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穿书美强惨救赎文,正文完结,下本《只是想要编制的关系》求收!】
 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
 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
 《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
 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
 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
 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
 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
 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
 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
 “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
 叶明镜:“你认错人了。”
 林雪卿(奥斯卡影帝附体版)红着眼睛:“什么?你竟然不是包包,你和他长得太像了!”
 叶明镜:“……”
 林雪卿:“抱歉,我认错人了,但既然如今婚约已经不可撤回。为了表示我最深切的歉意,请您务必接受我的灵石矿山,十个空间戒指都装不满的灵丹妙药,还有足足七把上古神剑!”
 叶明镜:“咳。”
 似乎原谅一下,也不是不行。
 凭借自己三寸不烂之舌,超强演技,林雪卿躲过一劫
 叶明镜没有堕魔,自己也没有被喂猪
 往后的时光里,林雪卿更是兢兢业业帮反派大佬疗伤,不让他受哪怕一点委屈
 历尽千辛万苦后,终于,叶明镜恢复了原本的修为!
 可林雪卿还没来得及高兴,一日,他只是多吃了两口隔壁铺子的灌汤小笼包
 转瞬,背后红光亮起,魔气滔天
 林雪卿:“不是,这?”
 叶明镜(已堕魔版):“你还是忘不了包包,是吗?”
 林雪卿:“……卧了个大槽。”
 穿书修真界富二代纨绔大忽悠受X前期黑化战损美强惨,后期敏感肌醋精魔尊攻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仙侠修真穿书逆袭美强惨救赎
 主角视角林雪卿互动叶明镜
 一句话简介: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魔尊小妾!
 立意:身为炮灰也要努力自救
 “吉时已到,送入洞房!”
 耳畔唢呐声锣鼓声次第响起,林雪卿只感觉到自己后背被人猛地推了一下,下一秒,他就跌跌撞撞,进入了一个极其奇妙的房间。
 入目所示。
 乃是古香古色,没有半点儿现代气息的家具。
 家具上到处都粘满了喜字。
 入耳所闻。
 哪怕隔着门窗,门外人七嘴八舌的议论也不受控制传入林雪卿耳朵里。
 “还真是便宜了这小子!”
 “谁说不是,那可是鼎鼎大名的修真界第一美人,这不学无术的小子何德何能,能抱得美人归?”
 “啧啧,还不是他有个厉害的娘。”
 “这倒是,林长老的本事近些年来是越发大了起来……”
 林雪卿却越听越不对劲。
 什么叫林长老?
 什么又叫修真界第一美人?
 他这是在做梦吗?为什么梦到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一阵微风自窗外吹了进来。
 凉爽的晚风吹醒了酒,也吹回了些许属于林雪卿的理智。
 他还记得,自己昨晚是在喝酒。
 林雪卿其实从来不喜欢喝酒。
 因为当年他的爸爸,就是因为喝酒醉驾,连带着母亲一同车祸离世。
 那一年林雪卿才16岁,正是高中才入学的年纪。
 他的成绩不算特别优秀。
 但却也是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重点高中。
 如果家中没有出事的话,他本该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最差最差,也能考一个一本大学。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
 父母车祸离世,还是醉驾,自己作死。
 家中五口人。
 顶梁柱一下子消失了俩。
 不得已,身为大哥的林雪卿便被迫放弃了学业,小小年纪担当起了照看弟弟妹妹的角色。
 这些年来。
 他进厂打过螺丝,当过销售。
 送过外卖,摇过奶茶,拍过短剧。
 终于,在二十三岁这年,等到最小的弟弟也考上大学,林雪卿可以卸下肩膀上沉重的负担。
 太高兴了。
 所以他喝了点儿果味气泡酒。
 酒的度数不高,也就三度。
 可怎么如今三度的酒。
 也能让他如此醉了?
 林雪卿睁大眼睛,使劲儿看着正前方木质雕花大床上的“新娘子”,差点儿没把眼珠子都给瞪出来。
 “好家伙,难怪那么多人爱喝酒。”
 “也没人说喝酒就送新娘子啊!”
 可惜,林雪卿想,也不知道这果酒大神知不知道自己是gay,若是知道的话,这“新娘子”的红盖头底下能不能是个帅哥呢?
 又一阵冷风自窗外吹了进来。
 林雪卿理智更加清醒几分。
 经过他的理智判断,这是梦。
 一定的。
 如果不是做梦,像他这种家里有弟弟妹妹负担贼重,学历又不高的同性恋,怎么可能结婚呢?
 更何况眼下这场景还不是一般的结婚。
 是成亲,古代那种!
 想到这里,林雪卿原本疑惑不解的内心安稳下来。
 反正是做梦。
 就算是玉皇大帝管天管地,也不能管他做梦吧?
 “娘子,嘿嘿——”
 林雪卿傻笑出声,对不远处红盖头底下的人究竟长什么样,好奇心浓重到了极点。
 反正现实中是得不到了。
 他决定就在梦里一探究竟。
 于是,他踩着因为醉酒而过度虚浮的步伐,拿起桌上红布里摆放好的上等玉如意,一步一步,踉跄着接近不远处雕花大床上的“新娘”。
 距离越近。
 “新娘”的身形便越是清晰。
 林雪卿不无意外很快发现眼前人非“新娘”而是“新郎。”
 饶是殷红的盖头下。
 青丝如瀑。
 可那喉间明晃晃的喉结,还有那红色喜服下,堪比太平洋,远比自己还宽的肩膀。
 要是女人。
 那还真是见了鬼了!
 倒也没什么。
 本身嘛,林雪卿就是一个同性恋。
 同性恋的美梦里,娶了一个大帅哥而非大美女,这不是很正常吗?
 只是不知道。
 这位大帅哥到底长着一副怎样的面容。
 是那种英俊逼人的。
 还是那种阳光帅气的。
 长得像金城武呢?还是吴彦祖?
 越靠近,林雪卿心中越是激动,越是忐忑不安。
 快走到新郎跟前时,一股强大的冲动几乎是统治了林雪卿的心神,让他恨不得立刻就用玉如意掀开新郎的盖头。
 可惜,这个梦太逼真了,连林雪卿身上的红嫁衣模拟地都十分真实。
 到底是现代人,不习惯穿古人的衣服。
 再加上他脚步不稳。
 于是林雪卿本欲上前一步,结果嫁衣太长直接将林雪卿绊倒。
 当场狠狠摔了林雪卿一个狗吃屎!
 “卧槽——”好在未来的新郎头上盖着红盖头,这才没有看到林雪卿这狼狈一幕。
 回过神,他连忙爬了起来。
 可惜,手中的玉如意,却是碎了。
 “碎碎平安,碎碎平安。”
 林雪卿一边念叨着,一边不忘安抚新郎:“娘子莫慌,为夫收拾好这玉如意,马上就过来找你。”
 夜风习习。
 喜烛的火焰摇曳了两下,很快趋于平静。
 林雪卿没有得到新郎的回应,倒也不介意。做梦嘛,总不能期待梦里的人给他回应。
 于是,他二话不说,三两下收拾好玉如意残渣。
 确保地上没有丁点儿碎片以后,方屁颠儿屁颠儿,又跑到新郎面前。
 “为夫来了。”
 他喜滋滋地道。
 “只是玉如意碎了,所以我用手掀开你的红盖头,你不介意吧?”
 红盖头里的人自然还是不会有任何回应。
 林雪卿也不恼。
 完完全全演起了独角戏。
 他自顾自嘟哝着:“应该不会介意,我也不是故意的。”
 说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礼貌道:
 “好了,那我动手了哦。”
 照例是没有回应。
 林雪卿却已然习惯。
 如今的他不过就是想看看,这个梦到底可以真实到什么地步而已。
 当然,林雪卿也承认,他不是没有私心。
 他这辈子没谈过恋爱。
 母胎单身。
 若是不算二次元小说里的人物,就连暗恋的人,这二十三年也没有。
 所以他是真的很想看看,梦里他的新郎到底长着一张什么样的脸。
 “该不会掀开盖头以后,露出一个叶明镜吧?哈哈。”
 应该不会。
 林雪卿想。
 叶明镜是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大反派,他就算是再喜欢他,也不能癫到做梦梦到和叶明镜成亲这种“冥”场面。
 是的没错。
 就是“冥”,半点儿不掺假。
 毕竟在原著小说里,按照剧情,和修真界第一美人,也是前修真界第一强者的叶明镜走入洞房花烛夜的男人,只有一个——
 那便是某位结局被全家扔进猪圈的次抛型小炮灰了!
 对于小炮灰的遭遇。
 林雪卿也还算了解。
 小炮灰出身炼丹世家,有在宗门里当太上长老的亲娘撑腰,是个宝贝的独生子。
 都说慈母多败儿。
 这点在小炮灰身上可谓是体现了淋漓尽致。
 他分明可以仰仗着家族和亲娘的势力,做一个修真界摆烂青年,哪怕修炼天赋不佳,也能大差不差混个元婴境界。
 可惜,这小炮灰不甘心呐。
 自己没本事。
 偏偏色欲熏心,打起了修真界第一美人,叶明镜的主意。
 要说这事儿若是放在百年前,别说小炮灰了,就算是小炮灰的亲娘,他们整个炮灰家族,敢动丁点儿关于叶明镜的歪心思都不可能。
 此事到底是发生在一百年后。
 一百年前,第一次正魔大战开战。
 魔修积蓄力量多年,趁正道开战修真界大型联谊会“问道大会”时,陡然偷袭出手。
 一方是有备而来。
 一方则是懈怠已久。
 自然,孰强孰弱高下立分。
 而眼看着正道节节退败,好在这时,当时的剑宗第一人,也是修真界第一强者,叶明镜出了手,力挽狂澜。
 叶明镜乃是修真界万年难得一见的剑修天才。
 天生剑骨。
 单金灵根。
 十岁,别人还在摸索如何练气入体入门的时候,叶明镜就已经是金丹期修士,打遍同期弟子无敌手。
 十三岁。
 叶明镜又升元婴。
 十五岁,他入剑宗秘境,驯服剑宗千百年来无一人能使其认主的神剑,“问长生”。
 十八岁,叶明镜在问道大会上一鸣惊人。
 二十岁。
 叶明镜的剑道修为已经高到深不可测,连他师父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何等境界。
 这样一位绝等天才。
 想当然尔。
 有他加入战局,扭转乾坤不再话下。
 可到底是势单力薄,叶明镜一人,又怎么抵得上千千万万个魔修呢?
 正道领地相继沦陷。
 正道众修不得不败守灵河以西。
 可那魔道修士的最终目的,是彻底掠夺修真界的所有灵脉资源,又岂会因为正道众修的败退而善罢甘休?
 于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大战在魔修的愈发得寸进尺下开打。
 那一战,正道损失惨重。
 其中,最叫人惋惜的损失,便是在那一战中,为了保护同门,为了保护天下苍生,而只身挡下万魔阵的正道第一人,叶明镜。
 叶明镜倒是没死。
 可还不如死了。
 他浑身的经脉,均被万魔阵中的魔气所入侵。
 为了不堕入魔道,他甘愿自废金丹,舍弃一身修为;可修真之人,行走天地,与天夺寿,所仰仗的无非就是那灵府深处的三寸金丹。
 金丹破碎以后。
 叶明镜身上的伤势得不到压制,便逐渐显露出来。
 一开始,是堂堂剑尊,不能再用剑了。
 修真界第一次出了这样的事。
 已经认主的问长生,竟然自己长了腿一样,从叶明镜的灵府识海中飞了回去。
 后来,则是在正魔大战正面战场上受过伤的后背,日日不断地冒出鲜血。
 再后来,经脉没有灵气支撑,不堪重负,节节寸断。
 还不等正魔大战真正结束,叶明镜,已经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废人,只能坐在轮椅上勉强生存。
 修真界不养废人。
 这点哪怕是在叶明镜这样的英雄身上,也不例外。
 虽然,他的伤是为正道,是为苍生而受的;可当战争结束,伴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地,哪里还会有人记得这位曾经的英雄?
 不过十年。
 叶明镜就从他原本居住的仙府中,被赶了出去。
 二十年。
 剑宗新入门的弟子便已不知叶明镜的称号。
 三十年。
 这位曾经的正道第一人,开始蜗居剑宗一隅,闭门不出。
 直至一百年后,丹宗一个胆大妄为,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子,也就是那个林雪卿所说的次抛型小炮灰,用整整一箱极品丹药作为聘礼,向剑宗求娶了叶明镜。
 毕竟叶明镜人虽然废了。
 可美名仍在。
 修真界第一美人的名号,他不要,没人能要得起。
 但凡是曾经亲眼见过叶明镜的人,无不被叶明镜的容貌所倾倒。白衣少年执剑而立,意气风发,往那里一站,就是一副绝世名画。
 小炮灰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以为自己背靠正道九大宗门之一的丹宗,又有化神期修为的亲娘作为倚靠,就算强娶一个叶明镜,也不会有人敢妄言。
 可惜,修界倒是的确没人敢蛐蛐他。
 但叶明镜,这个曾经的修界第一人,又岂会任由他如此折辱?
 于是那一夜。
 夜黑风高。
 强大的魔气席卷了整个丹宗,承天谷一道红光亮起,杀戮,便由此开始了。
 这也是小说《混元道尊》中最大反派叶明镜诞生的那一天。
 前半生,叶明镜以自己的修为,尊严为代价,当了半辈子的正道之光,可惜,正道之光落得被一个连金丹期都没有的纨绔子弟强娶为妾的下场;
 后半生,叶明镜只愿为自己而活。
 他不再抵抗体内魔气,主动堕魔,在修真界大开杀戒。
 众所周知,好人一变坏,杀伤力至少以十的等级向上增长。更何况,叶明镜本就是万年一遇的修真界天才。
 堕魔那一夜。
 他便动手,轻轻松松屠了炮灰的宗门上下。
 整个承天谷,就连一只蚯蚓,也被从中间竖着劈死。
 但对于造成这一切,最最该死的小炮灰和包庇小炮灰胡作非为的炮灰家人,叶明镜当然是不会单单只用剑劈死那么便宜他们。
 承天谷后院儿养了一屋子猪。
 叶明镜饿了这些猪三天三夜。
 第四天,猪饿的连自己的猪蹄子都想啃的时候,他把炮灰的一家扔了进去。
 具体的画面作者没有直接描写。
 只是在后来用路人的口吻提起当初的惨状,说是承天谷的惨叫声响了足足快七天还没停,惨烈程度可见一斑!
 “……”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作为叶明镜的粉丝。
 当时在看这一段儿的时候,林雪卿的心中却完完全全只有痛快,根本不觉得小炮灰有多可怜。
 “活该!”
 “谁让你敢打叶明镜主意的?”
 “哼,从小到大,你小子的尿难道是哑光的不成?就算你天赋异禀,尿真的是哑光,这丹宗家大业大,也总该有面镜子照照自己吧!”
 “有这样的结局,都是你自找的。”
 “你那助纣为虐的娘也绝不无辜,若是没她护短包庇,你怎么可能这么胆大妄为?”
 林雪卿记得,当时自己在心里没少辱骂过这位次抛小炮灰。
 今时今日,洞房花烛。
 饶是林雪卿视叶明镜为二次元唯一真神,他却也是不敢妄想叶明镜分毫的。
 道理很简单:
 他的尿可不是哑光!
 他对自己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就算是做梦也不敢梦到叶明镜。
 只是不是叶明镜,这红盖头之下,又会是谁呢?
 夜色渐深了。
 月上中稍,恬静的月光顺着窗缝偷偷溜进房间,落在新郎那一头云鬟雾鬓的黑色长发上。
 门外传来骚动,有人开始隔着门催促林雪卿。
 “快呀,少主!”
 “为何还不洞房?吉时都快过了——”
 “莫不是不行吧,哈哈。”
 林雪卿被催得心头恼火,心想,皇上不急太监急,催什么催?不过,他耽搁的时间也的确是太久,喜蜡都快烧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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