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荀婴现在一心只想着读书考取功名,等将来入朝为官,振兴荀家,对这些男女之事并不看重。
不过,收到荷包倒还真是第一次。
“真是个大胆的姑娘,手艺也巧,”明瑾看着那绣工精细的荷包,不禁赞叹道,“有我娘年轻时的做派。要不是我对宁先生一心一意,将来肯定也要找一个这样的。”
张牧在边上翘着二郎腿,凉凉道:“你也可以让他给你绣一个。”
明瑾眨了眨眼睛,虽然张牧是故意挤兑他,但倒是变相给了他启发——虽然宁先生不可能给他绣荷包,但他可以给宁先生绣啊!
这也是个委婉表达心意的好办法,不是吗?
明瑾立刻伸手向荀婴讨要荷包,打算拿回去自己琢磨着复刻一个,荀婴倒也给的痛快——要是直接还回去,实在太没礼貌了。
只要他不作理会,人家姑娘自然就懂了。
但明瑾将那荷包拿到手后,仔细打量了一番,忽然眼神定住不动了。
“话说,你们打听得怎么样了?”
张牧懒得再看他那边,径直问荀婴和李司两人。
荀婴道:“我和李司去那些混混经常待的地方打听了一圈,前些年被文叔收拾了一顿,他们的头子已经换了人,现在是一个诨号叫‘醉罗汉’的家伙。”
“我在军营中,也知道些关于这个醉罗汉的事,”张牧补充道,“这人来历成谜,好像是突然有一天出现在京城的,偏偏身手了得,据说以前还从军杀过人,平生最爱一口酒,之前有人拿了好酒过去,想把他灌醉了再打一顿,结果被他一挑十反杀,从此这醉罗汉就在京城出名了。”
李司挠头:“我倒是没打听得那么详细,就听说他有个特别疼爱的妹子,好像叫什么素……想不起来了,总之是个神仙名。”
“素娥?”
“对,就是素娥!”李司恍然大悟,“明兄,你是怎么知道的?”
明瑾朝他扬了扬手中的荷包,右下角上,正巧端端正正地绣着“素娥”两个娟秀小字。
“这不巧了吗。”他笑道。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虽然荀婴强烈抗议,但在明瑾几人的轮流劝说和镇压之下,他们最终还是决定使一出美男计,派他去和素娥姑娘交涉。
要是能通过她得到她哥的支持,那就再好不过了。
一桩心事了却大半,明瑾哼着歌回到家,手里还捏着那枚荷包,准备回屋去好好研究一番。
他在思考,究竟是给宁先生做个荷包,还是做个手套呢?
荷包能传递心意,但手套更为实用,明瑾一时陷入了纠结之中,没注意到自己路过走廊时,角落里的一双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他的身影,直到他进入卧房。
当晚,宁王府。
昏黄灯光下,猛虎舒展地躺在男人脚边。
明明是世间百兽之王,它却对这屋中人全无防备,不仅睡得安稳,还时不时发出一阵大猫的呼噜声。
晏祁却恍若未闻。
他沉默地坐在书桌后,再一次,将那粉红荷包一寸寸捏过去。
最终确认了,里面的确没有夹带任何不该出现、或是对那孩子不利的东西。
对于这个结果,他竟有种不知是喜是悲的复杂感情。
烛光摇曳,晏祁的指尖拂过荷包上娟秀的“素娥”二字,似乎能从那细密的针脚之中,窥见一位妙龄女子至真至纯的爱慕之心。
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随着那孩子逐渐长大,他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
少年豪纵。袍锦团花凤。
十七岁,正是男儿意气浩荡之时。
况且,那是他亲手培养出来的孩子。
无论品性、模样、才能,都是一等一的出众。
幼虎即使尚未长大,身边也会有仰慕簇拥随之而来,待到真正虎啸山林的那一日,万兽臣服在侧,想必他也能彻底放心了吧。
他把荷包轻轻放回桌案上,凝视许久,开口问道:
“送东西的是什么人?”
暗卫垂首:“少爷今日傍晚方才将荷包带回来,卑职还未来得及调查清楚。”
“去把那姑娘的身世背景都查清楚,”晏祁命令道,“最好再画一幅画像交上来。”
暗卫有些为难:“画像的话,恐怕得由女眷亲自见过,才能绘制了。”
“……罢了,那便不必要了。”
带着几分倦意和下意识的逃避,晏祁收回目光,不再去看桌上那抹刺眼的粉红,“把这东西放回他枕边吧,别吵醒他,更不要叫他发现。”
“是。”
暗卫带着荷包离开了。
步伐比来时迅速许多,兴许是因为感受到了某种压抑的气氛正在屋中蔓延。
蜷在晏祁脚边的猛虎打了个哈欠,尾巴扫在书柜上,发出一声闷响。
凝视烛火良久的晏祁恍然回神。
他放下支着脸颊的手,缓缓眨了一下胀痛的眼睛,捏了捏眉心,拾起方才搁在一旁的毛笔,继续批阅文书。
夜色深沉,一室孤灯。
坐在桌前的男人呼吸平缓,神态静肃,那潜龙在渊的姿态,竟与身旁假寐的猛虎竟略有几分神似。
他垂眸提笔自那摊开的名册上,圈出了几个名字。
煌煌金眸,倒映出名册上密密麻麻的字迹:
无一例外,具是朝中太子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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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今天二更[让我康康]
“……阿囡, 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情况。”
明瑾双手合十,朝着眼前比他小上起码五岁的女孩恳求道:“算哥拜托你了,教教我吧!”
扎着两个小辫儿的阿囡叉着腰, 看了看他手里的粉色荷包, 又看了看神情诚恳的明瑾, 眨巴了一下眼睛。
“哥,你想被先生揍死吗?”她也十分诚恳地反问道。
明瑾沉默了。
许久后, 他讷讷道:“要真这样, 倒也是件好事。”
阿囡瞪圆了眼睛,用一种见鬼的表情看着他,半晌,一脸凝重地伸出手要去摸明瑾的额头。
“哥你是不是烧糊涂了?”
“没有!”明瑾一把挥开她的手,讪讪道, “只是先生这两年实在是……实在是太滴水不漏了, 我完全搞不清楚他的想法, 也实在是没招了。”
他垂头丧气地坐在座位上, 阿囡见状,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来, 只好陪着他一起唉声叹气。
阿囡是五年前来到明府的。
根据明老爷的说法,阿囡是他一位故交的孤女,他不忍这孩子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老家,就干脆认了个干女儿。
对于自己突然多出来一个干妹妹, 明瑾倒没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恰恰相反,他甚至还很是高兴了一阵——自从有了妹妹, 娘的注意力就被转移了不少,终于不会再每天盯着他说这说那了!
但似乎是受父母早逝的影响,阿囡的胆子很小, 一开始跟人说话都不敢抬头,声音小得跟蚊子哼似的,还时常半夜做噩梦,哭叫着喊娘亲。
后来是文轻尘陪她睡了大半年,明瑾又想法子去街上买好吃的好玩的哄她,这才叫阿囡慢慢恢复正常。
但直到现在,在明府里遇到陌生来客,她仍会下意识地躲在明瑾身后——尤其是宁先生,阿囡第一次见到他时,险些当场晕过去。
可明瑾事后问起她,她又说不出什么害怕的理由来,只说一身白看着吓人。
像宁先生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吓人呢?
肯定还是阿囡太胆小了嘛!
不过那次之后,每次宁先生来府上,明瑾都体贴地把他和阿囡隔绝开,还经常用阿囡胆小作为借口,自己跑到隔壁去找人,再例行死缠烂打地要求留下来过夜——当然,成功次数基本少得可怜。
这一来二去的,阿囡也成了明府上下,唯一知道明瑾对宁先生心思的人。
阿囡觉得,明瑾是全天下最好的哥哥,虽然宁先生长得吓人,但只要哥喜欢,她就绝对支持宁先生当她嫂子!
现在到嘴的嫂子要飞了,阿囡也跟着明瑾一起犯愁:
到底怎样才能让宁先生对哥动心呢?
“还是做个手套吧,至少送礼时说得过去,”明瑾突然冒出来一句,“我都十七了,要是再被先生打屁股,也太丢人了些。”
阿囡不解道:“为什么手套就说得过去了?缝衣织布,不都是女儿家做的事情吗。”
“你不懂,”明瑾摇摇头,“刘备都能给诸葛亮编小帽呢,虽然最后人家没收,但是心意还是领了的。”
阿囡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可是哥你不是说,之后还要和绣这荷包的姑娘,还有姑娘的哥哥打交道吗?”她说,“那还是最好把荷包还给荀公子吧,物归原主,也免得你夹在他们两个中间,多尴尬呀。”
明瑾本想说元栋又没答应人家,有什么可尴尬的,但想想阿囡说的,倒也是这么一回事。
现在没答应不代表之后也不答应,或许认识久了,就日久生情了呢。
对了,说起日久生情……
明瑾愁得眉头都拧成了疙瘩:“宁先生这两日也不知道去哪了,一直没回家,你说,他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
阿囡想了想,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很有可能。”
“要是他真在外面有了家室,只是没告诉我,那我岂不是一腔真心错付?”明瑾越想越难受,狠狠咬着后槽牙,突然拍案起身,“不行,我忍不住了!”
阿囡吓了一跳,望着他一溜烟远去的背影喊道:“哥,你要去干什么?”
“找人问个清楚!”
明瑾所说的找人,自然不是找本人,他可没这个胆子当面去质问宁先生。
不过这几年下来,他明大少爷在京城也不是白混的,遇到麻烦,当然得先去找自己的人脉打听消息了。
“怎么样,都吃饱了没?”
明瑾曲着一条腿,坐在路边一家面摊的板凳上,一边问一边在手里上下掂量着几粒碎银子,把面前一群正狼吞虎咽吃面的乞儿看得眼睛都直了。
他勾起嘴角,把那几粒碎银子拍在面前的桌案上。
“吃饱了的话,替你们老大办件事?”
这些乞儿就是他的“人脉”,最小的只有五六岁,最大的也不过十四五岁,是京城诸多乞丐帮派之中平均年岁最小的。
本来像他们这些乞儿,只有两条出路——能卖身给大家族为奴都算是好的,更多的连当奴婢都没人要,只能依附于那些大的帮派,替他们干活乞讨,所得的收入大头还要全部上交。
但现在有明瑾护着他们,情况就不一样了。
明家财大气粗,养活几个乞儿还是没问题的,其他帮派也看不上这些毛都还没长齐的小鬼,于是这些人都对出手大方又讲义气的明瑾死心塌地,奉他为老大。
平时他们都聚集在明家周边一带乞讨玩耍,一旦明瑾有个什么跑腿啦,传话啦,打探消息之类的活,就分配给他们。
相比起家里的下人,便宜又好使,这些乞儿也乐得赚些零花钱。
现在明瑾又来找他们,又是请客又是拿钱的,他们自然明白老大的意思。
一众乞儿三两下扒干净面碗,咕咚一声咽下肚,对视一眼,纷纷扑了上来,争先恐后地表忠心:
“明老大,我吃饱了!有事儿您尽管吩咐!”
“对!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什么汤什么火,总之只要老大发话,咱们立马就干!”
“明老大,我给您捶捶背吧,您瞧瞧,这学上得多辛苦啊,读书读得脸都白了,连腰都比从前弯了!”
明瑾被他们一通马屁拍得浑身寒毛直竖,连忙把围在身边的人挥手赶走,没好气道:“一边儿去!别挤在一起,身上都是跳蚤,还嫌我上次被咬的不够啊?”
都怪这帮家伙,每次一见面就动手动脚,弄得他都染上了那鬼东西。
那几天爹娘又正好不在家,说是回乡祭祖去了,最后明瑾在家里实在被咬得受不了了,半夜眼泪汪汪地翻墙去隔壁找宁先生。
深更半夜的被吵醒,宁先生也没怪他,还耐心拿篦子一点点帮他把头发梳开,又涂上据说是他们家乡自制的一种药膏,叫他泡在浴桶里从头到尾将他洗了个遍,这才把跳蚤都除干净了。
乞儿们不情不愿地退后,在明瑾的指挥下,按照高矮胖瘦站成两排,由他来点兵点将。
“大碗,你最机灵,从明天起,就由你帮我盯着宁先生,看看他什么时候回府,什么时候离开,又去了哪里;”
“油条,你跑得快,以后没事去城南那边打听打听,有没有人家养什么老虎豹子奇珍异兽的,如果有的话,问问他们都是从哪儿买的;”
“还有烧饼……”
这些乞儿都没有名字,明瑾干脆就按照街边小吃摊上卖的东西,一样给他们取了一个名。
等安排完这些活计后,他又问其中年纪最大的烧饼:“先前我让你们打听的,关于‘醉罗汉’的事情,可还有什么新消息吗?”
烧饼忙道:“有的老大!那家伙好像最近惹到铁板了,被抓进去蹲了几天大牢,出来的时候腿都还一瘸一拐的呢。”
“惹到铁板了?”
明瑾心道坏了,这家伙该不会被人收拾了一顿成瘸子了吧,但嘴上还是问道:“仔细说说,什么个情况?他惹到谁了?”
在烧饼一通手舞足蹈的讲述下,明瑾终于大致了解了这位“醉罗汉”蹲大牢的前因后果。
这位惹到的“铁板”,名叫宋席,还正巧与他这次的目的有关。
这个宋席,原本是京城一位七品官的儿子,也不知道走了哪门子狗屎运,竟然傍上了二皇子这条大船,从此便在京城耀武扬威起来。
这小子性格蔫坏,最爱仗势欺人,表面功夫又做得十足,每次纵马闹事伤了人,不等苦主家人报官,便第一时间派人上门送去大笔钱财,平息祸端,屡试不爽。
但这次他碰上的,是醉罗汉这个不认钱只认死理的家伙。
据烧饼所说,宋席伤的是醉罗汉的过命兄弟,以前帮派混战时,帮醉罗汉挡过一刀,宋席派人送了两回钱还没摆平,礼物还被醉罗汉当场丢到了外面。
回来一听仆人禀报,宋席顿时火冒三丈,借着二皇子的势,加上醉罗汉本身就有前科,直接把人扭送官府丢进了大牢。
听说他从逍遥自在到锒铛入狱也就半天功夫,衙门那边连审都没审,就当庭打了醉罗汉二十大板。
醉罗汉手下的兄弟们为他四处奔走,想要掏钱赎人,但宋席怎么会轻易放人?
最后峰回路转,这事居然被太子那边的人知道了,太子为此狠狠参了二皇子一笔,说他御下不严,欺凌百姓,二皇子还被陛下禁足了半个月。
二皇子压根儿不知道这事,祸从天降,自然要收拾罪魁祸首,宋席险些被他收拾没了半条命,再也嚣张不起来了,醉罗汉也因此被无罪释放。
“乖乖,好一出大戏啊,”明瑾咋舌,“连陛下和两位皇子都被惊动了,这醉罗汉本事不小啊。”
烧饼连连点头:“可不是嘛,这事儿都在京城传了个遍,人人都说醉罗汉运气好,可是老大,您知道他出来还干了啥事不?”
“啥事?”
“他能出狱,说白了,还是靠太子嘛,”烧饼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老大你跟魏相家的那个,不是死对头嘛?就昨天,我看到他家的下人去找醉罗汉,结果也被轰出来了!”
明瑾本来听到这番曲折经过,都已经放弃了要从对方下手的想法,他这人一向怕招惹麻烦,尤其是什么太子二皇子的争锋,听起来就是要人命的。
他可是要继承老爹家产混吃等死长命百岁的,才不掺和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呢。
但一听烧饼这话,他又忍不住八卦起来:“嗯?这醉罗汉到底怎么回事,二皇子的面子不给,太子的面子也不给,他真当自己是皇帝老爷啦?”
“谁知道这人咋想的呢,”烧饼耸肩,“反正我觉着吧,老大,你最好还是离他远点儿,跟这种一根筋的家伙打交道,指不定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惹了他,反倒给自己弄一身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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