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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野犬/大佬他怀了野狗崽(中意意呀)


不知道是不是今天晚上被刺激到了,阿良都有点害怕。
“发生什么了?”霍峋也有不祥的预感,因为他在家发给郑蝴蝶的两条短信都没收到回复。
“我和你,也不好说。”到底是小老板的家事,如果不是为了保护郑秋白的安全,阿良都觉得自己不应该站在那个房间里,“老板要是想告诉你,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霍峋这问了等同于没问,他也放弃和阿良继续掰扯,反正,郑秋白连怀孕的事情都告诉他了,他们之间还能有什么不能说的小秘密?
霍少爷如今可是相当有自信。
他敲了敲办公室的门,闯进了郑蝴蝶的私人领地,冲坐在沙发上的郑秋白伸出手,“快走吧,我来接你回家了。”
见到霍峋,郑秋白纷乱一晚上的大脑才稍稍镇定下来,他递过手去,霍峋宽大温暖的手掌,叫人安心,“回家。”
郑蝴蝶看起来很疲惫,一上车就偏头闭上了眼,见状,霍峋压下满腹疑虑,认真开车,抓紧载人到家。
下车时,郑秋白特意绕到了驾驶位,等霍峋停好车下来,伸出手去,明摆着是要拉手,拉手才肯走。
“拉住了。”从前都只有霍少爷没安全感粘人的时候,可没有郑蝴蝶主动追着他跑的时候,上床前的引诱除外,那是郑蝴蝶扑闪翅膀散发魅力的时刻。
“怎么了?上班前还好好的,下了班反倒不开心了。”霍峋捏捏郑爷的掌心,“要是这样,这个班你就不要去上了,留在家里,我养你呗。”
“你养我?你是想让我留在家里面相夫教子做家务吧?”郑爷还不懂男人那点鬼伎俩?
“怎么会,你只需要在家里做点你喜欢的事,买买衣服,养养花,看看书。”霍峋可舍不得郑秋白这双手泡在洗洁精和洗衣粉里,他现在年轻力壮,工作上也不太忙,做家务绰绰有余。
等他以后事业上忙碌起来,自然会带郑蝴蝶换更大的房子,请佣人上门,孩子就更要托付给专业的保姆和早教老师了,他们两个当爸爸的,也实在没有人家专业人士细心呢。
郑爷摇头,抬起下巴道:“我才不过那种伸手找人要钱的日子。”
“那我的钱都给你,我找你要钱。”
“开玩笑。”
“没有开玩笑。”
夜里十点,空气中总算没有了憋闷的暑意,迎面的风是凉爽的。
霍峋拉着郑秋白的手散步,“我说的都是认真的,如果你不放心的话,以后我们每年都可以做一次财产公证,再请律师来立遗嘱,如果我意外身亡,我名下所有的财产,除去法律必要分割给亲属的部分,都给你。”
霍峋这话真是大方到了一定地步,谁叫钱这种东西,对他而言本来就是无关痛痒的玩意,勾勾手就能赚到,而他赚钱的意义,又在于郑秋白。
由此可得,他的钱,就是属于郑秋白的。
他这个会赚钱的人,也是属于郑秋白的。
霍峋的话叫郑爷忍不住拉紧他的手,最终,两人慢悠悠绕着小区走了一圈,才往家走。
楼梯间里的灯又坏了,四下都黑黢黢的,但这路走的次数多了,以至于脚下台阶有几节,路平不平坦,两人心里都门清,手拉着手一起走也不会绊倒。
抵达家门口,郑秋白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
清脆的开锁声伴着老旧铁门的嘎吱作响,进屋前,郑爷总算忍不住回头向霍峋提问:“如果有天出现一个和我很像的人,但他比我年轻,比我开朗向上,你会离开我吗?”

关于郑星星这个人,郑秋白对他最早的了解,开始于脑袋里原著相关的碎片化内容。
他知道,这是小说里男主叶静潭将要携手终生的另一位主角,而这位主角恰好有一张和他相似的脸以及全然不同的外向性格。
郑星星与叶静潭的开端,是一场意外的偶遇。
又渐渐从意外延伸成叶静潭单方面筹谋的一场伪装深情。
他作为上位者,在追求郑星星时张弛有度,绅士得体,表现得更是深情缱绻。
原本就同他不在一个阶层的小实习生郑星星面对这样的糖衣炮弹早就头晕眼花了,纵使知道叶静潭是个男人,而男人与男人相恋尤为困难,也是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叶静潭的怀抱。
不过这份甜蜜在郑星星对叶静潭近乎病态的独占欲感到窒息那一刻,就开始走向了破灭。
【叶静潭一向不叫人进入的书房被郑星星不小心误闯,那正对书桌的墙壁上悬挂着巨幅的裸体油画,猛一看,郑星星几乎要以为画上的是他自己,可旋即却又意识到,他并没有这个人如此漂亮。
而叶静潭的书桌上,正摆放着书房主人与画上男人的合照,那是个精致至极的男人,好像从油画里走进了现实般,美好得不像真人。
相比之下,镜框玻璃上,反射的是他格外粗劣的五官。
男人是工笔精良的油画,他至多能算一幅不出彩的简笔画。
他们之间明明相似,却又分外不同。
在此刻,郑星星总算知道,叶静潭看向他的深情与温柔,到底是在看谁。】
这是郑爷在原著中第一次和郑星星的碰面,郑秋白不知道自己那张裸体油画是什么时候画的,如果是他死后叶静潭找人来臆造的,未免有点侮辱他这个逝者。
但现在这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故事从他的画像和照片第一次出现起,就开启了地狱模式。
郑秋白成为了郑星星要落跑的倔强理由,反复出现在叶静潭的回忆里被‘鞭尸’。
人的回忆往往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美化加工,成为对己有利的工具。
于是郑秋白在叶静潭的记忆中,逐渐从与他相辅相成的‘贤内助’,成为一个拎不清又歇斯底里的疯子,不仅对叶静潭的联姻事业指手画脚,还用投靠叶聿风的幼稚举动做‘要挟’。
这样一对比,天真纯良、乐观向上又好掌控的郑星星,不知道要比郑秋白好多少。
叶静潭终于开始后悔。
后面的故事就尤为老套了,两个心上原本就只剩彼此的人,自然摒弃万难,重归于好,一个狗血的故事走向了童话一般的结局。
只有死去的郑秋白,在围绕主角的剧情中被扭曲成了全然不像他的样子——无理取闹又歇斯底里的花瓶一只。
所有与他相关的描述,仅剩空洞的美貌被反复提起,就为了衬托郑星星的‘平凡’。
而属于郑秋白人生中真正高光的才学、手腕、情商,竟然从未出现过,就连他对叶静潭的复杂的感情,都片面到像小孩子过家家。
这一切,只因为他是个配角。
对此,郑秋白只有一句话想说,那就是这原著就是一团狗屎,毫无可取之处。
那里面的日子,谁爱过谁过,他绝对不会过。
所以重生以来,郑爷早早把这团乱七八糟的玩意抛掷在脑后,心中只有一个打算,那就是离叶静潭远远的,让这所谓的故事线也一起滚远远的。
只是几个月过去,他也发现,自己越避着叶静潭,这神经病反倒越千方百计扑到他眼前来。
就好像这世界发现郑秋白已经不是个能随意驱使的工具人,转而操控起那舍不得好日子的利益既得者。
这种猜测,在郑星星以同父异母的弟弟身份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愈演愈烈。
无论是找上门来的郑父,还是要到燕城来上学的郑星星,郑秋白上辈子从未经历过。
这大概是原本的故事进展不下去了,自然要发散出新的故事,这新的故事,明摆着是冲郑秋白当下的幸福生活来的。
郑秋白很难不担心,这两个人的出现会导致他和霍峋之间产生裂痕。
霍峋上辈子说过,他喜欢自己,就是因为这张脸,他没见过郑老板这么漂亮的人,也说过,郑秋白的性格是他不喜欢的,牙尖嘴利太气人。
郑星星恰好有和他相似的脸,比他年轻,比他活泼开朗性格好,叶静潭那一开始奔着找替身去的疯子都沦陷了,那霍峋呢?
郑秋白体会过对叶静潭无缘无故的痴情,那感觉就像兜头一盆荷尔蒙和性激素从头淋到脚,他所有的行为既是发自内心,也是不受控制。
他担心霍峋也会变成这样,变成一个,他陌生的人。
谁叫如今在郑爷眼里,霍峋这大宝贝,无论是外貌还是能力,都比叶静潭强太多。
依他看,这世界就该把男主换成霍峋,那故事一定是精彩绝伦的,而非一坨狗屎。
愈来愈紧张的郑爷,急切需要霍峋给他一个肯定的回答作为安抚,哪怕,这个回答仅限于当下。
霍少爷傻眼:“我怎么会离开你?那再像你的人,不也不是你!我傻吗?为了芝麻丢了西瓜?”
对于霍峋而言,这个提问实在是有歧义。
他率先联想到了书上说的‘孕妈妈在孕期因为激素不稳定,缺乏安全感,容易胡思乱想,严重的,会对肚子里的孩子产生抵抗和敌对的抑郁情绪’。
他当郑蝴蝶这是怕肚子里与他相似的孩子出生,会分走自己的关注。
一个和郑蝴蝶相似的听话宝宝,霍峋当然会喜欢。
但这份喜欢是爱屋及乌的。
如果打心底里谈感情,霍峋对孩子的喜欢,就像是对小猫小狗的喜欢一般,更多的是责任。
可对郑秋白,他的喜欢是爱,连绵不绝、无法割舍的爱。
非要在孩子和郑蝴蝶之间做选择,霍峋当然选后者。
孩子什么的,实在不行就扔给别人养,眼不见心不烦。
霍峋这从好爸爸到坏爸爸的切换,只在一瞬。
“真的吗?”郑秋白眉头舒展。
“嗯,”霍峋垂下眼睑,属于他心底阴暗一角的欲望,在郑秋白一眨不眨望向他的专注视线中泄露,“我肯定会纠缠你一辈子。”
虽然有句话不好听,但放在霍峋身上相当合适。
那就是,他这辈子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郑秋白。
当天晚上,直到上床郑蝴蝶都很粘人,无论干什么都要和霍峋凑在一起。
两人黏黏糊糊冲了澡,面红耳赤扑上床,几乎半个身子都勾在霍峋身上的郑爷才开口,把今晚的一切讲了出来。
霍峋的第一反应,是心疼郑秋白的童年,到这时候,他才知道,郑秋白曾经说过的‘比乞丐还可怜的日子’是真实存在的。
郑秋白和舒澜初到燕城时,孤儿寡母身无分文,甚至捡过纸板、睡过桥洞与立交桥柱。
第二反应,是他这‘岳父’真不是个东西,好混账的玩意,没让自己遇到,算郑达伟命大。
霍峋要是抡起警棍,可就不是郑秋白那种虚张声势的过家家了。
“你还有个弟弟?你见过吗?”
“我今天才知道,说他马上要上高中,大概十四五岁吧。”郑爷算了算年纪,发觉这郑星星是真的小,和他差了八九岁。
“他们来找你是要钱?”
“嗯,但我没给。”郑达伟这种流氓,绝不能用钱打发,倘若松口给了一次,肯定就彻底成了甩不掉的狗皮膏药。
霍峋沉思,“你们这么久没联系了,他怎么能在燕城准确找到你的地址?”
“我也怀疑是有人在和他沆瀣一气,”单凭郑达伟,别说找到金玉庭来闹事了,他看到那富丽堂皇的门头敢不敢进都是个问题,“所以,叫阿良找了两个人盯着他。”
没要到钱,这人一时半会是不会离开燕城的。
如郑爷的预料,郑达伟背后肯定是有人。
他压根不像和郑秋白哭诉那样一穷二白,兜里有钱出入燕城带特殊服务的浴场,做完洗浴汗蒸和大保健,大摇大摆进路边的餐馆吃饭,吃得还是四菜一汤,住的更是燕城如今为数不多的高层宾馆。
这一对比当初可怜巴巴只能住街头招待所啃馒头的霍少爷,那简直是富得流油。
“他找过谁吗?”
“除了小姐,没见他找过谁。”阿良综合了手下的汇报,发觉这郑达伟实在是奸懒馋滑,五毒俱全,不是去大保健,就是去棋牌室。
“我还找人去您老家打听了一下,他母亲现在瘫痪在床,老婆已经跑去南方了,据说还在当地牌桌上欠了不少钱,院儿里都被债主泼了粪。”
小镇上,整治老赖的手段相当原始,最多是套麻袋的威胁逼迫,谁也不是真能破釜沉舟的街头团伙。
奈何郑达伟如今跑了,债主们的怨气无处发泄,只能用这样极端的方法表达愤懑。
郑母瘫痪在床已经是半身不遂屎尿失禁,还要忍受院子里的臭气熏天,那真是痛不欲生,站在院外都能听到这老太太的哀嚎,再这样下去,恐怕没几天好活。
郑爷闻言无动于衷,郑母还身强体壮时没少压迫舒澜,叫舒澜冬天去河边洗棉被,夏天吃生出气味的食物,都是见怪不怪的事,与她儿子是如出一辙的尖酸刻薄。
当年郑家赞助无父无母的舒澜出去念大学,更被郑母常年挂在嘴边,挟恩求报。
“不过,他家小孩还挺懂事儿,不是那种泼猴似的孩子。”阿良的小弟去时,那家看样子十四五岁的小男孩正扛着水桶和扫把,认真清理院子里的脏污。
发现这一行外地人进来,还给他们倒水喝。
左邻右舍对其的评价,也是一水的‘好孩子’‘听话’‘学习也好’‘生在郑家实在是可惜了’。
听到和郑星星有关的消息,郑爷眯眼,“歹竹出好笋了。”
在原著里,面对郑秋白的郑星星始终都是自卑的,他怨恨过叶静潭的薄情,却没有赌咒过无辜的郑秋白。
而其余人,在骂叶静潭时,还不忘牵扯上郑秋白,怎么就能死的那么恰当,轻而易举成为了男人心上的朱砂痣。
在为主角不忿的配角眼里,郑秋白的死都是有错的。
郑星星却还会替郑秋白讲话,换做是他,也会喜欢比自己好的郑秋白,也会对这样的人念念不忘。
他和叶静潭的感情,错就错在他没有自知之明,错也错在叶静潭一开始就是别有用心。
这样看,比起叶静潭,郑星星的确是个性格足够真善美的纯良角色。
阿良转述的郑星星活的实在太苦,明明是中考完该放松的年纪,却被生活压迫的不像样子,满手的老茧,没有父母在身边,衣服都穿的破破烂烂不合身了。
这个世道,阿良老家那种算不得富裕的地方,都没有这种球鞋顶穿一个洞,露个大脚趾瓣还在穿的穷孩子。
郑爷也是要当爹的人,听不得这些,蹙起眉头问:“他和我长得像吗?”
阿良掏出一张偷拍的照片,“您自己瞧吧。”
画面中的男孩看起来还不到一米七,又矮又瘦,黑的像条泥鳅,打眼一瞧,谁敢说这人和郑秋白相像,那真是眼瞎。
可如果拿出郑爷这个年纪的照片,就可以发现两人轮廓上的确相似,只是郑星星没有郑秋白那份来自母亲的精细五官,加上风吹日晒,实在是黑黢黢的粗犷野小子一个,干儿狼似的。
霍峋也看到了那张照片,他放下手上的金融书,凑近问道:“哪来的照片?这上面的,是个非洲小孩?”
前一秒还心情沉重的郑爷:“?”
按下照片,推开霍少爷的大脸,郑爷吩咐阿良:“去把郑达伟燕城的地址告诉他那些债主,有仇有怨冲他去,别去骚扰那些无辜的人。”
郑秋白不想看郑母好过,但瘫痪在床是什么滋味,他再清楚不过,没有比无能为力的等死更折磨人的事情。
更何况,郑母身边只有一个郑星星,没有专业的医疗团队和上心护工,盛夏炎热的瓦房大炕,对于她,就已经是最痛苦的人间地狱了。
至于郑星星,这就算是,对他出淤泥而不染,仍旧善良的一点回馈吧。
这个年代,燕城小镇上的居民平均薪水不超过三百块,打牌打麻将都是几毛一把,因而对于郑达伟这样的赌徒,有专门的黑心放贷机构。
高利贷,借给你钱的时候是老乡,是兄弟,等讨债时,就是翻脸不认人的恶鬼。
这些债主收到阿良手下转达的郑达伟消息,当即如嗅到血腥气的鬣狗,连夜搞来一辆面包车,兴师动众赶往燕城。
刚和洗浴中心小红春风一度的郑达伟光溜溜瘫在水床上,还没来得及感受登仙般的快乐,包房的大门就被人一脚破开,几个熟面孔出现在眼前,吓得他魂飞魄散。
小红搂起床单,惊慌失措:“哎呀郑总,这是怎么回事啊!你们是谁啊!”
“老郑,哥几个说你跑哪儿去了呢,原来是搁这天上人间逍遥快活呢!”为首的刀疤脸上前,脸上挂着狞笑,“你他妈的放着家里的老母和儿子受罪,压着哥几个的钱不还,在这装大款?郑总?总你妈逼啊!今天不还钱,老子就把你子孙根儿剁了,给你省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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