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
沈越闻声回头,竟然是沈鲤。“爷过来了怎不告知我一声?”沈鲤埋头间忽听得隔壁窸窸窣窣说话声,这时间,会找上这间院子的,除了沈越还能有谁,便过来瞧瞧,进来便看见了正拿着自己书稿翻阅的沈越。
熟悉的笑,语气里却有些嗔怪,沈越满意眼前的人越来越容易在细微处流露情绪,笑意更深,答道:“看你工作太投入,我就先过来走走。你也别太着急,账本分开几天来核对,人也清醒一些。”沈越只注意到沈鲤的变化,却忽略了,自己没管肚子空空,第一时间跑出院子,为的是甚。
“爷说得有理,我这不就出来透透气了嘛。”沈鲤太敏感。听着沈越说完话,些微失落,自己加班加点,沈越倒担心自己会出错。不过这点心思被沈鲤掩盖得全无痕迹,走过来,看见沈越手中的卷纸,笑笑道:“闲极无聊写的小玩意儿,让爷见笑了。”沈越倒是饶有趣味,问道:“你的字,师从哪位高人?”
自打进了沈府,沈越似乎对自己的什么都一清二楚,除了一点,那就是自己的身世,想起那次,自曝名姓时沈越惊愕的表情,而今难得他主动问起自己,虽然跟身世无关,但也算是挂钩。沈鲤过去在蓬门为君开,会面的不少是饱读诗书的高管贵客,胡乱写的涂鸦肯定是混不过去的,为此,郑鸨头还特地请了名噪一时的书画复刻大师郭老先生来教习自己书法。只是,沈鲤觉得这不过小事,沈越见过的世面多了,自己说出来,保不准还是个笑话,便道:“当初在蓬门为君开,确实有人指点一二,不过后来自己私下练习,才是成型的关键。”话毕,正好引章送餐进来,沈鲤过去帮忙布置,在沈越的招呼下,沈鲤也吃了一些。
酒足饭饱,沈越突然想起一件事,忙问:“伤口怎么样了?看你走得爽快,我都差点给忘了。”不过,说实话,已经脱离疼痛干扰,沈鲤日常起居,自己都常常把它忽略了,不过还是欣慰沈越的惦记,便道:“都已经好全了,爷您走的第二日,大夫就卸了膏药,说是无大碍了。”沈越不放心,俯身握了沈鲤的腿,抬起放在自己膝上,沈鲤大惊,就要抽回来,沈越似早有预料,按得牢固,还喝了一句:“听话!让我看看!”沈鲤被沈越镇住,连关心,都是不容拒绝的霸道,只好随了他去。沈越小心牵起沈鲤裤脚并向上褪去,如玉般润泽的小腿渐渐露出,沈越动作小心,那神态,好似在揭开一副名作的幕布,手指捏着的脚踝,也是柔软润滑,只是,原本越是美好,越发衬得这伤口的狰狞可怖,针线愈合后的痕迹好似这只爬虫的腿足,沈越轻轻覆了一个指尖在其上,就是这条疤,换回了沈越一条命。
沈越清楚沈鲤尤为爱惜自己身体,每晚沐浴必用上好香料蒸泡;出门总不忘带上防冻的软膏,时时涂抹。而今白璧染暇,再多安慰的话都是徒劳,而什么样的安慰才不徒劳,沈越再清楚不过。沈越双手包裹住受伤的地方,转头面对沈鲤,语气是少有的郑重:“阿鲤,这伤,我不会让你白受。待回了沈府,一定器重你。”沈越如期从沈鲤脸上捕捉到受宠若惊的表情,知道他惊的是为何,又解释道:“你放心,阿超已成家立业,他自有事要做,不可再屈居我收下;我原本有意培养沈清,没想他在最后关头自掘坟墓。沈府事情千头万绪,我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便只能继续拉着沈超帮忙。这些年,确实多亏了他……”顿了顿,跟沈鲤的眼神对上,接着道:“阿鲤,接下来,就要多亏你了!”
——接下来就要多亏你了。
沈鲤眼眸发酸,自己几乎豁出性命,终于换来了这一句话。当年的男妓百灵,而今的平民沈鲤,终于有个光明正大的理由,可以心安理得地,在这个社会上立足。沈鲤只觉得,一切都值了。
沈鲤眼中感动的光,没有逃过沈越的眼睛。同样一棵树,在北方就长出枳,在南方则长出橘,沈越似乎对这些时日驯服的成果分外满意,不露痕迹地笑了。
今晚再无他事,沈越想起之前的邀约,便主动问起:“阿鲤,之前不是说带我逛逛南越吗?今天没有别的事,待会出去走走,怎么样?”沈鲤还浸泡在感动与励志的念想里,未料沈越又加一桶关怀的热汤,笑意先于思考漾开,只听得沈鲤语调温软,欣然答应:“好呀!”
“沈爷?怎么起来了也不招呼一下,刚刚我进了房看里边没人,吓了一跳。”玉漱拍着胸脯,松了一口气。
温情的片刻被一道呼喊中断,沈越不觉得恼,但出口仍算和气:“出来时看你睡得熟,想着就放你休息吧。既然醒了,那正好,待会我跟阿鲤出去走走,你去准备车马……”一语未完,让沈鲤给打住:“爷,只是散散步,用不着这么大阵仗。”转而又对玉漱说道:“玉漱,你去给沈爷准备一身寻常装束便好。”沈鲤说得认真,没发现在自己自作主张吩咐玉漱时,沈越投来的一抹好整以暇的目光,不过当他再对上沈越的眼,那抹玩味已经荡然无存。
人间四月芳菲尽,绿意一如旧时浓。沈越一身闲居文人打扮,宽松的棕褐色交领襕衫,走路时襟袖带风。为了照顾腿伤刚好的沈鲤,特意放慢了脚步,上下阶梯时更是注意搀扶着,凌厉的锋芒尽数褪去,闲适随性之外,更添几分柔情。沈鲤知道,沈越一向来忙得像个陀螺,这一次陪了自己之后,不敢想还会有下一次,因而不自觉地,把脚步放得更慢,想把这温情脉脉的时刻尽量延长。
下午时分,青石板砖还残留着中午日头的余温,街道上行人稀疏,沿街店铺多数大门半阖。二沈徐徐行至东二街,这条再普通不过的街道,对沈越而言,却承载了为数不多的不想忘却的记忆。那一个傍晚,沈鲤在灯火阑珊处朝他招手,而自己,竟能越过重重障碍,一眼锁定人潮汹涌中的沈鲤。犹记沈鲤言语不多却笑意温软,一晚默默替自己扫平路障。记忆层叠涌现,当时渐增好感的人,而今已站在自己身旁,即将成为自己的左臂右膀。思量至此,沈越不由得侧了头,看一眼默默行走的人儿。
沈鲤会很多技艺,他会唱曲、会弹筝、会说讨巧的话,会许多一切在人群中一眼引人注目的把戏,可他最喜欢的,却是散步。独自一个人,安静地行走,可以想很多,也可以什么都不想。这是过去这么些年,忙里偷闲中摸索出的为数不多的爱好。陪完城内的客人,如果不是特别的累,沈鲤都会谢绝马车的接送,改而在人迹稀罕的清晨街道上行走。而今竟能跟沈越一起闲逛,简直像做梦一样,起初沈鲤还会强打兴趣找话题跟沈越聊着天,但这几日磨合出的默契,沈鲤很快察觉沈越心里有事,便也不打扰,心安理得享受这一份和谐的静谧。
只是静谧时间不很长,当沈鲤察觉沈越默默打量自己的目光的时候,很乖巧地,对上沈越的目光,开口问道:“爷,怎么了?”见沈越摇摇头,沈鲤猜想沈越方才的沉思,很可能跟自己有关,但无论是何种遐想,都不要紧,重要的,是当下替沉默的尴尬找一份出口,便继续道:“爷,来南越这些天,您可听说过灵光刹?”
沈越沉默了一会儿,答道:“还没去过,不过有听说这里的送子观音跟财神最灵验。怎么提起了这个?”沈鲤笑得明媚,却答非所问:“道听途说的消息真是五花八门,想起……算了,不管灵光刹是哪座佛出名,但总归是灵验的寺庙。爷,我带你走一遭好不好?”
沈越向来最讨厌被人吊着胃口,欲说还休是绝不允许的,更何况是沈鲤,便忽略了询问,而是追问道:“你刚刚说想起了什么……”
沈鲤被这么一问,一时哑然,衡量之下,还是说出来:“我娘还在世的时候,她曾说过,只要我们跑到南越城,就不用再往下奔跑了。因为,这里的千手观音会替我们把坏人挡住。也正是因为这里的神明,南越的人们,才能够安居乐业……”当现实太过残酷的时候,娘可怜到只能够寄希望于这些虚无的传说,支撑自己活下去。娘不是怕死,她宁可苟活,只因为她要护着自己的孩子——当年的沈鲤。若不是自己,娘本可以轻松撒手的。只是很可惜,还没撑到南越,娘亲就在逃亡途中过世了。
一时,沈鲤陷入消极的回忆中,可脸上却仍机械地挂着温暖可人的笑容,因而沈越也低估了沈鲤的抵触,继续刨根问底:“有谁的安居乐业是不挣自来的?这种迷信少信的好,事在人为,这话才不假,其他的,只当个心理安慰。对了,你为什么要跑?后来又是怎么到达到南越的?”对于沈鲤的过去,沈越没有太大兴趣,但而今既然当事人挑起了话题,那了解了解也无妨。
若说前面的还只是对痛苦的旁敲侧击,沈越当下的这几问,就真是直击要害了。但是,回忆固然痛苦,但发问的是沈越,将来很长的一段日子,甚至是自己的余生,他是自己最可依靠的人。因而,虽然知道这对沈越而言不过是手下仆从的一些伤心事,无足轻重,但沈鲤转念一想,所谓知根知底,自己的过去,如果连沈越都不了解,那么,信任似乎也就无从谈起。理了理思绪,便轻描淡写:“我父亲一介小官,却得罪了大人物,丢了性命不算,家属也要连罪。我娘不甘心坐以待毙,就带着我出逃,路上让仇家给逮住,就……然后,就有了我在这里的经历。”南越,确实如母亲所说,是到达后就再不用继续奔波出逃的一座城池。只是很可笑,不用出逃的代价,是自己被抓住后送到这里,锁在一座叫做‘蓬门为君开’的牢笼里,任人糟蹋。偶尔有父亲当年的仇家,‘慕名’找上前来,恶意玩弄。十四岁一举夺得花魁,成为蓬门为君开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红倌,也不过是因为郑鸨头被人收买,早早逼了自己接客。在逃跑的念头被彻底扼杀后,沈鲤想通了,既然别无选择只能被锁在这里,那么就必须成为红倌,日子才不会那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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