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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寝群穿狗血文(匿迹商人)


听筒那头只余下喘息声了。
“不过,索性离婚冷静期还没到,都还可以商量,接下来就看你们的表现和诚意了,傅家主不会让我失望吧?”
“那当然,”傅江干巴巴笑了两声,“我们是一家人,当然要互帮互助,共同进退。”
兰希挂断了电话,将手机塞回到傅衡渊手中。
傅衡渊呆愣在原地,张了张嘴,却像被掐住了喉咙般没发出任何声音。兰希也没管他,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也没必要与面前这位再废话些什么,拔腿就走。
“真是潇洒。”萧永慕悄咪咪竖起大拇指。
“完美结局。”季源也难得跟着感慨。
宴会已近尾声,三三两两的人开始陆续离开,兰希被两团不认识的人拦住,硬着头皮听了些恭维,就闪进了一旁的包厢走廊。
低头,准备给外婆发条消息讲不用给他留饭。
突然,一道拉长黑色身影逐渐靠近。
是傅冉,身着一身华贵礼服裙,优雅停在了他面前。
不堪忍受其他人戏谑的窃窃私语,傅家的人皆逃也似的离开,没想到傅冉竟还在。兰希垂眸看着这位曾在他面前不可一世的人,“有什么事吗?傅大小姐。”
“来与你做个交易。”他俩之间实在没有什么旧情可叙,傅冉也深知这一点,索性直截了当讲明来意,“我想赌一把,你应当并不是真心想与傅衡渊复合,所以来拉拢你。”
“意思是我站在你们那一边?”兰希挑眉。
“不是,是我这一边。”傅冉摇头。
“噢?”兰希收起手机,神情郑重了些。
“我父亲在外头养着两个情人,其中一位即将临盆,或许是个儿子,即使不是,未来也会有儿子。”傅冉深吸了一口气,“最近一段时间里,他话里话外独生女不可能继承了家业,以此作为诱饵来拉拢其他人,我在一旁听着,觉得实在好笑。”
一直以来,傅衡渊都是板上钉钉的继承人,傅冉是被娇宠着的富家小姐,日子也能这么一天天过下去。但此时此刻,明明,她有了夺权的身份和机会,才明白自己居然只是囚笼中的观赏鸟类,推来搡去,没有自由。
话说的很平静,但昏暗的走廊里,兰希仿佛看到了她眼中的光亮,那是熊熊燃烧的怒火和野心。
“为什么我要放弃与傅江或者傅小叔合作,获取唾手可得的利益,反而选择与空有头衔但没有实权的你合作呢?”兰希反问道。
“他们承诺给你的绝没有我承诺的多。他们希望傅家繁荣昌盛,事成之后一定会推诿扯皮外人瓜分他们的利益。我不同,我所图很小,我不需要什么光耀门楣保全家业,我可以不择手段只为我胜利。我一个人胜利。”
“什么叫做胜利?”兰希问。
“若我胜利,未来的傅家,复姓傅冉。”
什么东西?
虽然理解了她的意思,但最后这句还是属实震惊到了兰希。
那就——
“好。”兰希点头。
“你同意了?”傅冉微微睁大眼睛,“这么快?”
“我本来也没想选择他们俩任何一方,但不能什么烂摊子都让肆友接收,傅家终归需要掌权人,是你也可以,比其他人还是强一些。”
“而且,我挺期待傅家改姓的那一天的。”
晚宴圆满结束,两年多,第一次,四人终于在线下团聚。封从周早早定下了庆功宴,美酒佳肴满满当当。
虽然不常团聚,但丝毫不生疏。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已经在意识海中聊完,四人塞着食物,有一句没一句,如同几年前,四人蹬着大学外小吃街路边摊的红色塑料凳,在包浆小桌板上豪迈碰杯。
“什么时候走?”季源问萧永慕。
“申请了三天后的航线,这几天再陪大家伙玩几天。”萧永慕道。
“这么快,回来装把大的就走?”季源笑笑。
“嘿嘿是啊,我的毕业旅行计划才履行了二分之一,当然要接着奏乐接着舞去。”萧永慕没心没肺举杯痛饮。
“那你出发的时候隐蔽着点,别把行踪透露给那位。”兰希道,“晚宴上夜葬雪可时不时紧盯你的方向,看着怪渗人。”
突如其来的安静。
萧永慕表情变得有些心虚。
“其实吧,”萧永慕欲言又止,“这段时间,我和夜葬雪的联系,倒是也没……”
“……”
“……没怎么断过。”萧永慕讪讪笑道。
“……”三人乌鸦黑线。
“哎呀,你们别这个表情,”萧永慕连连摆手,“你们看我之前哪次吃过回头草,事出有因哈真是事出有因。”

第112章 旅行(x)
风衣好热,围巾好热,上了飞机的萧永慕迅速将自己脱成清凉的模样,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狠狠干了口桌上的冰凉小甜水。
飞机平稳攀升,层层叠叠的云云将下方城市的轮廓完全覆盖。萧永慕放松陷进宽大的沙发中,一只指头将凯撒扣下的耳朵挑开。
凯撒重新将耳朵扣上,它第一次上天,像它常抬头望的鸟一样。没有飞翔的经验,狗脸些许慌张。
萧永慕重新将它耳朵挑开。
凯撒白了他一眼。
“哈哈哈哈哈哈哈。”萧永慕大笑。
笑着笑着,笑容却浅淡了不少,嘴角耷拉下来。
机舱里弥漫着他最喜欢的木质清香,他所有的香氛香水都是这个味道,给夜葬雪买的也大差不差。打开音响,常听的音乐偏RNB风格,他时常摇着躺椅与夜葬雪窝在一起,听听歌,晒太阳,空气里都是太阳的香味,夜葬雪说那是微生物分解的味道。
所以不要让味道和香气与某个人强相关,静下心来,便总是想起。
又不是第一次,仍然学不会。
不过也只是愣怔了一瞬,便非常敬业地打开选秀节目第二期的粗剪版本,边做笔记,边抱着狗笑得前仰后合,再没有心思想其他。
工作让他快乐。
第一站是迪拜,他预定了豪华的海景酒店,透过窗户,能看到波斯湾的蓝绿色海水澄澈又波光粼粼,远处的金色沙漠绵延起伏,在炽烈的阳光下闪闪发亮。
白天,穿着舒适的亚麻衬衫和短裤,踩着凉鞋漫无目的地闲逛,一上午走了五千步,体力不支。改变主意去一家小店品尝当地美食,蹲了一下午马桶,娇生惯养的霸总胃为他亮起警告的红灯。
第二天拐进一道巷子寻找当地特色,手工制作的金色杯具重工又精致,想拉人分享的时候,唯一认识的人,是远处他雇佣的面无表情的黑衣保镖,于是满腔欢天喜地的分享欲咽回喉咙里。
第三天找了个露天小酒吧,看着海水中坐着游艇或摩托艇或滑板的快乐嬉闹人群。被大家脸上笑着的神情感染,兴致勃勃找了个教练学习五小时,因五体不勤,在浪里疯狂扑腾,狼狈喝了一肚子水,悲伤地瘫回酒店的大床上。
“啊——封哥,啊——哥哥,啊——大哥”
“我这里好好玩啊,我好想跟你们念叨啊!”
“可你们看起来都好忙啊,还有时差,你们是不是都睡了?”
“群聊为什么不能实现通感功能啊,咦,我这话是不是有点黄黄的。”
“天呐,怎么会有我这么不适合独自旅行的人啊?!”
萧永慕仰天长啸。
于是他重蹈了无数前人的覆辙,做了一个违背旅游初衷的决定,伴着美景在酒店躺尸。
沙滩上,遮阳伞下,夕阳将天空和海面染成氤氲的紫色,空气中咸湿的气味陌生又安宁,海浪的声音伴着呼吸的声音能让他完全放空。
放不空的时候,打开一曲动感的说唱。
半小时后关掉。
“唱的什么,一句听不懂,你能吗?”萧永慕皱眉,扭头想要得到凯撒的认同。
凯撒在他身旁,窝在狗窝上睡着了。
或许是动物自带的警觉,虽然夜葬雪照顾凯撒较多,但凯撒还是更黏萧永慕,回家第一个迎接,起床第一个糊脸。
夜葬雪嘴上不说,实际萧永慕看他挺介意,总是想方设法丢出些东西引凯撒的注意。
这个狗窝是夜葬雪买的,据说花了大价钱。买回来后凯撒反应淡淡,只是偶尔光顾。萧永慕大声嘲笑,嘲笑他马屁拍到马蹄子上。
“之前不是不喜欢吗?”萧永慕手贱地戳它狗头,将它生生从睡梦中戳醒。
凯撒怒气冲冲醒来,盯着他,仿佛在说你最好是有事。
“哎呀,凯撒,好惨啊,你没有爸爸了。”萧永慕幸灾乐祸做鬼脸。
凯撒深深呼出一口气,叼着狗窝找了个远离的地方,重新窝下,屁股对着他,闭眼。
“你睡吧,我去工作了。”心满意足的萧永慕踢踏着拖鞋悠悠离开,打开电脑工作。
工作让他快乐。
他没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这么热爱工作。
离开迪拜,又找了个欧洲小镇,找了个风景优美的雪山民宿,将镇上所有的景点参观了一通。抬头是欧式风车,低头便给小说世界加了个西幻副本,抬头是白雪皑皑,低头便给游戏场景加了个雪山地图。
“功能性旅游。”萧永慕满意点头。
“我好忙碌。”萧永慕长叹一声。
“你也挺忙。”萧永慕怒搓狗头。
雪山下有一片牧场,凯撒爱上在里面撒欢,俨然已成为免费的牧羊劳动力。萧永慕坐在牧场边的长椅上,盯着小黑点大大小小靠近远去。
盯着看了很久。
雪山矗立在那里,沉默,高大,历经风霜,巨大的冰川沿着山脊向下蜿蜒,空气清冽,令人头脑极其清晰。风柔和的日光下反射出刺眼的白光,刺得他眼睛好疼。
他突然有点难过。
也没有什么原因,突如其来。
或许他一直就没好过。
一空闲下来的时候,脑子里冒出好多稀奇古怪的念头,也不是有实际含义的整句,反而是一些碎片的片段。
如果不……就好了。
明明他可以……
日暮黄昏,萧永慕牵着凯撒回家。乱七八糟地为一身土的凯撒洗了个澡,也给自己弄了一身水。完全烘干的时候凯撒困得眼皮都要抬不起来,寻寻觅觅一头栽进那个熟悉的狗窝。明明萧永慕又给它新买了两个狗窝,更大,更舒适,更漂亮,它理也不理。
萧永慕带着半身将干未干的水,盯着呼噜声渐起的凯撒,定定站了很久,突然道,“我好羡慕你。”
可以撒欢,可以快乐,巴掌大的脑仁儿里全是白天牧的羊。
你甚至可以光明正大想念。
但他不行。
想念等于背叛自己。
尽管有虚情假意的部分,但生活中的合拍是不争的事实。曾一起度过那么久愉快、舒适、被宠爱的,被照顾的情侣生活,尽管理性在叫嚣着痛苦,感性却已经沉溺。
但不能回头,他绝不能回头。
绝对不要回头。
也回不了头。
如果当初他碰到的不是夜葬雪,其他任何人,他都不会在一场开始变错误的感情中沉浮这么久。他或许能碰上更善良的,更正义的,更理性的人来共度一生。
而不是夜葬雪,谎言,欺骗,没有底线,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花言巧语拼尽全力都玩不过人家。
但是——
如果不是夜葬雪。
A市再没有家世比他强且能与他不谈利益的同龄者,任何交往都会掺杂私心。大猛攻的外形配上完全不匹配的性格,得是多么神经病的人才能接受度完全良好。接受度良好的对他应当也是另有所图,比如钱,比如地位,比如萧氏能带来的一切,他怀抱着对爱情的终极幻想与其交往,也终会有破灭一天。
所以更好的人是什么模样。
萧永慕发现自己都没见过这样的人。
更何况还能彼此喜欢。
综上所述,明天要吃烤全羊。
被凯撒牧了这么些天,肉质应当变得紧实Q弹,饱含汁水,热气腾腾,外焦里嫩,炭火孜然,口齿留香,一口两口,嚼嚼嚼。
明天要上架农场小游戏,种植放牧两不误,中餐西餐一起做,羊排烤串烤全羊。
工作让他快乐。
他以前从未觉得工作快乐过。
肆友娱乐的事其实非常多,五个部门多到恐怖的程度,若真要事事亲力亲为,萧永慕一辈子不眠不休都干不完。且工作更偏向于创意点子类,一思考起来便发了狠忘了情,便再无暇顾及其他。
无暇去想其他琐碎的事。
就比如凯撒开始喜爱的狗窝。
就比如他的旅行生活其实乱七八糟。
就比如他悄悄去问过项睿,问萧氏的情况是不是在越变越好,鑫荣资本是不是已经将萧氏完全控制,且已经开始了对厉氏的针对作战。
项睿给他发来一个佩服的表情。
稀奇,生平第一遭得到了总助的夸赞。
【?】萧永慕一个问号发过去。
【料事如神老板,鑫荣资本联合萧氏开始了对厉氏明里暗里的打压,且次次正中红心。虽然两方的业务完全不冲突,沸沸扬扬的传闻是有私仇】
【啊,挺好】
【我最近在肆友见过夜葬雪两次,或许是来谈合作,不过我分管的是科技板块,了解的不是很清楚。唯一知道的是他看起来很忙碌,时间卡得很紧,似乎行程满满】
【好的】
也就问了这些,听起来所有人的生活都在正轨,有理想,有目标。
肆友的选秀综艺节目也十分火爆,网游的充值人数直线上升,小说平台上线后已卖出多家版权。萧永慕埋头苦干,忘乎所以。
“最近怎么不听你在群里发言?旅途怎么样?还适应吗?想回国吗?”封从周几天没听见他的碎碎念,也没看到他往四人群里发自拍和风景照,于是问。
被萧永慕一口回绝。
萧永慕抬头看向堆积如山的工作,和远处勇猛牧羊的凯撒。
“不,我玩的很开心!状态不好是因为我太累了,哇波澜壮阔的大好河山任我尽情遨游,我才不回去!”萧永慕提高音量,扬起尾音,语调抑扬顿挫。

只有远离,才能让时间冲淡回忆,才能减少一遍遍反刍的频率。
小时候,父母重男轻女,知道他是个男孩子很是开心了一阵子,但越长大,越开始察觉不对。娘娘的小身板伴着有尾调的小嗓音,怎么掰都掰不到刻板印象中的“臭小子”形象,打也打过,骂也骂过,喝过中药也嚼过符咒,好不容易说服自己有些男孩就是天性比别人柔弱,翻出床下藏着的裸男杂志给了他们重重一击。
于是离婚,各奔东西,充其量每月给他打一点生活费,当作生他养他的证明,幸好那时他已经快成年,压岁钱也有一点小存款。没承想考上大学,推开宿舍。
欣喜地发现他的原生家庭可排正数第二。
虽比上不足,但比下两个余。
他开心地笑出声来。
笑着笑着,苦难就没有了,他发现他再也想不起来父母是如何严厉地矫正自己“不正常”的地方,好像是逼他喝些难喝到吐的苦药,还有用戒尺调整他的走路姿势,微扭一下一戒尺,屁股被打到溃烂,上学坐在硬板凳上泪要流出来。
只有这么两个画面。多么难喝,多么疼痛,竟然一点都想不起来。
记忆更深刻的反而是父母小时候带他去游乐园,或过生日给他买了新的变形金刚模型,或一家三口一起去露营,快乐是真切的,是实实在在的,是刻骨铭心的,他有时也会想念。
想念的时候给妈妈打电话,发现自己被拉黑。给爸爸打电话,发现他早已搬离了这个城市。
他默默叹了口气,悲伤地去找兰希打架。
不明所以的兰希承受了一切,骂他是不是又被渣男甩了才来找他出气,真是一个恋爱脑的傻蛋子。
萧永慕暴跳如雷,“你怎么对我有的这种刻板印象?我哪有你说的那样。”
兰希叹气,“你看看你找的那些男人,你是不是觉得集齐七个渣男能召唤一条神龙?”
“哪会有那么多!前两个是我经验不足,我现在这位一定能长长久久!”他很不服气。
一月后哭唧唧宣告分手。
“别哭了,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兰希为痛哭流涕的他送来了并不衷心的安慰。
下一个就是夜葬雪。
他大爷的。
一想到这里萧永慕就无语,无语的他穿上毛茸茸的白色羊绒外套,牵着凯撒来到牧场,摸了摸狗头,“去吧凯撒,去牧你的好朋羊。”
凯撒撒丫子奔出去,闪电一般留给他一道黑影。
“见了羊忘了娘。”萧永慕慢吞吞盘腿坐在草原,穿的一身白白的毛绒绒的也像一只羊,看起来就没有那么突兀了。中午的阳光还不错,强烈却不刺眼,温温柔柔的洒在身上,暖乎乎的。微风阵阵吹过,吹的他睡意朦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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