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还是不守?这是个问题。
尽管决策艰难,齐牧亦非一个迟疑不决的人。当他只有一条路可走的时候,他恰恰会变得无比坚决。
齐牧决定,守。继续守,守到底。
既然如此,齐牧便不再是消极地对峙了,而是积极备战,一方面加强防守,命后勤部队采取十路纵队为一部,缩短运输部队之间的间隔距离,且采用两列阵的阵型,预防叶军偷袭,另一方面,则积极主动地寻求机会,击败叶昭。
十月,天气更为严寒。殷子夜的病情反反复复,时好时坏,也是萦绕齐牧心头挥之不去的一件烦心事。和叶昭的拉锯战似乎还是没有什么突破口,便在此时,一个人来到了齐牧的营中。而就是这个人,成为了这场长达一年多的重大战役的关键转折点。
这个人便是叶昭麾下的徐武。沈闻若一语成谶,他预计贪得无厌的徐武会因为触犯规条而不为庞申、纪峰所容,徐武果真便遇到了这档子事,纪峰不留情面地将他家人捉拿下狱,徐武一怒之下,前来投降齐牧。
在此敏感的时机,投降真的是一件很微妙的事,对双方都有风险。于徐武,万一齐牧不相信他,认为他是诈降,而拘留甚至杀了他呢?于齐牧,万一徐武确乃诈降,在战略上误导他,因而中了叶昭的计谋,导致兵败呢?问题的根本,就在于是否诈降这件事上。
然而,说起来,徐武其实是齐牧的旧识。早在年轻时候,他们便相识了。徐武师从名门,却无甚大家之风范与气度。从沈闻若判断他贪婪成性,便不难想见。总而言之,齐牧对他好感不深。
徐武或许也明白这些,为表诚意,更为了体现自己的价值,他带来了一个重磅消息,那就是叶昭的运粮路线与粮仓位置所在。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对打仗来说,粮草乃重中之重,徐武所言若为真话,齐牧可就掌控了叶昭的致命信息了!
那么,信还是不信呢?
齐牧考量的时候,沈甘智又出主意了。
沈甘智的意见简洁明了,就是信。因为徐武投降齐牧这件事,有根有据,合情合理,还被沈闻若预测过,有什么可犹豫的呢?相反,齐牧应当果断出击,抓住这个千年一遇的胜机,奠定胜局。
等沈甘智也退了出去,营帐里只剩两人时,一道微弱的声音响起,“侯爷。”
“……子夜?”齐牧既惊又喜,急急去到他身旁,搂着他的背将他扶起,让他倚在自己身上。
殷子夜的精神好了些许,至少意识清醒了。他抬头看向齐牧,无甚血色的双唇轻轻张合,“侯爷,徐武之计,可取。”
☆、坚守阵营
“你……听到了?”齐牧有点意外。
殷子夜努力地点了点头,“沈甘智所言极是,这个机会,可能是侯爷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机会了,侯爷决不可错过。而且,要快,否则等徐武投奔侯爷的消息传回叶营,一切就都晚了。”
齐牧豁然开朗,一拍大腿,说干就干。
话虽如此说,风险依然不小,不管怎样,叶昭的兵就是比他多,这一点改变不了。齐牧思量一番,留下何炎、沈甘智他们在营垒守着,自己亲自领兵行动。齐牧估计,他此去偷袭叶昭的粮仓,叶昭大体就两个反应,要么全力回援粮仓,和他拼命,要么围魏救赵,趁他不在,转而攻他大营,一旦大营被攻下,齐牧这边也会损失惨重,届时鹿死谁手或还未可知。
所以,最终战果如何,还是未知数。“兄弟,”齐牧一手拍着何炎的肩膀,另一手向他伸出,“这里就交给你了。”
齐牧没有称他副将,而是叫他兄弟,恳切的目光与言辞不由唤起了何炎对当年那些意气风发的年少时光的回忆。对他来说,天下也好,名利也罢,都不如一个义字来得刻骨铭心,热血沸腾。何炎重重地握住他的手,两人紧紧攒着,“季真,你放一百个心,只要我何炎在,这大营就在,哪怕我何炎倒下,这大营也还得在!”
齐牧,字季真。齐牧现今位高权重,极少有人会直呼他名字。能叫他季真的,多半只有一些年少相交至今的老朋友了。而这样的朋友,随着连年征战,也越来越少。每剩一个,都值得倍加珍惜。
“好。”齐牧点了点头,又看了看营帐,门帘遮掩着,那里面,正躺着一个他此刻最放心不下的人。
“等我回来。”齐牧说完这句话,转身拉马,准备出发。
等我回来。对这座大营说,对何炎说,对所有的士卒说。
也是,对你说。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齐牧打算借助夜色的掩护,走小道去偷袭叶昭位于吴井的粮仓。于是,齐牧亲率五千步骑,打上了叶军的旗号,人衔枚,马缚口,各自背上一束柴草,暗夜之中全速疾行,直奔吴井。
齐牧的军队一攻到吴井,叶昭那边的反应也不慢,马上下令主力大军对齐营发起正面强攻,另一边则派轻骑部队以最快速度救援吴井。霎时,一直呈胶着状态的双方忽地两边同时开打。这头,何炎指挥众将士戮力抵挡,誓死不让,那头,齐军急攻吴井,与驻守吴井的叶营将领于穹展开了激烈的厮杀。
令叶昭恼恨的是,即便齐牧领着五千兵力离开了大营,齐营这边竟还是牢不可破,面对他们不顾一切的强攻,齐军也以一种义无反顾的状态去抗争。攻营战一时半会儿分不出胜负,就只能等待吴井的消息了。
吴井原本有于穹把守,叶昭又遣了最身轻如燕的骑兵去救援,叶昭有信心,齐牧的奸计应不至于得逞,待叶昭的后援一到,齐牧就将反被前后包夹,在劫难逃。待齐牧被擒,或战败而逃,战况一传到齐营之中,齐军必定军心大动,士气剧跌,趁那时候一举攻下,简直易如反掌,胜利如探囊取物。
这个道理,叶昭懂,齐牧也懂。在漆黑的冷风之中翻身上马,拉起缰绳,带着一帮出生入死的兄弟出发的那一刻起,齐牧就明白,他这一仗,只许赢,不许输。
这一年,齐牧四十有一,已到不惑之年。人生七十古来稀,他这个年岁,说老不老,但必定远不算年轻了。回想以往,他最辉煌的时候,前呼后拥,风光无限,最落魄的时候,形单影只,狼狈逃难,最富贵的时候,锦衣玉食,一掷千金,最穷困的时候,饥寒交迫,不得不腆着脸去向从前的旧识讨点吃食。他自小顽劣,不喜读书,后来被父亲交托给满腹诗书的四叔管了几年,总算是学了些东西,却不知怎地,唯独最爱兵法。没打仗的时候,他就开始钻研兵法,还实践在小伙伴们身上,用来抢夺地盘。那时候,他还不懂战争的残酷,还不懂人性的黑暗,他还很向往战场,很向往古人那些指挥自如、用兵如神的境界。直到后来,他真的走上了征戎不断、逐鹿天下的道路。多少年来,他亲自大大小小打过不少仗。他还记得,在他二十出头,跟随当时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出战过一次后,亲眼目睹了百姓起义军与官兵互相厮杀、最后变为单方面泯灭人性的屠杀的场景,他从战场回到城里时,全身都被鲜血染红了,而那一次,他所带去的三千士卒,最后连一半都不剩。那时,他在想,他以后再也不想打仗了,他再也不想钻研兵法了,他再也不愿发生战争了。是的,官兵赢了,他所处的阵营胜利了,可那些被屠戮殆尽的百姓,他们就真的十恶不赦吗?他们就真的该死吗?他们何以反叛?因为实在活不下去了啊!而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官兵,他们跟这些百姓就真的有仇吗?他们就真的喜欢杀人吗?当手中的屠刀沾上了第一抹鲜血,当战争的号角响起,当夺取他人的性命成为了理所当然甚至值得颂扬的事情,人们心中埋藏着的那头野兽,就会被完全唤醒。
可是,你们知道你们究竟在为何而战吗?
今日,齐牧又一次面临生死之局,像以往许许多多次一样。他不止一回与死亡擦肩而过,他不止一回被逼入绝境,他不止一回,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见到明日的朝阳。今日,他知道他为何而战,他在不惑之年到了不惑之境,他很清楚自己的道路该如何走,他的目光,没有丝毫的迷茫。
“兄弟们!今天攻下了吴井,我们就取得了天下!若在这里倒下,我们的家乡、我们的亲人就会全部化为乌有!今日能战到最后的,我必许他功名利禄、荣华富贵!今日若英勇牺牲的,我必保他光耀门楣、家小无忧!随我杀!”
齐牧立于高地,红了眼地一阵大喝,话音刚落,手持宝剑,驾着盘龙宝马疾冲而出,直直杀向敌阵。身先士卒最能鼓舞士气,加上齐牧一番激励,霎时齐军杀声震天,势如洪流。
叶昭在那边急不可耐地等着,盼来盼去,却盼来的不是捷报,而是差点让他眼前一黑的消息。
齐牧成功攻破了吴井的粮仓,斩杀了于穹,且一把火将叶昭的辎重粮草烧了个精光!
叶军哗地一下就炸开了。
是啊,饭都要吃不上了,接下来的仗还怎么打啊?
叶昭还在懵,他手下的将领反应则极为迅速,当即有两员大将选择投降齐牧,他们一起了这个头,叶军上下无不人心动摇,军心大跌,内部严重分裂,全然失去了攻打齐营的勇气与信心。齐军见状,乘热打铁、乘胜追击,主动出营猛攻,叶军哪还有抵挡之力,当即溃败得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