鬼手缓缓伸出,直逼自己的面门抓来,邓二虎惊惧异常,口鼻一时有气进没气出,两眼一翻,直接昏倒在地。
唐仲:我不过是想让他搭把手,扶我起来而已。
前尘往事不可追,既然穿越那就穿了吧。反正他早就不想管自己欠下的一屁股烂账了。重回人世,还是这么年轻的少年郎,怎么说都不吃亏!
胸腔内的心脏再次有力跳动,温热的血液重新流经周身,唐仲的面上的苍白之色慢慢褪去,四肢的麻木也渐渐消失。约摸几分钟后,他扶着身后的墙壁,缓缓站了起来。
再世为人,初来乍到,有些兴奋。这副身躯已然苏醒过来,内心一个猛烈的念头正在跳动:
该上班了!
想来曾经的唐仲应是个工作狂,不迟到不早退,连上厕所都小跑那种,不像自己,一到上班就摸鱼躲清闲。不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点职业操守他还是有的。
于是,唐仲转过身,对着一直在角落里探头探脑的老张勾勾手,示意他过来抬门闩。
要说古代人还真是实心眼,就清江县这么个穷乡僻壤的内陆小城,还搞出一队城门卫来看门。
县里总共没几家有钱人,哪路山贼稀罕来打劫?就说这闩住城门的横木,用的是死沉死沉的老榆木,一个人根本抬不下来,完全没必要嘛!
就在唐仲叉着腰打量城门闩木的时候,老张已经忐忑地走到跟前,见他面色已与常人无异,老张不由得怀疑自己之前的判断。可方才明明没有鼻息,怎么会……
“欸,老张你愣着干嘛?快过来搭把手啊!”
这爽快的语气,熟络的态度,又哪里是之前那个唯唯诺诺、软弱可欺的唐仲。但大活人就站在面前,由不得他不相信。
老张搓了把脸,不可置信地凑了过去,卯上劲儿,又不可置信地跟唐重一起,将闩木抬了下来。
娘的,真撞邪了!
卯时许,清江县东城门终于开了,等在城内的人早已被唐仲吓得惊慌四散,只留下几辆空荡的板车和一头无主的黑骡子,倒是一直等在城门外的人,急匆匆扑了进来。
那人像是赶了很久的路,身上多处沾泥,脑门上结了满满的汗珠。
一进城们,他先是顿住左顾右看,而后一猛子扎过来,重重扑到唐仲身上。
“快回家看看吧!你阿婆,你阿婆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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骡车行驶在蜿蜒的乡道上,颠来簸去,唐仲感觉身上的骨头都快被抖散架了。
驾车的何伯是他的同村,天不亮就被他拉着火急火燎地赶路,这头从城门口捡来的骡子,一路上没少挨鞭子。
城门那边倒是轻省,听说家中出了事,老张立马说要替他告假,让他即刻回去。只不过临行时老张的神情,怎么看怎么像是在送瘟神。
家这边,情况就棘手了。
唐仲他爹死后,唐仲他娘天天挺着肚子以泪抹面,伤心郁结,终是伤了胎气,在临盆时气竭人亡,好在肚里孩子命大,保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