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宋煦时常对他做些暧昧的动作,晚上却完全不碰他。小春不知道这样的事作为夫郎该不该提,提了会不会不太好,便一直压下了,只想着也许宋煦哪天就会来兴致了呢?
不过今天也还是有点点失望。
两人身体疲惫,闭上眼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谁知半夜北风呼啸,直掀了他们家屋顶三层茅—— 一阵冷冷的冰雨扑头盖脸砸下来,睡梦中的宋煦和小春哗啦一声被浇醒了。
宋煦:“…………?????”
小春也茫然地坐起,扯起被子往头上一遮,与宋煦面面相觑。
好嘛,是因为他一穿越就背了首《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吗?
这下可是“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了……
☆、第 14 章
两人手忙脚乱地下了床,小春去堂屋搬了个大盆来,在床上铺了层油布,才把盆搁在上面。
即使这样,屋顶的大洞配合狂风还是卷得屋里全是雨点。
宋煦和小春暂时避到堂屋,却突然想起厨房的屋顶好像之前就破了……
急急过去一看,半个灶都被纯天然无污染的雨水给洗了,还好放面袋子的角落有柴禾遮着,没有遭殃。
剩下的米面都在地窖里,暂时不用担心。小春下去放好东西后,只能与宋煦同裹一床被子暂时坐在饭桌边。
灶被淹了,雨水滴滴答答落下,换衣服也无济于事,两人只能呆坐等天明。
宋煦:“都怪我乌鸦嘴……在我们那儿,有一首歌可以形容现在的情景。”
小春:“还有讲下雨的歌?”
宋煦:“对,准确的说是讲被心爱的姑娘背叛了……的歌。”
“啊!”小春露出同情地表情:“太惨了。”
宋煦酝酿了一下,假装自己是德华,深情唱起来:“我是在~等待~一个女孩……还是在……什么苦海……一段情啦啦啦…………”
小春:“???”
宋煦忘词忘得差不多,却假装无事发生地一直含混唱到副歌,终于精神一振。
“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暖暖的眼泪跟寒雨噗——哈哈哈哈……”
小春愣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也跟着笑了起来。两人傻子一样在被雨点打得狼狈的深夜里抱在一起傻笑。
宋煦狠狠喘了两口气:“我不太记得词了,这对我来说也是首老歌。可惜,我可能永远想不起来真正的词了。”
“那你给我唱个你记得的吧?”小春想了想,道。
他觉得宋煦唱歌太好听了,他从没听过这样的歌,也不知道宋煦能发出这样动人的声音。
宋煦想了想,在被子里捏了捏小春腰间的软肉,坏笑道:“好啊,我会的歌可不少,但你点歌,拿什么来换啊?”
小春:“……还要换啊,那,那你多唱几遍,我学会了以后也唱给你听。”
他的眼睛亮亮的,宋煦简直想一口亲下去。他想了想:“我给你唱首英文歌吧。我自己很喜欢的,歌词也很适合你,哦,英文就是跨过海那边的洋人们说的话。在我那里,大家都或多或少懂得一点。”
小春点点头,宋煦清了清嗓子,开始唱起来。
嗓音在这样的夜里,低哑醇厚,却显得温柔缠绵。
“I really wanna stop, But I just gotta taste for it”
“ I feel like I could fly with the ball on the moon”
“So honey hold my hand you like making me wait for it”
…………
“I really really really really really really like you”
“And I want you, do you want me, do you want me, too”
……
*
细碎的雨水打在地上,仿佛跃动的鼓点。
雾气在蒸腾,小春听得入神,眼里便带了几分缱绻的情意。
没有什么比一首情歌更能表达爱意了,即便小春听不懂歌词,似乎也能知道他唱的是什么。
宋煦伸出手,轻轻敲着桌子给自己打节奏,小春便学着他,也轻轻地拍起巴掌。
一首唱完,宋煦轻轻地说:“中间的歌词,意思是,我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你……”
小春倏地红了耳根,过了好一会儿,才讷讷道:“我,那我也喜欢你……”
宋煦忍不住,把人拉近,接了一个潮乎乎的,有些狼狈的吻。
雨点打在小春刘海上,水在发尖汇成一滴,像有热度,又像很柔软。宋煦伸手拂开,心尖都仿佛浸润了这一点清凉。
他哑着嗓子,呵气般凑上去:“那以后我每天给你唱一首歌……”
小春红了眼眶,被宋煦咬住了嘴唇,含糊道:“……那我,每天都,喜欢你。”
***
地方不对,亲吻即止。
宋煦来了兴致,反正这夜也没法儿睡了,便开始唱些奇奇怪怪的歌。
他一个抠图画画的,一天恨不得四十八小时开着乱七八糟的电台歌单,中英日韩,新歌老歌,流行古典,啥都听,这会儿信手捻来,随便唱唱都是经典的旋律,把小春唬得一愣一愣的。
他抓了一把筷子,让小春给他敲节奏,几首快歌下来,竟然一教就会,分毫不差,节奏感非常好。
小春也敲出了乐趣,手渐渐快了起来,还能举一反三出点变化。
歌里有爱情,有自由,有失意,也有追求。小春从不知道还有这么多话可以说,可以唱,毕竟在他的认知里,很多情感都不能表达。
宋煦动不动就喜欢喜欢的,已经很不讲究了。
“你这节奏感,天生的鼓手啊。”宋煦感叹道:“还有你这高级长相……我都预感到你要是跑我们那儿去,穿个皮衣,往架子鼓前面一坐,冷着脸来一段炸裂solo,台下小姑娘可能会一边尖叫一边把你扑倒在舞台上叠罗汉。”
小春:“……我也可以喜欢小姑娘?”
“不可以!”宋煦警惕,暗骂自己说话不过脑:“咳咳,小姑娘可以喜欢你,你不能喜欢小姑娘……好哇!”
宋煦瞧见小春憋笑,才反应过来,笑骂道:“这么快就学坏了,看来都是我这个老师教得好!”
“煦哥……你们那儿是不是没有彩秀这样的人?“
宋煦恍惚:“肯定还是……有的吧。无论在哪里,在什么时代,总有些过得不好的人,超出我们的想象。”
“即使你们那儿,能把爱不爱啊,恨不恨啊的唱出来……”
“是啊。总有唱不出来的苦。”
彩秀今天在茶馆里,只说了两件事。简述了自己的经历,又介绍了一个熟人要卖出的铺子。
那个铺子位置不太好,没被钱三狗抢走,也因此价格合适。
据说店主老头年岁太大了,小辈想把人接回村赡养,铺子只要转手个合适的价格,老人家也没什么其他要求。
彩秀曾经和老头住过同一条巷子,想起宋煦似乎是摆摊做生意的,便来问问想法。
但宋煦的注意力,全被她前面的话吸走了。
彩秀身世可怜,但似乎没感觉到自己的可怜,她的叙述是平静而干枯的。
她是个孤儿,在春阳县流浪到五岁,被春风楼的老鸨捡了去养。
物质生活没问题的是挂牌的□□,她们这些小丫头,仍然吃不饱穿不暖,日日做繁重的扫撒工作,直到十二岁隐隐长出些漂亮轮廓。
老鸨开始亲自教养她,教她一些女子受人欢迎的技艺,刺绣,唱曲儿,各种舞蹈。
就这么平静过了两年,少女初长成,一副不同于乡下人的漂亮脸蛋,不谙世事的单纯气质,引得客人趋之若鹜。
那一年,老鸨给她取名“彩秀”。
“彩秀”悲惨的生活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我挂牌一年,便有了八十两的积蓄。那时候我还不留客人过夜,渐渐心高气傲,觉得自己跟旁人不同,或许可以有个好归宿。”
彩秀讲述时带着怯懦的笑容,仿佛说的是再正常不过的小事。
“那年我认识了一个书生,他日日来看我,许诺将我带走做夫人,我很高兴。后来他不来了,我年纪到了,也该留客人过夜了。但我总以为他会带我走,便不肯将身子托付给别人。都是我太傻了,被打了一顿还是接了客。”
那以后她彻底忘却了天真,便得能在金客之间周旋,混一个名动县城的花魁当当。
钱三狗改变了这一切。
“那年钱三狗还是个孩子。他比我小两岁,跟着家人到春阳县来游玩,起了兴致便到青楼耍,我们都在三楼看他笑话。他一眼看中了我,说要指我陪客,我当他开玩笑,便没有答应。没想到他小小年纪睚眦必报,隔天就找了一群大汉来侮辱我。老鸨怕麻烦,只让我最近不再接客,暂时修养。”
彩秀想了想,恍惚道:“修养时,老鸨不管我吃穿,吃药养伤都花的我自己攒的银子。我在楼中没人照应,杂役克扣,姐妹嫉妒,没两个月银子就花光了。本来想继续接客,我却发现我怀了娃。”
青楼会让女子们服用避子汤,彩秀这胎自然是侮辱的结果,彩秀却觉得幸运,她非常期待这个孩子。
谁知道,那钱三狗心肠歹毒,听说了这件事后,打发家丁特地赶来春阳县,将彩秀活活打到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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