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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野犬/大佬他怀了野狗崽(中意意呀)


护士好心,借给了他,“快打吧。”
郑虎把电话拨通,笑哈哈道:“秋白啊,我是你一伯,你还记得呗,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
“……”郑爷闻言,答都不想回答,只想要挂电话。
却听对方又道:“我带着你小弟也到医院来了,这孩子现在身体不舒服,别的不说,你能不能可怜可怜这孩子,给他个地儿歇歇脚?来星星,快叫哥!”
话筒里静默一瞬,传来怯生生一句‘哥’。
郑爷的眉头立即打结,“你把孩子带到这种场合是什么意思?”
郑虎叫屈,“秋白,你这可冤枉一伯了,你不知道,你家现在就星星和你俩全乎人了,这种事儿他不来,谁来呀?”
“而且他妈也跑了,不着家,等他爹真死了,他奶也没几天好活了,这孩子,就没人养啦!”
这种可怜话不全是卖惨,说的也都是事实,照郑家如今的样子,郑星星不要说顺利上高中读大学,到城市里工作了,他能不能有口饭吃,都是个问题。
挂断电话后,郑虎打心里面有把握自己的法子有效,果然,不多时,一个穿西装的黄毛来了。
“我是郑老板的下属,”阿良目光锁定郑星星,“这是我们老板的弟弟吧?我们老板让我带走他。其他的还是他在电话里的意思,是生是死,他都不会干涉,全由您决定。”
阿良强装友好地冲郑星星笑了笑,只是他这不正经的长相,笑起来,也是三分凶气,“咱们走吧,小朋友。”
郑星星回头看了眼郑虎,下意识迈开步子靠进了阿良。
医院里的一切都让他恐慌,父亲的死,他没有悲伤,甚至连眼泪都流不出来,只有对自己弱小无能的哀伤,他不想继续在医院待下去了。
郑虎大惊:“啊,那我呢?我怎么办?”
“您当然是留在医院里面处理这些事情呀,我们老板很忙,没有时间往医院跑。”阿良从口袋里抽出一张名片递过去,“人没了也请不要给我们老板打电话了,打这上面就好。”
郑虎接过,那是一张殡葬公司负责人的名片,寿衣寿材,花圈棺材,一应俱全,甚至还有灵车业务,可以拉人回乡。
但业务再齐全也没用啊,郑虎手里,一分钱都没有啊!
他张嘴想要钱,阿良已经失去了面对孩子的亲和表情,眯起眼来,凶神恶煞,比他们镇子上要高利贷的还吓人。
郑虎一哆嗦,闭嘴了,眼睁睁看着阿良和郑星星大摇大摆离开。
逃出医院,郑星星才轻松地喘息起来,在满是消毒水的空间里,他连呼吸都不敢大动作。
“叔叔,你要带我去哪啊?”
“我先带你去买两身衣服,找个澡堂子搓洗一下,再带你去吃饭,然后咱俩一起去见我们老板,哦,不是老板,是你哥。”
“我哥。”郑星星小声重复起来。
‘哥哥’这个词对他而言其实是陌生的,他从小就知道有这样一个存在,却从没见过对方,家里连郑秋白的一张照片都没有。
而他的奶奶和爸爸,每每提起他哥哥与哥哥的母亲时,言语中流露出的怨气和愤恨,都是毫不减退的。
可郑星星一直觉得他们唾沫横飞骂人的样子很丑,他没有见过那两个人,却也没有被家人的恨洗脑。
他记得学校老师说过,不能从旁人的语言中去认识一个素未谋面的人。
有时候,郑星星也会想有一个哥哥,尤其是见到他的同桌能穿上哥哥淘汰下来的半新衣服时。
如果他也有个大几岁的哥哥,那他也可以捡哥哥的衣服穿,这样就不用一年四季,都没有一件合身的衣裳了。
不过现在,郑星星也得到了合身的衣裳,还是全新的。
阿良带着这孩子,在商场一楼的运动男装店铺买了不少t恤短裤内衣运动鞋,买到郑星星的眼睛瞪的像铜铃,他开始慌张了,“不要了,不要了!叔叔!这些我穿不完的!一件上衣就够了!”
“那怎么够?”阿良看着郑星星腿上的奥特曼短裤直摇头,他老家十岁的侄子都不肯穿这种幼稚的款式。
“放心吧,这花的都是我们老板的钱,也是我们老板知会过的,你只管看有没有喜欢的,这些对我们老板来说都不算什么。”
没见过什么世面的郑星星捏着手里柔软的纯棉t恤,在这一刻,已经彻底被那素未谋面的哥哥俘获了。
金玉庭里上班的郑爷其实有点后悔自己的妥协,但他知道作为孩子,面临至亲离去时那种煎熬的感受。
他对郑达伟的冷漠于情于理,却不想把还是个小孩的郑星星牵扯其中。
死亡,对一个小孩来说,要面对还为时太早了。
在郑星星到来前,郑爷拿出阿良从那家洗浴中心带回来的“线索”。
座机一旦主动呼出,就一定会有通话记录,稍微动动按键就能调出来,但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调出座机的通话记录,更不知道他们通话号码会被保存。
郑爷赌的就是郑达伟这最后一通电话,没被清除。
他拿过自己桌面上的座机,盯着上面的号码输了进去。
嘟嘟嘟,话筒里响起待接听的忙音。
一声,两声,自动挂断。
再拨,还是如此。
好像这个号码已经被主人弃用了一般。
郑秋白蹙眉,这电话打不通,他的线索似乎就要断了,因为那洗浴中心的人,压根没有反水的迹象。
阿良今早说,那地方的人谈起这件事,说的都是一个模样,就好像提前备好的模板一样,任凭他怎么偷摸打听,许诺点钟加钱,都没有松口的小姐。
这其实也正常,那第一伙人明摆着是真下狠手的亡命徒,手段够狠,将郑达伟折腾成了那副德行,谁能保证出卖他们,不会被报复回来。
比起钱财,还是小命珍贵。
只是郑爷觉得,他这辈子的所作所为,好像不至于有一位对他恨之入骨的仇家。
说仇家似乎也不太准确,这个人应当并不了解他,才会异想天开,拿郑达伟做威胁他的软肋。
这种被人在暗处偷窥的感觉叫人不快。
郑爷更希望那个人如言问泽一般跳出来,与他明面上的硬碰硬,而不是在暗地里做膈应人的老鼠。
心堵的厉害,郑秋白沉沉舒了一口气,先将桌面上的东西收拾干净,闭着眼靠在老板椅上调整情绪。
他不想把这些烦心事,带到家里去让霍峋见到。
甚至他也还没把这有些恐怖的糟心事,讲给霍峋听。
至少现在,这些事都是冲郑秋白来的,霍峋不该也不能牵扯其中。
洗了个澡,换上干净衣服的郑星星,虽然还黑红黑红的,像条瘦巴巴的红薯干,但至少是包装精美的红薯干了。
阿良这才放心带着他去见小老板。
郑星星坐了人生里头一遭电梯,踩着软和好似海绵的地毯,一路跟在阿良身后,紧张到心脏要跳到喉咙眼儿,两只手别在身后,搅在一处,对接下来的事情既盼望又害怕。
他已经意识到,这里,连同他素未谋面的哥哥,其实是他这辈子都碰不到的云端,他是地里的韭菜苗,他哥哥应当是天山上的雪莲花。
他这韭菜苗怎么好意思站到雪莲花面前?
于是郑星星一路低着头迈进办公室,不敢四处打量,只敢看脚上的新凉鞋与脚下花团锦簇的地毯。
阿良叔叔的声音响起:“老板,我把星星带回来了。已经在外面带他洗过澡吃过饭了,看样子他晕车的不舒服,歇会已经好不少了。”
一道清清冷冷的声音回道:“嗯,你辛苦了。”
郑星星的心扑通扑通跳得更欢,犹如过电,不由得放缓了呼吸。
他听到了男人从座椅上起身的声音,又听到了一迭脚步声,很快,一双锃亮的皮鞋出现在他眼前,鞋尖正对着他的镂空凉鞋。
郑星星本来就矮,只到郑爷的胸口,还一直低着脑袋缩着肩膀,似乎在瞧地毯。
郑秋白不知道他在看什么,看得这样入神,于是轻声问:“星星,你看什么呢?我这地上有钱吗?”
一句‘星星’,唤得郑星星耳朵都酥了。
他一个激灵抬起头,率先入目的,是他哥哥的脸,一张精致到叫人屏住呼吸的脸。
在小镇上生活的郑星星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他发誓,就连电视机上都没有过!
郑星星心顿时嘎嘣一下,像是刚才蹦的太欢了,现在一脚踩空,直接跌进了云端里,他傻傻的张开了嘴,却蹦出个单音节,“啊——”
郑星星世面见得太少,这时候自然出了大洋相,面对郑秋白,他真是一句话也讲不出了,嘴像是被胶水黏住,只剩一双眼睛往外冒光。
郑爷被这敬仰和惊艳都写在脸上的黑小子逗笑了,刚刚那点担心烟消云散,他自我介绍道:“我是郑秋白,和你有一半的血缘关系,比你大不少,叫我哥就行。”
郑星星立刻应声,清脆道:“哥哥!”
这声音中气有力,不似郑秋白刚刚在电话里听到那般半死不活,看来年轻人底子不错,这么快就恢复好了。
“你在燕城这段时间,就先住我这里吧。”郑爷叫阿良以他的名义在楼上开了一间套房。
郑星星却以为是要他们一起住在这间办公室里,忙不迭点头,“好、好的,我睡地上就可以,这地好软,比我家里的炕铺上棉被还软。”
“怎么能让你睡在地上?”
“我们不是要住在这里吗?我只看到一个床,”郑星星指了指郑爷办公室里宽大的真皮沙发,黝黑的面庞上,一双眼睛像星子似的闪闪发亮,又笑出洁白的两排牙,“哥哥,你睡床,我睡地上。”
“不住这里,有专门的房间。”
当郑星星被郑爷拿着房卡,亲自送到金玉庭的套房里时,这黑小子又呆滞了。
他站在玄关处,不敢往里走。
刚刚他哥哥专属的屋子就已经很舒适很豪华了,眼前的屋子,更是富丽堂皇,地板里面好像有金子,天花板上装的都是水晶吊灯!
郑爷走了几步回头看他,“怎么了?不喜欢这个房间吗?”
郑星星现在哪里谈得上喜欢不会喜欢,他十足的惶恐,一个劲往门边缩,“太大了,哥哥,我、我还是不住这里了。”
这地方一看,就不是小钱能住到的房子,说不定比他们镇上一栋楼都要贵。
哥哥已经给他买很多东西了,他不能贪得无厌,那就太讨人嫌了。
郑星星眨巴着眼,“哥哥,我就睡刚刚那间屋子就好,地板就行,这里太大了,这里,不适合我一个小孩住。”
郑星星知道,他只是一株韭菜苗。

第76章 早婚
郑星星说什么都不肯住在金玉庭的高级套房里,那缩在门边的样子,就像是从大雨里捡回家的流浪小狗,只敢占据一丁点的地方,瑟瑟发抖,分毫没有探索新环境的念头。
见郑秋白看向自己,郑星星连忙抬脸支起个腼腆笑容,那被大太阳晒黑的脸颊上浮着两团久久不退的红,更显得他质朴单纯,脾气好。
是这个年纪的小孩都这样吗?
似乎不是吧。
郑爷依稀记得他和叶聿风在这个岁数的时候,叶少爷已经进入叛逆的巅峰期,逃课早恋打电动,叶长流那种好脾气,有时候都被叶聿风气的脸红脖子粗。
年纪轻轻的郑秋白其实也有点叛逆,但他叛逆的不明显,充其量,是不愿意坐叶家的私家车和叶聿风一起上学,见到对方犯蠢就暗地里翻白眼。
总之,少男时期的小脾气和小心思都弯弯绕绕的,多到数不清,压根儿不会像这小黑球一颗的郑星星一般,心里想的什么都写在脸上。
“刚刚那地方是我的办公室,住不了人,”金玉庭经营到深夜,小孩子单独住在办公室里,既不舒服,也不安全,郑秋白也不放心,“而且这套房你住着,也不需要我花什么钱。”
郑星星还是摇头,乌黑睫羽下垂,盯着地面,有点小犟种的味道,“这里太大了,我住太浪费了。”
金玉庭实在没有更小的套房,而随便定一家宾馆把郑星星扔过去,郑秋白又怕他没有靠谱监护人在燕城出点事儿。
总不能让阿良下了班继续去当这黑小子的男保姆,这也太不把阿良的花臂花腿放在眼里了。
郑星星看起来也更想和郑秋白待在一起,这小子有点粘人。
最终,郑爷妥协地问:“那你想去我家吗?”
“可以吗?”郑星星的眼睛一瞬亮起。
郑秋白颔首,“可以,家里有空房间,但还有个比你大几岁的哥哥。”
霍峋最多比郑星星大五岁,郑爷觉得,他俩之间应该会有很多的共同话题。
“哥哥还有别的弟弟吗?”郑星星亦步亦趋跟在郑秋白身侧,好奇发问。
郑爷语塞,“他——不是我弟弟,是我朋友的弟弟,暂时住在一起。”再多的,也没办法跟一个小孩子讲。
虽然郑星星未来很大可能会喜欢上男人,但当下还是祖国花骨朵的年纪呢,郑爷可不想带坏小孩子。
郑星星点头,扎着脑袋又走了一截路,进电梯前,他小声讲:“哥哥,你真好。”
郑星星同班同学家里也有父母双方是离异再婚的,两边都有孩子,孩子们之间虽然是同一个爹或同一个妈,相处的却不是太好,针尖对麦芒的,仿佛对方是抢夺自己父亲或母亲的仇人。
不过郑星星觉得,可能是他爹太差劲了,他哥能离他爹远远的,反倒是一件好事,他有时候面对那混账的亲爹,也会觉得厌烦。
而能对他这样好,更是他哥的善良。
明明今天之前,他们还没有见过彼此,甚至连一通电话都没打过,可郑秋白还是这样亲近地招待他。
郑星星已经很久没被这样好好对待过了,他早就习惯了长辈的责骂和怨怼,似乎家里所有的不幸,就是因为要养他这只拖油瓶。
没有人会像郑秋白一样,给他买新衣服,让他安心住漂亮的房子。
“谢谢你。”
郑星星这畏缩的模样被郑秋白看在眼里,毫无疑问,这个孩子的童年生活似乎和他一样恶劣。
他们的不同在于,舒澜带着郑秋白逃出了那个火坑,总算柳暗花明,不必再为衣食发愁,更不必被郑家死板封建的育人方式驯化。
而郑星星依旧留在那个火坑里,独自成长。
郑爷简直是不懂,那原著是怎么好意思讲这样的小可怜是个小太阳的,吃过这么多苦的人能长成个小太阳吗?
他那是懂事到极致,自卑到了极致,虚掩上了自己全部的负面情绪,只把柔和向上的一面给外人看。
如果说郑星星是主角,那在郑秋白看来,原著也没给他多少金手指,这孩子小时候苦,长大被叶静潭仨瓜俩枣骗得团团转,没过几天好日子,又不得不离逃出燕城颠沛流离。
这哪里是爱情故事,简直是苦难历险记了。
郑爷甚至敢大胆推测,按照叶静潭一直以来的性格,在他将出逃的郑星星重新追到手后,迟早有一天也会厌倦这只能给他提供肤浅情绪价值的存在。
谁叫叶静潭本身就是个私欲膨胀,人心不足的坏种。
他的心思千变万化,唯一不变的,只有利益。
郑爷抬手摸摸那刺猬似的小脑袋,眼神怜悯,“不谢,我好歹也是你哥。”
他俩是真哥俩,长大后都同样的眼瞎。
来接郑爷下班的霍少爷今晚特意提前出发,开车跑到昨天那家路边摊。
他记着郑秋白昨天说想吃炸蘑菇和炸豆皮,专程买了四桶大豆油过来找那实诚做生意的老板。
“小兄弟,你这为了媳妇儿吃口东西,也是真上心啊。”老板还记得霍峋,却不肯收那油,嫌太贵,而且,“今天我也换油了,正好刚出摊,你要啥都是第一遍炸的。”
霍少爷豪气地包下了老板大半辆炸串车,“这些都炸了吧,我都要。”
“你媳妇儿吃的了这么多?”老板点火的手微微颤抖,看出这开豪车的小年轻不差钱,但,“可不能浪费粮食啊。”
“不是,他也是开店的,这个点还上班呢,我多买点,顺带给他员工们也带些夜宵犒劳一下。”霍少爷掏钱夹付账,尽职尽责当金玉庭的‘老板娘’,郑蝴蝶要是知道了,一准要夸他。
“好家伙,那你媳妇也够厉害的,孩子几个月啦?还这么上班儿呢?不怕累着孩子?”
“三个月了,医生说宝宝已经很稳定了。”霍峋顺利和实诚老板唠起了已婚男人的嗑儿。
“我看你也挺年轻的,这就当爸爸了,你和你媳妇儿早婚?”
“嗯,但我觉得也不算早了。”错过了很多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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