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小小地给肖恩提醒了个时机,又送了他一根三处秘制的银针,只要插进皮肤里绝不会被察觉,即使言冰云亲自搜身也没用,因为三处的发明只对他一个人公开。
海棠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放肖恩回到北齐无异于放虎归山,他能废掉一个陈萍萍的腿,就能废掉第二个第三个,这对庆国有弊无利。
“我曾答应庄先生,他日定会让肖恩回到故土,对他人我也许会食言,对庄先生,我真没这个脸。”
“就因为这?”海棠不可思议,“我真不明白你们文人的脑子里都在想什么。”
“这是风骨。”
范闲想,庄墨韩要他无愧于心,自在快活,读书人是有骨头的,他也曾在殿前借舒芜大学士的骨头一用,试图和庆国讲讲道理。
当然有些事情他也没完全交待给海棠,比如他放肖恩回北齐,除了兑现对庄墨韩的承诺,也是为了给天下未来数十年的太平加一加砝码,在诸国对峙的天平上,任何一端过重都对维持平衡的局面不利。
只有当各方手中所持砝码差不多重,才不会有人轻举妄动,试图打破局面。
他要的,就是平衡。
只有平衡,才会有太平。
所以他要在庆国以外建立第二座内库,他要让四顾剑知道庆帝已经到达了霸道真气的顶端,他要让肖恩回到北齐,他还要让这位海棠,不是北齐圣女,也不是天一道的唯一传人,而是喀尔纳部落走失的王女海棠,去西边的大草原当她的松芝仙令,帮助那里的胡人建立一个新的王国。他要增强各国的实力实现这个平衡,南庆、北齐、东夷、西胡…任何一方,都是这个平衡里不可短缺的部分。
海棠沉默半晌,说师父走前说过,若是三日后他不回来,我就是天一道的下一任观主。
她看着昏黄的落日,说:“今日是第三日了。”
苦荷若是回不来,她便一步也不能离开北齐。
范闲伸手捏了捏她的肩,“谢谢帮忙照顾我的弟弟妹妹,辛苦了,之后还要麻烦你。苦荷国师会回来的,但我们不能陪你等了。”他抬头,看了看还露在山外的半轮太阳,“日落前,我们必须要下山。”
夜晚只会让当兵的更加警惕。
尤其是锦衣卫这种和鉴查院半斤八两的特务组织,他们习惯行走在黑夜中,甚至比白日还耳聪目明。
海棠点头,我送你们下山。走两步她又说,不回去跟你弟弟妹妹告别?
范闲笑着摇摇头,看了身边的人一眼。
“有人说,告别是为了不再相见。”
“我不和注定还会再见的人告别。”
第二十六章 二十六、
山下一向宁静,只有山脚处驿站外的茶棚有些热闹,留着两撇小胡子的锦衣卫正使坐在唯一的茶桌后边,惬意地品着用这后山冷泉水泡煮的茶,果真养人。
另一边上杉虎大将军不屑与之为伍,拿着一把马草喂食自己的千里良驹,但他的注意力都在山门,自赶来此地,无一人从山门出现,范闲一定还未出来。据说他还带了一人,不知是何人物。
驿站只是供人歇脚的地方,吃食并不怎么样,沈重尝了一口酥油饼就没了兴趣,他的目光虽没放在山门口,心思却在想,莫非今日是不打算下山了?可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除非他能一辈子都在观里待着。这位庆国最年轻的公爷,最权势滔天的皇子,不好好在庆国待着,跑来北齐,到底是做什么的,会和国师突然离开有关吗…
沈重想着,目光一窒,他猛地把跷在长条板凳上的腿放下站起身。
“国师?”
戴着一顶斗笠,拄着一柄木拐,身形稳健,悠悠走来,不是苦荷,又会是谁?
上杉虎也看到了,双手抱拳,沉默着向大师行了个礼。
老人兀自走来,从他们身边径直擦过,踏上石阶,浑厚的声音在空气中氤氲:
“山门不开,各自离去。”
国师发话了,沈重低头咬了咬牙,“是…”
老秃驴这是要保姓范的啊!
山间道路崎岖,但上山的路只有一条,一行三人在半山腰碰上了大师,海棠飞奔过去,一下扑进怀里,眼睛都有点湿润,范闲没有骗她,师父真的回来了。
苦荷安抚地拍了拍入门弟子的背,微微佝偻了下来,他掩嘴咳嗽了一声,范闲眼神一闪,问道:“国师受伤了?”
“宗师之争,非死即伤,有何奇怪。”苦荷摘掉了斗笠,露出半边沟壑的脸,他的胸口也有凹陷,但他笑得很得意,“你们庆国那位可比老夫伤得重多了,四顾剑那个老东西这次豁出去了。”
“他还好吗?”
“死不了。”苦荷说,“放心,我们这群老怪物,一个都死不了,起码还能苟延残喘个三十年。”
范闲明了地拜拳:“那便请国师好好保重,争取再多活几年了。”
苦荷细小的眼睛逡巡在范闲同李承泽之间,看出这人身份不一般,有了隐隐的猜测,他对范闲说:“你比你母亲还要疯狂,她只是想改变这个世界,你想控制这个天下。”
而改变失败了,这个年轻人,却好像,要实现了。
范闲听了笑笑,“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又岂是我一人可左右,晚辈能做的,只有让这太平维持得久一些,等我死去再战乱我也管不着了。”
他摊手,抿起嘴巴,感到李承泽在身后捏了捏他的手,他反握住。
他说:“有生之年,我想快活。”
山下的锦衣卫都撤走了,军方的人也走了,驿站前恢复了平静,在太阳完全落下之前,店家出来将门口的灯笼点亮,方便走夜路的人发现这里可以歇脚补给。
灯笼一亮,店家吓了一跳,怎么有两个人黑灯瞎火的蹲在马厩前!他捂着胸口走近,看着人模人样的,穿着有隐隐的贵气,不像强盗流匪,稍稍放了心,试着问道:“两位客官?”
“这马怎么卖?”范闲指着靠边边的那匹红驹。
哦!是买马赶路的!店家抓着良机,给他戴高帽子:“客官好眼光!这匹红鬃野马是我家店里老爷子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驯服的,脚力惊人,虽然也比较能吃,但背两个人的重量连续跑四十里地都没问题呀!”
“她叫什么?”另一位公子摸了摸马的鼻翼,问道。
“您爱叫啥它就叫啥。”马厩里的马每天都不一样,说不准下一秒就会被买走,还能每一匹都有名字吗?伙计心里嘀咕,这种公子哥一看就没出来讨过生活。
范闲掏着银两,伙计眼尖,问需不需要再挑一匹,范闲微微笑:“你方才不是说背两个人也没问题吗?”
咳,这破嘴。“建议,就是个建议,您请。”伙计收了银子,将马从厩里牵出来,给她上鞍,浑身暗红的雌马不安地跺了跺蹄子,扬起一阵尘土。
李承泽伸手摸了摸她的鬃毛,被警惕地避开了,他皱了皱鼻子,说:“叫你巧姐可好?”
巧姐踢踢后蹄,晃了一下脖子。范闲从伙计手上接过缰绳和送的马草袋及水壶,一并扣在她鞍上。这时候伙计突然想起来先前有个魁梧的汉子给了个东西,说是如果今日有两个人从山上下来在此买马,就把东西交给他们。
范闲接过那条手帕,里面包了张纸,是通关文书,盖着军中大印。这是上杉虎的杰作,他解救了他的义父肖恩,这算是礼尚往来。就算今日没有苦荷,他也敢当着沈重的面把他们放跑,这可能就是习武之人的根性。
他笑了笑,把通行证揣进袖口,向驿站伙计道了句谢,随即拍了拍她的后背,踩着马蹬翻身上马,然后递给李承泽一只手。
李承泽抱着臂歪了歪脑袋,看了一眼马蹬到马背的距离,“我怎么上?”
“手给我啊。”范闲翻翻手掌。
李承泽也没怎么想,把手搭了上去,随即感到一股力量将他整个人向上一扯,拉离地面,腰间多了桎梏,强硬地裹着他落座。
一只手将缰绳交给他,范闲双腿夹了一下马背,巧姐在原地踌躇了两下,继而大胆地迈开步子。先是半米长的踱步,然后是一米的跨越,蹄子踏在沙地上扬起的尘土像雾一般,但她跑得比风还快,把由她引起的尘雾远远地甩在身后。
胸膛贴着后背,李承泽攥着缰绳,因为马蹄声太吵,大声问他要往哪个方向。
“往北边去。”范闲搂着他,把头埋进他颈窝,闷声说,“向北,一路向北,九九八十一难以后,我们去看极光。”
他的头发软软的,蜷曲地戳在温热的皮肤上,烦不甚烦,像极了这个人,又拧巴又顽固,有时却柔软得不像话。
李承泽不禁缩了缩脖子,他手握缰绳,两腿夹着紧实的马侧,他忽而勾起嘴角,在无边的旷野上吟唱道: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
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
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要想往北边去,靠一腔豪情可不行,凭着通关文书畅通无阻地进了上京,范闲执意要买一些厚实保暖的衣物鞋袜和被褥,他还购置了一顶加厚的帐篷,又买了一辆宽大马车,巧姐从骑宠沦为座驾,心不甘情不愿地被套上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