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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绝宠小娇夫(骷雾)


李靖嗯了一声:“我娘请人相看过,算是定下了,村医的女儿,我也挺喜欢的,约莫今年秋收之后就成亲。”
见大家有些沉默,李靖笑了笑。
“你们这是做什么?觉得我太可怜了?”
刘绍轩道:“若是你以后有任何需要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李靖扑哧一声:“好是好,不过你们也不要想太多,我没有那么可怜。如今当上了夫子,收来的束脩养活家里不成问题,还受人尊敬。至于我的婚事,虽然没有你们这般情深似海波澜壮阔,但是我们门当户对,互相看得上,谁说平淡安稳的生活就一定不是好事呢?”
袁铭道:“李兄说得对,是我浅薄了。”
几人又欢笑起来,一同追忆以往在学堂的趣事囧事。
与此同时,季清月也约上了自己的姐妹们,女子与男子不同,尤其是嫁人之后,不会有太多自由,因此这次来的人比之前少了许多。
大家都从少女少哥儿变成了人妻、人夫,眉宇间多了几分愁苦。
季清月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但是世道就是如此,不是他能改变的,于是努力将负面情绪压下。
他拿出一个个小盒子,分给了在场的人,里头装的是他自己做的香水。
在京城,这样一小罐,如今已经能买到两钱银子,季清月却毫不在意。
拿到礼物,大家都很高兴,一个劲夸赞季清月。
气氛热闹了许多,陌生感驱散不少。
柳如言是他们里面最大的,自觉担起了活跃气氛的责任,儿他们这些人,最爱讨论的话题便是金哥。
柳如言却叹了口气:“自从上一本完结之后,金哥已有半年未开新作,我们都猜测他是成家了,或许已经不在十方镇了,只是不知以后还会不会继续写下去。”
金哥的上一本书的主角依然是一位哥儿,名叫韩雨,只是和以往悲剧色彩的故事风格不同,雨哥儿虽是农家出身,却家庭和睦,成年后嫁给本地的秀才,一切都顺利的不像话。
因此大多数读者都才猜测他或许是成亲了,再不济也有了心仪之人,真心为他高兴的同时又有些怅然若失。
“会写的。”季清月道。
听到他无比笃定的回答,大家有些奇怪。
季清月也就不绕圈子了,神秘一笑,说道:“年前我收到了金哥的回信,他确实娶了夫郎,已经生下可爱的孩子。他说个人生活忙碌,但也不愿意辜负读者的喜爱,会在空闲时间继续写下去。”
“太好了!”云哥儿欢呼道。
刘新云是镇上丝绸庄的小哥儿,今年才入了金哥的坑,找到了组织之后却发现大多数人都比自己大些,有了家庭无暇顾及这边。要是金哥不再出书,他绝对是最伤心的那一个。
柳如言道:“月哥儿的运气真好,一年前也只有你收到了金哥的来信。”
闻言,季清月骄傲的仰头。
“那是因为我月复一月坚持给他写信,看得多了,想必是对我的妈名字熟悉。”
“每月都写信?”有人惊道:“你的夫君还真是大方开明,要是我家那个知道我每月给其他男子写信,定然会勃然大怒。”
季清月想了想,说道:“我夫君一开始时是不太乐意,我们开诚布公谈过之后,他就不在意了。”
“儿女双全,夫君上进,宽容开明,月哥儿你真是太令人羡慕了。”
季清月微微一笑:“个人有个人的福气,最重要的还是珍惜当下。”
柳如言道:“月哥儿说得对!”
话匣子一打开,众人之间的距离顿时就缩小了,聊到酣处,便想让季清月回家去把金哥的回信拿出来给他们看看。
虽然他们整天在看金哥写的书,却都是书店统一印制的,从未见过他的亲笔。
正好金哥第一次写给季清月的信就存放在十方镇的家中,季清月也想满足他们,便同意了。
饭吃足了,一行人便一同去往季清月家里。
都知道袁铭发达了,高中状元在京城做官,也想借此机会近距离看看。
“夫君不在家,也亏得不在家,不然要像猴子一样被你们围着了。”季清月笑着说。
柳如言道:“我们可不敢,那可是状元郎!远远看上一眼就够了。”
其他人纷纷附和。
季清月笑了笑,没放在心上。
此时曹氏和两个孩子都在家,见来的是一群女子哥儿,便也没躲到屋里去。
雪球和雪宝长得白中透粉,圆嘟嘟的脸蛋,实在讨人喜欢,别管是成没成过亲,生没生过孩子,一群人的母爱顿时被激发出来,争着要抱。
曹氏也不恼,笑呵呵的知道他们。
季清月便去了书房。
这书房是他和袁铭共用的,不过他的东西少,只占了一个小小的角落。
找到存放信件文书的箱子,季清月打开,熟门熟路的找到了一个锦盒,取出了那封信。
只是在关上箱子之前,一个更大的锦盒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第102章
季清月把大一些的锦盒拿了起来,发现上面挂着一把锁。书房这个角落放的都是他的东西,还有一些是搬家时没来得及收拾的旧书信。
可是他怎么不记得这个锦盒里放的是什么了?
正想着要不要打开看看,门外想起了曹氏的声音:“月哥儿,雪球尿了,我去换个尿布,雪宝还在院子里跟你带来的客人们玩着呢,你找完东西就去看着免得摔了。”
季清月应道:“我知道了。”
说罢,将锦盒又装了回去,包着小的那个走出了书房。
金哥的回信不多,几年间总共也就不到十封,但已经足以让众人嫉妒得眼睛发红了!
季清月把这些书信保存的很好,锦盒里放了好几个防腐防潮的香包,一群人安安静静的读信,季清月就抱着雪宝在旁边凑热闹。
雪宝连话都没不会说呢,却对那些信十分感兴趣,蹬着阿爹的胸膛伸长了脖子。
柳如言最先看完,心中对季清月的敬佩又上了一个台阶。
“信中提到月哥儿每月不中断寄信,其中所言对金哥文章的评说全都深得金哥欣赏,也难怪他会给你回信。虽然我也喜欢看他的书,但要我为此写篇文章出来却是万万做不到的。”
其他人纷纷发出相似的感叹。
季清月抿唇笑了笑:“我做这些也不是完全无所图,金哥第一次给我回信时说,作者与读者相互成就,看到我那么喜欢他写的东西,他就会更有动力。而且后来,他还把我写的评说一并交到了书店,刊印在十日易读的侧面,我还因此收到了稿费。”
闻言大家更为震惊。
十日易读每次刊印金哥的作品时,后面就会坠上一篇不短的小记,原本他们都以为是书店特意请人写的,没想到竟是出自于季清月之手!
当然,震惊钦佩之余,有人的心思活络起来。
“我也想把自己写的评说发表出来,不知金哥是否会帮忙引荐。”
说话是一个很有文人气质的哥儿,名叫春意,春哥儿是秀才的孩子,很有写诗读书的天赋,只可新是个哥儿,没有参加科举的资格,他爹屡试不第,如今年老体弱,家里的情况不太好。
他想发表评说,多半是因为季清月提到的稿费。
毕竟在这个世道,若是哥儿本人去投稿,多半是没人搭理的,很残酷很现实。
季清月很同情他的境况,但金哥如何想如何做是他左右不了的,不免有些为难。
春哥儿忽然笑了笑:“我就是开个玩笑,一时不小心说错了话,叫月哥哥为难了,是我的错。”
一直到他们走了,季清月复又皱起了眉。
在十方镇时,他去帮助那些苦命的哥儿和女子,可是这世间哥儿和女子即使没有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要想凭借自己过上好日子也属实艰难。
他马上要走了,谁都帮不了。
陷入自我怀疑之中的季清月耷拉着眉眼,袁铭回来时给他带了最爱吃的豌豆黄都难以让他展颜。
温柔小意的哄了许久,终于让季清月开了口。
袁铭没想到还跟自己有关,进入刑部之后,他就没有多少时间能用来写话本了,不过他当初开始写话本就是为了季清月,如今的季清月已经不需要通过读故事来改变什么,他也不缺钱,没必要继续下去了。
毕竟时间越长越容易暴露。
所以金哥必然是不会给那位哥儿帮忙的。
季清月不知他心中所想,问他:“夫君你说金哥会答应吗?我一面希望金哥施以援手一面又觉得不该道德绑架他,要不是我说出来,春哥儿也就不会产生希望。不管金哥会不会帮忙,都是我的不是了。”
他懊恼的低下了头。
袁铭摸了摸他的发顶:“我的夫郎本就是善良热心的人,听到别人身陷囹圄不愿坐视不理是正常的。不过我也觉得你说的有道理,金哥毕竟是外人,由你说这些不合适。”
闻言,季清月的表情更加颓丧。
“我有另一个办法。”袁铭道。
季清月猛地抬起头:“什么办法?”
“青山书店背后的东家是庸王,我为庸王做事期间,在掌柜面前露过好几次面,相信他会给我一点面子。”
季清月思索片刻,踌躇道:“夫君的意思是,我们直接出面跟青山书店的掌柜谈一个版面,专门在十日易读上面收录金哥的评说?”
他说着眼睛越来越亮:“要是这个版面做得好,收获到稳定的读者,再写别的故事或者文章也都是可以的!”
袁铭眼中带上了欣赏:“夫郎聪明,只是书店是做生意的,要想掌柜的同意,恐怕要花上一笔不少的钱。”
“这有什么?”季清月眉间充满了自信:“我的香水店已经在京城站稳了脚跟,说不上日进斗金,买一个版面肯定绰绰有余,而且我相信这不是无底洞,假以时日他们肯定能给我赚回来!”
袁铭笑了:“夫郎说得对。”
离开的日子在即,第二天一大早季清月就迫不及待去了青山书店。
袁铭和赵掌柜早就说好在有别人的时候不会暴露他是金哥的事实,因此只当他是东家一个朋友,极尽恭敬。
事情商谈得极为顺利,最后定了一期一百文的价格,算是季清月对十日易读的投资,从第三个月开始给他分红。至于被看中的稿件稿费就交由掌柜和作者去谈。
这件事也不全是掌柜卖他们面子,金哥的文章都是从哥儿的角度出发,吸引了大批女子和哥儿读者,发展一个专供女子哥儿写作的版面,对他来说可不算是坏事。
了结了一桩心事,季清月走出青山书店的时候,脚步都变得轻盈了许多。
袁铭问道:“按照计划,明日我们就要启程了,清清不如今日就去找那位哥儿,让他准备好投稿。”
没想到季清月竟然摇了摇头。
“他是我的朋友,如果知道了是我出钱让他发表文章,必然对我产生愧疚感,我们之间的关系就不再平等了。”季清月道:“春哥儿聪明伶俐,最晚到下下一期,他肯定会知道这件事的。”
袁铭对此毫无异义。
卸下了心理负担,在最后的一天,两人好好在镇上逛了逛,以前去过的山坡河湖、吃过的小摊酒楼,全都走了一趟,忆及曾经的岁月,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
不过晚饭还是在家里吃的,曹氏下厨,知道她是想好好为他们饯行,袁铭和季清月十分捧场,多吃了半碗饭。
值得一说的是,雪宝也抱着一根排骨津津有味的啃了一晚上。
只是以他现在的小米粒一样的牙齿,根本咬不动,只能嗦嗦味道了。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出发了,开春时节路上不安全,袁铭特意雇了一支运镖队,一个冬天没有活干,这群人养足了精神,再加上全身健硕的肌肉,一路上不知吓退了多少虎视眈眈的贼寇,顺顺利利回到了京城。
这一回来袁铭就忙了起来,刑部可没有这么长时间的年假,只是因为他第一年任职,按例多给了一个月的探亲假。
积压在手边的活有些多,忙得脚不沾地。
季清月的店铺生意也好,经过一个春节口口相传,找他来大笔订购香水的人又变多了。季清月又是欢喜又是愁,制香是精细活,就算是日夜加班也做不完。
袁铭便建议他开一个香坊,流水线工作,效率就会大大提升,季清月也能轻松一些。
季清月深以为然,大手一挥,香坊便如火如荼建造起来,地址在京郊一个比较富裕的村子里。

第103章 掉马
三月初三,开年后第一次上朝,皇帝发了很大的脾气——因为冬季赈灾款被贪污一事。
这样的事情在朝堂上并不鲜见,水至清则无鱼,皇帝明白这个道理,只要做得不是太过分,皇帝一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这次不一样,西部大雪,又遇饥荒,本该派发给灾民的赈灾银全都落到了官员手中,层层盘剥之下,百姓衣不遮体、食不果腹、饥寒交迫,有人带头,便起了暴乱。
袁铭只是个七品小官,若非刑部尚书带着,连进大殿的机会都没有,眼下就站在最外围的地方,站在他前面的官员纷纷俯首帖耳,曲着身子不敢对上皇帝震怒的目光。
赈灾一事是户部主办,闹大了,自然要有人担责,户部尚书当场就被摘了官帽,关进了大牢。
皇帝一甩袖子宣布退朝,指导完全离开了大殿,跪着的官员们才缓慢起身,唉声叹气往外走。就连宰相袁善喜都紧皱着眉,身边二官低声对他说着什么却好像充耳不闻。
袁铭跟着厉青刚走出了大殿。
到了无人处,厉青刚低声道:“赈灾看似是户部主办,实则掌权的是丞相。看他今天的样子不似往日那般胸有成竹,也许我们可以利用这次机会,在皇上跟前加把火。”
袁铭点头:“大人说得是。”
厉青刚又叹了口气,抬头看着波云诡谲的天空,说道:“要变天了。”
袁铭知道他说的不只是天气,自那次与庸王会面之后,厉青刚暗地里派了人去西南边关查探过,几次秘密进宫面圣,这次皇帝大怒恐怕不只是赈灾这一件事。
只是丞相在朝中的根基深厚,就算是皇上想动手,也必须有名正言顺的理由。
朝中风云涌动,京城的百姓对此毫无所觉,商业繁荣发达的大街上,才过了年依然热闹非凡。
要说最近这条街上最受人欢迎的铺子,那必然是季清月的香水店。
有了香坊供应,不用再担心供不应求的问题,季清月当机立断在北城区开了一家分店,开业这天,老客们纷纷过来凑热闹,人来人往,生意喜人。
袁铭要在刑部处理春节期间堆积的案子,没时间陪着季清月,好在香水店的老顾客们都很给他面子,纷纷前来祝贺。
新店的掌柜和伙计都是有工作经验的,眼里有活,十分麻利,季清月四处看了看,发现没有任何纰漏,就把店铺放心的交给了他们,自己端着茶水来到了里面的包厢。
兰宜公主、厉青刚的夫人都来了。
她们都是好性子的人,从来没有因为身份差距看不起季清月,就像普通朋友一样与他相处,季清月十分珍惜。
兰宜公主接过他手中的茶壶,给自己和厉夫人倒了杯茶,说道:“你今天这么忙,就不用特意进来招呼我们了。”
季清月笑着说:“外面都忙完了,你们不介意我招待不周就好。”
“那当然不会。”兰宜看了厉夫人一眼,突然笑起来:“不过你要是真觉得过意不去,不如送我们一套金哥的手签书。”
“手签书?”季清月愣住,“我从没听说过金哥对外出售过,公主说笑了,我手里怎么会有呢?”
厉夫人喝了口茶:“这个我们知道,正是因为没有出售过,我们才来找你。”
季清月闻言更加不解。
兰宜是个心直口快的脾气,沉下了脸:“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自问对你一向不差,只是让你夫君在书上签个字作为收藏,又不会转卖出去,何故装傻?”
厉夫人按住她:“公主先别急,月哥儿不是那样的人,这中间肯定有什么误会。”
季清月却是完全愣住了。
让夫君在书上签字?
不是金哥的手签吗?怎么又让他夫君签字了?
电光石火间,季清月想到了自己在十方镇家中看到的锦盒,那里面的东西是……
他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把兰宜公主和厉夫人送出去的,浑浑噩噩一阵,再回神的时候已经走到了自家的大门口。
新请来照顾两个孩子的下人是个大龄哥儿,名叫苏锦,年轻的时候家道中落,凭借着一手好字才把自己养活。只可惜运气不好,父母接连得病去世,欠了不少银子,就将自己卖给了牙行,幸亏遇到了季清月,才不至于流落到风月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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