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你要把菜端哪里去?!”
简言之一哂:“既然表哥那么不待见我,那我干脆和这位....呃、我夫郎回屋去吃好了。”所谓眼不见心不烦,对着简思奇这副愚蠢面孔,他着实有点倒胃口。
“你要滚就滚,最好带着你那没用的夫郎一起滚回杂物间去!菜你放下,你把菜都端走了,我们吃什么?!”
简思奇后槽牙都咬紧了,简言之要回屋去吃饭他没有任何意见,但农户人家鲜少开荤,今儿饭桌上难得有两道肉菜,全在被简言之端在了手里。
简言之:“吃青菜萝卜啊,平时你们不就给我吃这个?”
语气理所当然到无从反驳。
两厢僵持间,梁春凤掏完草木灰从厨房里出来了。
她瞧简言之出了屋门还有点高兴,刚要问他身子好点没有,就听简思奇扬着破锣嗓子直告状。
梁春凤是溺爱儿子不假,可她更惦记简言之手里的那笔钱。
不就是一盘烧鸡和一盘小炒肉么?等银子拿到手,多肥的鸡和肉都由着他们吃。
偏偏简思奇还不肯罢休:“我呸!凭什么他身子差我就要多让着他?他是爹娘命短死的早,家里没人了才丢到我们家来的!都给他吃的喝的屋子住了还想怎么样?非要纵着他来当这个家吗?!”
简言之看了看院里比他那杂物间好不到哪里去的烂屋子,心道就算这个家要给他当,他还不愿意接这个烂摊子呢。
“走吧,咱们进屋,不然菜要凉了。”
言语间没有一点要回嘴争论的意思。
梁春凤私心里觉得简思奇的话说到了心坎儿上,却又不好表现的太过认同。她望着盘子里的半只烧鸡咽了咽口水,试探道:“言之啊.....”
“怎么,舅母有话要说?”
简言之全然不给她打商量留下一碟子肉菜的机会,眉头一拧就开始喘粗气:“我大病初愈禁不住风吹,手还受了伤。在外面站的够久了,我.....咳咳、咳....”
原身的破烂身体好使的很,一咳就脸色发白,摇摇欲坠。
梁春凤冷汗都被吓出来了,生怕他背过气去。
再看简言之手背上的淤青,只得勉力压下愤懑,狠剜了自家儿子一眼:“你回屋去吧!菜也端进去!等你先养好身子,其他的事回头再说!”
“那就多谢舅母了。”简言之艰难道谢,要不是胳膊被沈忆梨架着,他高低得转过身去把桌上那小碟酱菜也给端走。
“阿娘,你——”
“住嘴!”
简言之那边房门一关,梁春凤立马喝住了上蹿下跳的简思奇:“简言之手里有他爹娘留下来的一笔银子,等那银子归了我们什么鸡鸭鱼吃不上,就非要计较这一顿?!”
“银子?”简思奇一听这话捏紧的拳头松了松:“您说的是真的?他那短命鬼爹娘留给他的银子肯给我们?”
“这能有假?他病的那样重还有几天活头。好儿子,你就听娘一句劝,这几日别跟他争嘴,凡事都由着他去。等银子到手,娘就给你物色个好生养的标致媳妇儿!”
简思奇打了小二十年的光棍,村里跟他同龄的汉子大多孩子都会满地跑了。若非他家穷,又一直没个体面的活干,怎会连个媳妇儿都找不到。
要是手里有了银子,老婆孩子热炕头,那还不是水到渠成的事。
到时候再把简言之住的那间屋子改回成杂物间,堆放点没用的东西。少了碍眼的人在跟前讨晦气,小日子过得必然舒坦。
简思奇三言两语就被梁春凤给哄高兴了,也不管他爹脸色比菜盘子里的青菜还绿,不成曲的小调一哼,终于肯安安分分坐下吃饭了。
沈忆梨被那冒热气的肉菜勾得口水直流,自从他嫁给简言之冲喜,一日三餐基本上就没吃过一顿干的。每天还要起早贪黑的干活,像这样的荤腥,根本是连沾都没机会沾。
简言之旁若无人的晃出去盛了两大碗米饭,叠得结结实实,一看就是拿饭勺狠狠压过的。
等他进屋一瞧,沈忆梨人还在桌前端端正正坐着,身子纹丝不动,嗓子眼里却不停的小幅度咽口水。
他粲然失笑:“饿了就先吃点菜,我只是出去盛饭而已,不用专门等我。”
沈忆梨坐姿很是乖巧,他抿抿唇,温声道:“你是我夫君,主家都没吃,就轮不到我。”
简言之大致知道这个时代出嫁从夫的老旧观念,也不和沈忆梨争,给他分去一碗饭:“那一起吃吧,烧鸡凉了会变柴,赶紧趁热吃。”
沈忆梨被他这坦然随意的样子惹得有些发愣。
说起来这也是他头一次给人当夫郎,以前总听老一辈的人说,像他这样的小哥儿在家是没什么地位的。
夫君就是天,不管到哪都要听夫君的话,不能顶撞,更不能忤逆,否则就是他这个做夫郎的不够温顺懂事。
所以他待简言之很体贴。
其实真论起来,他跟简言之并不大熟。
因为他嫁过来的时候原身正在病重昏迷中,嫁过来十多天了,除了今儿简言之醒了一次之外,前面十一天,他连话都没有跟对方说过。
他原以为村里都当笑话提的书呆子会是沉闷话少的人,不想现在看来,简言之不仅口齿伶俐的很,人也不似传言里说的那般酸腐。
至少.....简言之今天还维护了他,替他打压了简思奇的嚣张气焰。
沈忆梨心里有点发暖,捏了捏筷子,将那半只烧鸡几乎全夹到了简言之碗里。
正在专心刨饭的简言之:“.......”
“我是病人,要多以清淡滋补少食荤腥。这鸡还挺肥,你多吃点。”
简言之笑笑,把油光水滑的鸡腿夹回到沈忆梨碗里。
他低头刨了两口饭,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咽下腮帮子里鼓囊的存货才道:“对了,跟你商量个事行不?那啥....你能不能先别叫我夫君了?”
倒也不是简言之接受不来这个称呼,他读大学的时候就被同性追过,只是因为对对方无感,所以不了了之了。
眼前的沈忆梨模样清秀可人,并且跟他已经有了婚姻之实,他不想让沈忆梨叫自己夫君是单纯觉得没必要。
在原身的记忆里,他对这个夫郎基本没印象,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想必沈忆梨对他也是如此,短短十来天,对着一个半死不活的病人能产生出什么感情?
既然如此,那还是不要白白耽误别人的好。
然而沈忆梨却误会了他的意思,以为简言之是不喜欢家里做主给他娶的夫郎,所以才连夫君都不让叫。
“对不起.....你要不愿听,那以后我不叫就是了。”
沈忆梨低下头去,寡吃饭不吃菜的样子让简言之再度失笑:“不是不愿听,只是怕你觉得勉强,毕竟我也没做什么夫君该做的事。要不这样吧,以后你呢就叫我简哥,我就叫你.....呃、不好意思,你叫什么来着?”
原身没记忆,简哥不知道。
“我叫沈忆梨,以前家里人都叫我阿梨,或者梨哥儿。”
“梨哥儿......”简言之咬嚼两遍,莞尔道:“那以后我叫你阿梨,行吗?”
沈忆梨嗯了声:“行。”
没人打扰饭吃的就是香,简言之和沈忆梨就着那两碟子肉菜都吃了顿饱的。
吃完饭简言之本想站起身来把碗筷简单收拾了,可惜他这具身子实在太差,没吃饱犯晕,吃饱了晕得更厉害。
“我来我来,这样的小事怎能让夫......简哥做呢?我是你的夫郎,做这些事是我的本分。”
深受社会主义平等文化教育熏陶的简言之其实很想跟他探讨一下家务活对半分的事,可惜脑子一晕就喘不上来气。
见沈忆梨已经手脚麻利的把碗筷都收拾在了一起,只好先坐回到床边去缓缓精神。
沈忆梨出去后不久就回来了,他把一杯晾的温度正好的热水放在简言之手边,而后静静关上门出去。听脚步声的去向,应该是进了厨房刷碗筷。
简言之在床衔边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头是没那么晕了,但身上一阵阵发寒,显然是伤风还没好透的后遗症。
他揉揉眉心呼出口浊气,想着得尽快抽出时间找点中药好好调养调养,不然总这么病病歪歪下去可不行。
他意外穿进小说里拥有了不一样的人生,要是只当了三天的病秧子就遗憾退场,那岂不是打了他医科双学位博士的脸?
简言之心里划算着要上哪儿去找药材、怎么用药效果最佳,人迷迷糊糊一阵,竟靠在床衔边上慢慢眯着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沈忆梨已然收拾好碗筷回了房间,小哥儿半垂着头坐在灯下缝缝补补,缝上几针就把手里的布料拿起来迎光细看,随时调整针脚的方向。
“啊、你醒了?”
沈忆梨余光瞥见简言之睁眼,忙丢下手里的针线跑过去给他拿枕头。
“我先进屋时瞧你睡着,怕吵醒你就睡不着了,便没敢出声。这会儿天色尚早,要不我去熬副药,简哥等下吃了药再睡?”
先前梁春凤给简言之请了大夫,开了几帖药还没吃完。这会儿桌角处的油纸袋半开,简言之遥遥一望起了兴趣:“阿梨,能帮我把那些药材取来看看么?”
“好。”沈忆梨点点头,怕一包不够,把现有的油纸包全给捧了来。
简言之逐一打开查看,才刚看到第一包他就忍不住翻了白眼。
看来庸医真是哪个时代都有,怪不得原身的身体越医越差。心悸气短、畏冷咳嗽这些症状表面看起来是热毒淤塞引起的,可有假性哮喘的前提在,理应是湿寒过盛,肝气受损。
药包里的药材全是消火固寒的,冰上泼水,没活活给拖死都算命大了。
沈忆梨见他表情逐渐严肃,不禁犯疑:“怎么了吗?简哥,可是这些药材有问题?”
“没有,是药材不太适合我的体质,对病情起不到什么助益。”
简言之潦草的把油纸包给揉成一团,要光是药性不对都算了,这些药材还是受了潮的次品。想来梁春凤给他请大夫原本就是做给村里人看的,只为博个贤良的好名声,哪里真的肯给他花高价开好药。
沈忆梨不懂这个,听简言之说对病情起不到助益也就歇了去熬药的心思。
“你若觉着大夫开的方子不好,那我回头进山里转转,看能不能挖到些用得着的药材。”
简言之闻言面露惊讶,最近的一片山头离村子都有大几里路,况且药材一般长在深山里,沈忆梨一个瘦弱小哥儿居然敢独自进山?
“罢了,想要药材办法多得是。临近深秋,山里出来觅食的野兽多,你这细胳膊细腿的要是遇上了,怕是禁不住豺狼两口啃。”
沈忆梨被他揶揄的有些不好意思,小哥儿眉眼本就清秀,迎着烛火眸子津亮津亮,连那浅浅红起来的双颊都显出如玉质感。
简言之看着心念不免又微动了一下。
沈忆梨长的着实是好看,只是因为吃的不好,所以身子骨格外瘦些。要是仔细养养,把略凹进去的脸颊给养得圆润起来,那一定比现在还要抢眼。
“怎么一直盯着我.....我、我跟你说话呢.......”
沈忆梨这回是真脸红了,农户人家的汉子大多内敛腼腆,他一个洁身自好的小哥儿,哪里被这种炽热的眼神给直直盯过。
简言之见状歉意一笑,语气很诚实:“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有点唐突了,别介意。”
介意....沈忆梨倒不介意,毕竟给自己夫君多看看也不犯法。
眼见小哥儿脸色越来越红,简言之岔开话题:“嗯?你刚刚和我说什么?”
沈忆梨:“......”吃饱喝足又不用熬药,外边天都黑了,还能和他说什么?
简言之恍然大悟:“是不是问你今晚睡哪儿来着?”
沈忆梨:“!”
这人指定是故意的!
沈忆梨前几天一直都是衣不解带的守在简言之床前,实在困得熬不住了就趴在桌上眯几个时辰,直到天快亮才去澡室洗澡换衣裳,然后给这一家子人准备早饭。
但今天简言之醒了,人也是清醒着在,他没有理由再继续守在床前。
沈忆梨回想起简言之说的那句‘我也没做过什么夫君该做的事’,不觉羞到抬不起头来。
难道就是今晚?
他和简言之要......
简言之:首先,我是个病人。
这边沈忆梨低头抠衣角,那边简哥强撑病体、蹒跚下床,一步三喘的向他走来。
沈忆梨不明所以,慌慌张张往后退了半步:“我、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再说你.....大病初愈,禁不得劳累!圆房什么的,让我缓缓,等下我主动一点也可以!”
刚准备去橱柜里掏家伙什打地铺的简言之:“......”
很热情,但婉拒。
我不可以。
简言之从橱柜里翻出来一床不算厚的被褥,又在里面找出床旧床单。直到他整理好被角褶皱和衣躺下,沈忆梨才反应过来这地铺是简言之给自己打的。
“那怎么行!快起来简哥!你身子还没好全,地上寒气重,这样睡一夜肯定会加重病情的!”
沈忆梨扑腾过去拉简言之的袖子,想把他那羸弱无比的夫君给拉起来。书呆子这破烂身体可禁不得摇晃,两个人正推搡得如火如荼,关地好好的屋门突然被谁给推了开。
“言之啊,我——”
梁春凤被眼前的境况吓了一跳,她以往对简言之颐指气使惯了,进他房间根本不会尊重人先敲门。
此刻门推开看到简言之被沈忆梨半压在身下,沈忆梨后背还被他紧紧搂着,两人像是要行周公之礼。
“.....啧!不是舅母说你,大病初愈就不该想着这档子事!你瞧身子虚成这样,要播种什么时候不能播,非挑这个节骨眼儿.....”
梁春凤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户妇人,言语自然直白露骨。
沈忆梨一张脸臊得通红,边手忙脚乱想从简言之身上爬起来,边小声支吾:“我....没有,不是.....”
简言之现在是一点不想跟梁春凤对话,他腕子一使劲,把沈忆梨抬起一半的腰又给拉了回来:“怎么不是,刚刚不都还说可以主动么?快做心理建设,我等你。”
沈忆梨:“!”
梁春凤:“?”
梁春凤被简言之催促的语气弄得有些尴尬。
这书呆子前十几年除了读书就是写字,连脑袋都差点给读坏了。怎么病了一场娶了夫郎,这性子还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了呢?
“你们.....”
梁春凤砸砸嘴皮,组织了几下语言,未果,便转开话头专门针对简言之。
“舅母来是想嘱咐你,要是你身子好些了,明儿赶早咱们就去取银子。早点给你安了家,我和你舅舅也好早点安心些。”
噢,说来说去还是为钱。
既然这招不管用,那就......
简言之:“舅母说的在理,可我——”
他话头一僵,似是想咳嗽又在强忍着。而后顶着张惨白的脸,白眼一翻,当着梁春凤的面,就这么晕过去了。
晕过去了.....
他是真晕,眼前发黑,人事不省的那种。
沈忆梨唯恐是刚才力气用大了,伤到了简言之哪里,赶忙起身去探他的鼻息。
气还有,但不多。
简言之半口气没喘上来,胸前一阵阵的抽痛。肺像是要炸了,想咳嗽却咳不出来,身体生理性痉挛,一抖一抖的打摆子,和发了癫痫的症状差不多。
梁春凤也被吓得不轻,一方面她是怕简言之气真没喘上来,另一方面见他这病症仿佛是抽风,不知道会不会传染。
“那、那个,梨哥儿,你好好照顾言之.....我、我就先走了!”
梁春凤丢下这话转身就跑没了影。
这要真是会传染的病,梁春凤还不敢随便给简言之请大夫。简思奇连亲都没成,若这消息给村里人晓得了,那哪家还愿意把姑娘嫁给简思奇当媳妇啊。
要说以前请的大夫也没谁说过简言之这是抽风,兴许是这次病得重了,所以看上去严重些?
再说要传染早传染了,可她和简建成、简思奇身子都没毛病。
梁春凤想着稍稍放下心来,本打算再回去看看情况,但转念一忖既然走都已经走了,回去也不像个样子。干脆撂开不提,先上床睡觉去了。
那边简言之身体痉挛,抽搐了好一会儿才觉得人舒服些。他整个人天旋地转,恍惚中好像有人托起了他的头,轻轻揉着太阳穴。
沈忆梨着实担心坏了,见简言之平躺着喘不上气,就跪坐在地铺上,把他的脑袋用膝盖枕着。果然后颈有了支撑简言之气息顺畅多了,逐渐恢复神智缓缓睁开了眼睛。
“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刚刚可真吓死我了。”
沈忆梨松了一大口气,咧嘴一笑,手还拍了拍胸脯,俨然一副为简言之劫后余生欢喜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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