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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雁胡不归 (达咯哒)



下车时,孙秀起身的动作十分吃力,阿媛看在眼中,暗恨不已,“若要有人跟到这里,今日这男妖怪肯定活不下来。”

“蛙头牛皮胀气功”,是江湖上极为罕见的一门武功,没有伤人的效用,招式也极为简单,就是拼了命地往肺腑中吸气,吹牛皮一般,胀满之时,皮肤会变得非常有弹性,再疾速的刀剑也戳不破,除非用极细的银针,极深厚的内功全力推入,才能使其爆破。

比起其他“金钟罩”、“金刚钵”之类的护身法门,此法实在太过丑陋,而且施为之后,至少耗去八成的内力,鲜少有人愿意习练。众人哪里想得出,擦脂抹粉看上去格外讲究的孙秀,会用这种有失体面的招数,如此不走寻常路,确实是难以预测,眼巴巴地等来无力回天。

阿媛只恨自己学艺不精,不能像钱老太那样大杀四方,吓得孙秀不敢随意造次,这样睁着眼愤愤了一夜,很快熬到天亮。

孙秀修整一宿,次日起得很晚,急匆匆地赶去上朝,并没有得空骚扰阿媛,还派下人给阿媛松了绳索,任由她随便乱逛,就是不准接近府衙中的地牢,大门和四面围墙也派了死士把守。

“他倒是假仁假义,难不成指望我感念在心么?”阿媛越想越觉得令人作呕,身后的喽啰一直甩不开五丈远,转了一个时辰,到底是乏了,斜倚着长廊的栏杆发呆。

“我被困在此处,也不知七哥得没得到到消息……若他知道我们这番胡闹,活活把自己坑了进去,会不会觉得又笨又傻,一辈子都不理我了……”这么一想,阿媛忽然站直了身子。

“不行,我得想办法争口气,要做女侠,就要为人所不能为,牺牲人所不能牺牲,只要哄得那男妖怪五迷三道,说不定能救出所有人……反正、反正我已经被糟蹋了,索性破罐子破摔,大不了不让七哥娶我便是,做个粗使的丫鬟陪着他,也能过一辈子……”

阿媛想着想着,彻底想开此前挥之不去的郁结,一股豪情就要满溢出胸腔,经历一场浩劫,反而离她渴盼成为的“盖世英雄”更近一步,一瞬间觉得畅快莫名。

待到正午,孙秀一跨进府门,看见阿媛走出前厅迎接,心下万分惊讶,“小美人儿,今日……是改了性了?怎么还主动来迎哥哥我了?”

“阿媛想清楚了,既然身子都已经给了哥哥,其他的东西,以后断然也留不住,不妨就认了命,强求那些有的没的,都是自添烦恼,坏了往后的好日子,让哥哥心生厌弃——”阿媛还想再说,已被喜不自胜的孙秀拦腰抱起。

“小美人儿就该听话么,哥哥不是薄情寡义的个性,你将芳心许了我,我定然不会亏待你半分,虽说你是金谷旧人,见过世间最富最贵,可哥哥比那石崇也差不了太多,除过天上星辰,但凡阿媛想要的好东西,哥哥能摘能采,全都给你带来。”

孙秀这样一笑,五官完全皱在一起,活像长了张耗子脸,阿媛竭尽全力,将不由自主的皮笑肉不笑,强掰成和眉善目的浅笑,露出两个不深不浅的梨涡,小声道:“谁知道哥哥采摘的,是不是别家的红杏野花……”

“嘿呦,小美人儿这就吃上醋了?哥哥就喜欢到处采花,这以后,怕是要在后院里建个大醋缸喽。”

阿媛懒洋洋补上一句,“讨厌……”听起来却是软糯酥麻,挠得孙秀心底躁痒难耐。

虚与委蛇几日,孙秀终于被阿媛泡软了耳根,同意她探望一回临梓阁旧友。那日逃走的刺客还需抓捕,所以这些人多数受了酷刑,性命还都无恙。

阿媛只能沿着地道,在铁栅栏以外问候,关进来的江湖高手不多,绝大多数都是同石崇有交往的书生文人,一个个看着眼熟。

“阿媛姑娘,救救我们……”
“救救我们,救救我们吧!”

呼救的声音此起彼伏,他们曾经漫步园林,指点江山,意气张扬,此时好景不再,尽皆成了蓬头垢面的阶下囚,阿媛心中暗叹,“人生如草芥,却还要勾心斗角,相互倾轧,究竟是何苦……”

为了安抚众人,阿媛开了开嗓,幽幽唱道:“八方草木,千里江山;何哀荒芜,寥落梦间;韶光皓首,一别经年;朝华常忧,只念君安……”

空灵的歌声弥漫在地牢之中,令众人回想起往昔的美景盛宴,全都没了声响,默默留下泪来。

“诸位友人,阿媛一届女流,委身于此,就是希望能够救大家出去,只是还需再等些时日,大家切莫着急。”

“阿媛姑娘好生勇敢,令我等男儿自愧不如。”
“是啊,过去还以为阿媛姑娘柔弱,没想到今日的志气,比我们所有人加起来都多!”

“呸呸呸,说谁呢,就你没志气罢了,怎么拉我们所有人下水,若是能出去,今后我就为阿媛姑娘做牛做马——”

“哼,这就是你的志气……更没出息好么,还冠冕堂皇地说我……”
“……”

原本沉寂的气氛,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欢笑声不绝于耳,再不是此前的伤感凄怆,阿媛松了口气,悄然离去,没有让众人察觉。

阿媛海口夸下,其实心中做不出打算,她本想去地牢找找欧阳建,或是其他几位有智计的领袖,谁曾想他们并未关在地牢,几番旁敲侧击下来,才知道那几位尽数被孙秀处死,再不可能为谁出谋划策了。

“没想到欧阳大哥……即是这般,我更得想办法出去,联系上绿珠姐姐,同他们里应外合才行。”

可就算出得府门,又该何去何从?想来想去,阿媛决定回临梓阁查看一趟。于是接下来的几日,她对孙秀更加乖顺体贴,磨得他完全放松警惕,终于不再派人时时跟在近处。

三月中旬一日,刚过三更,趁着寒风扑打新叶,簌簌作响,阿媛翻上院墙,踩着不甚熟练的轻功,小心翼翼地向铜驼街摸索。

虽然走时神不知鬼不觉,不曾想中途绕了远路,待到红日升起,她也没能赶回,心下几番纠结,权量不出如何抉择。

“要不……我就这样走掉算了,免得让七哥担心……可是,我都答应过那些人了,不能言而无信……要不,先找人给七哥送封信回去,让他过来一起出出主意?”

阿媛越想越觉得可行,浑然没在意自己华裘裹身,引人注目。

好不容易寻得一位卖字画的老者会写字,又苦苦劝动一个叫卖的货郎为她驱使,这封信才终于有了着落,刚刚松完一口气,熟悉的装束突然窜出一大片,将阿媛重重包围,再次捆回孙秀府中。

“你这么劳心费力地逢迎我,就是为了给你那小情郎传信?”阿媛被绑在一根冰冷的石柱上,身上只着一件单衣,孙秀手持藤鞭,边打边厉声拷问。

阿媛整整一日没有进食饮水,唇色惨白,哑着嗓子道:“不、不是……我想回一趟临梓阁……”

“呵,那里早就被我一把火烧了,你回去作甚?难不成……还想伙同那帮歹人兴风作浪?”

“我不是——”阿媛还想再说,又挨了狠狠的一鞭子,气虚体弱,一时没能撑住,彻底昏厥过去。

一旁的小厮看得心惊,战战兢兢地问道:“大人,这……贱人……还要留着性命么?”

“枉我痴心一场,让她一死了之……太过便宜,既然她对我不能心甘情愿,我就偏要逼她同我朝夕相处……只是这次逃了,肯定还有下次,须得让她长点记性。”

“那……要黥她眉骨么?”
“黥面的话……倒可惜了这副皮囊……反正都是供我取乐,用那铜汁草抹一抹,只要洗不掉,让她永远记着——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我孙俊忠求而不得的。”

“遵命。”





第13章 英雄落马当思愦(一)

当年梓泽芳芜,何等风华,多少文人雅士络绎前往,风骊渊也曾参与其中,司马伦之死更是他亲力亲为,所以听这女子讲述此番跌宕波折时,神色并无起伏,只在末了沉声叹道,“姑娘真是不让须眉,这般劫难横祸,讲来还镇定如斯。”

“公子说笑了,眼下看来,当初实在蠢得有些过分,尽是自寻烦恼罢了。”

风骊渊垫着下巴,思索了半晌才道:“那之后不久,司马伦被人锁进金镛城,孙秀也死在中书省,他家府上肯定乱成了一锅粥,所以姑娘又是自己逃出来的?”

“正是。”
“等你回到客栈再寻你那‘七哥’,却发现……他已不知所踪?”

“……不错,伙计们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我在这徘徊好些日子,仍然没能等到他……所以才……”女子说到此处,嘶哑得完全出不了声,风骊渊摆了摆手,表示他已意会,无须再多解释。

“会不会……孙秀杀害你欧阳大哥的消息,传到了你七哥耳中?客栈里来来往往什么人都有,保不准走漏什么蛛丝马迹,你七哥喜好读书,想来也不是很笨——”

风骊渊还未来得及说完,名为“阿媛”的女子突然抖动起身子,吃力地哽咽道:“怎么会是如此……阴差阳错……我们岂非,就这样错过了……”

“姑娘莫急,他若去了洛阳,我自然有门径帮姑娘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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