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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在野 完结+番外 (尤念)

  《为官在野》作者:尤念
  文案:节衣缩食的小捕快,有一日捡了只“知县”回家当心肝宝贝富养。
  心狠手辣的知县,曾经叱咤风云,有朝一日嗷嗷待哺,央求小捕快把他圈养;
  居捕快在衙门里养了个“知县”,谁成想知县却对他有兴趣;
  他真的只是个普普通通小人物而已,憨厚老实,勤俭持家,名列媳妇榜榜首,就是被人扣上狐狸精的高帽。
  沈吟不过是个知县,谁成想看上了个捕快,先攻不成,一颗心被挖走了;
  漂泊数载,终于得归宿,然而老问题来了,家里不同意,朋友挖墙脚,爱人......不提也罢;
  知县有三大特色:人美;心狠;大醋精。
  知县有人生三不:不断案;不办事;从不放弃勾搭小捕快。
  等我整理好,连载完毕,会把未删减版丢在微博上,微博@心念的尤念
  【人面兽心知县大人攻X被掰弯憨厚小捕快受】
  【粗长甜蜜,通篇狗血;注定HE】
  【不带官场风云,不讲破案悬疑,奇幻风】
  内容标签: 江湖恩怨 三教九流 布衣生活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居同野;沈吟 ┃ 配角:曾响;各种大人 ┃ 其它:

第一章 暇州此地
  北方有如西安这般的繁华大城,也有个小地方名暇州,此地之穷困,莫说当官的,乞丐都不来。上一任知县咬紧牙关撑了三个月终于挨不住,遂叫妻子便卖嫁妆贿赂上级,这才得以调任。居同野也不怪他,临行前还赠予一包白面馒头,嘱托路上慢点。
  居同野故意不走,果然骡车还未走出多远,那包馒头便被从车窗丢下。居同野如那老鹰叼兔,飞奔过去捡起来,美美吃了三日。
  暇州之穷困,还可从居同野身上说两句。县太爷走后,官位悬空,此地便是捕快居同野做大。居同野平日早饭是两个雷打不动的窝窝头,每逢初一与十五改善伙食见见荤腥,赶集吃碗臊子面。
  这日,居同野跟着赶集人流走到集市,挤得脏靴子成灰色新靴,好不容易挤到面摊上,看着一碗碗面上来,可惜都上了别人面前。他嘴里嗦着筷尖,直咽口水,忽悠自己不饿,待会莫要学他们狼吞虎咽,一碗面下来也不知啥叫真正的肉味。
  待热气腾腾的面上来,居同野深深吸了口气,直将气味吸入脑髓里,搅拌搅拌就要开吃,忽见一人趴朝桌上一趴,上气不接下气。
  曾响跑得直翻白眼,终于找到了居同野。若不是今儿是初一,他还真不知该去哪里找人。曾响是暇州唯二的捕快之一,和居同野同为捕快,理应平起平坐,不过曾响此人厚道,觉得来得晚,理应做小,便认了居同野做大哥。
  事实是,曾响比居同野年长,乃家中幺子,家境殷实备受宠爱,一直混吃到弱冠之年,家里找当时那任县太爷捐了点银钱,便做了个便宜捕快。无论大小,横竖都是做官的,吃官家饭,曾家便觉得幺子长大成人。
  居同野怕他抢面,慌忙抱起碗来吃:“慌什么。”
  暇州太穷,居同野当捕快多年,还真没遇到过要慌张的事,笃信他不过是大惊小怪。
  曾响终于缓过气来:“衙门口,睡着个乞丐。”
  这地已多年不见乞丐,自家都吃不饱,谁还会施舍乞丐。居同野满脑都是面,哪里装得下乞丐,大口大口吸溜面条,道:“什么大事,也值得你大惊小怪。”
  曾响不好意思,搓手哈腰赔笑:“这不是大哥你不来,我不敢开门进去嘛。”
  “等我吃完。”居同野知道曾响生性爱洁,一粒尘埃能叫他跳脚,白了他一眼。他这双眼睛,黑瞳仁赛过眼白,白起人来还真没多少威慑力。
  曾响当捕快前没拧过一块抹布,见衙门被居同野住成了猪窝,皮痒手痒日不能食夜不能寐,不吃不喝不睡三天三夜,终于将衙门打扫得崭新锃亮,居同野愣是也用了三天功夫做心理建树,才敢踏入衙门。
  然而这集市因昨夜才下过雨,连猪圈还不如,曾响如坐针毡,直拉着居同野要走:“要不现在就走,衙门口睡一乞丐损咱哥俩颜面不是?”他说的越是急,居同野越无动于衷,便掐了个女人似的细嗓子低低叫唤,“大哥——居大哥——”
  居同野不忍扫他的兴,其实他这嗓子跟猪见到屠户刀锋无甚差别,无可奈何,对打杂的说他这碗拿走使使,得空再还。
  打杂的哪里会不肯,左右不是自家的碗。
  待居同野将一碗面吃干抹净,仰起脖子喝完最后一滴面汤,捞干净碗里葱花,跟着曾响也不用看路,一路回味妙不可言臊子肉沫滋味,砸砸嘴脚底生花,更是面如春风拂柳,惬意十足。
  曾响念叨着乞丐,自然没注意到他大哥脸上戴了朵鲜花,不停催快些再快些:“这可是咱经手的第一个乞丐,大哥你说该怎么处理。”
  居同野还在回味:“你还问我怎么处理,以前怎么处理现在就怎么处理。”
  曾响心里打着小算盘:“可咱这以前也没乞丐敢待,待两天吃不到饭就自个儿走了。”
  居同野听出他的意思,单手扣筷拿碗,不急不慢地斥道:“他不走我亲自撵他走就是了,你怎么那么多废话。”
  ·
  说话间到了衙门前,乞丐正贴着门槛而睡,若是常人还能跨过去,曾响是万万下不去这个脚的,可不是把路给挡了。
  衙门都设有不止一个门,有官员进出的大门,也有仆役走的侧门偏门,但暇州衙门年久失修,都是居同野没事时带着曾响东西修葺,不过两人都是小孩过家家的手艺,补到后来,不知为何故把两个侧门补没了。
  乞丐说是乞丐,倒比寻常所见的乞丐干净些,四肢健全,没有蓬头垢面,也没浑身流脓流疮博人同情。好好的年轻人有手有脚,做什么不好,非要乞讨?居同野最烦的便是这种乞丐,摆个破饭碗整日坐靠墙角发呆,一日三餐衣食无忧,哪日收成多还能割肉沽酒打个牙祭。
  居同野示意曾响去叫醒他,曾响不敢靠近,居同野一面骂骂咧咧一面走过去:“娘们兮兮,屁事那么多。”
  乞丐睡得正香,听见动静,翻了个身面朝大门继续安眠。
  居同野抬着脚琢磨着踹哪儿,显然踹哪儿都不合适。乞丐也是人,不能这么作践,何况还是个瘦乞丐,稍有不慎踹断了哪根骨头就此赖上了。思虑之际,就见掉漆的红大门上,有一连数个灰掌印,那铜环上也沾了灰。显然是这乞丐敲门无人理,在此睡觉顺便堵个门。
  居同野蹲下来,不客气地推了推乞丐,终于把人推醒,他毕竟是捕快,前前后后也跟了几任县太爷了,端的装得一口好官腔:“你是何人,怎敢在此睡觉?可知此处是何地!”
  那乞丐半醒不醒,眼睛半睁不睁,呆头呆脑。
  居同野等他答话,只见乞丐把头下枕的布包搂在怀里,便继续低下头背靠大门,不知是睡了还是不愿与他说话,总不可能真的被他这两句半吊子官话吓怕了。
  居同野又推又嚷,乞丐始终不吭不响,于是居同野终于没了耐心,撸起袖子,准备提着乞丐甩到街上,曾响赶紧上来抱住他。曾响年长,打小吃的就好,可不是从小吃百家饭的居同野比得了的。
  曾响真不是个当捕快的料,心善的毛病似汪洋泛滥,劝道:“算了算了,大哥,好歹咱哥俩两个月都没活了,撵人家做啥,喂顿饱饭,就当捡条狗了。”
  居同野横眉怒目地瞪了他一眼,刚才抬起又放下的脚终于找到合适对象,叱道:“说撵的也是你,不叫撵的也是你。”
  曾响连忙边跳边躲,灵活似猴,嘻嘻哈哈地笑道:“我啥时候说撵了,我只说有个乞丐在门口,您老快来瞧瞧!”
  旁边吵闹地不停,乞丐终于醒了,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眼见如此,曾响终于不再逃:“他醒了。”
  居同野终于一脚把曾响踹倒在地,见那乞丐并不似乞丐,衣服不过是脏了些,怀里抱的还是个布包,好似哪家离家出走又半路反悔的小儿子,迷了路便捡最近的衙门去给自己报个案。
  越瞧越不像乞丐,暇州也没有人家报过失踪,许是附近县城走失的,居同野琢磨着,拉着曾响到一边商量。
  曾响一听可能是个失踪案,眉开眼笑,喜得跳起来:“太好了,大哥!咱们终于等到大案了!”
  “小声点,吓跑了怎么办。”居同野赶紧低声呵斥,瞄了那乞丐一眼,见他左右张望好似羊羔,身入虎口还未自知,便放下心,教训道,“回头叫他爹娘送点钱,咱这衙门也该好好修修了。”
  曾响自然是无话可说的,心中赞叹大哥不愧是大哥,就是聪明,这条钱路来的光明正大,不仅有案办,还有钱赚,哪里来的如此好事,跟天降大媳妇似的。
  居同野走到乞丐前面,琢磨这这小乞丐身无二两肥肉别是个穷家子,他半蹲下来,手指蘸了口唾沫,在乞丐脸蛋上狠狠一抹,露出半边的脸蛋粉妆玉琢,带着被他的狠劲措的红晕,滑嫩若刚出锅的新鲜馒头,必然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大为满意,能换不少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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