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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在野 完结+番外 (尤念)


  沈吟虽然随性,但除了那位华服管家,居同野见到的其他人却都是冰冷的,他连一句话也不敢多说。还是趁早办完事走人,沈吟很久没见他师兄,应该会耽搁几天。
  居同野走到院子里,院外候着的丫鬟一见他,立刻恭敬道万福:“公子稍等。”
  居同野原地愣了片刻,看见丫鬟们鱼贯而入,端盆捧巾奉茶,忙忙碌碌好似一群辛勤蜜蜂。所幸丫鬟们都不敢抬头,他第一次被人这么捧在天上伺候侍奉,面皮发红,脸颊像被霜打了的梨,硬着头皮直到吃完早茶才好意思张口赶人。
  人一走,屋内冷清,居同野向嵌入沙漠中央的旅人,疏离难耐。墙外传来阵阵儿童嬉闹声,院落里格外安静,针掉了的声音都如雷磔。
  居同野是被父母关在家中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越狱,顿时急的心痒难耐,想着就在附近,沈吟托人来找也能马上回来。
  的确是几个小孩子,都是家仆的孩子,父母当工无心照管,便由着在偏僻角落里踢毽子。沈吟的院子长久没人住,小孩子不知道小老爷已经回来,这日如往常一般嬉闹。
  居同野是个踢毽子的好手,爹在衙门当工,娘总是有补不完的衣服,他不敢跑出家门,只能独自在家中院里踢毽子。踢坏了一个又一个,盘磕拐蹦手到擒来,登时欢天喜地就要加入踢毽子行列。
  一群孩子见居同野以为是个来府办事的普通人,也不见外。居同野先是故意花里胡哨踢了一番展示巧技,引得孩子们纷纷大声拍手叫好,他不保留,边踢边教细心教学,不多时额间冒了层细细密密的汗,贴着皮肤,也显出几分光洁细腻。
  “再教一招我就要走啦,看清楚,这招叫‘一卯儿’!”居同野擦了把汗,玩得很是开心,但还是担心沈吟找不到他,眉宇间渐生忧愁之状,时不时朝墙那侧看去。
  居同野双眼盯着即将下落的鸡毛毽子,抬脚准备随时绕过另一条腿来踢,身后却传来一声气力不足的咳嗽。
  “碰”的一声,毽子落地,清脆响亮,小孩子吓得脸色煞白。身后来人,居同野转身看去,照面是一个缁衣笔挺气宇轩昂的男人。男人板着脸不怒自威,愈发显得鼻梁挺直,三分俊俏七分威严,腰系玉带佩雁翎刀,脚踏厚底皂靴。
  胡管家跟着此人后面,毕恭毕敬,不敢越步。
  居同野没见过高官,只见过七品知县,如沈吟卓大人,旋即意识到这个男人是位高高在上的大官,沈吟尤有不及。
  胡管家虽然不甚喜欢居同野,好歹是小老爷的人,赶紧打眼色,厉声呵斥:“还不跪下!这位是京卫指挥副使崔大人!”
  居同野和几个被吓傻的小孩赶紧跪下,他觉得位崔大人目光灼灼,好似赤红的碳要把他烫成灰烬。居同野只能伏低做小:“见过崔大人。”
  居同野讶然转头的那一霎,霍朗征已看清他的相貌,和自己有几分神似,这么多年来沈吟的口味果然没变,这人大抵就是他要找的人。
  沈吟一回周府,霍朗征就知道,不仅如此,他在周府的耳目还告诉他,沈吟身边跟着一个男人,二人同吃同住同行,每个细节都被悉数递到他面前。他不急于再见沈吟,反倒是对这个男人有了兴趣。
  霍朗征淡然道,嗓音有些阴沉沙哑,像湖底最深处的静水:“你叫什么。”
  居同野道:“居同野。”
  胡管家觉得他似乎听到一声冷笑,登时想到霍朗征叫自己带他参观周府,恐怕只是借口,他明知沈吟不在府,还问沈吟住在何处,他的目的至始至终都是这个居同野!霍朗征位高权重,连周巡抚都不敢得罪。
  霍朗征好不容易收回快要将人点燃的视线,扫到地上的毽子,想起刚才踢毽子的身手确实灵活,越想越烦躁,这种货色当真能上沈吟的床?沈吟那么个美人,这个居同野不过是个蚊蝇臭虫,他居然敢。
  居同野不明所以,倒不算怕,只是寻常百姓面对高官的那种心境。
  胡管家是个经验丰富老狐狸,察言观色的功夫炉火纯青,霍朗征来者不善,他倒是不在乎这个小捕快,只是担心小老爷。他在周家先后伺候了两位老爷,沈吟打小长在周府,也是他看着长大的,小老爷这么喜欢这人,莫说是个男人了,就算不是个人他也得护着。
  “崔大人,隔壁还有处院落,曲径通幽景致甚好,不如去瞧瞧。”胡管家小心道。
  崔朗征看了眼墙,墙后是沈吟的院落,眼里闪过戏谑之色,好似虐待飞鸟的顽童,冷冷道:“不必,就去沈大人的屋里坐坐。”
  居同野以为逃过一劫,谁知又听崔朗征道:“你跟着伺候。”他还不明不白,不知道是谁,茫然得抬起头,便见胡管家对他招手。
  ·
  院门前,崔朗征骤然道:“你们都待在这。”
  居同野低着头,旁人走他也走,旁人停他也停,谁料胳膊突然被人大力擒住,他睁大眼,崔朗征目不斜视拉着人朝院内大步走去。居同野明白官大一级压死人的道理,他不过一个小小捕快,哪怕崔大人现在砍了他都没人会吭声。他不敢声张呼救也不敢挣扎,只是睁大眼睛,觉得胳膊要被这人拽断了,他哪里遇到过这种事,一时也确实不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何事。
  横穿院子,进了里屋,崔朗征一把把居同野甩在床上。
  崔朗征自小习武功夫上乘,在大内也是数一数二的,居同野不过是个手脚麻溜的粗人,二人身手大相径庭,虽然床上垫了厚被,居同野一脑袋戳上去,还是被撞得晕晕乎乎。
  居同野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崔大人竟然把他按在床上,一手掐着他的后脖颈,如锥子般死死抵着。居同野一张脸全然陷进了厚实的软褥中,喘不过气,以为这人要闷死他,绝望关头下意识手脚并用,挣扎无济于事,而一径的呼喊生也都被褥悉数吸收,如身陷泥潭之中,一丝一缕都不外泄,根本没人听见。
  ——他就是一只被人碾死了、同伴也只会绕过他的尸体继续爬行的蝼蚁。沈吟情致之时也掐过他,但那人身上带着迷惑的气息,令他舒爽安生,卸下浑身劲道放松脉络筋骨,四仰八叉任由驰骋。
  崔朗征冷笑一声,扒掉这人裤子朝股间看来,是个被使用过的样子,他的手与这人皮肤相触,肌肤上滚烫的感觉传来,只叫他恶心,更可恶的是这人皮糙肉厚的居然有胆勾搭沈吟同床共寝?
  后颈的力道陡然消失,劫后余生的感觉还未传来,居同野便听见唰的一声,犀利刀光晃得他睁不开眼。居同野不是没被人扒过裤子,被沈吟扒了无所谓,换做旁人却叫他感到莫大的屈辱,脾气还没上来,眼先看见了刀锋,倒是明白这人拔刀是想要杀了他,脖间冰冰凉凉,唬得他连连后退,连求救讨饶都忘了。沈吟的笑声依稀在耳畔缭绕,那笑容更是毁天灭地也独为他绽放的娇颜,于是满脑只剩下求生欲望。
  这等狼狈模样,真该叫沈吟亲眼瞧瞧。崔朗征握着刀柄的手稳稳当当,如一颗巍峨的树,一动不动伫立在床前。他冷哼一声,问:“你跟沈吟多久了?”
  居同野打量这人,想杀他又想杀他,反倒像是一种气极的宣泄,他不怀疑这把刀随时会将他大卸八块:“三四个月。”
  近年来,霍朗征感觉到他腹下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几乎夜夜不得安稳,他居高位,见过的俊男靓女红粉骷髅无数,却没一个能与沈吟相提并论。他怀念与沈吟卿卿我我彼此相贴的感觉,越久越是记忆犹新,如在眼前身临其境,好似只是不久之前的事。
  这人他当然可以杀,但他活着比死了更有价值。霍朗征本以为他与沈吟今生再无缘,昨日听闻沈吟归来的消息后,忽觉上苍也助他可怜他。这一次他定然不会再放手,威逼利诱也要将沈吟拘禁在自己身边,从此以后生命里只有彼此。


第三十五章 危急关头
  沈吟如行尸走肉在街上晃荡,瞥见一人盯着路边包子铺新鲜出炉的包子吞咽口水,那人做一身粗劣短打装扮,不过是个寻常吃苦人,看了许久也舍不得掏钱买个肉包,最后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他觉得这人有点像居同野,饿死鬼投胎脑袋里只有吃喝和银子,也装得下百姓和真相,拥挤的倒是没给他留点空当。沈吟想他攥着居同野全部家产,分文未动,花的都是他自己的银子,他曾经随手的打赏,居同野用他一辈子都赚不来。
  色是流水落花过往烟云,情却是剔骨钢刀,铮铮然要人性命。沈吟想他的命根子都交给居同野了,毫不迟疑转身朝家的方向走。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沈吟这一辈子遇到大事小事无数,不乏性命攸关,多少次生死徘徊。生死算什么,还没有他解决不了的事,说服不了的人。清风拂面,日头正盛,天上浮云悠悠流转,一如这万千红尘瞬息变化。
  回去的路上,沈吟到处张望,瞧着好的香的馋人的小吃,个个摊点都不错,他总不能全都买了,否则下次没个新奇逗人玩乐,最后买下一包软粘芋头糕和一包喷香糖炒栗子,闻着味他就心满意足,仿佛已经嗅到那人身上的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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