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些古怪问题的学生也长大了。
游星戈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么些年来看他们演唱会的也有很多当年的粉丝,看着他们从酒吧到体育场,开了一场又一场,被掌声和鲜花簇拥,要走一条光明璀璨的长路。
他看着面前居民楼下草木荣荣,程际野把手递给他,这个男人经年不变的懒散从骨子里透出来。
“在想什么?”
游星戈握住他的手,被鸭舌帽压下来的卷发随着他的动作翘起来:“咱们今晚得回去。”
看程际野发消息就知道。
程际野换了个茬:“明早吃什么?”
“牛肉粉吧,熟悉的味道。”
程际野觉得他这句话像某个广告词,他们也没打算上去,就要走,楼下金斑点点,正好是午后日头最漂亮的时分,不刺眼的那种。
他们遇到了当年的租客,还没搬走,大概率是已经把房子买下来了,无名指戴着戒指,现在是已婚人士,看到他们的时候愣了下,然后才打了个招呼。
万年不变的开场,租客最后上楼的时候回头,昏黄的光被楼梯切割,他的话清晰得像杯满了但是未溢的水:
“新歌很不错的。”
分寸得当地道谢。
光影漂亮的夕阳这么过去,租客看着他们的背影,抬起的脚停顿了下才接着跨上台阶。
夏日很遥远,他打开家门,换上了拖鞋。
不徐不缓地拆开这个月市面上新出的唱片,放进黑色的唱片机里,他跟随音乐摇摆,悠闲地哼着金曲串烧。
窗户被他打开一半,唱片声也随之传出去,夕阳壮美,天空被染成金色。
窗角被打开的唱片盒子红白相衬,被夕阳渡得发亮,桌角投下的阴影间,那一道分割线清晰分明。
唱针很慢很慢,一圈圈的,划出了很多年的故事。
最是平常的一个年头。
游星戈拉着行李箱走进寝室的时候, 寝室里还没人,一股两个月没人住的灰尘味,他从包里抽了瓶矿泉水放在桌子上, 然后才开始打扫。
等他把床铺都收拾完, 楼下上来的新生也多了起来, 脚步声和志愿者的声音混在一起。
从床铺上站起来时会磕到头,嗷呜一声, 游星戈捂住了卷毛的脑袋, 十九岁年轻的脸上出现吃疼的表情。
全世界最倒霉的事就是上铺的空间没他个头高。
趁着室友还没来, 游星戈三步作两步从床上下来,使劲揉了揉脑袋后拿起矿泉水喝了口, 房间里的灰已经被打扫完毕, 他没什么事, 干脆拿出来吉他盘腿坐着开始弹。
琴声隽永,旋律和缓, 在略显空旷的寝室里响起。
等到游星戈弹完,门被风吹得往旁边发出了咣当声, 游星戈这才发现寝室门没关,吉他声大概早就传出去了。
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倚着门框站着个穿蓝白衬衣的青年, 脖子上挂着个耳机, 静静地听完了整首歌, 他看过去的时候, 对方的目光同样沉静地看过来。
“歌写的不错。”这个生了双黑沉色眼睛的年轻人开口, 语气里带着很轻的笑意。
游星戈挑了挑眉,对方就走过来, 伸出了手,手指修长, 在早晨的阳光里是近乎透明色的:“我们在组乐队,有兴趣吗?”
游星戈握了握他的手,还没说话,青年就接过吉他,试了试音色,然后开始弹起一首这年正火的曲子。
同样美妙的吉他声。
等弹完,他才看向游星戈:“有考虑吗?”
游星戈点头,对方把吉他递给了他。
“程际野,是主唱。”
“我叫游星戈。”他露出个灿烂的笑。
对方多看了他一眼才收回视线,应道:“嗯。”
啧,这还是个酷哥。
游星戈想。
他的舍友来得晚,进来的时候就看见阳台上两个长得挺帅的小伙在那弹吉他,九月开学季的空气清新,文艺青年的气息扑面而来。
他们和舍友打招呼的时候,动作娴熟且一致,舍友还以为这两人是已经认识很久的朋友了。
哪能想到这两个人还是第一次见。
游星戈也很难说清他在程际野身上感受到了什么。
……第一次见面,他已有种熟悉感,像是已经认识了这个人很多年。
提到游星戈,周围人对他的印象就是长得帅成绩好阳光开朗篮球打得很好还总是当班长的帅哥,游星戈自己会再加上一条:他觉得自己吉他弹得很好。
程际野呢,是比他大一级的、京都大学的风云学长,和室友组了个乐队,正巧缺了个吉他手,游星戈正好学了蛮多年吉他,命运让他们遇见,巧得很。
他和程际野熟得快,黑沉色眼睛的年轻人在翻他写下的谱子时总是一丝不苟又小心翼翼,乐队里的其他人这时候会调侃,程际野也不恼,年纪轻轻虽然藏不住心事,但是已经有了端成的影子。
游星戈当然是很讨人喜欢的年轻人,脾气好,眉眼弯弯,是会蹲在宿舍楼下耐心喂猫侧脸温柔的邻家哥哥类型,给人感觉没准哪天就能在表彰见义勇为的新闻上见到他的名字,而且吉他弹得又好,刚入学就吸引了不少新生老生的目光,但是程际野并不是因为这个才注意到他的。
程际野只是觉得,写出这样的歌的人是很耐人寻味的,与其说是游星戈的歌,不如说是游星戈这个人,他给他一种熟悉感,这种熟悉感像是日复一日的太阳升起时早晨的空气一样,涌进鼻腔的时候带着露水的味道,而他已呼吸了很多年。
忙着兼顾学业和乐队的年轻人于是下了个自认为准确的定义:这是个一见如故很有共同语言的朋友。
即将要把自己的大学生活过得多姿多彩的游星戈知道他的想法后也会认同,但是比起朋友,他总觉得换一个词或许更能形容程际野给他的感觉。
程际野是很特别的。
这天下午他刚刚下课,书包还没放下就要去琴房楼,路上遇到个一头大波浪的美艳学姐,正巧在和程际野说话,看到他过来友好地点点头就走了,程际野顺手就把他的吉他提走,要一块去琴房。
他们琴房楼层很高,乐队其他人都没下课,金发混血的鼓手没一会就发来短信,说是选修课他们都不敢逃,没办法,最后排练室只有他们两个,游星戈就拿起吉他坐在阳台边上弹,一条腿搭在那里,姿态很闲散。
夕阳洒着金光,琴房楼高,空气好,程际野靠着墙在那里听,乐声从容而美,像流水击打崖壁,很自由的调调,有金光洒了点在程际野的衣服角上。
“你学了几年吉他?”等游星戈弹完一曲后,他才问,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好些年了,最开始是自学,后来有老师教,那老师听我说是自学,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游星戈笑道,接着就想起来什么,眼睛很亮地问程际野,“我吉他确实弹得好吧?”
他这时的表情实在让人难以招架,程际野摇头:“不用问我的,你弹得很好。”
游星戈背后是高楼层的一整面透明玻璃,会让阳光直接照进来,他说:“我知道,我只是想听哥夸我嘛。”
他弯起眼睛笑起来,程际野把目光移开,才二十岁的年轻人还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最后只淡淡地“嗯”了一声。
游星戈总觉得这声音带着没被掩饰完全的慌乱,他不动声色地挑了下眉:“其实我最喜欢的乐器是小提琴来着。”
“你会拉吗?”
这本来就是随口接下来的问句,连语速都很快,程际野以此来跳过刚才的话题,哪料游星戈没继续接沉默了会。
过了几秒后游星戈才开口,表情有些不太好意思:“虽然是最喜欢的,但是拉得不怎么好。”
主要原因是以前穷,小时候买个吉他都攒了好久钱,小提琴老师不好找是一回事,没钱又是另一回事。
不过,他要是真选了小提琴,心不二用,吉他弹得大概就没现在好了,他还是很喜欢吉他的。
程际野顿了顿:“我知道哪里有小提琴。”
这是还想听他弹的意思,没有拒绝的理由。
游星戈跟着他走,琴房楼下是间音乐教室,老师是个有小肚子但依旧很年轻的男人,把小提琴借给他们的时候细心嘱咐他们要小心点。
程际野掠过了游星戈那双深栗色的眼睛,在青年兴致勃勃的脸上长久地停顿了下。
其实也没有那么糟糕——
游星戈在琴房那面玻璃前架好琴,玻璃后面是一栋教学楼,夕阳壮美地要沉下去,风把上面的玻璃窗吹开了点,也吹动了游星戈的衣角,他的琴声和人一样悠扬,琴架在肩上时连嘴角勾起来的笑容也神采飞扬得让人难忘。
他拉起小提琴时并不是一个糟糕的小提琴手。
在和风一样和缓优美的小提琴声里,站在落地窗前的游星戈低下头,和坐在沙发上的程际野对视,金光恰到好处地洒下来,游星戈的头发被染成和眼睛相同的深栗色,落在修长手指上的夕阳光很漂亮。
那光没有打在坐在沙发上的程际野身上,游星戈觉得他的表情有点古怪,深色的眼睛里往下沉点什么。
他几乎是同时意识到,他的这位主唱长了张很符合他审美的脸,赏心悦目的。
游星戈笑出来,眉眼弯弯,并不知道他笑是因为自己的程际野没有收回目光。
熟悉感,还有随之涌上心头的古怪感,程际野不动声色地摸了摸心口。
他们没有继续说话,风很安静,小提琴声很美,校园里的白鸽飞过了电线杆都没有引起他们注意。
在长久的对视里,游星戈拉起小提琴的手没有停顿,最后一个音震得相当漂亮。
两个人的心因为这个音一起颤了颤。
大学生活并没有因此改变,学生们是很文艺耐心的,对知识或者说音乐一类的东西还很钟爱,他们在校园里渐渐有了点名气,会有论坛专门开贴,讨论他们在某个夜晚操场的演出或者是哪一场学校活动。
他们偶尔围在一起讨论,游星戈和程际野的想法总是不谋而合,说话不太多的贝斯手都会调侃,问他们是不是上辈子认识,程际野只是笑笑,却还是在目光触及到游星戈时不自然地移开。
程际野这时候才二十嘛,很年轻,写的歌也锋芒毕露,比起细腻的感情,更多的是批判词,游星戈很欣赏他写的歌,就像是程际野欣赏他一样,两个人几乎很快就忘记待在一块时偶尔会漏一拍的心跳,相处起来分外和睦。
两个都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还处在一个比一个青葱的年纪,都有把对方当朋友就要做一辈子朋友的打算,你好我好咱俩天下第一好,酷哥笑起来嘴角也得是上扬的,今天你帮我带早饭,明天我帮你代答个到,再加上乐队一块演出的份,情谊加深再简单不过。
但是有时候心是真的会在目光触及的时候猛地一跳的。
就好像是——游星戈在为数不多的词里挑了个形容自己的感受——在看到程际野的时候,会有那么恍惚的一瞬间,心莫名其妙变得柔软起来。
真是糟糕的情绪,他想,不过这也很好解决。
于是,他在某次打完水回来很直接地把程际野拦在寝室门口,问程际野:“哥,我问你件事。”
“如果你看到一个人心会跳得很快是什么原因?”
几乎是这句话刚脱口而出,两个人同时意识到了什么。
程际野意识到自己喜欢游星戈是在一个早晨。
那时候他下课,从教室出来,游星戈站在那里等他,比他小一级的学弟个头上倒没有比他矮,站在那里和旁边人聊天,在早晨的晨光里,应该是在和人说什么有意思的话题,手比划着,言笑晏晏,他忽然就想起来很久之前和游星戈讨论起的一首歌。
那是首校园民谣,讲跨越命运的爱情的。
他注意到游星戈比划手的时候,指尖点过都是很轻的,和他弹吉他的时候并不像。
他心下一动的时候很快就意识到了异样。
但是在他还没有理清的时候,游星戈先一步来问他:
如果你看到一个人心会跳得很快是什么原因?
现在这种感情变成一件糟糕的事。
因为游星戈有喜欢的人了。
程际野这么想着脸沉下来,他严肃地说:
“那你需要去医院看看。”
游星戈沉默了下,他随后露出了思考的表情。
医院当然是不可能去的,最大的可能是他喜欢上了程际野。
但是程际野这个回答大概率表明他压根没有这种心思。
游星戈捂住了心口。
于是这两个人开始了奇怪的周旋。
程际野每次若有若无打探游星戈那位心跳加速的对象时,游星戈都会非常及时地打住;游星戈打完篮球后刚放下矿泉水瓶,同样停下脚步的程际野就会极其自然地接过去喝一口,两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表情都一本正经; 凑在一起排练时,两个人之间的氛围让别人插不进去,金发小辫的鼓手每次都一头雾水地退出,看着这两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意在辩论。
终于有一天聚会到深夜,其他人都走了,他们俩留到最后,卡拉OK的影音室里,两个人都没说话,但是气氛并不让人窒息,游星戈把吵闹的点歌机关掉后,房间里就只剩下一片安静。
灯光紫红相间极为绚丽,程际野咽了一口酒,把酒杯放下时恰好看见了游星戈抬起的深栗色眼睛,他放下酒杯的手蓦地一松,在心里默默提醒了一句这个人有喜欢的人了,而且大概率是个直男。
他默念了三遍。
也许是醉意涌上心头,他最后还是轻轻开口:“你喜欢的人是什么类型的?”
游星戈被酒呛得咳了一声,也没问他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唱歌好听的。”
能有他唱得好听吗,程际野想。
他这时候才二十岁,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早成的稳重都压不住的棱角,于是他很直接地问出来了。
游星戈喝得有点醉,他打开点歌机:“那你陪我唱一首吧。”
那是首千禧年出头火遍大江南北的歌,打击乐声极重,一下一下敲进人的心里,游森*晚*整*理星戈唱到副歌的时候就把下一句递给了程际野,他年轻的主唱有一把好嗓子,只是唱的时候看着他,灯光又暗,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下一个part轮到游星戈,他很自然地接过去,也没看程际野,只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和心一起一块一跳一跳的。
程际野看他的时间太长了,游星戈还没来得及想出个原因,下一段该程际野唱的时候他也没有继续开口。
房间里只有点歌机在放着伴奏,气氛很微妙。
游星戈心头一跳,程际野凑近他,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拉近。
二十岁的程际野开口问他:“你对同性恋有什么看法?”
游星戈手里的酒杯抖了抖,眼里惊讶的色彩浮现出来。
程际野大概以为他喝醉了,在短暂地顿了下后他从游星戈手里拿过酒杯,酒液洒出来,从两个人手间流过,痕迹黏腻暧昧。
那正好,他想。
喝醉了。
“我知道你有喜欢的人,”他说,用上全部勇气,反正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最不缺的就是勇气,“但是她唱歌肯定没我好听。”
游星戈:?
他这个问号还没来得及从脑袋上冒出来,程际野就凑上前,游星戈下意识手往后一移压在沙发上。
程际野轻声问:“所以,你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我?”
这么好哄的人,按理来说抢到手也好抢,他这么觉得。
游星戈说:“不是,等一下、”
伴奏声把他的声音压住了,他这么说话的时候程际野只能注意到他张张合合的嘴唇,最后脑袋在酒精的作用下什么都听不到了,程际野一手挣过了他的胳膊,在游星戈即将失重跌到沙发上时,另一只手捧住了他的脑袋。
柔软弯曲的发丝从手掌里溢出来,程际野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
游星戈在心里叹了口气。
怎么他的主唱不听他把话说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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