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这么大反应的嫌弃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王病倒是觉得没什么,就是那少年的拳脚没有眼睛,好几次差点打到王病的脸,王病忙道:“你别乱动,好不容易止了血,再动伤口裂开就没命了。”
岑立就要把那个霸占王病怀抱不知好歹的人一脚踹飞,王病似乎猜到他要做什么,朝他摇摇头,那个人却一愣,不再挣扎,皱眉仔仔细细看着王病的脸。
“你是?梁人?”
“我们只是路过,碰巧看到你还有气,顺手救了你罢了——”岑立耸耸肩,毫不在意地把尾音拖得老长。“你看你,救了个白眼狼。”
“……好了。”王病哭笑不得,旋即对怀里的少年道:“我是梁人,我们不会把你怎么样的,放心。”
听少年口音王病就知道了他不是胡人,这是他在楚国遇到的第二个梁人,第一个是船夫,却都是这般人不人的模样,王病的心头一时百感交集。
少年提到嗓子的心终于放下,痛感袭来,少年一手捂着额头“嘶”了声,五官痛得皱成一团。
“别抓!”那少年痛苦地去扯头上的布条,那个好不容易包扎止血的伤口又渗出血来,染得白色的布条点点猩红,王病赶紧阻止他自残的行为,边道:“冷静一点,没事了,别扯了。”
血,到处都是血,逃到哪里都有人追赶,惨叫声响彻云霄,上一刻还奴役他们的人们,转眼就成了无头尸体,那带血的刀本来是砍在自己身上的,最后却落在最好的朋友身上,所有回忆涌了上来,少年浑身剧烈颤抖着。劫后余生并不能让他感到庆幸,他一点不怀疑,活下来比死了更难受。
“为什么救我!谁让你多管闲事!让我一个人孤零零活着干什么!滚开!”
王病坐在地上抱着他,被他推了个趔趄,岑立马上从背后扶住王病,把那个拳打脚踢的少年提起来,扔到一边,王病一惊:“等……”
屁股着地的少年狠狠瞪了一眼岑立,这一瞪,他才看出从岑立脸上看出些不同,大叫一声,朝岑立扑过去!
该死的夷狄,就是这些人杀了他最好的朋友!在屠村和失去朋友的双重刺激下,崩溃的理智还保留着人最原始的残暴,他想也不想就徒手上去取人体最致命脆弱的地方——咽喉。
岑立本就提防着他,当然不让他如愿,只一侧身,那少年便扑了个空。王病看这两人就要打起来,忙去拉开,朝那先动手的少年道:“住手,就算我们错了,你也用不着打人吧?”
“你一个梁人,跟夷狄败类在一起!”少年受着伤,心里清楚就算再给他两手两脚也打不过高他两个头的人,气得跺脚,气全撒在和事佬王病身上。
“蛮狗把我们大梁江山打剩一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还吃人!他娘的就是看你长着张烂好看的皮囊,迟早有一天把你吃得骨头不剩!”
王病:“……冷静!岑立!”
岑立拳头握得咯吱响,堪堪刹住脚步。王病被他的脸色吓了一跳,大热天的感觉背后阴风阵阵,知道他是真的生气了,忙道:“没事,别生气,你站那里别动。”
一言不合就打架的两个人两人同时开口:“你还帮着他!”
“……岑立,你先站那里,我跟他说说,你别生气,等一会,我很快就好!”王病看到岑立不再动了才放心,走到少年面前,看到他额头的布红了一大块的,血流进他眼里,眼神里有视死如归的决绝。
“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但是能活下来,就要好好珍惜生命,那些爱你情愿为你牺牲的人,也一定是这么想的。”
“内奸,我一个人活着没意思。我和另一个人,就是躺在我上面那个被开膛破肚的,当年刘格杀进平阳,我们的爹娘自己逃命了,扔下我们在这里给胡人做牛做马。”
王病有些尴尬,笑不出来了,“有没有意思,要活过才知道不是吗?你年纪轻轻的,爱国的话可以从军,爱写诗可以成为诗人,爱赚钱可以成为富贾,如果你痛恨世道不公又无能为力,可以隐居避世。有一句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
“那叫苟且偷生。”
“……姑且算是吧,啊哈哈哈哈哈哈…但是呢活着总能看见不一样的风景,死了一了百了,况且死得不光彩,除了你自己外,没人会知道你是死得其所死得正义凛然,你这是在自欺欺人地去死而已。”
王病还是有点偏心的,他们都是大梁的子民,远在他国,看他无依无靠求死的样子,实在不忍心。
“……”
岑立一直站在离他们十步远的地方,王病的话一字不漏地传进他耳里。王病以前是在东山隐居的,下山买酒在酒楼意外碰到他,那他之前是不是也痛恨世道不公?是不是也觉得有心无力?
更甚至……他有没有想过自欺欺人地去死?
那个白色修长的背影,与周围的尸体和烧焦的黑墙那么格格不入,看得心头都要暖上一暖。岑立再三忍耐,才没有走上去牢牢抱住他,因为王病让他在这里等。
岑立看见王病掏了个钱袋给他,转身朝他走来,笑道:“走吧,还要赶在天黑前进城。”
岑立又看了那名少年一眼,边走边道:“你不带着他?”
“不了,我们的事他还是不要掺和进来的好。”
“哦……那倒也是。”岑立小声嘀咕一句:“你都没有那么抱过我。”
王病脸一下红了,低头往前走,也不管走的方向是对是错。
岑立扑哧笑了,走上去扯他的袖子,“这边,我说笑的。”心想:我抱过你就好啦,一样的。
少年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接受内奸的钱财,看到那两人有说有笑的走了,气得将钱袋狠狠扔地上,想了想,又乖乖拿起来掸去上面的泥土,走到一具被剖开肚子的尸体旁边,拜了拜,徒手挖个洞埋了。
“到了平阳城,你有什么打算?”
“先去找我爹的旧相识,莫万空跟我说了具体位置,到时候我们直接过去就行,不过进城了就得防着小偷了,得小心点。”
“没有点信物他们认你吗?”王病往后一瞥,他和岑立心意相通,知道“旧相识”和“小偷”分别指“旧臣”和“楚兵”。
“认!他们常来我家,和莫万空一样是看着我们几个长大的,像上次在大街上,人那么多,阿吉也认出我了。喂……小鬼,偷听人说话很刺激是不是?”岑立转身,那少年双手拿着钱袋珍重地捧在胸前,先是一惊,后鼓足勇气一咬牙顶撞回去:“路是你的吗?就你走得我走不得?”
岑立哼哼:“拿了钱就滚回去,在跟着小心我拧断你脖子。”
“谁跟着你了!我是跟他!他!”少年小声骂了句“蛮狗”,用可怜又怀疑的目光看向王病,“你,来这里干什么?再往前可就是胡人的狗窝了,你去送死啊?”
“跟他也不行,我们是一起的,跟他就是跟我。你还是回小孩子该回的地方吧,我们可没法分神保护你,碍手碍脚的,滚回去。”
王病叹了口气,不得不承认岑立说的有道理,他们去平阳要团结赵国的旧臣起来造反,连岑立都说了只有四成把握能掀翻崇延的天,前路艰险,带着一个痛恨所有胡人的少年在身边确实会更累。
王病走到他面前,摸了摸他的头,柔声道:“你回去吧,这是为你好。”
“回哪去?这里是楚国!我如果被蛮狗看见了,一定会被抓去当军粮的!”
“可是你跟着我们,也很危险的……”王病气势弱了下去,那少年是个有眼力的,一眼看出王病是容易心软的人,又道:“说不定我在回国的路上就变成一具尸体,又或者被谁抓去当奴隶,这都是有可能的,我才一个人,手无缚鸡之力,就算有再多钱,我是决计回不去的!”
“可是……”
“没什么好可是的,我们都是梁人,在敌国地盘上更应该团结起来,我难道还会害你吗?”
“不是这个原因,是……”王病算是遇到克星了,他最不能对付的就是这种泼皮无赖,近乎死缠烂打的撒泼。王病陷入两难的境地,他的手僵在那少年头上,只好用求救的目光看着岑立。
他以为岑立会拎着那少年丢得远远的,没想到岑立竟然只说了四个字。
“带着他吧。”
王病仿佛不认识般看着岑立,他们两个人仿佛天生相克水火不容,而且那少年还有被胡人奴隶过的悲惨过去,到了城里满地胡人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
岑立解释道:“现在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敲晕他让他自生自灭,二是让他跟着,我知道你不会选第一个。”
于是原本两人行就变成三人行。
少年名叫贺知年,还未及冠,无字。王病念着要要天黑前进城,所以半天赶路没有休息,贺知年应该是个苦孩子,顶着大太阳跟在王病后面没有一句怨言,还算安分,也没有跟岑立再起冲突。
这一天走了将近七十里路,夕阳西下,高高的城墙才出现在三人的视野中,王病再次谢绝岑立靠过来的背,脸色苍白无血,喘了一会儿才迈开步子。
“就要到了,我们……”话还没说完,王病突然感觉胸口钝痛,一口气提不上来,双脚像踩在棉花上,眼前忽明忽暗,一头往前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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