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闻若怔了怔,略带欣慰地点头,“子夜……当初向侯爷几番推荐你,实乃愚兄此生引以为傲之抉择。”
“闻若兄言重了。谁人不晓闻若兄乃爱才之人,且胸襟广阔,绝不吝于向侯爷举荐贤良,有闻若兄此等正直之臣,乃朝廷之福。”
确实,除了殷子夜以外,沈闻若先后为齐牧推举的人才不在少数,或是当今名士,或有不世之才,基本一一受到齐牧任用。
沈闻若不置可否,反又说到殷子夜身上,“这次子夜助侯爷大胜而归,奠定大势,功不可没,可喜可贺。”
“子夜出力有限,无甚大功。反倒一身顽疾,给侯爷添了不少麻烦。”
“子夜别过谦,开战之前,正是子夜你一席话振奋了军心,之后又力主侯爷迅速前往安州平定杜灼之乱,最重要的——”沈闻若神秘一笑,“听说子夜预测方华被刺一事,当场就把大家都吓到了啊?”
殷子夜抬眼看他,“闻若兄也认为子夜是信口雌黄?”
“哈哈,”沈闻若笑道,“此言若出自他人之口,愚兄必不能信,但既是子夜说的,想必你有自己的道理。再说,如今叶昭已然败退,仍未有方华来袭的消息,不已经有足够的说服力了?”
“无事便好。”殷子夜沉吟道。
“愚兄深知子夜向来别具一格,不拘常理,凡俗之人远不能及啊。”
☆、难得糊涂
这一句本是赞颂之词,可此刻殷子夜听来,却不知沈闻若是否别有一番言外之意。
有也好,无也罢,殷子夜又能作出什么回应呢?人生在世,有时难得糊涂啊。
沈闻若也发现了,只要一涉及这话题,不论他蕴含得多么微妙,殷子夜都无一例外地和他耍太极,以柔克刚,装聋作哑,让沈闻若完全找不到着力点,使不上劲。
罢了,来日方长,沈闻若有的是机会。
各方都安顿得差不多后,齐牧下令军中开设盛宴,大举庆功,犒劳将士。齐军此战死伤不算太多,但奔波劳碌了那么长时间,都不容易,总算能吃上一顿像样的了。
一时间,酒肉飘香,歌舞升平,四处是欢声笑语,豪情壮志。宴会整整持续了三天,撑得大家三年不想再喝酒吃肉。
此战尘埃落定个多月后,接近年关,盈州城上下才收到一个令大家后知后觉的消息——东南阳州势力的方华,不幸逝世了。
而逝世的原因,令不少人瞠目结舌——方华原率军欲北上袭击盈州城,结果还没踏入盈州城边界,就死于刺客之手。
齐牧麾下一阵哗然。
此前有人讽刺殷子夜“铁嘴判命”,这下可好,实践检验真理,不是铁嘴判命是什么?
但没人有那个心情去钦佩殷子夜运筹帷幄,料事如神。这真的太“神”了,超出了正常人可理解的范围,要不是亲身经历,说什么也不能信。
巧合,一定是巧合。
只能这样解释了。
于是,绝大部分人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接受的缘由。
对此,殷子夜一笑置之。
既然已平安度过一劫,哪怕真的是巧合,又何妨?
却不可否认,也无法阻挡,殷子夜声名渐大,有关他的光怪陆离、面目全非的奇闻,渐渐流传开来。
其中,不好的比好的多。
甚至有个这样的版本,说齐牧得了修炼成精的妖道襄助,以至于千里之外可以暗杀方华,以少打多也能大败叶昭。
殷子夜交友甚少,沈闻若不是个八卦之人,齐牧日理万机,听不见,看不到,倒也六根清净,怡然自得。
总算又可以过个好年。自天下大乱以来,齐牧至少一半的春节是在战场上度过的。
大年初一,齐牧照旧一律推却了所有应酬,命人备了一桌子菜,万事俱备后,屏退一众下人,偌大的寝屋里,只剩两个身影。
“侯爷,新年好。”殷子夜正正经经地行个礼。
“好好好。”齐牧笑着摸出块东西,“来,给你压胜钱。”说着,将那物事放到殷子夜手中。
殷子夜意外地细一端详,是一挂以红绳吊着钱币的腰佩,简洁朴素,钱币正面刻着“福寿康宁”,背面则雕有龙凤图案,这种装饰物一般并不值钱,只是寓意着去殃除凶、如意吉祥。
殷子夜哭笑不得,“侯爷还当子夜是孩童呢?”
“你不是,你家小妹是。”齐牧另一手又拿出一块,“这还有一枚,拿去赠与你小妹吧。”
虽然自殷子夜将殷果送入沈府后,齐牧便再没见过这个小姑娘,但殷子夜在乎这个小妹,齐牧是清楚的。所谓爱屋及乌,大体不外如是。
“来,现在就给你戴上。”齐牧说着,也没等殷子夜回应,贴得更近了些,稍稍弯腰亲手将腰佩挂到了殷子夜腰间,殷子夜定定地站着,任由齐牧的动作,直至齐牧直起身子,“好了。”
“谢侯爷。”殷子夜轻声道。
“与我,不必言谢。”
殷子夜脸上有些发热,略带慌张躲开目光,将另一块一模一样的腰佩小心收好,想到什么,“子夜没给侯爷备礼,失策了。”
齐牧意味深长地扫他一眼,“你人都是我的了,备什么礼。”
“……”
殷子夜看着他,半天没答出话来。
“看什么?”齐牧打趣。
殷子夜摇摇头,“两日不见,侯爷的造诣越发高深了。”
“嗯?”齐牧一挑眉,“这话怎么听着像骂人呢?”
“没有,子夜在夸侯爷呢。”
明知他在揶揄,齐牧懒得跟他计较,扶着袖子拿起筷子,一下一下地往殷子夜碗里夹肉,“行了,再不吃菜就凉了。”
“侯爷……”殷子夜一脸哀怨地看着自己碗里的肉越来越多,“太多了。”
“才多少?我那小儿子比你吃的都多。”齐牧不容分说,“这都是陈大夫定的菜谱,你身体太弱了,军营里吃得又没营养,接下来一定要好好补补,”他终于停下了筷子,“先把这里的吃完吧,”说着,神色故作严肃,“不许剩。”
殷子夜很无奈。
便在此时,门外有人唤齐牧,是顾决的声音。
现在顾决学聪明了,有事找齐牧的时候,他的房门若关着,那肯定不会闯进去,若没关,顾决也坚决不直接上前,而是远远地喊上一声,好让齐牧做点准备。
齐牧有点不耐烦,大年初一的,想好好吃顿饭都不行,“就他事多。”嘀咕了一句,起身往门口而去。
趁着两人说话的当口,殷子夜灵光一闪,迅速地把肉都夹回到齐牧碗里。
坏事干完,殷子夜面不改色地继续端坐着。
齐牧关上房门,转身回来,还没坐下,目光就敏锐地捕捉到了什么,“你又给我弄过来了?”
“什么?”殷子夜一脸无辜地明知故问。
“你少给我装傻。”
“……”殷子夜叹口气,“侯爷,你记忆力也忒好了。”
“你啊,人都说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怎就你偏生只爱酒,不爱肉呢?”
殷子夜淡淡一笑,并不言语。
“笑什么,你以为装疯卖傻就过去了吗,今晚要吃不完,我就……”齐牧顿住了。
“就怎么?”
“我就只能亲自喂你了。”齐牧认真道。
“……侯爷,你又来这招。”
“对付非常之人用非常之法。”齐牧改编了殷子夜这句话,“本侯是说得出做得到的人,你看着办吧。”
两人说着,笑着,推杯换盏,对饮畅谈,时而共商天下大事,时而拉扯闲话家常。
幸福,大概便是这样的光景罢。
冬日里的温暖,战乱下的平和,曲折间的安然,争霸中的宁静。
当时只道是寻常。
上元节,殷子夜照旧受邀到沈府中作客。最激动的,还是殷果。知道这日殷子夜要来,早早就心不在焉地候着,一听到下人通报殷子夜登门,拔腿就冲了出去。
“哥哥!”
再不是一个小女娃,而是一个芳龄姑娘跑了出来。
仿佛只是一转眼间,七年已过,殷果已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子,芳华正盛,青春无限。她这一年年的长大,如白驹过隙,殷子夜觉得自己还没准备好,殷果便破茧为蝶了。
是啊,就七年了。光阴荏苒,岁月如梭,似水的流年从不等人,回望一步步走过的路,殷子夜只觉恍如隔世。
沧海桑田,时过境迁,有些事情免不了改变,有些人却会停留得久一些。比如殷果,个子高了,年纪长了,可殷子夜没觉得她性子有变多少。
果不其然,殷果蹭蹭蹭跑到殷子夜跟前,一下子扑过去搂住了他。
殷子夜每次都被殷果整得一阵踉跄,好不容易稳住身形,不由道,“果儿,你已经是个窈窕淑女了,要注意仪表与礼节,让他人看到,成何体统。”
殷果朝他一撇嘴,“什么窈窕淑女,谁爱当谁当!咱亲人还得讲那么多礼节什么的,累不累呀?”
“……”殷子夜又语塞了。
如果他有那个能力,能豢养并保护这个小妹一辈子,他一点也不介意殷果一直保持此般天真烂漫、纯朴无暇的赤子之心,永远无忧无虑地活在最简单的世界里,然则……他很清楚,他做不到。这个社会,它的好与坏,它的现实,它的残忍,它的无奈,所有这些,你终有一日,要统统自己去亲身体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